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第八包:核心业务系统运行维护)
北京市智慧水务发展研究院
2022年4月
说明: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指标为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任一项不满足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否决。★号标注在序号前,指本序号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号标注在段落前,指仅本段落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北京市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精辟论述了治水对民族发展和国家兴盛的重要意义。为落实时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保证南水北调水源进京后供水安全”的工作要求,合理调配南水北调水与本地水,提高水资源科学、精细调度水平,市政府2014年第31号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市水务局抓紧建设完善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为落实市政府要求,实现市局与各部门、各区县水量统一调配机制,以实现最有效、最充分的用水,确保高效利用每一滴水,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开展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的设计和建设,于2014年第19期局长办公会上研究确定了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建设思路。北京市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自2015年12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快速、及时、完整的接收和存储数据,为北京市水务局开展多水源联合调度工作,保障南水北调水的安全有序调度和南水的高效利用,缓解本地水源供给不足的压力,压减涵养本地水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国控水资源一期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
为切实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2号),按照《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4年)的通知》(水资源[2012]411号)、《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资源[2012]412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通知》(水资源[2012]543号)的统一要求,北京市积极推进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于2013年启动项目实施,从而全面提高北京市水资源监控能力。
(3)北京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网上招聘报名系统
随着信息化系统在水务局业务工作中应用的不断普及和需求的不断扩大,北京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网上招聘报名系统逐渐成为日常办公的重要系统之一。该系统为水务局日常办公提供了支撑,减少了各项资源消耗,极大地提升了办公效率。
(1)北京市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
北京市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主要以“三环碧水绕京城,五水联调保供给”为主导,基于“量水发展”理念,围绕“水资源宏观决策、业务支撑、应急保障、公共服务”四方面的要求,辅助全市开展多水源联合调度、总量控制和水资源精细化管理工作。整个调度平台分为四大功能模块,“水资源情势、水源动态、调度运行、应急保障”。
水资源情势,展示北京市历年地表、地下、外调、再生、雨洪水以及整体水资源形势,数据大部分来源于水资源公报和年鉴,主要对北京市年级别的数据进行统计。
水源动态,展示重点水库、南水北调水源、境内外调水、再生水等水资源情势进行直观展示和分析。
调度运行,展示各部分水源的动态变化内容,对各水源以及水源应用进行直观展示和分析,通过各类概化图进行展现水源应用的来去、实时流量信息以达到对水源的现状展现,以辅助调度人员的工作。
应急保障,提供调度的基础文档,情景展现使用了视频展现形式。
(2) 国控水资源一期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
北京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主要成果包括取用水监控体系和水功能区监控体系的建设,以及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三方面,具体建设成果为:在取用水监控体系方面,对市管地下水自备井用水户安装远传水表25个。在水功能区监控体系方面,建设怀柔水库水质在线监测站。实现水功能区监测,对3处实验室补充和更新实验室设备,补充移动实验设备2套。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补充基础设备,完成应用支撑平台的建设;补充完善水资源信息,实现信息展示和数据共享;完成现有水资源业务管理系统的数据集成、平台集成和业务应用集成,补充完善包括水源地管理等在内的44项业务应用模块。
北京市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自2015年12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快速、及时、完整的接收和存储数据,为市水务局开展多水源联合调度工作,保障南水北调水的安全有序调度和南水的高效利用,缓解本地水源供给不足的压力,压减涵养本地水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整合了北京市智慧水务发展研究院已有水资源系统,以及局属单位重要涉水资源系统的数据和功能,初步实现中心城区多水源调度运行监测。
近年来国控水资源一期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提高了水环境监测能力,能够监测地表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等质量标准中的所有指标,北京市于2007年首家实现所有水功能区水质监测100%覆盖。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了水普的建设成果,整合了水务局已有信息系统和数据;业务管理系统定制和开发结合了北京水资源管理工作流程的实际,实现了从水源-降水-供水-用水-排水整个水资源管理过程监测及统计数据的集成展现。
项目实现对重要集中供水水源地100%的水量水质监测,包括地表水源地和地下水源地。基本建成取用水监控体系,实现对占取水许可水量工业生活取水量的71%的重点用水大户的取用水户监测。基本建成水功能区监控体系,实现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100%监测覆盖。基本建立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中央、流域、市水务局和水管单位及县区的各级水资源管理机构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和主要水资源管理业务的在线处理,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撑。
(3) 北京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网上招聘报名系统
北京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网上招聘报名系统整合所有招聘流程,实现并行操作,成功的避免了报考人员需多次往返递交材料的历史,减少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和消耗。
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第八包:核心业务系统运行维护)
