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如竞标人竞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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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万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1 |
平陆运河经济带南宁市适港产业发展及布局研究 |
1 |
项 |
(一)服务内容及需求 1.研究目标 基于平陆运河经济带新的发展机遇,深入分析南宁市产业发展现状、资源条件以及存在问题,科学预测产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南宁市门户枢纽引领作用;优化南宁市适港产业布局,明确适港产业发展核心区域;打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船舶制造、新型建材、造纸和林产品加工、食品加工、节能环保等产业集群,加快布局上下游产业;配套建设内河航运服务产业带,完善港口船舶引航、物料供应、船体维修、船员劳务等基础服务功能,提升航运融资、船舶管理交易、货运期货、航运咨询等高端现代航运服务水平;建设运河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发展“文化+”新业态;建设内河港口集疏运体系,促进空、铁、水、公多式联运发展;强化与钦州市等周边区域协同发展,提升产业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促进“港产城海”融合发展,助推平陆运河经济带发展,实现向海而兴、向海图强。 2.研究内容 (1)全面总结南宁平陆运河经济带发展现状、资源条件以及存在问题; (2)科学研判平陆运河经济带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结合国家、自治区赋予南宁市的战略定位以及政策平台,提出平陆运河经济带项目建设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3)结合实际提出开展平陆运河经济带规划建设的发展思路,提出南宁临港制造业、航运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文化旅游业等方面的适港产业发展的重点规划方向; (4)优化平陆运河经济带适港产业空间布局,推进与钦州市、贵港等经济带城市协同发展。 3.服务需求 (1)编制组成员的专业方向应具有较大的覆盖面,具有空间规划、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开放合作、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领域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与课题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和编制工作。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含)或博士学位, 必须承诺有足够时间从事本课题研究,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要亲自组织开题、中期评审、结题等关键节点工作。 4.各阶段性成果提交及服务对接时间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完成课题研究合同签订。 (3)2022年6月下旬,结合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中期成果,征求各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进行中期评审。 (4)2022月7月下旬,中期评审结束后,结合中期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征求各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进行结题评审。 (5)2022年8月中旬,完成课题结题评审稿提交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结题评审,根据专家及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6)2022年9月初,结合结题评审意见进行完善后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并在相应文件中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并承诺:若成为项目编制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执行。 2.规划成果须通过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专家结题评审。 |
1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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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2年9月初,结合结题评审意见进行完善后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后续服务期: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一年内,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电话或文件答复;如采购人有需求,4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1)材料费:包含数据购买、课题耗材、汇报材料及成果印刷费用等;2)调研费:供应商课题调研团队开展实地调研所需的租车、人员住宿等必要费用;3)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研究报告评审会等过程中所需场地租用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等所有费用;4)技术支持、后续服务等费用;如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2、付款方式:本项目分批次付款,具体方式为:(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课题研究初步成果通过第一次正式汇报,并经甲方确认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规划方案通过第二次正式汇报,并经甲方确认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提交最终成果,完成课题结题成果经甲方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且乙方完成如下情况之一方可申请结题: 1)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或市级以上(含)报刊文章;2)完成一篇专题发改要报;3)形成政府文件等形式应用成果,经甲方确认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采购人在支付合同金额时,如因国库支付管理系统关闭暂时无法支付费用的,付款期限顺延至财政国库支付系统开通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