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采购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 |
2 |
单位及数量 |
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本章内容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本章内容 |
5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详见本章内容 |
6 |
技术规格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7 |
物理特性要求 |
无 |
8 |
质量、安全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9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 |
详见本章内容 |
10 |
验收标准 |
详见本章内容 |
11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
12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无 |
13 |
样品要求 |
无 |
14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
无 |
一、项目概况
小曹娥镇是“国卫”创建乡镇,拟实施“水陆一体、镇村一体”的全域保洁一体化服务外包,有利于镇村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推进垃圾分类收运,统一督管,实现管理的“三统一”,全面提升我镇环境卫生水平。项目含道路保洁,公厕保洁、牛皮癣清理、垃圾分类及清运、环卫所中转站管理、河道保洁、绿化养护等主要服务内容。一体化发包后的建立镇村切块联合考评机制,分镇村两大片区考核,镇各相关办线分别参与镇级考核部分。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1.1服务内容
1、道路保洁服务:包括集镇+工业区+8个行政村保洁,道路、街道里弄、背街小巷、小区道路等道路及两侧杂草清理保洁、停车场(位)保洁、公交车亭、广场、公园的清扫保洁;道路机械清扫洒水服务;农田道路废弃物清理;
2、公厕保洁服务(集镇共7座);
3、牛皮癣清理服务;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服务(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收集清运至镇中转站,合格的厨余垃圾清运至阳光堆肥房处理);
5、零星堆积物及大件垃圾清运、粉碎、压缩、转运服务;
6、重大活动保障及突击性保洁任务;
7、中转站管理;
8、河道保洁服务;
9、绿化养护(含保洁)服务;
10、有毒有害垃圾收集转运;
11、再生资源回收服务;
1.2服务范围
1、集镇区域:朗海段、曹娥段,余姚大道、329复线(小曹娥境内段):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位置)及保洁模式 |
长度(m) |
宽度(m) |
面积(m2) |
1 |
朗海段 |
十字路口为中心,至加油站400m、至镇政府北100m、至杨家路桥300m、至大道口300m。(墙根到墙根)/人工保洁和机械保洁 |
1100 |
18 |
19800 |
2 |
曹娥段 |
杨家路至爱国江路1100m,爱国江路350m。 |
1450 |
12 |
17400 |
集镇中心区域小计 |
2550 |
|
37200 |
||
3 |
余姚大道(含两侧绿化带) |
道路测绘面积308073.88 m2,道路保洁宽度约50m,保洁长度为6161m;机动车道由公路段负责。非机动及人行道的保洁属地管理,保洁宽度25米,即属地保洁面积154025m2。(保洁模式:非机动车道小型扫路机辅助作业+人工巡回保洁。) |
6161 |
25 |
154025 |
4 |
329复线(含两侧绿化带) |
道路测绘面积104932.69m2,道路保洁宽度约40m,保洁长度为2623m;机动车道公路段负责,两侧属地管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总保洁宽度20m。人工保洁面积52460m2,(保洁模式:非机动车道小型扫路机辅助作业。) |
2623 |
20 |
52460 |
外环区域小计 |
8784 |
|
206665 |
||
合计 |
|
|
243865 |
2、农村区域:8个行政村及农田道路:
序号 |
村别 |
长(m) |
面积(㎡) |
1 |
曹一村 |
28470 |
132380 |
2 |
曹娥村 |
44242 |
187478 |
3 |
建民村 |
51254 |
186955 |
4 |
朗海村 |
31985 |
109112 |
5 |
滨海村 |
32609 |
120735 |
6 |
南新庵村 |
16532 |
68502 |
7 |
镇海村 |
18569 |
71035 |
8 |
人和村 |
27170 |
108990.5 |
9 |
村域保洁合计 |
/ |
985187.5 |
10 |
镇测绘农田道路面积(秸秆等农田废弃物清理) |
