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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移动监测车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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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5070000236713 发布时间:2022-05-07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宁波市移动监测车升级改造项目

 招  标  需  求

前附表

序号

子项

招标需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一条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三条。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交付的时间: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四条。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五条。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六条。

核心产品

自动测向天线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现场演示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第七条。

一、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加强宁波地区无线电管理,加快推进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移动监测的灵活性和机动性,经前期调研论证,拟对现有的移动监测车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无线电管理工作实际需要。

移动监测车升级改造通过利用现有的监测测向设备“SignalShark3310”,再采购配套的自动测向天线,替换现有的监测测向设备(EM100+DF),形成新的监测测向通道。并针对“SignalShark3310”监测测向设备,升级对应的移动监测软件,使升级改造后的移动监测车在无线电管理工作中具备监测、信号分析和定位的自动化、智能化分析能力,具备“移动路测”功能对监测车进行相应改造,将SignalShark 3310监测测向设备安装于丰田移动监测车内,监测测向天线架设于监测车顶上(可拆卸),SignalShark 3310设备及相关配件,根据工作需要,可快速安装也可快速拆除,实现灵活的、快拆装式的、多场景应用模式。

升级改造的移动监测车作为宁波无线电监测网的有效组成部分,应无缝接入宁波一体化监测平台,并可使用最新的原子服务与浙江一体化管理平台连接整体纳入宁波无线电管理技术和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体系统一管理。该项目以先进、实用、开放、安全、可靠全面联网为基本要求,与宁波市移动监测工作和重大活动保障的实际需求相结合。

二、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 VHF/UHF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

2、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3、 《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

4、 超短波监测管理服务接口规范、无线电监测网传输协议(RMTP)规范及国家监测中心最新原子监测服务等;

5、 超短波频段占用度测试技术规范(试行);

6、 ITU相关标准、建议等;

7、 移动监测车改造符合《无线电管理特种车及装备配置技术要求》相关技术规范。

本项目的设计、加工制造、材料、电气装置、检验、试验、安装、系统集成、调试等应参照适合于本项目的相关标准、规范。所有计量仪器必须符合国际计量标准。(投标人应使用本次招标的项目所需的标准和规范的最新版本)。

三、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 总体要求

以下建设原则为本项目基本要求,投标人需逐条做出明确响应。

1.1 先进性

一副监测测向天线能覆盖20MHz~8000MHz。自动测向天线与现有的SignalShark 3310监测设备有较好的匹配性;软件升级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并实现智能化监测数据分析、路测、收敛定位等,且不能少于SignalShark 3310监测测向设备的原有功能。

1.2 实用性

为保护已有的技术设施投资,充分发挥现有的技术设施作用,将SignalShark 3310监测测向设备可安装于监测车用于移动监测,也可拆下当便携式监测设备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实现“一设备多场景化”使用。

1.3 开放性

需采用开放的网络通信协议(TCP/IP)、主流操作系统(Windows 10等),无缝接入宁波一体化监测平台,可通过原子服务可接入浙江省一体化管理平台操作和管理。

1.4 安全性

移动监测车系统软件应用全方位的安全策略,确保系统不受外来非法入侵;建立完善的日志管理,确保历史操作有据可查;包含防病毒软件,具备防病毒功能。车子改造后车辆改造部位应具备安全防护措施,凡涉及危险部位均应加防护隔离装置,并有明显标志。

1.5 可靠性

移动监测车升级改造后的整套系统运行稳定可靠,系统应能即开即用,年即开即用的可用率不低于97%。保修期内,此项目中升级改造的部分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72小时。保修期外提供终身技术支持。

1.6 车改要求

以保持原车的安全性、密封性和通过性为原则,进行改装设计。车顶安装的天线等所有设备,均采用快拆法兰,以卡扣形式安装紧固。在保障设备安全的同时,车内外改装或增加的设备,都采用快拆方式,能够非常简便、快速的拆装。改装设备拆除后,车辆外观和内部基本恢复原车状态,符合车辆年检的要求。监测车改造完成后,需做电磁兼容分析。

1.7 防腐防水抗风要求

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天线、法兰配件等裸露在空气的设备必须具有防腐、防水、抗风措施。