负责对北京市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国控水资源一期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北京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网上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运行维护,通过对各系统的日常维护,做好巡检及养护优化工作,保证报修现场服务响应及时有效,保障各个系统在维护期内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做好技术支持工作。
4. 标的所属品目
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评审时对小微企业产品予以6%扣除;
6.不接受进口产品。
系统概况
(1)北京市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
结合“量水发展”理念,遵循“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以水定人、以水定地”原则,本平台重点从“水资源情势、水源动态、调度运行、应急保障”等维度设计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的整体架构,各大维度之间相辅相承。
调度平台建设,不仅有各项水资源控制与管理的各项业务功能,同时更加突出“调度应用”的功能,逐步构建崭新水资源的“大调度”格局,为平台能够更好的服务于水务局各部门的水资源管理的要求。
调度中心借助“调度平台”能够实现日常调度和应急调度执行中调度应用。调度平台成为一个可以应用于水资源各个调度运行相关单位共同的“信息获取平台、资源整合平台、调度运行平台、分析应用平台”,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更为及时、全面、精准的调度应用平台。
在平台建设中以本市水资源数据、水利工程数据为基础,以图、表为主要呈现方式,数模计算分析,实现相关工作人员快速明了的查找到相应数据及最优方案分析,以完成相关调度需要。
系统总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2)国控水资源一期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
北京市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包括门户子系统、水资源信息服务子系统、水资源业务管理子系统、水资源调配决策支持子系统和水资源应急管理子系统,功能架构如图所示。
(3)北京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网上招聘报名系统
北京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网上招聘报名系统运维工作要求供应商做好页面连通性监控、系统各项功能运行状态、服务器状态、数据库数据质量巡检等基础日常监控与巡检维护服务。及时并准确对网站招聘信息、公示信息等进行更新。及时处理好网站故障,做好特殊时期网站网站保障服务。
维护服务的主要目标:
(1)保障各个系统在维护期内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通过对各系统的巡检和日常维护,保证系统能够稳定、可靠地运转。
(2)保证报修现场服务响应及时有效。
针对出现的故障,运维方应提供快速及时的维护响应,安排技术能力强,对系统熟悉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进行故障排查。
(3)做好巡检及养护优化工作。
通过专业的巡检服务,对系统存在的隐患及时排查解决,提高故障的预发现预处理能力,降低突发故障率,在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对系统进行性能优化,使系统在现有硬件环境下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性能。
(4)做好技术支持工作
通过电话和现场服务等技术支持,与北京市智慧水务发展研究院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加深其对系统的了解,为提高管理人员操作水平提供技术支持。
1.系统巡检
每天上午8:00检查平台日报数据,查看平台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发现有数据未及时上传,和数据上报的相关单位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数据未上传原因并进行催报;每小时进行一次实时数据查询,如有未能实时上报的数据,和相关单位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数据未上传原因并进行催报。
2.数据错误及处理
数据共享交换模式按照点对点交换模式,数据交换软件根据中心节点及分中心节点的配置情况,采用单个线路或队列的方式进行数据传输,使数据能够从源节点精准到达目标节点,适用于监测数据、业务数据等实时性要求较高的数据交换。
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运维期间可能出现的错误和风险,如数据库数据器发生重大问题或服数据丢失无法及时恢复,供应商须给出合理建议及处理措施,确保无错误数据、无效数据,保障北京市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的稳定运行。
3.数据库系统漏洞查补
针对北京市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进行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并出具报告,根据测试报告进行整改,排除隐患进行整改,确保系统无重大漏洞及安全隐患。
发生问题时立刻启动应急响应,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应用服务器故障;
(2)数据库服务器故障。
4.手动填报数据
在系统运行过程中,需要每天及时对分配负责的数据进行手动填报数据,包括日报、月报、年报等。
5.服务器宕机维护
供应商必须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每天观察系统软硬件的运行状况,避免出现因软硬件问题造成的系统宕机,避免出现404错误、java异常等页面错误信息。
保障北京市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信息及时更新,发生故障时及时上报,30分钟内恢复。
6.模块优化与调整
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如因为业务工作调整等原因,系统现有的功能无法满足应用需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系统模块进行优化工作。在进行模块优化的同时不能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在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上线部署。在系统更新后及时对采购人进行培训。系统完善工作量至少占全部工作量的20%。
7. 数据库数据整理
供应商必须保证数据资源补充入库应根据信息化标准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并录入相应的数据库,供应商在入库过程中遵循数据质量控制规范,对数据质量进行检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8.数据监控
每天检查一次各单位上传的数据,查看数据是否完整、准确,如数据出现问题,及时和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数据未上传原因并进行催报。
9.汛期等重要时期值守
由采购人指定的特殊时期(两会、汛期、十一等),供应商需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撑力度,在技术人员配备、响应、调集等方面有更高的实效,增加7*24小时运维驻场人员。在故障发生时,定位故障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在汛期保障期间,要求监控值班人员和现场值守技术人员提高重视,提高信息上报的效率,保障信息及时准确的传递。并在汛期重点保障(暴雨及特大暴雨)时期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从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重大故障服务请求到供应商技术工程师开始提供服务的响应时间,见下表:
