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附表
序号 |
子项 |
招标需求 |
一 |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一条。 |
为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要求 |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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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VHF/UHF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 (2)超短波监测管理服务接口规范、无线电监测网传输协议(RMTP)规范及国家监测中心最新原子监测服务等 (3)超短波频段占用度测试技术规范(试行) (4)ITU相关标准、建议等 (5)本项目的设计、加工制造、材料、电气装置、检验、试验、安装、系统集成、调试等应参照适合于本项目的相关标准、规范。所有计量仪器必须符合国际计量标准。(投标人应使用本次招标的项目所需的标准和规范的最新版本)。 |
三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二条。 |
四 |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采购标的数量、交付的时间: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交付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三条。 |
六 |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四条。 |
七 |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五条。 |
八 |
核心产品 |
监测能力扩展及信号分析系统 (含18G宽带接收机系统、短波接收机系统、信号分析系统、低损耗天线设备连接电缆集及相关配件等) |
九 |
现场踏勘 |
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
十 |
现场演示 |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六条。 |
一、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2022年,根据国家、省和宁波市无线电管理“十四五”规划,按照《VHF/UHF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边海地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工程专项规划》相关规划、规范和标准要求,对现有宁波梅山岛固定监测测向站进行升级改造。
梅山岛站现有的设备采用美国TCI公司的TCI735,配置TCI641F垂直极化监测测向一体化天线,监测测向工作频段为20MHz~3000MHz。此次改造,按照边海固定站技术要求,将监测频段扩展到9KHz~18GHz,并增加水上业务信号分析、航空ADS-B信号分析等信号分析系统,和边缘计算机及存储等。另外,原系统已稳定工作了10年,为了保持系统的延续性、稳定性、统一性,计划采购TCI735扩频选件、相关监测测向天线,使监测测向范围达到20MHz~8000MHz。梅山岛站改造参考《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中对二类固定站的要求,改造后的梅山岛站不影响该系统原有的稳定性和多功能性,且符合边海站的相关要求。能够与宁波市一体化监测平台和浙江省一体化管理平台无缝兼容,测向频段扩展其功能软件应尽量与原系统保持一致性。
同时因现有站点监测天线位置较低,随着周围楼宇的兴起,监测覆盖减弱,计划对监测系统进行整体搬迁,铁塔利用宁波舟山港原有50米铁塔,另需新建简易机房,该机房需有电源、空调、消防等必要的基础设施。
二、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 总体要求
以下建设原则为本项目基本要求,投标人需逐条作出明确响应。
1.1 先进性
充分考虑梅山站升级要求以及边海地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工程的要求。监测采用数字宽带接收技术,配合高增益无源监测天线,覆盖9kHz~18000MHz频段;测向采购TCI735扩频选件、相关监测测向天线,使监测测向范围达到20MHz~8000MHz;升级后监测和测向为各自独立通道,在任意工作频段,监测任务与测向任务可同时工作。在20MHz~8000MHz频段,监测或测向功能均具备多用户多任务运行能力。同时具备水上、航空解析能力,具备短波频段监测功能。
1.2 实用性
既充分考虑当前宁波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需求,能够满足日常监测、频率指配、干扰查处、频谱监测月报、监测数据存储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要求;又满足边海地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具备“沿海重要地区无线电监测设施”提出的功能要求。
1.3 开放性
需采用开放的网络通信协议(TCP/IP)、主流操作系统(Windows 10等),纳入宁波一体化监测平台和浙江省一体化管理平台操作和管理。
要求核心产品具有开放的底层协议,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投标报价已包含从本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五年内提供二次开发技术支持的所有成本,这五年内如采购人提出二次开发技术支持要求,则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1.4 安全性
整个系统接地和防雷需满足无线电监测测向站的相关技术指标要求,所有户外连接需配置防雷器,采取必要技术手段确保尽可能低的雷击概率;具备对供电、空调、网络等动力环境要素的监控、告警和管理能力;具备停电后仍能连续工作4小时的后备供电能力。需采取物理、网络、应用全方位的安全策略,确保系统不受外来非法入侵;采用权限分配、口令验证等机制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建立完善的日志管理,确保历史操作有据可查;包含防病毒软件,具备防病毒功能。
1.5 可靠性
整套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并纳入宁波无线电管理技术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体系统一管理。保修期内需7×24小时无间断运行,年单站(硬件设备)平均正常工作时间应不低于340天,除网络电力中断等外部因素外,系统应能即开即用,年即开即用的可用率不低于97%(或一个年度内影响使用的故障次数不超过5次)。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72小时。保修期内在72小时内,保修期外在8天内提供故障恢复所需的备品备件。保修期外提供终身技术支持。
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中标后接受采购人上述关于可靠性要求的相关考核。
1.6 设计要求
根据无线电管理实际需要,结合站址实际基础设施布局,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随投标文件提供规范完整的设计方案,由设计负责人签字。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参照标准、需求分析、外部配套条件、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系统构成与空间布局,防雷接地技术方案、运行维护方案等。可随设计方案提供现场踏勘报告。所有设备需安装于标准机柜/架。
投标人所提供的天线馈线安装配件等裸露在户外的设备必须具备满足站址所在地环境要求的防腐、抗风、抗盐雾措施。高温、低温、湿热、盐雾等环境适应性应符合相关通用规范要求。