1.8 安装集成要求

投标人在集成现有的鲨鱼3310监测测向设备与新采购的监测测向天线时,要求车内布线合理、施工规范

1.9 系统兼容性要求

符合《无线电监测网传输协议》(RMTP)、《超短波监测管理服务接口规范》、原子服务协议和监测数据库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无缝接入宁波一体化监测平台,可与浙江省一体化管理平台联网操作和管理,监测数据格式符合国家要求。改造后的移动监测车纳入宁波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运行维护体系统一管理。

1.10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开发软件的能力,并能提供软件的升级服务。

投标人需按国际、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本项目软件系统集成的设计、设备的安装、技术培训、保修期服务、软件免费升级等各项工作,并保证软件系统使用的安全性与保密性。

★本项目合同验收前,升级改造后的移动监测车,按照工信部无〔2017〕283 号、工无函〔2017〕433 号和我省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应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试验证,提供测试验证报告,相关测试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测试验证方案,说明包含但不限于第三方测试验证机构资格审核、测试验证周期和报告模板。

2、 设备基本配置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报价为实现本项目建设目标、满足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总报价,因此以下设备配置清单为基本配置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基本配置要求,按照无线电管理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本项目招标需求及整体系统集成的特点与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体系统集成软硬件和服务配置方案,并提供辅助设备清单,注明设备的具体名称、品牌、型号、配置、数量、产地、制造商等。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配置要求

1

自动测向天线

1

测向频率范围20MHz8000MHz

2

8G监测天线(含馈线)

1

监测频率范围20MHz8000MHz

3

监测车软件升级改造

无线电移动监测分析系统软件

1套

实现 实时监测监测测向数据采集和存储离线监测测向数据分析/信号定位实时扫描定位突发信号检索分析频谱热力图等监测、分析、地图和管理功能。具备广播电视声音及图像信号监测和分析功能。

4

为实现软件升级的相关配套硬件

1套

为实现测向信号收敛定位、广播电视声音及图像信号监测分析功能相配套的硬件。

5

SignalShark设备驱动及相关终端

1个/2

/,笔记本电脑配置为ThinkPad P14S 移动图形工作站3D建模14英寸轻薄绘图笔记本电脑 英特尔酷睿十代 i7-10510u P520独显 4K屏@01CD 40G内存 2TB固态硬盘 定制版。

6

便携式打印机(彩色)

1台

爱普生(EPSON)WF-110 A4彩色打印机便携式打印机

7

监测车改造工程

1项

含车顶改造,内部改造,监测操作台增设。

8

改装配件

1套

车顶支架、快拆法兰、设备安装配件等。

9

系统集成

1项

监测测向天线与SignalShark3310及软件系统的集成。

10

技术资料

1套

项目涉及的全部技术资料

所投产品为进口,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海关进口报关单。

制造商执行的货物制造、检验和验收的标准要达到国标及同等相关标准,且为优级产品。

投标人在货物交付时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货物的使用说明书。提供设备应通过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保证提供的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

投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必须提供各种产品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进行验收。

3、 系统功能要求

3.1 系统要求

3.1.1 系统运行主平台为windows。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无线电监测测向、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管理查询、综合业务数据分析等业务处理能力。

3.1.2 数据共享,监测台站数据库与频率台站管理数据库兼容;软件系统使用模块结构;全中文、图形化的用户界面,符合监测工作习惯;智能监测分析能力;完善的日志功能。

3.1.3 系统软件集成度高,常用功能应集成在同一操作界面内

3.1.4 数据库平台完全兼容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建议标准。

3.1.5 ◆◆地理信息系统采用高效地图引擎,使用MapInfo或ARCGIS或宁波市二维电子地图等格式或国家监测中心加密格式(分层代码按照国家通用要求)或其他通用格式。地理信息系统可显示监测台站、实时测向数据等与地图相关的信息和图形效果。除了可提供常规的2D电子地图操作功能外,还应提供台站查询、交叉定位打点、移动站位置查询、单站多点定位、概率圆绘制、手动定位、跟踪移动车轨迹等功能。

3.1.6 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所提供的各类软件均为正版合法软件,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全权承担。

3.2 功能要求

3.2.1 常规监测测向功能

(1) ITU 测量:可实现对单个频点或多个频点的频率、电平、β带宽、xdB带宽、中心频率、调制参数等的 ITU测量;可以进行监听;可以建立样本库;监测数据可以保存回放。