服务方式 |
响应时间 |
电话支持 |
立即 |
远程服务 |
15分钟 |
现场服务 |
1小时 |
业务恢复时间:排除紧急故障、恢复业务的修复时间,紧急故障恢复业务的时间要求见下表:
故障/问题级别 |
解决时间 |
重大 |
小于30分钟 |
严重 |
小于45分钟 |
一般 |
小于1小时 |
10.调度数据统计分析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原有系统基础上,实现市管水源配置情况日报表统计分析、调度令在线维护相关功能。在进行新增需求开发的同时不能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在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上线部署,在系统更新后及时对采购人进行培训。
11.短信网关维护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原有系统基础上,实现短信在线维护相关功能,包含短信发送、短信记录、人员维护、短信统计。在进行新增需求开发的同时不能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在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上线部署,在系统更新后及时对采购人进行培训。
国控水资源一期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服务内容
(1) 服务内容
1.系统巡检
供应商需定期对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系统进行巡检,发现有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必须及时联系数据上报单位,包括节水中心、调度中心、水文总站、自来水集团、各区水务局,并提交巡检报告。巡检要求如下:
每天定时检查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运行情况,查看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的各功能模块,确保其正常工作。
查看交换数据情况,主要查看综合库、市前置机及国家前置机的数据库在每日8:00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有效,及时发现并改正问题,每天按时上交平台数据情况表。
2.取用水户、水源地、水功能区等数据监测
要求供应商与各数据报送单位对接,获取国控取用水户、水源地、水功能区等监测数据,供应商须对数据整理并录入数据库,以满足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需要。
3.监测数据错误及处理
数据共享交换模式按照点对点交换模式,数据交换软件根据中心节点及分中心节点的配置情况,采用单个线路或队列的方式进行数据传输,使数据能够从源节点精准到达目标节点,适用于监测数据、业务数据等实时性要求较高的数据交换。
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运维期间可能出现的错误和风险,如数据库监测数据器发生重大问题或服数据丢失无法及时恢复,供应商须给出合理建议及处理措施,确保无错误数据、无效数据,保障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的稳定运行。
4.监测地服务器软件故障维护
供应商为保障北京市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信息及时更新,发生故障时及时上报,服从业主方安排,发生问题时立刻启动应急响应,按要求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故障/问题级别 |
解决时间 |
重大 |
小于30分钟 |
严重 |
小于45分钟 |
一般 |
小于1小时 |
5.水资源统计、年鉴填报
依据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需要,供应商采集各相应单位数据资源,其中包括北京市水务统计年鉴统计以及北京市水资源公报,供应商须定期对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系统进行北京市水务统计年鉴统计以及北京市水资源公报填报,满足系统的正常功能。
6.故障诊断与处理
在系统运行出现异常现象时,供应商根据系统出现的故障进行诊断,及时处理故障,并恢复系统正常访问。同时及时与采购人做出汇报工作,服从采购人建议与要求。
如:保证Tomcat外部运行环境的操作系统参数与运行Tomcat的java虚拟机参数符合要求,保证北京市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正常运行。
供应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障处理工作。
重要级别 |
问题解决时间 |
工作时间 |
工作方式 |
普通 |
4小时内 |
7*24小时 |
电话/远程/现场 |
重要 |
2小时内 |
7*24小时 |
现场 |
紧急 |
1小时内 |
7*24小时 |
现场 |
7.监测项目优化
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如因为业务工作调整等原因,系统现有的功能无法满足应用需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系统监测项目进行优化工作。在进行监测项目优化的同时不能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在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上线部署。在系统更新后及时对采购人进行培训。系统完善工作量至少占全部工作量的20%。
8.服务器宕机维护
供应商必须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每天观察系统软硬件的运行状况,避免出现因软硬件问题造成的系统宕机,避免出现404错误、java异常等页面错误信息。
保障北京市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信息及时更新,发生故障时及时上报,30分钟内恢复。
9.数据库数据整理
供应商必须保证数据资源补充入库应根据信息化标准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并录入相应的数据库,供应商在入库过程中遵循数据质量控制规范,对数据质量进行检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10.数据库系统漏洞查补
针对北京市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并出具报告,根据测试报告进行整改,排除隐患进行整改,确保系统无重大漏洞及安全隐患。
发生问题时立刻启动应急响应,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应用服务器故障;
(2)数据库服务器故障。
11.咨询服务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顾问咨询服务。
对北京市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维护,派出高级技术人员参与、支持系统的分析及方案的设计,并最终提出系统基于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的设计建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北京市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的咨询服务;
(2)数据交换各种业务流程设计;
(3)系统的性能分析。
培训服务是指根据系统维护的需要,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系统相关的技术现场培训。现场培训是指经双方协商,在巡检、现场服务等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的培训,供应商提供教材和教师,采购人提供场地和必要的设施。
12.平台模块定制开发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原有系统基础上,实现实时监控模块开发,包含取用水户监测、水源地监测、水功能区监测相关功能。在进行新增需求开发的同时不能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在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上线部署,在系统更新后及时对采购人进行培训。