1.7 安装集成要求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方案,由投标授权代表和项目经理签字。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组织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实施进度安排,应急预案,与第三方沟通机制等。
投标人须具备大型无线电监测测向站集成和建设所需的人力物力资源和管理实施能力。投标人应指定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本项目实施直至竣工验收通过全过程间,与采购人对接的唯一代表,该唯一代表承诺全权负责完成本项目涉及投标人内部人员与事务的统筹协调工作。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指定唯一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可与前述唯一代表为同一人,也可为不同人),该项目经理具有实施不少于3个同类项目和不少于3年同类从业的经验;投标人为本项目建立的项目组至少包含具备商务、硬件、软件、安装测试等专业经验不少于3年的人员。
本项目所涉及基础建设部分(机房、铁塔、通信、供电、消防等)与本项目同步推进,共同通过最终验收。投标人应承诺按照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范标准完成基础建设部分建设并满足本项目通过最终验收的相关要求。
1.8 系统联网要求
符合《无线电监测网传输协议》(RMTP)、《超短波监测管理服务接口规范》、原子服务协议和监测数据库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纳入宁波一体化监测平台和浙江省一体化管理平台操作和管理,与全国无线电监测联网系统兼容,监测数据格式符合国家要求。监测网络管理系统纳入宁波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运行维护体系统一管理。
1.9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开发软件的能力,并能提供软件的升级服务。
投标人需按国际、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本项目软件系统集成的设计、设备的安装、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保修期服务、软件免费升级等各项工作,并保证软件系统使用的安全性与保密性。
本项目合同验收前,中标人应按照工信部无〔2017〕283 号、工无函〔2017〕433 号和我省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程序完成并通过测试验证,提供测试验证报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测试验证方案,说明包含但不限于第三方测试验证机构资格审核、测试验证指标与国家和省要求对照、测试验证周期和报告模板。
2、 设备基本配置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报价为实现本项目建设目标、满足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直至最终验收通过的总报价,因此本采购文件以下设备配置清单为基本配置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基本配置要求,按照无线电管理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本项目招标需求及整体系统集成的特点与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体系统集成软硬件和服务配置方案,并提供辅助设备清单,注明设备的具体名称、品牌、型号、配置、数量、产地、制造商等。
序号 |
设备描述 |
数量 |
投标响应 |
A:监测能力扩展及信号分析系统,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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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可靠宽带监测接收机(监测频段:20MHz-18GHz)。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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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短波接收机(监测频段:9KHZ-30M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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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增益无源监测天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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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线适配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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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防雷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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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低损耗天线设备连接电缆集及相关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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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通用模拟/数字信号识别与解调分析; 数字对讲机监测与信号分析; 水上信号分析与识别; 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分析记录; 航空专用信号监测分析; 安全业务频段保护性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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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扩频选件及测向天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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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TCI735频率扩展选件。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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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双极化一体化监测测向天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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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防雷套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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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低损耗天线设备连接电缆集及相关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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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集成与联网控制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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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工控机(i7-2600-8G-2T、刻录光驱、17寸显示器、迷你无线键盘鼠标)。