(2) 中频分析:可提供中频频谱图,计算分析占用带宽等相关频谱特征。具备信号样本制作和比对能力,能够保存频谱数据,频谱可以回放,可解调主要模拟调制信号、监听并录音。

(3) 离散扫描:对离散的频点或频率表进行扫描监测,测试信号的电平或场强,实时测量各离散点的时间占用度。

(4) 频段扫描:可对一个频段或多个不连续频段按一定的频率间隔进行扫描监测,实时测量各信号电平或场强,实时测量频率、频段时间占有度。提供多种门限设置方法,包括自动计算门限、手工设置单一门限或非连续门限、信道门限设置等,对任意方法设置的门限,可进行统一增加或减少。

(5) 数字扫描:监测某个频段中各频点信号的强弱,扫描速度快,可对宽带、调频、扩频信号等进行快速的监测。

(6) 单频测向:能对固定频率信号进行测向,可以给出角度概率分布图,可以在地图上绘制示向线,并显示示向度、测向质量、信号电平等指标。

(7) 中频测向:能对固定频率信号进行测向,并显示示向度、测向质量、信号电平和实时中频频谱。

(8) 频段测向:能够对一个频段的频点同时进行监测和测向,对测向方位角进行概率统计,给出测向概率出现次数最多的方位角。

(9) 样本监测:包括样本采集制作和样本监测应用。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保存为样本数据。用于对比和异常信号识别。业务应用可根据频段范围和步长等监测参数选择合适的样本导入并与实时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可查询和显示样本电平谱图,调整任意频点或频段数据的样本值。

(10) 样本管理:功能支持对存储在本地样本或服务器样本文件的样本数据进行创建、修改、删除、合并、导入和导出等管理操作。

(11) 背噪管理:功能支持对存储在数据库的设备背噪数据进行创建、修改、删除、合并、调整、存储等管理操作。

(12) 监测分析:监测的扫描功能与信号样本进行比对,发现异常信号用不同颜色标注(合法、非法、已知、未知),可存储和生成报告列表。发现异常信号可转入单频点监测或测向功能,提供参数设置、静默监测和频谱显示操作。

(13) 单站多点测向定位:可存储同一监测车对同一频率在不同地点的测向数据,通回放在不同地点的测向示向线,对信号进行测向交汇定位。

(14) 多车联合测向定位:联网后,可调取不同监测车对同一频率的测向数据。通过测向示向线,对信号进行测向交汇定位。

3.2.2 统计分析

(1) 信道占用度统计:对多条监测任务数据进行按连续时间的多种信道占用度统计。以频率为横坐标、占用度和电平为纵坐标,统计信道某一段时间范围内时间点的占用度情况。

(2) 信号强度分析:对多条监测任务数据进行按连续时间的多种信号强度统计。以频率为横坐标、占用度和电平为纵坐标,统计信道某一段时间范围内时间点的信号强度情况。

(3) 频段占用度分析:对多条监测任务数据进行按天、按月的多种频段占用度统计。以时间为横坐标、占用度为纵坐标,统计某一频段在某个时间范围内的占用度,通过观察占用度特征图,可以分析频段在各个时间段的使用情况。

(4) 监测月报:根据用户选择的月份(默认当前月份)、月报地区、监测执行站、监测任务数据、以及业务频段及对应的信道占用度门限,来统计占用度,并按模板格式生成所选月份的监测月报。

3.2.3 软件升级要求

采集数据后,能进行大数据存储,根据参数检索数据,可对已监测(测向)的进行时域、频域和地域分析,并可显示信号测向的示向线和交汇点,进行信号的定位分析,通过地图显示辅助判断信号的发射位置。可查询、显示移动车轨迹及各频点信号强度的变化和轨迹点的频谱图。

(1) 采集和数据存储:启动监测测向设备的频段扫描或频段测向功能,实时采集指定频点或频段内每一个频点的频率、电平、场强、经纬度、罗盘值、时间戳、示向度数据、示向度电平和质量数据和站点、设备、测量功能和任务时间信息等数据。并对采集的所有数据项进行实时高速存储。

(2) 数据有效性识别:为了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数据采集质量、提高后期数据分析速度,能自动对监测车运行的位置数据和方向数据及周边物理环境和电磁环境进行判断,智能识别并过滤干扰较大的无效数据。