1341315.93 |
3、镇工业园区:海涂园区(北区和南区):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 |
止 |
长度(km) |
宽度(m) |
所属区域 |
1 |
科兴路 |
余姚大道 |
爱国江 |
2.1 |
13.5 |
海涂北区 |
2 |
广兴路 |
朗海北路 |
建民北路 |
1 |
13.5 |
海涂北区 |
3 |
园兴路 |
科兴路 |
兴姚路 |
0.73 |
10 |
海涂北区 |
4 |
朗海中路 |
科兴路 |
七塘江 |
0.8 |
10 |
海涂北区 |
5 |
朗海北路 |
科兴路 |
兴姚路 |
0.95 |
12 |
海涂北区 |
6 |
园发路 |
科兴路 |
广兴路 |
0.3 |
10 |
海涂北区 |
7 |
建民北路 |
九哥超市 |
兴姚路 |
1.44 |
8 |
海涂园区(北区) |
8 |
创兴路 |
朗海中路 |
园旺路 |
0.46 |
8 |
海涂园区 |
9 |
园旺路 |
创兴路 |
恒兴路 |
0.19 |
7 |
海涂园区 |
10 |
宁兴路 |
圣诺电镀 |
众泰东 |
0.49 |
7 |
海涂园区 |
11 |
园安路 |
宁兴路 |
恒兴路 |
0.19 |
7 |
海涂园区 |
12 |
园宁路 |
宁兴路 |
恒兴路 |
0.19 |
7 |
海涂园区 |
13 |
园达路 |
众安废水 |
二号泵站 |
0.43 |
7 |
海涂园区 |
14 |
恒兴路 |
余姚大道 |
建民北路 |
1.9 |
10 |
海涂园区 |
15 |
长兴路 |
园达路 |
建民北路 |
0.37 |
7 |
海涂园区 |
16 |
复兴路 |
329 复线 |
贯通路 |
0.45 |
15 |
南园区 |
17 |
政通路 |
复兴路 |
余姚大道 |
1.24 |
10 |
南园区 |
18 |
贯通路 |
复兴路 |
洪江路江 |
1.32 |
10 |
南园区 |
19 |
和兴路 |
政通路 |
贯通路 |
0.33 |
8 |
南园区 |
20 |
广盛路 |
余姚大道 |
明达玻纤东 |
0.28 |
6 |
南园区 |
21 |
广发路 |
余姚大道 |
明达玻纤东 |
0.32 |
7 |
南园区 |
22 |
余姚大道西 |
久久红 |
创虹西 |
0.32 |
7 |
南园区 |
4、河道:
序号 |
区域 |
长度(公里) |
1 |
镇级 |
47.57 |
2 |
村级 |
133.098 |
总计 |
180.668 |
附表1:村级河道
村别 |
长度(米) |
曹一村 |
9208 |
曹娥村 |
23794 |
建民村 |
20631 |
朗海村 |
18931 |
滨海村 |
17287 |
南新庵村 |
10028 |
镇海村 |
12469 |
人和村 |
22750 |
小计 |
135.098 |
(二)关于保洁范围及服务量的说明
本招标文件附表中所列数据为近似数量,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施基础数据可能因城市规划建设的调整而发生数量增减、名称变更等情况,故表格数据与实际准确数量可能会有出入,各供应商在投标时应予以充分考虑,如有需要请各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实施位置、服务范围、周边情况、场站情况、收运路线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原因而导致的索赔或费用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人员和设备配置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1.1人员允许在中标后进行配置(具体配置要求详见1.10最低人员配置表),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进驻日前内全部配置完毕。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行业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70号)的规定执行。
1.2供应商须对所有符合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参保(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除外)。
1.3供应商必须严格按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自查人员、保洁人员,所有保洁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保洁及管理工作,确保所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
1.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须与投标文件所列举的一致。服务期间项目组成员数量不得少于投标文件所列举人数且一般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在满足工作需求的情况下,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方可进行,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