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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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超薄笔记本电脑(i7-8565U 8G 512GSSD 14寸 WQHD,续航时间不少于9小时)。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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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双声道有源音箱。 |
1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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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智能远程控制单元(含软硬件)。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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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高精度时间基准源。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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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标准机柜。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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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4口KVM切换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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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3000VA机架式UPS,含8块100AH蓄电池组,电池柜。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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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电源防雷器、馈线防雷器、网络防雷器等全套防雷设备。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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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激光打印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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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站点视频监控系统,含:网络硬盘录像机,红外防水彩色半球监控探头3个(室内2个、室外1个,其中室外塔上一台配云台,室内机房1台配云台),硬盘存储容量不小于6TB,安装所需配件。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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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4口全千兆三层网管企业交换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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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无线路由器:三频千兆无线路由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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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安装必需的各项附件。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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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系统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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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无线电监测测向软件,含: (1)设备驱动模块; (2)遥控遥测模块; (3)联网控制模块; (4)频谱监测统计分析模块(最新版,响应监测月报各类要求); (5)宁波电子地图模块。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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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监测网络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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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监测网络管理系统软硬件,需纳入宁波无线电管理技术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体系统一管理。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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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纳入宁波无线电管理技术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体系统一管理所需的各项附件。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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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机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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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新建一个大于9平方米的简易机房。