(3) 数据检索管理:数据检索可通过调整参数条件,进行多次检索过滤,达到最优的分析效果。

(4) 监测数据分析(路测):通过信号场强点在运行轨迹的显示,可协助进行信号定位。支持能量轨迹显示绘制车辆运行轨迹,可用于移动路测业务和绘制频谱地图工作。

(5) ◆◆测向信号收敛定位:根据频点和信号强度不同采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显示。同时显示同一频点在不同地点的测向示向线,可进行信号交汇定位。测向定位分析同样支持分析移动车轨迹、分析移动车轨迹上任意位置的历史频段扫描谱图和各个业务频段内任一频点的信号强度。

(6) 实时扫描定位:能够在采集存储监测测向数据的同时,实时显示频段扫描频谱,并能够制作信号模板和使用模板发现新出现的信号。对于感兴趣的信号可以在同一界面下转入测向,同时在地图上实时显示该信号的示向线和历史场强轨迹。

可同时对多个信号以一定时间间隔轮询进行测向,可人工选择分析频段内任意频点的历史场强轨迹。

(7) 突发信号检索分析(时域分析):根据存储的监测数据,可分析频段内任意频点场强随时间变化的数据,实现信号的时域分析,清晰判断信号的出现/消失的时间和信号变化。能对突发信号进行检索和观察信号变化趋势。

(8) 频谱热力图:根据存储的监测数据,可根据频段、频点和时间等参数进行数据筛选过滤,分析频段或频点在不同区域的分布情况,并可采用不同颜色进行区域频段或频点的场强显示,形成区域频谱分布热力图。

3.2.4 系统管理

(1) 用户管理:系统用户管理,包括新增用户,修改用户、刷新用户显示和删除用户等操作。

(2) 密码修改:用于修改用户登陆密码。

(3) 监测站管理:监测站管理主要是移动监测车(或固定站)的资料信息,包括新增、修改、刷新等功能。

(4) 设备管理:管理移动监测车安装的所有监测设备和辅助集成设备的资料信息,这些信息主要与设备的安装和配置相关。包括新增、修改、刷新、删除、参数导入和天线配置功能。

(5) 参数管理:配置不同类型监测设备的参数信息。包括导入参数、刷新、删除功能。

(6) 天线管理:管理移动监测车的天线信息,包括新增、修改、刷新、删除等功能。

(7) 系统日志管理:记录系统中软件和系统问题的信息,用户可以通过它来检查错误发生的原因,供远程解决系统问题,系统日志包括系统日志、应用程序日志和安全日志。

(8) 系统授权管理:软件具有完善的授权能力,包含数据授权、功能授权。也能针对不同的用户进行站点使用授权。

3.2.5 地理信息系统(GIS

地理信息系统包括基本操作和监测应用等功能。基本操作包括选图、标注、漫游和缩放比例;可选择区域分层显示。包括显示标注和测量地图任意两点间的平面距离和方位角,对进行添加文字标注等编辑功能。

地理信息系统用于在常规实时监测模式和离线数据分析模式下的测向定位和示向线显示、建立临时站点、台站查询和显示、移动车轨迹显示、单站多点定位、临时站定位及概率椭圆等操作和数据分析信息显示功能。

(1) 建立临时站点:在地图上根据需要,建立临时站点,与其他站点配合进行测向交汇定位辅助或临时建立搬移式站点。

(2) 台站查询显示:根据条件参数,检索台站数据库资料,在地图上显示台站。配合信号查找、频率支配、设台审批等工作。

(3) 测量距离:在地图上测量指定两点或多点间距离。

(4) 移动车轨迹显示:在地图上显示回放显示移动车轨迹。

3.2.6 互调干扰计算

能够计算某一频点的互调干扰的大小。可以已知互调频率计算干扰源频率、已知源频率计算互调频率或者已知源频率计算干扰频率的互调响应。

3.2.7 ◆◆广播电视声音及图像信号监测和分析:具备广播电视图像和声音信号解调,语言识别转文字等功能。数字信号分析处理系统增加语言识别转文字等功能。(可另加接收机实现)

3.3 测向天线功能要求

(1) 测向天线能匹配我局2019年采购的singal shark3310接收机;