1.5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
1.6本项目配备的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1)身体健康,无品质性疾病;
(2)思想端正,无不良记录;
(3)保洁人员规范、服装统一、整洁着装,佩戴上岗证或胸牌,注意仪表;
(4)工作期间禁止饮酒、文明用餐。
1.7岗位培训要求: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入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保洁操作流程、保洁质量要求、清洁工具的使用、要注意的事项及安全责任。
1.8驾驶员、操作员应具备相应工种资格证,带证上岗,并定时接受培训。
1.9中标人原则上应优先聘用本项目原保洁作业人员。
▲1.10最低人员配置表
区域序号 |
作业内容 |
小计 (人) |
||||
1 |
保洁及各类垃圾收运 |
镇级和村域道路保洁 |
普通一线作业人员 |
77 |
||
环卫驾驶员 |
4 |
|||||
2 |
集镇公厕保洁 |
普通一线作业人员 |
2 |
|||
3 |
牛皮癣清理 |
普通一线作业人员 |
4 |
|||
4 |
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
普通一线作业人员 |
11 |
|||
环卫驾驶员 |
8 |
|||||
5 |
其中零星堆积物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有害垃圾转运、再生资源(低价值)回收服务所需人员综合考虑在上述人员中。 |
|||||
一、保洁及各类垃圾收运小计 |
普通一线作业人员 |
94 |
||||
环卫驾驶员 |
12 |
|||||
6 |
中转站管理 |
设备操作工、阳光堆肥房运维、粉碎工 |
普通一线作业人员 |
3 |
||
7 |
门卫值班、内部保洁 |
普通一线作业人员 |
1 |
|||
8 |
内勤(规范化台账资料员) |
普通一线作业人员 |
1 |
|||
9 |
其中其他垃圾转运渗滤液外运、有害垃圾转运所需人员综合考虑在上述人员中。 |
|||||
二、中转站管理小计 |
普通一线作业人员 |
5 |
||||
环卫驾驶员 |
/ |
|||||
10 |
河道保洁 |
普通一线作业人员 |
22 |
|||
三、河道保洁小计 |
普通一线作业人员 |
22 |
||||
四、绿化养护(保洁) |
综合考虑在本表所需人员中 |
/ |
||||
五、合计 |
普通一线作业人员 |
121 |
||||
环卫驾驶员 |
12 |
|||||
项目管理部 |
6 |
|||||
总计 |
139 |
▲1.11工人工资福利测算依据要求
供应商测算人员工资时需根据《关于调整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25号)、《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行业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70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190号)等相关文件进行测算。
(二)设备配置要求
2.1根据设施量、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标准等,由供应商按要求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生产耗材:冬装、春秋装、夏装、工作帽、解放鞋、雨衣、雨鞋、手套、黄塑、肥皂等。
(2)机械作业设备:
序号 |
车辆及主要设备品类 |
配置数量(台或套) |
1 |
中型及以上机扫车 |
1 |
2 |
中型及以上洒水车 |
1 |
3 |
小型扫路机 |
1 |
4 |
电动高压冲洗车 |
3 |
5 |
不锈钢人力保洁三轮车 |
71 |
6 |
快保车 |
10 |
7 |
轻型桶装车(15-18桶装) |
3 |
8 |
中型密封式压缩收集车 |
5 |
9 |
轻型自卸货车 |
2 |
10 |
轮式装载机 |
1 |
11 |
重型垃圾转运车(总质量≥18吨) |
2 |
12 |
轻型及以上吸粪车 |
1 |
13 |
中型(4m³)及以上渗滤液转运车 |
1 |
14 |
简易保洁船 |
20 |
▲2.2机械设备允许在中标后进行配置,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进驻日前内全部配置完毕。
2.3车辆必须按采购人工作需求路线作业和运行,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车辆(重型垃圾转运车、洒水车等)必须安装GPS,便于日常考核。车辆及机械必须放置在环卫站指定位置,出镇必须向镇环卫站报备。
三、作业标准
3.1道路保洁(含绿化带保洁)要求
(1)质量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应达到路面整洁,排水口清洁,无残留污水,无残积沙土,道路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无明显污迹的要求,大面积落叶季节可适当延长滞留时间。