(含原铁塔拆除)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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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内含: (1) 大于9㎡的标准通信机房; (2) 机房内走线架; (3) 空调; (4) 消防; (5) 提供交流配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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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技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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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包含设计文档、施工文档、测试验证报告(符合工信部无〔2017〕283 号、工无函〔2017〕433 号和我省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等。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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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系统能稳定协同工作,“B:扩频选件及测向天线”中的TCI735频率扩展选件、双极化一体化监测测向天线、天线适配器和安装配件等必须采用原厂设备,包括低损耗天线设备连接电缆集均由原厂提供。上述产品如为进口,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海关进口报关单。
制造商执行的货物制造、检验和验收的标准要达到国标及同等相关标准,且为优级产品。
投标人在货物交付时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货物的使用说明书。提供设备应通过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保证提供的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
投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必须提供各种产品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进行验收。
投标人所投宽带监测测向系统和宽带监测系统中的监测测向机、监测接收机、天线等主要硬件设备的出厂时间,不早于向采购人交货日期前两年。
3、 系统功能要求
3.1、 系统功能
(1) 与宁波现有无线电监测网实现底层驱动级联网,可在现有控制中心软件平台下协同工作。联网后,监测系统具备完整的监测数据分析统计功能。
(2) 数据共享,监测台站数据库与频率台站管理数据库兼容;软件系统使用模块结构;全中文、图形化的用户界面,符合监测工作习惯;远程控制方便;便捷的台站查询功能;智能监测分析能力;完善的日志功能。
(3) 系统运行主平台为windows。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无线电监测测向、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管理查询、综合业务数据分析等业务处理能力,并实现在电子地图上直观展现各种业务数据。
(4) ◆◆系统软件集成度高,所有功能在同一界面上操作实现,界面简洁,不累赘。
(5) 数据库平台完全兼容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建议标准。
(6) 可与国家最新标准的频率台站数据库及浙江省现使用的频率台站数据库连接。
(7) 系统的地理信息系统用于打开和显示地图数据,电子地图使用MapInfo或ARCGIS或宁波市二维电子地图等格式或国家监测中心加密格式(分层代码按照国家通用要求)。地理信息系统可显示监测台站、实时测向数据等与地图相关的信息和图形效果。除了可提供常规的2D电子地图操作功能外,还可提供台站查询、交叉定位打点、移动站位置查询、单站多点定位、概率圆绘制、手动定位、跟踪移动车轨迹等功能。
(8) 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所提供的各类软件均为正版合法软件,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全权承担。
3.2、 功能要求
(1) ◆◆监测测向功能
固定频率测量:可测量频率电平的实时值,平均值,最大值,门限值;测试信号频率、场强(电平)等基本参数。
ITU 测量:可实现对单个频点或多个频点的频率、电平、β带宽、xdB带宽、中心频率、调制参数等的 ITU测量;可以进行监听;可以建立样本库;监测数据可以保存回放。
中频分析:可提供中频频谱图,计算分析占用带宽等相关频谱特征。具备信号样本制作和比对能力,能够保存频谱数据,频谱可以回放,可解调主要模拟调制信号、监听并录音。
离散扫描:对离散的频点或频率表进行扫描监测,测试信号的电平或场强,实时测量各离散点的时间占用度。
频段扫描:可对一个频段或多个不连续频段按一定的频率间隔进行扫描监测,实时测量各信号电平或场强,实时测量频率、频段时间占有度。提供多种门限设置方法,包括自动计算门限、手工设置单一门限或非连续门限、信道门限设置等,对任意方法设置的门限,可进行统一增加或减少。
数字扫描:监测某个频段中各频点信号的强弱。
单频测向:能对固定频率信号进行测向,可以给出角度概率分布图,可以在地图上绘制示向线,并显示示向度、测向质量、信号电平等指标。
中频测向:能对固定频率信号进行测向,并显示示向度、测向质量、信号电平和实时中频频谱。
频段测向:能够对一个频段的频点同时进行监测和测向,对测向方位角进行概率统计,给出测向概率出现次数最多的方位角。
宽带测向:可对宽带、跳频、扩频信号等进行快速的监测和测向处理。可以对测向方位角进行概率统计,给出选中频率的实时方位角和最大概率角度等信息。
(2) 数字荧光谱功能
可实时无丢失捕获信号,并连续显示信号频域变化状态,实时记录和跟踪信号变化轨迹,查看被大信号掩盖的稳定小信号,具备同频信号的监测能力。
(3) 频谱分析
在频谱监测过程中,不同监测设备可协同工作,对宽带设备监测过程中发现的触发信号进行短信提醒,对窄带设备测量的指定频点的结果可生成并提交相应的频谱分析报告。
(4) 频谱预警
该功能用于查阅短信提醒的历史信息,并提供相应操作。
(5) 频谱分析报告
该功能用于查看频谱监测分析报告,并提供报告的修改、删除、刷新和查询等功能。
(6) 规划查询
该功能用于查询频率规划情况。
(7) 规划全览
该功能用于查阅已经规划好的频率。
(8) 样本管理
该功能用于管理样本数据,能够按照“监测执行站”和“设备”,以及年月等查询条件显示样本库坐标图。可对样本频点属性进行修改。
(9) ◆监测任务自定义及管理
系统能够对监测站点进行任务管理及参数设置,管理监测站点的监测任务,并自动运行。监测任务采用分级管理,低优先级任务让位于高优先级任务,高优先级任务完成后自动继续完成低优先级任务。因任意原因导致的任务中断,在无人值守时可自动断点接续。
监测人员对需要重复执行的监测任务设定相应参数,提交后系统可根据时间自动执行任务。因其他原因未完成的自动任务,能够自动提醒,完成后的监测数据替代未完成的监测数据。
(10) 数据回放
可回放用户保存的实时监测数据。通过选择开始和结束时间,能够对相应时段内有已保存的实时数据进行回放。
(11) 数据管理
可管理已保存的实时监测数据,包括数据的查询与删除。此外,系统还提供服务器所在机器当前的磁盘容量显示,便于用户判断当前是否适合进行数据保存操作。
(12) ◆实时数据共享
该功能用于查询当前服务器运行的监测活动的基本情况,并可与其中某一活动进行同步观测。
(13) ◆互调干扰计算
能够计算某一频点的互调干扰的大小。可以已知互调频率计算干扰源频率、已知源频率计算互调频率或者已知源频率计算干扰频率的互调响应。
(14) ◆监测数据统计分析
基于监测数据,能够提供占用度分析、占用度比较、信号强度分析、信号强度比较、空间域分析、频段利用率统计、电磁环境使用情况统计等功能。