(2) ◆测向天线要求一副天线满足20MHz-8000MHz的自动测向,天线直径不大于500mm,重量不大于7kg,可快速地完成拆卸。

(3) 测向系统需要同时具备监测能力,在测向过程中可监测被测信号及其邻近的信号。

(4) ◆◆自动测向功能:配合自动测向天线,无外接PC端软件时,也能在主机上实现自动测向定位功能,实时在地图上展示当前测向信号的示向线和概率热图;

(5) ◆◆测向结果包含示向线和仰角,对于那些与测向天线不在同一个平面上的发射源,极大地提高了定位能力。

(6) 测向天线内置电子罗盘和 GNSS 接收模块。

(7) 测向软件可安装在接收机主机上(windows系统)

(8) 具备测向热力图算法。对测向数据累计,给出发射源在地图上的具体位置。

(9) ◆在测向过程中,实时显示当前测向的示向线方向以及车头方向;

(10) 具备固定测向和移动测向模式,固定测向可选择正北作为参考方向,移动测向可选择GNSS校准参考方向;

(11) 天线可以通过支架安装在车顶。支持多台设备数据的共享和联合测向;

(12) 要求核心产品中的硬件具有开放的底层协议,以确保采购人后续可采取市场竞争性方式对本次采购的硬件进行功能扩展或二次开发。

4、 技术参数要求

4.1 监测测向天线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参数名称

指标需求

1

监测频率范围

20MHz-8000MHz

2

测向频率范围

20MHz-8000MHz

3

天线类型

单通道,自动测向独立参考阵子,天线罩内有三套测向阵子分别覆盖从20MHz-8000MHz测向,要求支持俯仰角度测向

4

测向体制

沃森-瓦特,相关干涉仪

5

极化方式

垂直

6

电子罗盘

嵌入式电子罗盘,方位不确定性< 1.5°RMS (typ.)

7

全球定位系统(GNSS)

嵌入式接收器和天线

8

线性度IP3

200M-2.7GHz:20dBm(典型值)

2.7G-8GHz 17dBm(典型值)

9

测向精度

f<200MHz 3°RMS(典型值);

f≥200MHz 1°RMS(典型值)

10

测量灵敏度

25dBμV/m (典型值.)

11

尺寸/重量

直径≤500mm,高度≤230mm,重量<7kg;

4.2 8G监测天线技术指标

8G监测天线要求噪声低,灵敏度高;放大增益大小可调节;性能稳定、体积小。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1、 频率范围 20MHz~8000MHz

2、 极化方式 线极化(垂直)

3、 增益调节 3~20dB

4、 线性度 IP3>33dBm

5、 IP2>55dBm

6、 输出阻抗 50Ω

7、 温度范围 -40℃~+65℃

四、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 服务标准:

(1) 售前服务:

根据本项目安装集成要求,中标人要确保监测测向天线与singal shark3310的适配性,统筹、协调移动监测车的改装事宜

(2) 售中服务:

· 包括运输、保险、卸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保管、开箱验收(箱体外观无人为损坏情况下)、测试验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竣工验收并交付。

· 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80天完成调试交付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需采购人配合的内容。

· 测试验证:本项目合同验收前,中标人应按照工信部无〔2017〕283 号、工无函〔2017〕433 号和我省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试验证,提供测试验证报告,相关测试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测试验证,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机构: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应设有维修中心,维修中心应能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在质保期到期后至少提供6年的维修服务,维修配件按成本价计算。

对非投标人生产的核心设备,投标人应证明其具备良好的维护与维修能力。

·售后服务响应:

提供 7×24 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平时能够即时响应,随时电话或书面解答采购人的疑问,紧急事故处理要求48小时内到达现场。

·售后服务内容:

本项目运维工作整体纳入宁波无线电管理技术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体系统一管理。

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正常保养服务,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中标人应提供免费维修直至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返厂维修)。提供技术服务,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原厂应用数据处理软件,并提供免费升级服务(指涉及数据处理软件的产品)。无条件免费提供联网接口。

·售后服务收费:

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免费服务,质保期将满时,中标人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一次,解决检查出的问题,并向采购人提供整个书面报告。

质保期满后,中标人须提供最优惠的维修价格(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在设备寿命期内,保证维修配件的供应和及时维修,维修价格保持不变(政策调整因素除外)。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明确的阐述。

2、 期限

质保期:自货物交付投入使用经合同双方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免费保修年。

五、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国无办函【2019】21号)关于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开展。