2、道路路面首次普扫质量应达到“四无(无烟蒂白色垃圾、无果皮纸屑、砖瓦沙石、无杂物堆积、无积水污渍)”“五净(路面人行道干净、树穴干净、侧石干净、排水口沟槽干净、果壳箱及隔离设施、空调外机等各类设施下及周边干净)”标准。
3、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面积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量的50%。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 等级 |
果皮 (片/1000m2) |
纸屑塑膜 (片/1000m2) |
烟蒂 (个/1000m2) |
痰迹 (处/1000m2) |
污水 (m2/1000m2) |
其它 (处/1000m2) |
滞留 时间 (分) |
14小时 |
≤8 |
≤10 |
≤10 |
≤10 |
≤1.5 |
≤6 |
≤30 |
其他 |
≤10 |
≤12 |
≤15 |
≤15 |
≤2.0 |
≤8 |
≤30 |
4、大桥桥面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栏杆等附属物应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2)保洁时间及频率要求
1、按“国卫”创建标准,集镇主要道路(朗海段、曹娥段)实行10小时动态保洁,核心道路(约400米)实行14小时保洁;园区和农村道路实行7小时动态保洁;外围道路(余姚大道和329国道)机动巡回小组保洁。
2、道路的洒水清洗:镇级道路以上主要路段路面且达到洒水条件的,春秋季每日至少洒水一次,夏季一日两次,冬季气温低于3℃(含)以下的停止洒水;
3、道路的机扫:有侧石的机动车道清扫保洁应以机械化方式为主,人工保洁为辅。机扫频次一天一次,非机动车道及背街小巷可采用小型机扫车作业,有效抑尘;
4、为提高保洁质量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制定撤人并岗、并鼓励新设备新技术及机械换人等措施方案,但需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开展实施。
(3)街巷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1、单班循环制道路早上全面普扫应在8:00之前完成,下午应在13:00前完成。普扫结束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
2、道路清扫后达到无零星垃圾、瓦砾;无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无积泥、水;路面、非机动车道、喇叭口净;树穴、花坛周围净。
3、街、巷、弄达到无零星垃圾、瓦砾、杂草。
4、对于道路两旁明沟应每日清理,做到沟内无垃圾、杂物,沟底无淤泥(明沟指宽度少于30厘米的屋前小沟,不包括河道)。
5、每日要对绿化带(含车道绿化带、树穴人行道绿地)进行清理保洁,保持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有色垃圾、煤饼、瓦砾、纸屑、果皮、烟头、塑料袋,除下的杂草、修剪的树枝应及时清理。
6、路面、路牙(垫板、雨水口、巷口、井盖)、便道(包括:树坑、公交车站)及隔离墩(栅)、周围的地面无污物(无积泥、积沙、积水、油污),露出道路本色。保洁路牙时要站在牙下依次顺序作业,并带扫1米宽的路面。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道路、非机动车道(含店前道路)不得漏扫、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人工清雪作业时不得向路面洒雪。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落叶旺季做到及时清扫和转运处理。 绿地和绿地内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框、箱、盒、袋等污物。
7、保洁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管理:
a. 清扫保洁工作人员上岗按照规定统一着作业装,上装须有安全反光标志,并佩带胸卡,头戴工作帽。
b. 清扫保洁工作人员着装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赤膊作业,作业时不得穿拖鞋,不得随地大小便。
c.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捡卖物品、干私活等。
d. 清扫保洁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e. 保持作业车辆安全正常运转,车体干净整洁(不准安装外挂袋),定期维护,每天擦拭或清洗作业工具。
f. 保洁员不得逆向行驶、闯红灯、横穿马路。
(4)道路保洁车辆
1、机械化清扫车
a. 车辆外观整洁、无破损;性能良好、无故障;车身印刷公司名称、编号,字迹清晰、整洁。
b. 作业时先检查主刷子落地高度,一般降至刷苗稍压地面为合适,吸口调整到不遗漏为宜,并开启双跳灯。
