招 标 需 求
一、目标任务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保障舟山渔场休渔期间有序顺利进行,促进舟山渔场修复振兴目标,加强岱山县海域海洋幼鱼资源保护,在全县公开招聘从事渔业管护的渔业船舶。
二、护航船工作职责
1. 实施岱山海域巡查,对违反伏休规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侦察报告、取证。
2. 在巡查过程中对正常生产中的个别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
3. 协助执法船、执法人员对海上渔船进行登临检查、对违规渔船进行扣押、追逃。
4. 在巡查过程中协助执法人员对海上违规网具进行检查清理及销毁等工作。
5. 在巡查过程中协助执法人员实施渔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
三、护航船的基本要求
★必须是岱山籍渔船。
(一)船舶技术指标
★1. 船长不小于24米,型宽不小于6米,主机功率不小于220KW;
2. 船舶证书齐全有效,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普通船员;
3. 续航能力不小于10天;
4. 通信导航、避碰、救生、损管及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5. 船舶、船员必须按规定参保。
(二)船员配备
1. 船员原则上是政治觉悟高、法律意识强、在渔区影响好、能履行协助执法和海上救助等工作的本地渔民;
2. 职务船员按国内渔船最低配员标准进行配备,普通船员持有基础训练合格证,船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
3. 船员必须有两年以上的海上工作经验;
4. 具备海上自救、互救能力。
四、数量及条件
1. 根据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护渔的工作部署及实际需要,决定租用5艘护渔船协助渔政管理部门开展渔业资源管护工作。
2. 担任护渔的船舶必须是处于适航状态,持有合格的船舶证书和相关的其他合格证并依法按期检验达到船证相符的渔业船舶,船东(船长)必须要具有较强法律和安全意识,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3. 2020年1月至今无当地渔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船舶。
4. 2020年1月至今未发生船员死亡、失踪,出海期间未发生船舶碰撞、触礁、搁浅、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离靠码头时碰撞除外)。
5. 2020年1月至今未发生渔场纠纷并造成不良影响。
6. 2020年1月至今未发生不服从乡镇和渔业主管部门管理、指令的行为。
7. 2020年1月至今未船东船长未发生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和扰乱办公秩序等尚不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
8. 担任护渔的船舶,必须实行统一编号,悬挂船名号牌、国旗,并签订租用合同。
9. 管理区域:岱山县管辖海域,担任护渔的船舶必须熟悉海域环境和熟知航道情况。
五、年度护渔时间及要求
1. 护渔时间为2022年5月1日—7月31日,每船每月护渔时间不少于22天(台风、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除外),每船每周休息2天,用于工作、生活补给修整,并提前请示。
2. 开航期间必须按规定开启避碰及北斗定位系统,并按规定做好护渔记录,并于每月底提交县海洋与渔业局予以审核。
3. 在护渔期间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驱离,对不听从劝离的及时报县海洋与渔业局。
4. 护渔期间必须执行县海洋与渔业局大风天气管理规定,服从县海洋与渔业局管理。
5. 护渔船不得在护渔期间从事捕捞、海钓等与护渔无关的工作。
六、租用价格
每艘船每月租船费计人民币(含税)陆万陆仟陆佰元整(66600元)。该费用包括船舶租赁费、船员人工费等费用。柴油、机油由采购单位供给。投标人不得将柴油、机油另做他用,一经发现,将做违约处理,甲方不支付船舶租赁费用。
七、付款方式
租船合同签订后,扣除年租金10%工作保证金后按月支付租费,第二个月初支付前个月的租费。工作保证金在护航任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具体在租船合同中约定)
八、报价要求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合同价。合同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对投标人漏报致使项目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 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3.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4. 报价包括每艘船每月租船费和劳务费,租费不包括油料消耗,油料消耗由采购单位供给。
5. 投标人免费提供的服务必须注明“免费”或数字“0”,如有严重缺漏项,视为无效标。
6. 扶持政策说明:
(1)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不认定为中小企业,此次投标无效)。
7.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每艘船每月租船费计人民币(含税)陆万陆仟陆佰元整(66,600.00元)
注:不足一个月按每月平均值,按天按实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