(15) 监测设备管理
能够对监测系统的所有(已有和新建)设备进行登记管理,以站点为单位,包括监测设备、天馈系统、信息系统、供电系统、其他系统等的资料登记、设备属性查询与同步、维护信息记录与查询,使用情况统计(运行次数与运行时间)等。
(16) 数据库管理
系统提供完整的数据库管理功能,包括系统所涉及数据库的单条件查询、组合条件查询、删除、数据库空间释放、单任务或多任务数据的导入和导出、备份(本地和异地)、迁移等。
任务在保存数据到数据库中时,能够对存储数据的大小进行估计。系统支持对监测数据库的物理空间进行监视,实时报告已用空间和未用空间,以及采用不同监测设备保存数据时的可存储时长。在数据库容量较小时能够自动告警。
(17) ◆实时多任务处理能力
系统支持实时多用户多任务运行。
(18) 视频云台监控系统
包含3个高清摄像头,其中在靠近天线指定地点和机房内指定地点各建设1套网络高清云台摄像监控系统,并与甲方已建监控云台系统无缝连接。其中网络高清云台摄像机可实现水平360度,垂直130度范围内连续可调的视频监控,具备夜视能力。可通过采购人在监测中心已建的桌面式监控云台远程网络控制器远程控制,实现对所有云台和摄像头所有功能的远程控制和视频回放。监控数据可保存在本地硬盘录像机内,也可以通过网络远程调取回放。
(19) 远程遥控功能
可作为远程控制中心无缝接入本辖区的其他无线电监测测向站/车,并且接入宁波无线电监测一体化平台和浙江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云平台,提供WEB版监测应用软件;同时具备RMTP接口及原子服务接口,在投标文件中需对联网方式进行详细描述并预留联网接口,具备完整的多站、车监测数据分析统计功能。
(20) 信号分析功能
a、 模拟和数字信号解调分析:能够自动识别信号类型(调制模式、带宽、占用度、信号分类等),同时具备信号解调功能,至少应包括模拟信号解调:AM, FM, CW, USB, LSB, PM, PULSE, IQ,TV;数字信号解调:2ASK,4ASK,2FSK, 4FSK, 8FSK、MSK、GMSK、ASK、16QAM等。信号分析提供频谱图、矢量图、眼图、码流图等多种图形方式显示解调结果,信号分析过程多元化、可视化,动态展示信号特征。
b、 ◆数字对讲信号监测分析:能够对 DMR/DPMR和TETRA等主流数字对讲机信号开展测试和协议解析,包括主叫号、被叫号、短信内容、语音等,并在频谱分析的同时输出短信内容和语音。并对解调的普通话音频进行语音识别,对解调的非普通话音频进行语种识别并记录。能对移动通信基站信号进行解码,识别各种基站信号的国别、运营商。
c、 ◆水上信号分析与识别:具备船舶动态分析能力根据AIS信号解析包括船名、呼叫号、航行速度、航向等信息,并能够对AIS信号进行重点监测,及时发现干扰。具备对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水上遇险安全通信以及国际海上遇险呼叫、各类雷达、卫星通信及导航等水上无线电通信信号的分析与识别功能。
d、 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分析;系统支持对广播信号解调、语音识别和转换文字功能;支持对PAL-D/SECAM/DTMB/DVB-T/DVB-T2等多种制式地面电视信号的解调分析能力,能够还原其连续图像和语音,实现对播出地面电视信号的图像监视及声音监听。
e、 航空专项信号监测分析;自动监测并解析航空ADS-B信号,解析其飞行高度、航速、航向、经纬度、信号幅度等数据信息,以图形方式直观显示、存储。
f、 安全业务频段保护性监测;可对航空、无线电导航、高铁等业务频段进行保护性监测,自动发现信号异常,并能够对信号异常进行保存,并告警。
(21) ◆◆系统自动测试和校准
宽带监测测向系统具备完善的自动测试和校准功能,开机不需要额外的人工和设备即可自行完成设备、天线、馈线等自动校准,并提供包含自检数值的校准测试报告。
(22) 监测网络管理功能
具备基于地图的站点远程控制与操作、状态实时监控、故障自动报警、巡检维护维修流程审批、资产状态查询、历史运行状况统计分析等功能。能够接入宁波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辅助管理平台统一操作使用,实现无人值守监测设备的远程管理。
4、 硬件技术指标
4.1、 监测指标
◆频率范围:20MHz~18000MHz
(1) 20MHz~6000MHz:
频率精度:1Hz;
◆◆中频带宽:≥40MHz;
噪声系数:≤12 dB;
调谐速度:1ms;
◆频率稳定度:≤0.1ppm(0℃~45℃);
◆相位噪声:≤-115dBc/Hz@10kHz(f=1GHz);
≤-100dBc/Hz@10kHz(f=5GHz);
二阶输入截点:≥65dBm(典型值,低失真模式);
三阶输入截点:≥15dBm(典型值,低失真模式);
中频抑制比:≥85dB(典型值);
镜频抑制比:≥85dB(典型值);
带内DDC通道数:32路;
输入阻抗:50欧姆;
解调模式:AM、FM、LSB、USB、PULSE等;
多任务:具备多用户多任务监测能力;
◆频率测量:参照ITU-R SM.377,分辨率0.1Hz;
◆占用度测量:参照ITU-R SM.443,电平精度±1dB,带宽精度±10%;
◆场强测量:参照ITU-R SM.378,精度±3dB;
◆调制测量:参照ITU-R SM.328;
◆频谱占用度测量:参照ITU-R SM.182,SM.328,SM.1880。
(2) 6000~18000MHz
监测灵敏度:-100dBm(典型值);
电平测量误差:≤2dB(全频段、典型值);
频率精度:1Hz;
频率稳定度:≤1.0ppm;
◆扫描速度:≥350GHz/s (25KHz 扫描步进);
二阶截点电平:≥50dBm(低失真模式);
三阶截点电平:≥10dBm(低失真模式);
配置高灵敏度垂直极化监测天线。
4.2、 测向指标
频率范围:20MHz~8000MHz;
测向体制:双通道或多通道相关干涉仪等成熟测向体制;
◆垂直极化测向:20MHz~8000MHz;
◆水平极化测向:40MHz~1300MHz;
◆测向精度:≤1°RMS(典型值,标准无反射环境);
测向灵敏度:3 µV/m~20 µV/m (典型值);
◆测向时间:1ms;
◆◆测向带宽:≥40MHz;
测向扫描速率:≥40GHz/s @ 50kHz信道带宽;
整个测向频段内测向系统(包括主机、天线、适配器、配件等)均为同一厂商生产的原厂设备。整个测向频段内测向天线为一体化。
4.3、 远程控制单元
具备网络、检测、控制功能,主要完成对监测站系统参数、环境参数的检测;设备电源的控制;各种控制参数及系统参数的远程交换和本地显示;设备控制明细记录等。
温度显示精度:1℃;
温度检测精度:±0.5℃;
湿度显示精度:1%;
湿度检测精度:±2% ;
遥控响应时间:<1秒;
接口标准:LAN、RS-232;
每路设备输出:<1000W;
电源输入:<3000W;
电源: AC 220V±10%;
功耗:<10W。
4.4、 时间基准源
时间精度:1ms;
输出时间区域:格林威治标准时间;
位置定位精度:±20m;
接口:LAN;
波特率:4800;
工作温度:-10~60℃;
相对湿度:20~95% 无凝结;
电源:AC220V 50~60Hz;
功耗:<5W。
4.5、 电源系统
采用在线式UPS电源系统,可提供纯净稳定的220V正弦交流输出。
配备不少于8块100AH/12V免维护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延长系统供电时间。
额定容量:3kVA/2.1kW;
输入电压:115~300V AC;
输入频率:40~60Hz(软件可调);
输出电压:220×(1±2%)V AC;
输出波形:正弦波;
外接电池标称电压:96V DC;
转换时间:零中断;
超载能力:110%-150%维持30秒钟后输出转为旁路,150%以上维持300ms;
通讯界面:RS-232 + Intelligent Slot;
操作温度:0℃~40℃;
操作湿度:20%~90%。
边缘计算与数据存储
监测站点(本地节点)应具备至少20TB以上的存储容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可采用统一磁盘阵列或分布式存储两种模式:
-统一磁盘阵列应用使用FC SAN服务器连接,双控制器。主要部件全冗余架构,支持虚拟缓存、数据分层等技术;支持连续数据保护功能,能实现IO级别恢复粒度。
-分布式存储采用10Gb以太网与服务器连接,至少采用双副本保证数据安全可靠,支持按需提供性能和容量,支持SSD作为CACHE来加速整体性能,核心软件非基于开源产品,支持在线进行硬件升级,可以扩展至上千节点,支持主流的多平台操作系统。
4.6、 机房
4.6.1 机房规格
机房面积不小于9平方米,应满足监测设备及动力设备等的安装及后期维护,具备完备 的市电220V供电、网络传输链路、空调、消防、防雷、接地、照明、门禁、走线架等设施。