c. 作业不扬尘、不漏土,清扫后路牙无浮土,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d. 作业时注意清扫速度,清扫路牙子时不得超过12公里/小时;清扫路面时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微型机扫车不超过8公里/小时。清扫时必须启用警示灯,清扫时须喷水压尘。
e. 驾驶员要到指定地点及时加水、卸土。
f. 完成清扫作业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加油、填路单,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
g. 如因故障、年检等原因不能正常作业的,应及时安排应急备用车辆。因特殊情况暂停作业的,应及时上报采购人,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2、洒水车
a. 车辆外观整洁、无破损;性能良好、无故障;车身印刷公司名称、编号,字迹清晰、整洁。
b. 每日凌晨道路普扫前要落实洒水作业,交通早晚高峰期间(上午7:15-8:45,晚上17:30-18:45),禁止洒水(有特殊情况除外)。
c. 洒水车应有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警示灯完好,22:00-7:00期间洒水作业时不得播放提示音乐,应使用警示灯光。洒水车作业时车速≤25km/h,洒水车通过十字路口、人行横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混行的路段时要控制好水幅,以防止将水洒到行人。气温低于3度时暂停洒水,冰冻天气禁止洒水。
d. 驾驶员要到指定地点加水。
e. 完成洒水作业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加油、填路单,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
3、垃圾运输车辆
a. 作业车辆干净整洁(不准安装外挂袋),保持安全正常运转,定期维护。
b. 垃圾运输车车身应印刷公司名称、编号,字迹清晰、整洁
c. 作业时车辆应靠边停放,不能太靠近车行线。
d. 车辆上的作业工具应摆放整齐,不能对交通安全产生影响。
e. 文明作业,作业时不得有超载、随时停车、噪音、滴漏撒等现象。
(5)道路保洁安全文明作业要求:
1、道路保洁人员必须穿着反光安全工作服执证上岗,作业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保洁车辆停放应地点适宜,不能太靠近车行线,车容应整洁。特殊情况作业时,需在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
2、道路保洁人员清洗、冲刷道路以及冬季雪天作业时应注意自身安全,谨防跌倒。
3、道路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不得将垃圾、污水扫到、溅到行人身上,禁止将垃圾堆放或停留在窨井盖上,禁止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道路绿地、河道等处,垃圾必须运送指定地点。
4、车辆应有序停放在指定场地指定位置,并服从场地管理员的统一调配。
5、机械化清扫车和洒水车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禁止带故障运行。
6、驾驶员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礼让行车,注意行人的安全。
机械化清扫车和洒水车作业时必须开警示灯或发送警示信号;机扫作业时,应喷水压尘。冲洒水作业时应适当控制水压和车速,避免把水溅到路边的行人。
3.2镇村公厕保洁要求
公厕日常保洁(内外环境、设施、设备保持经常性整洁卫生,天棚四壁、窗台、门沿、管理房无积灰无蜘蛛网,便池(斗)无尿碱迹、沟(槽)无堵塞,厕内基本无臭,地面无积水,蹲坑及挡板上无粪迹、痰迹、污迹,坑槽、倒斗、便斗无污迹,化粪池吸粪作业。)、公厕消杀消毒服务及提供洁厕易耗品。有条件的公厕配置增香除臭药剂和卫生用品。公厕日常运行产生的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公厕内设备要经常性维护,有破损的应当及时报修。公厕维修或堵塞由承包单位报采购人后及时维修,费用采购人负责。
3.3牛皮癣清理要求
镇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地面及两侧的住户、商铺、公厕、围墙等立面,无乱张贴、乱涂写等城市“牛皮癣”现象。电杆、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公交站、桥梁等市政公共设施,无乱张贴、乱涂写等城市“牛皮癣”现象。
3.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要求
根据垃圾分类需要,全镇已投放240升塑料桶1983只,其中集镇片110只,农村片1873只(合同履约期间,塑料桶数量增加或减少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后增减)。
集镇采用“以桶换桶”方式,核心道路上门分类收运,其他区域集中投放收运。垃圾桶进站每日清洗;农村片采用压缩车收运方式,安排桶装车清洗垃圾桶,每月至少覆盖1次。
