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土地农转用勘测定界报告编制是农转报批过程中最主要环节,同时卫片执法项目申报临时用地报批时需要编制复垦报告,为加快我镇农转用组件速度,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拟对2022年度土地农转用勘测定界报告及复垦报告编制服务进行采购。具体宗地及相应任务以采购人发出的项目联系单为准。
一、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工作内容 |
单价最高限价(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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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30亩以内 (含30亩) |
地类调查,地形测绘、制作勘测定界彩图及文本,制作权属图及权属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调查图及表 |
8000 |
30-50亩 (含50亩) |
地类调查,地形测绘、制作勘测定界彩图及文本,制作权属图及权属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调查图及表 |
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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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0亩 (含100亩) |
地类调查,地形测绘、制作勘测定界彩图及文本,制作权属图及权属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调查图及表 |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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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50亩 (含150亩) |
地类调查,地形测绘、制作勘测定界彩图及文本,制作权属图及权属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调查图及表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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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00亩 (含200亩) |
地类调查,地形测绘、制作勘测定界彩图及文本,制作权属图及权属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调查图及表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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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图 |
项目供地制作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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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勘界报告 |
项目供地制作、制作勘测定界彩图及文本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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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复垦报告 |
制作文本及评审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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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9.96万元,投标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80%,如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80%的,该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行按实结算方式,供应商投标报价折扣率,后期按照实际工作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实际采购金额接近采购预算或本次合同履约期满时(按先达到的条件认定),则本合同自动终止。上述工作内容为暂定工作内容。中标后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增加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点引点、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权属分户、分村调查、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及与相关单位的衔接服务工作。),且后期中标单价不再调整。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其中差异风险,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二、 技术要求
①勘测定界工作说明。包括工作依据、工作时间、技术指标和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②勘测定界图按国家统一制图标准以地形图、地籍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绘制,坐标系统为国家2000坐标。图上须标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权属界线(涉及集体土地的要分到村,涉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要分到原土地使用权人)、相邻四至。测量精度等技术指标,具体按《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执行。面积计量单位为公顷,取4位小数。
③勘测定界坐标表包括用地范围拐点坐标表、土地利用现状界线拐点坐标表、土地权属界线拐点坐标表。并能通过省级坐标检测系统检测。
④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线形工程比例尺一般为1:1000,不小于1:2000。《1∶500 1∶1000 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3/T552-2014);
⑤地块用地范围拐点须实地定界放样。
⑥以上要求为项目一般要求,实际以项目实施时省市有关报批要求为准。
须遵守的技术规程如下: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
《城市测量规范》(CJJ T8-2011)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通则(2010419)》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或实际结算金额接近采购预算。
▲项目成果提交并通过验收后免费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项目成果及数量
1、项目成果要求
(1)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中权属及地类需应经采购人认定,需与当年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相符,面积汇总表和勘测定界图需经采购人盖章确认。
(2)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经确认,勘测单位需提交勘测定界成果的电子材料,以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的扫描件(tif、pdf或word格式,文件大小尽量控制在10M左右)。具体以报批需求为准。
(3)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提交成果资料的质量,特别是红线、地类、权属、面积等关键要素的准确率。
(4)项目成果纸质版均须报采购人处备案,电子版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报批需求按实际要求执行。
2、成果数量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份数和格式)
(一)勘测定界报告彩图及文本;
(二)项目复垦报告及文本
(三)权属图及权属表;
(四)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调查图及表;
(五)其他相关文档。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包括报价包括相关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人员来往的交通、通信、食宿、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售后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培训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成果验收、履约验收以及采购文件约定工作内容所包含的等一切费用。
2、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平阳县最低标准,招标人有权审核服务团队的薪酬标准。
3、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4、投标人必须做出书面承诺:保证能满足招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具体要求。
5、投标人要制订用工计划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必须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各项费用。承担体检、培训费用。
6、所有配置人员的劳动关系、工作安排、工伤事故和一切意外伤害都与招标人无涉。
7、所有岗位作业人员所需要的用具等均由投标人负责,使用和发放管理由投标人自行管理。
8、本次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9、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0、售后服务机构:中标单位须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平阳县设立服务机构,常驻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
六、成果版权及使用
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七、项目安全事项及违约责任
1.供应商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必须为完成本项目所招用的所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2.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做好评估服务工作。供应商在评估服务期间,若发生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八、商务要求
1、响应时间要求:
须在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公告公示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编制成果报告并通过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紧急项目必须按采购指令要求时间完成,特殊项目经双方协商确定。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成果报告并通过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则按5000元/次在服务费中予以扣除。若在合同期内发生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的所有工作,且编制成果报告并未通过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剩余合同货款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工作地点范围:平阳县鳌江镇。
3、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
1.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合同总价的2.5%;履约保证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采购人。
1.2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合同履约期满后,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付款方式:
2.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之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
2.2进度款:先服务后付费,根据已完成项目按季结算,在下一季度的前15日内支付上一季度已通过验收的项目的全部应付款项。(扣除预付款及罚款金额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