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规划背景
袁家军书记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上讲话,强调要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大力实施以农村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集成改革,推动山区共富机制、未来乡村建设。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两山”转化、建设美丽乡村。
桃花镇近些年成功跻身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实现A级景区村庄全城覆盖,并顺利创建3A级景区镇,同时也成功创建省级特色农业城镇、市级重点农业乡镇。以高品质农业为基石,以全域旅游为导向,桃花岛山海康养旅居岛轮廓初现。
以整岛目标为导向,根据村庄发展实际情况,编制公前村和塔湾村2个村的村庄规划。
二、规划技术标准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表达农民生产生活愿望的蓝图;是协调农村空间保护利用的平台;是提升优化农业空间布局的手段;是依规完善乡村空间治理、核发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设计内容和成果按照《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要求编制,用地分类采用新的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规划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总则、现状调查与分析、目标定位、空间控制底线和强制性内容、用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布局、景观风貌与村庄设计要求、区块管控、地块法定图则、实施项目等内容。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桃花镇的公前村和塔湾村村域范围。
四、规划内容
1.规划定位与目标。综合评述村庄现状,结合乡村振兴等政策优势,提出村庄发展目标,明确村庄功能定位,明确村庄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关于本村庄规划编制单元类型,科学合理地制定村庄发展定位,研究制定村庄的各项目标。结合单元类型及产业发展趋势,落实乡镇产业功能定位,统筹谋划村庄产业发展,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村民及村集体主要收入来源。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研究确定人口规模(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
2.村域空间优化。明确"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的村域空间发展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保护类要素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布局,明确全域的国土空间保护、利用、开发、修复总体目标和全局安排,体现全域分区差异化发展策略,构建陆海一体、生态和谐、城乡融合的村庄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明确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村庄建设的功能分区。
3.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生态功能保障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治理,提升乡村生态系统服务能力。对矿山、森林、流域(河湖湿地)等各项生态要素资源进行分析,识别各类生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提出工矿废弃地整治和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土壤和水体污染治理、森林治理的重点策略和实施路径。
突出项目引导,规划各类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项目,明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时间和计划投资等;强化近期可实施性,提出近期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项目,明确对应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实施时间节点及投资计划。
4.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提出耕地数量保护、质量提升、生态改善和空间连片的目标和措施,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成果和坐标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桩、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以及其他重要控制线定桩定界的成果。落实上级规划中关于村庄建设用地边界的划定要求,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核准落实及补充上级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和廊道、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等的控制线。
5.统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引导村民集聚,提出村民住房规模、户型、强度等管控要求。明确环境风貌引导,通过开放空间、道路、宅间绿化、环卫设施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村庄环境。总体平面布局要遵循顺应地形、显山露水、突出地方特色、适度集中布局的原则,要统筹考虑宅基地、菜地、绿化用地等的布置,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符合农村生活习惯,人口集聚规模合理,避免把城市居住小区的布局方式简单复制到农村,努力打造具有鲜明当地特色、功能健全完备、空间舒适优美的乡村新风貌。
6.统筹产业发展空间。提出村庄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保护类要素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布局,明确全域的国土空间保护、利用、开发、修复总体目标和全局安排,体现全域分区差异化发展策略,构建陆海一体、生态和谐、城乡融合的村庄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安排产业发展空间,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产业空间高效集聚利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7.优化乡村支撑体系建设。合理安排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能源利用及节能改造、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合理确定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与布局,打造农村社区生活圈,提升农村人居品质。梳理各类生态要素资源分布,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明确各相关地类的功能、分布、规模和特征,对山、水、林、田、路、村等空间形态进行控制,尽可能多地保留乡村原有地形地貌和自然形态,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促进绿色发展。