4.6.2 基本要求
压型钢板、夹芯板基站用通信机房应符合节能、环保、消防、抗震等相关要求以及其他 的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设计基准期为50年,使用年限为20年,保修期为终验后36个月。
4.6.3 防火要求
机房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芯材的燃烧性能应不低于GB 8624-2012中表2 规定的B2(D)级。
4.6.4 屋顶排水
机房屋面板宜采用双坡屋顶,排水坡度N5%。
4.6.5 机房主体结构
机房主体结构设计上应具有承受风、雨、雪、冰雹、沙尘、太阳辐射的能力,应具有隔 热、密闭、防火等性能。机房墙因需要开孔后,应采取措施,保证其强度及防护性能。机房 应具有可靠的传力途径,能牢固地将机房与地基固定。机房墙体的门、馈线窗等各种洞口须 加强。
4.6.6 机房门
机房门应具有防盗及保温隔热功能。机房门采用A级防盗门(门尺寸 950mmX2050mm)。门锁及墙体应具有防水、防钻、防撬、耐冲击等良好的防盗性能。 应提供牢固的锁装置和絞链,同时机房应具有抵御使用小工具如螺丝刀、钳子或锤子等进入内部的能力,抵御时间不少于30min。
4.6.7 机房地面
地面做法:钢结构框架上铺设保温隔热地板,并增加防静电措施。
底部钢结构框架主梁宜采用工字钢或槽钢,强度根据计算确定,腹板或翼缘厚度不宜小 于 4mm。
底部钢构应在内侧与下部的混凝土基础平台用预埋螺栓或化学锚栓牢固连接,机房外部 不得外露连接件。
机房墙板和地面应根据工艺要求和设计图纸预留孔洞,包括:馈线窗孔洞、外电引入孔 洞、防雷地线孔洞等。
4.6.8 机房地面及其他荷载
机房结构应满足走线架、壁挂设备、落地机架的安装要求。内墙壁挂设备承重要求0.2kN /㎡以上。机房地面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6.0kN/㎡,局部摆放电池的区域不应小 于10.0kN/㎡。机房底板尚应根据设备布置进行局部抗压验算,局部荷载不应小于24kN /㎡。
侧壁板上用于安装设备的安装点应坚实可靠,以供固定走线架和挂墙设备;经拉脱安装 于此的Φ4 mm拉钉试验,最少能经受0.25 kN的拉脱力。
机房宜根据需要预留安装点,在预留位置宜对侧板进行加强处理。
4.6.9 机房照明
(1) 机房内应提供正常照明系统,包括日光灯、布线、开关、插座。
(2) 机房的水平面照度宜为100 lx〜150 lx,照明设计计算点的参考平面高度应为距 地面0.8 m的水平工作面。
(3) 机房的标准照明灯管采用日光灯,单个日光灯管功率36瓦,灯具应安装牢固, 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4) 开关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安装高度距机房地面1.3m。
4.7、 走线架
4.7.1 规格要求
(1) 室内走线架、上下线爬梯、支撑架宽度原则上统一使用600 (宽)x40 (厚)mm 多孔U型钢,机房内单层安装,颜色根据甲方要求。
(2) 承重要求:30公斤/米。
(3) 走线架每段标准长度2.4米,辅料包括角铁、螺栓、螺帽、接地线等,按2.4米 走线架一个辅材包配置相应辅材。
(4) 如有特殊情况另按需设计,需满足室内走线架安装及接地的各方面规范要求。
4.7.2 安装要求
(1) 室内走线架与墙壁或机列应保持平行,横平竖直可靠固定,水平偏差不得大于 ±2mm,垂直偏差不得大于±5mm,无明显扭曲和歪斜。走线架接头处无空隙。室内走线架的位置、高度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征得相关单位同意,并报设计单位图纸变更方可施工。
(2) 满足正常高度要求下,走线架的高度应不低于2200mm。走线架应与机房内钢筋 保持绝缘,经过梁、柱时,就近与梁、柱加固。
(3) 走线架的水平面除了应按图纸的高度要求安装外,其平面应用水平仪测量(可用其他代用),各段连接部分应严密平直,误差不应超过±5‰,直线度不应超过±5‰。
(4) 走线架托臂安装应牢固。
(5) 走线架横档安装位置应满足电缆下线和做弯要求,横档排列均匀,当横档影响下 电缆时,可作适当调整。
(6) 室内走线架宜采用多行、多列的走线架结构,尽量减少绕圈、短距离连续90°直 角转弯等现象。
(7) 所有支撑加固用的螺栓余留长度应一致,螺帽紧固后余留5mm左右。机房内所有油漆铁件的漆色应一致,刷漆、补漆均匀,不留痕,不起泡。走线架如做切割拼接处理,必须用手工锯或电锯,不得用切割机裁割,切口部分应做补漆处理。
4.7.3 接地要求
(1) 室内走线架应电气连通。走线架接头之间宜采用16㎜²以上铜导线或相应截面的铜编织带可靠连接,连接处应打磨去除喷塑层,紧固螺丝后做防锈处理。
(2) 走线架必须作防氧化处理,且必须与地面、屋顶及墙壁绝缘安装,安装吊挂或撑部件时,如有必要需增加绝缘板和绝缘垫。
(3) 室内走线架保护接地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35mm²的黄绿多股铜导线。走线架上 的接地汇流条与室内接地铜排用截面积95mm²黄绿多股铜导线连接。
(4) 室内走线架不得与室外走线架直接连通。
4.8、 交流配电箱主要技术要求
4.8.1 交流配电箱主要技术要求
产品主要技术要求参见行业标准:《通信基站用交流配电防雷箱》(YDAT 2060-2009)
4.8.2 交流配电箱容量系列
380V/63A. 380V/100 A. 380V/125A. 380V/160A。
4.8.3 其他主要技术要求:
4.8.3.1 配电线路
(1) 交流配电箱根据用户需求采用1路电源引入,配置1路4P断路器(选件),不配置 移动油机插座。
(2) 交流配电箱内断路器应为同一品牌的3C认证产品。输入断路器的极限分断能力 lcu和运行短路分断能力lcs均≧10kA,输出断路器的极限分断能力lcu和运行短路分断能力 lcs 均≧6kA。
(3) 交流配电箱应装配两个红色指示灯,分别作为两路输入电源的带电指示。
4.8.3.2 浪涌保护器(SPD)
(1) 交流配电箱内应能根据用户要求配置不同标称放电电流(30kA、40kA、60kA)的B 级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前端应设置1个极限分断能力≧10kA的微型断路器。
(2) 浪涌保护器应为3+1保护模式的一端口浪涌保护器。
(3) 浪涌保护器产品应为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符合性认定的产品。
4.8.3.3 智能电表
(1) 交流配电箱应配置智能电表,具备RS485标准接口,通信协议应参照YD/T 1363 的相关要求,监控内容如下:
-遥测:提供两路电源切换后的三相电压、功率因数,分别提供两路输入、全部输出回 路的三相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有功电度、无功电度,计量分路数可选。
-遥信:全部输入、输出断路器开关状态,ATS开关工作状态(可选),市电/油机供电状 态,市电停电告警,市电缺相告警,SPD正常/失效告警,三相电压越限告警、三相电流越 限告警。
(2) 智能电表应具备本地显示功能。
(3) 交流配电箱智能电表及其电能检测装置准确度要求:电压、电流不低于0.5,功率、电度不低于1。
4.8.3.4 进出线方式
应满足上进线的要求,出线方式应为上出线、下出线均可。
4.9、 空调
4.9.1 空调产品规格系列
2HP(柜式、壁挂)、3HP(单相、三相)、5HP。
4.9.2 空调技术要求
产品主要技术要求参见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GB/T7725-2004)。
另有其他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主要技术性能
(1) 具备高能效比。要求能效比(总冷量/制冷输入功率)>3.20
(2) 具备高显热比。要求显热比(显冷量/总冷量)>0.75。
(3) 具备低冷风比。要求冷风比<7 W/(m³/h)。
(4) 空调机的工作的室外环境温度范围:机组在-5°C〜45°C范围内应保证正常制冷。
(5) 要求整机连续运行设计寿命不小于8年。
4.9.3 电气及控制性能
(1) 具备高电源适应性。空调机组的正常工作电压范围应不小于380(或220V)-15%〜 +20%,超出范围自动保护,电压恢复后可自动启动。
(2) 温度控制范围及精度:空调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温度控制范围18°C〜30C, 温度调节精度应可达到设定点±2°C。温度波动超限发出远程报警信号。
(3) 空调机应具备相序容错、延时启动、来电自启、温度锁定、双机备份、互相切换、 轮流启动等控制功能。