1、 合同验收

安装调试完成并完成设备测试验证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验收申请,说明验收内容、方法、计划等,并附测试验证报告(如无法提供最终的正式报告,可由第三方测试验证机构提供测试验证符合性证明,并在初步验收前提供最终的正式报告)。采购人通过合同验收申请后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合同验收。合同验收相关要求参考(国无办函【2019】21号)文件要求。

2、 试运行

合同验收通过后进入1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发现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等不符合,或质量存在潜在问题等,试运行期从问题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直至无不符合、无问题、无故障期达1个月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提交初步验收申请,说明试运行期运行情况,问题等处理情况,初步验收计划等,并附初步验收所需资料。

3、 初步验收

中标人按照招标要求通过合同验收,经试运行正常,并完成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编目后,可向采购人书面提交初步验收申请。采购人审核并同意初步验收申请后开展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内容参照(国无办函【2019】21号)要求包括档案资料检查、财务资金检查、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检查和规定执行情况检查。其中核心设备技术指标按照测试验证报告验收,系统技术指标采取安装现场测试方法验收,软件功能采取安装现场操作比对和测试指标比对验收。验收中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必须更换相关零部件,甚至于更换产品。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4、 竣工验收

初步验收完成后,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提请开展竣工验收。

因本项目金额未达到国无办函【2019】21号文件规定限额,采购人自行决定初步验收与竣工验收是否同步执行。

5、 验收合格条件

系统运行结果及使用效果符合招标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竣工验收通过,视作中标人承建本项目相关内容移交采购人。

以上整个验收流程涉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六、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 培训

为使采购人能正确使用设备,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使设备能正确地为采购人使用并达到采购人的工作使用效果。

(1) 需要培训的人数:二人以上。

(2) 培训方式:现场培训或进厂培训或专门培训或相结合的方式。

(3) 培训费用:中标人承担。

(4) 培训完成时间:培训可在售前或售后进行,培训工作直至采购人人员能独立并正确使用该产品才算完成。具体由采购人与中标人进行协商后确定。

(5) 培训具体要求:为采购人技术人员提供全面、系统、深入的培训,包括设备的工作原理、安装、操作、连接、配置、保养、维护,软件的操作流程、安装、使用、配置等。培训应达到使系统运行人员能熟练操作、应付突发事件,判断故障、进行应急处理的目的,直至被培训人能独立操作。培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承诺接受培训的人员在培训后能够独立地对系统进行操作使用、管理、维护。

(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明确的承诺。

2、 系统安全

用户管理满足《全国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安全平台解决方案》要求。

一次性登录:当系统的用户与本地或其他区域(国家与省或者省与省之间)的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互时,用户不需要再次登录(如果该用户已经登录),就可以使用所有(他有权限使用的)业务系统。

权限管理:根据用户身份和用户操作,系统实现模块级的权限控制和记录级的权限控制。当用户以合法用户的身份登录到系统后,通过模块级的系统权限控制接口功能模块,实现模块级的系统权限控制;当用户进行系统的每一步操作时,通过记录级的系统权限控制接口功能模块,提供用户操作权限的验证,实现记录级的权限控制。

角色管理:根据系统不同使用者需求设计,便于授权管理。

用户身份认证:包括数字签名。当用户登录到系统时,调用身份认证接口功能模块,系统对该用户的身份进行鉴别,以确定该用户是否系统的合法用户。参见《全国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安全平台解决方案》。

3、 其他

相关服务内容需由除投标人外第三方完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并取得采购人认可,签订合同后须将分包合同交至采购人处备案。

投标人承诺制造商承担本项目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的,需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投标人承诺自身承担或其他单位承担本项目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的,需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出具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担保书(如合同实施过程中售后服务机构无法全部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七、 现场演示

本项目需要投标人进行现场演示,演示软件即为交付软件。投标人根据本章系统功能要求,在现场搭建演示系统并开展演示演示内容分整体风格、软件功能、兼容性、数据智能分析4个部分。

演示方式:实物演示+录屏演示(详见评分标准)。评委可根据投标人现场功能演示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演示环境:现场提供singal shark3310监测设备(不含天线)、电源投影设备,其他为达到演示效果所需设备及附属由投标人自行携带。

演示时间:每位投标人有30分钟演示时间,到时停止演示,不接受延时和口头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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