(1)生活垃圾清运准时,日产日清;偷倒垃圾第一时间清理,不拖沓。
(2)按规定作业路线、核定的垃圾产量和顺序进行操作,服务周到、文明。
(3)有义务及时反馈营业垃圾产量的增减情况。
(4)作业中不得漏点、不得任意撤点、车离点前要清扫垃圾。
(5)作业结束后,车辆和垃圾桶须清洗干净、停放整齐。
(6)垃圾及时清运,不出现垃圾桶溢满现象。
(7)一日至少一次到各村(社)等点位收运垃圾。
(8)保洁作业中,禁止焚烧树叶和垃圾,禁止拾废品。
(9)垃圾桶保洁质量要求
1 垃圾桶应美观、实用,与周围环境协调,设施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
2 垃圾桶应定位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2-3米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3 垃圾应直接送至垃圾处理指定地点,做到垃圾不满溢,车走地净;清运垃圾时禁止沿途抛撒垃圾和滴漏污水。
4 垃圾桶应每日清洗,保持经常性清洁、完整,不得有明显的污物,每日清运后要对垃圾桶周围地面进行冲洗。
5 垃圾桶周围打扫干净,不得有建筑垃圾,不得焚烧垃圾,保持垃圾桶周边干净。
6 对于损坏的塑料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采购人,垃圾桶采购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10)压缩车要求
1 车辆作业时,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十条禁令,服从交管人员指挥。做到文明操作,杜绝野蛮作业,禁止在作业场地(小区住宅)按喇叭,垃圾收集过程采取密闭运输,沿途无滴漏撒现象,无拖挂杂物,车辆按规定吨位装载,车辆下水沟及时清理,水箱污水及时放清。
2 车辆运行须认真执行调度指令,运行前、中、后,须按规定做好各项例保及汽车维保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转向、灯光、制动有效可靠,车身漆面完整。
3 车辆除做好日常保养外,每天还须按规定做好液压机部分和吊升机的例保。
4 严禁酒后驾车,不准无证驾车,注意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驾驶中集中精力,随时注意行人动态,严禁超载、超高,确保行车安全。
5 车辆进入场站或清运点作业,必须根据场站工作人员准许进入信号后或跟车辅助工准许起吊信号准确进场或作业。
6 驾驶员驾驶作业必须认真执行驾驶安全操作规程。
7 压缩车辅助工吊装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压缩车、辅助工安全操作规程。
8 车辆进出场站及车辆维修均须登记记录,形成台账。
3.5秸秆等农田废弃垃圾、零星堆积物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要求
(1)全镇范围内秸秆、大件垃圾(破旧家具等)、园林垃圾等的收集清运。收集后清运至镇级垃圾临时堆场,进行粉碎。镇提供建筑垃圾临时堆场。
(2)全镇配置清理小组(轻型自卸货车、环卫驾驶员、随车工、挖机、农用车、轮式挖机),在保洁区域内不间断巡回清理、农田秸秆等垃圾运送到粉碎机粉碎后倒入垃圾压缩机内。
(3)大型(10m3以上)偷到的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由服务单位在24小时内上报镇政府,并有镇政府处理;逾期未报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费用。
3.6有害垃圾转运服务要求
每月收集到镇中转站的有害垃圾由承包单位负责转运至小曹娥处理厂,每月一次,做好单据传递和台账记录。
3.7再生资源(低价值)回收服务要求
由中标人提供再生资源(低价值)回收服务(例如上门收集玻璃瓶、大件家具、废塑料等低价值再生资源)并进行台账资料整理制作,镇政府提供临时堆放场所。按比例完成上级年度考核指标。实现“环卫保洁与再生资源回收”的两网融合。
3.8环卫所中转站管理服务要求
3.8.1中转站运维
(1)垃圾压缩及站场保洁服务、垃圾粉碎服务、阳光堆肥房运维、门卫值班;
(2)除臭喷淋服务:按规定每日开启除臭喷淋服务,除臭剂由采购人提供;
(3)压缩机设备操作及维保:严格按设备要求操作,同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成交单位在承包期内,维修配件价格在5000.00元以内的由成交单位负责,如果维修配件在5000.00元以上(含5000.00元),报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并同意后,由采购人按实支付给供应商或维修厂家。
(4)台账资料服务:对生活垃圾进出场计量登记管理、除臭系统运行登记管理。
3.8.2其他垃圾的外运服务
压缩后的垃圾运至小曹娥焚烧发电厂的清运服务,至少配置重型垃圾转运车2辆,应装尽装,总价包干,安装GPS,车辆不得出镇(费用含在投标总价内)。
3.8.3吸污吸粪及渗滤液装运
1、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的污水粪便,由中标人负责清理,小曹娥镇范围内的企业使用费用由中标人向使用企业自行收取。