(4) 空调机应具备RS485标准接口,通信协议应参照YD/T 1363的相关要求,可提 供本地和远端两种控制模式,能够实现遥测、遥控、遥信、遥调功能,且应具有良好的电气 隔离(信号端子对地承受直流电压500V、1分钟不击穿或闪烁)性能。
4.10、 消防
自动灭火技术指标要求
4.10.1 设计依据:
《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NFPA-2001《洁净气体灭火剂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116-98《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3-9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数据。
4.10.2 设计说明:
(1) 本设计为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保护对象:本项目建设机房。
(2) 设计原理:本系统具有自动、手动两种控制方式。各保护区均设二路独立探测回 路,当第一路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时,发出警报,指示火灾发生的部位,提醒工作人员注意, 当第二路探测器亦发出火灾信号后,自动灭火控制器开始进入延时阶段(0-30S可调), 此阶段用于疏散人员(声光报警器)和联动设备的动作(关闭通风空调等)。延时过后,向保护区的电磁驱动器发出灭火指令,打开七氟丙烷气瓶,向失火区进行灭火作业。同时报警 控制器接收压力信号发生器的反馈信号,控制面板喷放指示灯亮。当报警控制器处于手动状 态,报警控制器只发出报警信号,不输出动作信号,由值班人员确认火警后,按下报警控 制面板上的应急启动按钮或保护区门口处的紧急启停按钮,即可启动系统喷放七氟丙烷灭火剂。
(3) 本设计为全淹没无管网系统,充装压力为2.5Mpa (表压)。
(4) 对土建的建议和要求:防护区的转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围护机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200Pa。
4.10.3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和《规范》的规定,各防护区的设计参数见下表:
防护区 |
容积(m³) |
高度(m) |
设计浓度(%) |
设计喷射时间(S) |
设计抑制时间(min) |
机房 |
12 |
2.5 |
8 |
20 |
3 |
4.10.4 设计计算:
根据《规范》全淹没灭火系统FM200用量计算公式,得出各数据见下表:
防护区 |
设计用量(Kg) |
实际用量(Kg) |
灭火浓度(%) |
瓶数(个) |
充装量(Kg) |
储瓶容积(L) |
机房 |
70 |
40 |
8 |
1 |
40 |
40X1 组 |
注:每个储瓶的使用剩余量为3Kg。
4.10.5 施工及验收:
本系统应严格按(GBJ116-201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263-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经消防主管部门认可的设计和施工图施工及验收。
4.10.6 操作与使用:
(1) 自动控制:在防护区无人时,将自动灭火器内控制方式转换开关拨到“自动位置”, 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当防护区第一路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时,发出警报,指示火灾 生生的部位,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当第二路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后,自动灭火控制器开始进 入延时阶段,同时发出联动指令,关闭联动设备及保护区内除应急照明外的所有电源。自动 延时30秒(可调)后向控制火灾区的电磁驱动器发出灭火指令,打开七氟丙烷气瓶,向失 火区进行灭火作业。
(2) 电气手动控制:在防护区有人工作或值班时,将自动灭火控制器内控制方式转换 开关拨到“手动”位置,灭火系统即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当防护区发生火情,可按下自动灭 火控制器内手动启动按钮,或启动设在防护区门外的紧急启动按钮,即可按上述程序启动灭 火系统,实施灭火。在自动控制状态,仍可实现电气手动控制。电气手动控制实施前防护区 内人员必须全部撤离。
4.11、 视频监控系统
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对机房内2处和机房外1处固定位置120°广角视频监控和不少于连续1个月的视频滚动记录,其中,机房内和机房外各配备一个网络高清云台摄像机,提供800×600的控制中心VGA图像分辨率。可支持远程硬盘搜索、回放、下载、格式化,支持断点续传;支持网络硬盘录像机的远程重启、关机等操作;硬盘容量不小于6TB。整个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已建视频云台监控系统。
4.12、 机房红外报警系统
当人非法闯入机房设防区域时,感应人体红外发出的红外射线,连接的主机将会拨打预设固定电话或通知工作人员,保护机房设备安全。
5、 监测网络管理系统
具备对整个站点的动力、环境、消防、安保、监测设施信息等实时监控,设备电源控制,并记录设备运行状态。软件能够进入浙江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并提供计算机客户端和手机端访问能力,能够无缝接入宁波无线电监测网辅助管理平台。
温度显示精度:1℃;
温度检测精度:±0.5℃;
湿度显示精度:1%;
湿度检测精度:±2% ;
遥控响应时间:<1秒;
接口标准:LAN、RS-232;
每路设备输出:<1000W;
功耗:<10W。
三、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 服务标准:
(1) 售前服务:
根据本项目安装集成要求,中标方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相应统筹、指导和协调。
(2) 售中服务:
1 包括运输、保险、卸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保管、开箱验收(箱体外观无人为损坏情况下)、测试验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最终验收并交付。
2 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4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需采购人配合的内容。
6 测试验证:本项目合同验收前,中标人应按照工信部无〔2017〕283 号、工无函〔2017〕433 号和我省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程序完成并通过测试验证,提供测试验证报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测试验证,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 售后服务
1 售后服务机构: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应设有维修中心,维修中心应能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在质保期到期后至少提供6年的维修服务,维修配件按成本价计算。
对非投标人生产的核心设备,投标人应证明其具备良好的维护与维修能力。
2 售后服务响应:
质保期内中标人按照省无线电监测设施巡检要求,免费开展一年4次的巡检工作。提供 7×24 小时电话技术支持。能够即时响应,随时电话或书面解答甲方的疑问,紧急事故处理要求48小时内到达现场。
3 售后服务内容:
本项目运维工作整体纳入宁波无线电管理技术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体系统一管理。