8.统筹引导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按照山水林田湖草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的理念,统筹引导村域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修复保护,建成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集约高效的美丽国土新格局。
9.居民点规划。居民点总体平面布局要遵循顺应地形、显山露水、突出地方特色、适度集中布局的原则,要统筹考虑宅基地、菜地、绿化用地等的布置,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符合农村生活习惯,人口集聚规模合理,避免把城市居住小区的布局方式简单复制到农村,努力打造具有鲜明当地特色、功能健全完备、空间舒适优美的乡村新风貌。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加强新建村庄居民点的规划设计和特色塑造,建设与自然山水和谐共生、具有鲜明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的新型乡村社区。要合理确定村庄建设规模,新建和改建建筑空间布局要与自然环境及传统村庄肌理相协调,注重挖掘、传承、彰显地域建筑文化特色,避免"千村一面"。
10.建筑风貌引导及农房设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在农房建设理念上、制度上、政策上、设计上、举措上努力创新,全面提升设计水平。遵循农村自然环境、风貌特色、传统文化,结合现代材料、技术和新生活的需要,在农房建设标准、立面、结构、功能、色彩、特色风貌等方面力求有新突破,科学设计功能空间布局,推厂应用现代建造方式,着力建设一批农民喜欢且功能现代又不失乡土、成本经济又结构安全、绿色环保又宜居舒适的示范性农民住房。推广选用农村住宅通用图,引导提升农村住宅小区宜居品质,打造满足村民需要、彰显乡村特色的美好家园。
11.村庄规划符合《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等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
五、规划任务∶
1.基数转换。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大比例尺的实测地形成果、遥感影像数据和农村地籍调查成果等为基础数据,结合当地特点,从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的分类引导要求出发,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分类体系,以此为依据进行基数转换。
2.现状调查与分析。涉及村村域经济社会发展、土地资源状况、宅基地及农房情况、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十地流转、村规民约等现状调查分析,对新农村建设、新产业发展方向开展详细调查,并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分析。
3.编制规划方案。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相关技术导则、舟山市村庄规划相关编制要求为指导,编制完成村庄规划。
六、成果要求
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普陀区桃花镇公前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普陀区桃花镇塔湾村村庄规划(2022-2035 年)》的文本、管制规则、规划数据库和必要图纸、村规民约。
1.文本: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状村庄调查与分析、规划定位、规划目标、村域空间优化及空间控制底线和强制性内容、生态保护修复内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内容、用地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内容、乡村支撑体系建设内容、土地综合整治内容、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布局、居民点规划、
建筑风貌引导及农房设计、景观风貌与村庄设计要求、重要区块管控和实施保障。
投标人应在项目投标前对村庄现场进行调研。在村庄规划中应对两个村庄的定位进行区分。符合村庄实际和未来发展要求。特别是对村庄未来的建设空间符合发展需求。明确宅基地、公共服务用地、商业区块等重要内容。
2.管制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村庄各类国土空间管制要求、农房建设管理、村容村貌提升、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措施等内容。管制规则的重点是对生态空间、农业空间、产业空间、建设空间、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空间及其他需管制空间提出管控要求和措施。如实反映村庄规划中关于各类空间及其管制要求、约束性指标、村庄风貌、产业引导等内容。
3.规划数据库:建立村庄规划成果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控。
4.必要图纸:根据需要,绘制村庄规划图纸,其中国土空间现状图、国土空间规划图、空间控制线规划图、村城道路交通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防灾减灾规划图、项目布局规划图和法定图则等必备的图纸。
规划成果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其中,规划文本、说明、表格的电子版本分别提交.doc和.pdf格式,图件的电子版本分别提交.jpg和Shapfile,cad等格式,数据库提交Shapfile格式,附件的电子版本提交.pdf格式。
七、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按期完成以下工作:
1.阶段一:合同签订后20日内,开展现场调研并收集相关资料,完成《普陀区桃花镇公前村规划大纲、塔湾村规划大纲》,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阶段二:完成阶段一工作后,在30日内完成《普陀区桃花镇公前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普陀区桃花镇塔湾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初稿。
3.阶段三:完成阶段二工作后15日内,根据相关部门修改意见,修改完善《普陀区桃花镇公前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普陀区桃花镇塔湾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提交发包方,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编制成果,最终提交结题稿。
4.阶段四:配合各方完成规划成果稿通过审查并生效后(以规划批复文件为准)。
履约期间,如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承包方须在48小时内到达项目所在镇进行响应(不可抗力除外),否则采购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扣减设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