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餐厅管理服务是指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干警提供每日早、中、晚三次工作餐、客饭、临时加班餐、临时送餐、外卖等服务。服务期限: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二、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
主楼餐厅:早餐约180(原170人)人就餐,午餐约300(原270人)人就餐,晚餐约70人就餐。
配楼餐厅:早餐约140(原120人)人就餐,午餐约160(原130人)人就餐。
(一)每日三餐(工作餐)
1、向本院全体人员提供每日两餐(只提供两餐),用餐采用自助形式。
2、一周内每日菜品不重复,每月菜品进行更换,每周菜谱和用料提前一周与本院进行确认。
3、早餐凉菜3个品种、热菜3个品种、流食不低于4个品种及丰富的主食包括并不限于馒头、包子、油条等,现场还须制作各种小吃;午餐提供不低于4种热菜、3种凉菜、1种现场制作、3种主食、2种粥汤、1种水果食品。晚餐根据实际用餐情况酌情制作。
4、餐厅应保持干净、明亮,空气清新,墙面、地面光亮无油污,餐桌椅等用品摆放整齐,温度适宜。
5、操作间干净整洁,库房物品摆放整齐,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
6、每周公布食谱,保证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合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二)宴会招待
1、按照标准制订菜谱并经院方确认。
2、制作食品要色香味形俱佳,具有特色。
3、餐具摆放和席间各项服务要规范有序。
(三)临时加班餐及送餐
依照本院要求制作临时加班人员用餐和工作需要的送餐。
(四)外卖
每周五下午提供外卖服务,主食2种;节假日熟食2种,主食3种。
(五) 食材来源
本项目中涉及的所有食材均由采购人(知产法院)负责提供,餐厅、厨房的设备设施及日常餐具、用具均由采购人提供。
三、人员要求
1、管理人员需有同类单位餐饮服务管理经验。
2、人员配备:
总人数不得少于24人,其中餐厅厨师不得少于16人(厨师长1人,热菜厨师2人,面点厨师5人,凉菜厨师2人,砧板厨师4人,现场厨师2人);餐厅服务员不得少于5人;洗碗工不得少于3人。
3、餐饮公司服务人员的要求:
(1)项目人员年龄不超过50岁。
(2)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每年体检1次,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3)所有服务人员应执行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所有服务人员执行餐饮行业制定的仪容仪表规范标准。
(5)供应商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包括厨师长、厨师及其它的主要工作人员。
2、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1)厨师长应获得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国家承认),具有3年以上的厨师长管理经验,能够保证餐厅的正常运作,深知成本核算和控制。
(2)厨房各类厨师应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
(3)服务人员:一般应在30岁以下,品貌端正。
(4)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具备不少于2年的餐饮管理经验。
(三)餐饮服务总体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北京市的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
1、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
2、采购人为供应商服务管理人员提供部分必要基础的设备;
3、入场时点交设备、物品,并记录,双方签字。退场时验收,点交,非合理损耗,应由供应商赔偿;
4、供应商在承包经营期间不得改变采购人餐厅的用途,不得处置餐厅的资产,无权擅自改变或损坏原有的设施和布局,不准将餐厅转包他人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经营协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全责;
5、供应商必须对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不得对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破坏性使用,保证资产的完好;
6、服务人员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管理、监督与考核,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管理工作;
7、供应商应对各类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包括:业务技能、文明礼仪等内容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8、服务人员要按照餐饮服务人员标准来着装,佩带工号,仪表整洁、礼貌服务,有相关工作经验;
9、服务人员应合理使用餐饮设施设备,保证所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由供应商赔偿。服务人员应做到厉行节约,合理利用食材及能源。若在服务过程中造成不应有的浪费,采购人有权制止并酌情给予供应商(或人员)经济处罚;
10、采购人对不适应岗位的服务人员有权要求及时更换。
11、供应商需对采购人餐厅的全部设备设施进行使用管理,并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
(四)餐厅卫生
1、餐厅职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卫生。
2、服务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从事食品加工、服务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严禁留长指甲、长发、戴戒指、染指甲。
3、供应商应保持餐厅、厨房、售菜间的地面和灶台、工作台、柜台、货架、门窗、墙裙、包干区等的环境卫生清洁,并及时清扫转运。
(五)食品安全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严把原料和副食品的采购检验关,接入口的热食品、定形包装的食品要建立索证制度。
2、采购人依规对餐厅食品的清洗、烹饪、售卖、留样、卫生状况和服务态度等方面实行检查监督。供应商应服从并予以积极配合。
3、供应商的管理区域应防蝇、防鼠、防蟑螂、防潮、通风,环境要整洁,布局应合理。所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地离墙排列存放,并定期对该区域的主副食品进行检验,禁止使用变质的库存主副食品。
4、供应商应在固定的区位堆放未清洗的蔬菜,蔬菜的冲洗应按程序进行充分的浸泡、清洗干净,以防止农药的成分残留。已清洗干净和切好的蔬菜必须放在固定的器具内,保证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堆放。
5、已熟的菜肴(包括半成品)应用干净器具装盛,保证清洁卫生,冬天的饭菜必须采取保暖措施。
6、生熟刀具案板应分开,应配有专用餐具洗消间,具有充足有效的消毒及完善的保洁措施。餐具和储食具应经过“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并有严格的消毒和保洁措施。冰箱要定期清洗,确保没有异味。冰箱内的食品要生、熟、成品分开存放,防止发生交叉污染。
7、供应商应严禁非餐厅人员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售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内,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以确保职工等饮食卫生和安全。
四、知产法院提供条件
餐饮办公室、宿舍:
1、办公室1间。
2、宿舍5间。
五、其他相关要求内容
1、供应商须详细阐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2、提供派驻项目负责人工作简历(年龄、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在响应文件自拟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认真落实《食品卫生法》,做好预防食物中毒工作,保障就餐安全。
4、供应商须具备提供餐饮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同类单位餐饮服务管理的经验,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成交供应商需承担4月1日至合同生效前的餐饮服务费用支付给原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