2、将中转站内的渗滤液外运至采购人指定渗滤液预处理单位,按实结算(费用含在投标总价内,供应商须报出综合单价,每月45车,根据实际出车次数费用多退少补)。
3.9河道保洁服务要求
1、通过河道长效管理保洁,达到“三洁九无”目标,即河岸整洁:河岩无垃圾、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河面整洁;河面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杂草;河流整洁;河中无障碍、无沉船、无严重淤塞。全面实现全镇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河道保洁质量和保洁人员考勤等统一由镇、村负责管理考核,工作时间每周必须坚持六个工作日,每日不少于6小时工作时间。具体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另行确定,其中全镇区域内农田沟渠要求每月至少清理一次,南北园区沟渠每日7小时保洁。
2、安全生产。河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时刻注意人身安全;河道管理人员不得中午饮酒,如船上作业时须按规定穿好救生衣,谨防事故的发生。
3、河(渠)道保洁要求。做到及时打捞和清除河道内的各种漂浮物、垃圾、农作物杆和水生植物(包括水葫芦、水花生、浮萍等),打捞的垃圾、漂浮物做到日产日清,并在指定地点倾倒。
4、违章行为的制止,及时制止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倾倒生活、建筑、变质食品等废弃物及垃圾,及时制止单位和个人擅自填堵,缩窄河道等违章行为,制止无效的,应在24小时内及时报告镇农办或河道所在村民委员会。
5、落实河道6小时动态保洁制度,实时动态保洁;清理河中、河坎、河岸边、桥洞、桥埠头等处的垃圾废物、杂草、畜禽粪便等影响水洁的所有杂物;水草无特殊情况必须当天清理,在不影响周围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可临时堆放,堆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河道打涝物、漂浮物做到日产日清,上岸清运,并在指定地点倾倒;台风、暴雨过后或重大活动期间,应增加打涝次数,保持河面、河岸干净整洁;及时清除阻碍河道行洪的高秆作物及其他障碍物。对发现的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应及时上报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及行政村,配合镇政府主管部门及行政村进行清除和处理;
6、区域河(渠)道保洁清捞的各类垃圾应当天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弃置于岸上及岸边。生态护岸两侧之内的水面的生态护坡及堤岸绿化带,垃圾的后续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
7、遭遇水面环境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城镇河道水面保洁应急预案。
8、浮萍大面积爆发前,应提早做好预防措施,发现有浮萍生长后,应及时隔离,并立即清理。发生大面积浮萍爆发后,应当在2日内清理完毕。
9、应保持河坎立面整洁,无垃圾、污渍。区域内河道中出现底泥上浮、绿藻集聚等现象时,应及时打捞并采用水泵冲击等方法于1日内清理完毕。
10、各大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当天水草及生活垃圾等漂浮物清理率达100%。
11、日常保洁期间,水草、生活垃圾及漂浮物滞留时间不超过4小时。
12、如遇台风影响,应及时启动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服从镇政府主管部门及行政村防台防汛统一指挥,组织相关人力物资,保障区域河道内台汛期的安全。台风登陆时视风力情况,可暂停区域河道水面保洁作业。台风过后特级河道的清理工作应当在其他区域放水结束后1日内完成,一级河道的清理工作应当在其他区域放水结束后2日内完成。
13、从业人员身体必须健康,无器质性疾病,并具备游泳技能。
14、作业单位应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落实好各类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巡查考核、日常管理及安全规程等详细制度的制定工作。
15、作业单位应根据河道水域特点、周边环境特点等具体情况制定完善合理的保洁工作方案,配备相应的作业工具,保证河(渠)道保洁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16、作业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物资准备、工作网络、应急队伍、工作措施等,确保台汛期及季节性因素对河道造成影响时能够及时启动预案、消除影响,确保河道环境整洁。应急物资应配备齐全,做到专人管理、定点存放、并保证质量合格、满足使用要求。
17、发现涉河违规、违法事件,应在24小时内及时报告小曹娥镇政府主管部门。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