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正常保养服务,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应提供免费维修直至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返厂维修)。提供技术服务,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原厂应用数据处理软件,并提供免费升级服务(指涉及数据处理软件的产品)。无条件免费提供联网接口。
4 售后服务收费:
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免费服务,质保期将满时,中标人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一次,解决检查出的问题,并向采购人提供整个书面报告。
质保期满后,中标人须提供最优惠的维修价格(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在设备寿命期内,保证维修配件的供应和及时维修,维修价格保持不变(政策调整因素除外)。
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明确的阐述。
2、 期限
质保期:自货物交付投入使用经合同双方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免费保修二年。
四、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国无办函【2019】21号)关于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开展。
1、 合同验收
安装调试完成并完成设备测试验证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验收申请,说明验收内容、方法、计划等,并附测试验证报告(如无法提供最终的正式报告,可由第三方测试验证机构提供测试验证符合性证明,并在初步验收前提供最终的正式报告)。采购人通过合同验收申请后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合同验收。合同验收相关要求参考(国无办函【2019】21号)文件要求。
2、 试运行
合同验收通过后进入1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发现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等不符合,或质量存在潜在问题等,试运行期从问题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直至无不符合、无问题、无故障期达1个月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提交初步验收申请,说明试运行期运行情况,问题等处理情况,初步验收计划等,并附初步验收所需资料。
3、 初步验收
中标人按照招标要求通过合同验收,经试运行正常,并完成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编目后,可向采购人书面提交初步验收申请。采购人审核并同意初步验收申请后开展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内容参照(国无办函【2019】21号)要求包括档案资料检查、财务资金检查、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检查和规定执行情况检查。其中核心设备技术指标按照测试验证报告验收,系统技术指标采取安装现场测试方法验收,软件功能采取安装现场操作比对和测试指标比对验收。验收中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必须更换相关零部件,甚至于更换产品。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4、 竣工验收
初步验收完成后,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提请开展竣工验收。
因本项目金额未达到国无办函【2019】21号文件规定限额,采购人自行决定初步验收与竣工验收是否同步执行。
5、 验收合格条件
系统运行结果及使用效果符合招标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收。竣工验收通过,视作中标人承建本项目相关内容移交采购人。
以上整个验收流程涉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五、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 培训
为使采购人能正确使用设备,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使设备能正确地为采购人使用并达到采购人的工作使用效果。
(1) 需要培训的人数:二人以上。
(2) 培训方式:现场培训或进厂培训或专门培训或相结合的方式。
(3) 培训费用:中标人承担。
(4) 培训完成时间:培训可在售前或售后进行,培训工作直至采购人人员能独立并正确使用该产品才算完成。具体由采购人与中标人进行协商后确定。
(5) 培训具体要求:为甲方技术人员提供全面、系统、深入的培训,包括设备的工作原理、安装、操作、连接、配置、保养、维护,软件的操作流程、安装、使用、配置等。培训应达到使系统运行人员能“熟练操作、应付突发事件,判断故障、进行应急处理”的目的,直至被培训人能独立操作。培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投标人应承诺接受培训的人员在培训后能够独立地对系统进行操作使用、管理、维护。
(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明确的承诺。
2、 系统安全
用户管理满足《全国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安全平台解决方案》要求。
一次性登录:当系统的用户与本地或其他区域(国家与省或者省与省之间)的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互时,用户不需要再次登录(如果该用户已经登录),就可以使用所有(他有权限使用的)业务系统。
权限管理:根据用户身份和用户操作,系统实现模块级的权限控制和记录级的权限控制。当用户以合法用户的身份登录到系统后,通过模块级的系统权限控制接口功能模块,实现模块级的系统权限控制;当用户进行系统的每一步操作时,通过记录级的系统权限控制接口功能模块,提供用户操作权限的验证,实现记录级的权限控制。
角色管理:根据系统不同使用者需求设计,便于授权管理。
用户身份认证:包括数字签名。当用户登录到系统时,调用身份认证接口功能模块,系统对该用户的身份进行鉴别,以确定该用户是否系统的合法用户。参见《全国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安全平台解决方案》。
3、 其他
相关服务内容需由除投标人外第三方完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并取得采购人认可,签订合同后须将分包合同交至采购人处备案。
投标人承诺制造商承担本项目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的,需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投标人承诺自身承担或其他单位承担本项目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的,需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出具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担保书(如合同实施过程中售后服务机构无法全部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六、 现场演示
本项目需要投标人进行现场演示,由投标人根据本章“系统功能要求”,在现场搭建演示系统并开展演示。演示内容分整体风格、软件功能、兼容性、离线分析存储4个部分。
演示方式:实物演示+录屏演示(详见评分标准)。评委可根据投标人现场功能演示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演示环境:现场提供singal shark3310监测设备(不含天线)、电源、投影设备,其它为达到演示效果所需设备及附属由投标人自行携带。
演示时间:每位投标人有30分钟演示时间,到时停止演示,不接受延时和口头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