13.水资源数据智能统计分析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原有系统基础上,实现监测取用水量分时统计、取用水量分单位统计、数据上报情况统计、数据异常情况统计等相关功能。在进行新增需求开发的同时不能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在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上线部署,在系统更新后及时对采购人进行培训。
(2)其它服务要求
1.服务报告
维保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应负责拟定维保实施计划,并提交采购人确认。
供应商每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月度服务总结》、《月度服务清单》以及《上月数据报送情况统计表》,以便采购人全面准确的了解维保服务实施情况。
《月度服务总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服务情况的总结。对上个月的系统整体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每次维保行动的效果;统计评估维保行动实施内容;总结分析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重大故障分析报告,对故障的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详细说明,并给出预防该类故障再次发生的建议;
计划执行分析。分析维保计划执行情况,对计划未执行项或未按时执行项进行原因分析,分析隐含问题。当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则需提出分析报告和整改措施。
问题分析。对维保过程中出现的未曾预见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给出问题解决建议。
《月度服务清单》内容包括:每次服务的日期、故障描述、故障状态、故障解决报告、确认人、联系方法等。
《上月数据报送情况统计表》内容包括:数据报送单位、数据类别、数据及时、完整及准确情况、数据补报情况等。
采购人每月组织召开双方参与的维保会议,供应商汇报上个月系统维护情况和合同执行情况,汇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提出对系统的维护建议,双方共同确定下一步的维护工作安排。
维护会议时间为半天,采购人需在召开会议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供应商。
2.投诉受理
除正常的技术支持热线以外,供应商应另设立投诉渠道受理对服务的投诉。响应时间7*24小时。保证从受理投诉到向初次回复处理意见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
对采购人投诉的处理以投诉问题得到解决和满意为结束,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
北京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网上招聘报名系统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对北京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网上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维护。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1)系统巡检
1.定期巡检
定期维护发现有影响网站正常运行的问题必须及时通知用户,并提交《北京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网上招聘报名系统巡检报告》。
查看网站各功能模块,确保其正常工作
查看数据库运行状态,确认无错误数据、无效数据
登录服务器检查运行状态。确认后台服务正常开启,数据传输服务能够正常工作获取数据。
2.巡检频次
工作时间(人/次) |
工作地点 |
工作频度 |
工作方式 |
1 |
北京市水务局 |
每月1次 |
现场巡检 |
(2)业务数据维护
针对北京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网上招聘报名系统所产生的业务数据进行数据维护。保障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如果发生数据缺失或有问题,及时联系数据产生方进行补充或改正。
(3) 7*24小时技术支持与问题解答
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1名维护工程师在局中心进行驻场服务,驻场工程师实行5*8小时工作制,在驻场期间维护工程师要对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日常的检查工作,当系统出现故障时立刻响应,及时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保持驻场人员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如需更换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采购人,待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同时,新的驻场人员应提前到岗,熟悉维护工作,待新驻场人员能够独立完成维护工作后,原驻场人员方可离岗。
供应商应对驻场人员进行备份,在供应商本部培养人员,能够完成驻场的维护工作。驻场人员必须保持每天到岗,如请病事假、年休假等,供应商应及时安排备份人员进驻现场,保证人员数量稳定,保障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供应商要明确运维项目负责人,保持运维项目负责人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运维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采购人,待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对于采购人在维护中遇到有关技术、业务的一般性问题,供应商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供应商应设立客户支持中心,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解答采购人提出的问题,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如果服务号码需要更改,至少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含传真)通知到采购人及采购人所负责的运维主管部门。
响应时间: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的服务请求后,到与采购人明确服务内容,开始解答采购人咨询的时间。具体要求见下表。
故障/问题级别 |
响应时间 |
重大 |
立即 |
严重 |
立即 |
一般 |
小于5分钟 |
采购人在维护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向供应商提出服务请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话进行支持服务。
供应商应设立客户支持中心,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解答采购人提出的问题,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如果服务号码需要更改,至少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含传真)通知到采购人及采购人运维主管部门。
采购人在遇到系统使用中的疑难问题或者系统出现不正常状态时,向设备厂家提出技术支持和服务请求。
响应时间: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服务请求后,到与采购人明确服务内容,开始帮助采购人进行故障定位或开始制定解决方案的时间。具体要求见下表。
故障/问题级别 |
响应时间 |
重大 |
立即 |
严重 |
立即 |
一般 |
小于5分钟 |
解决时间: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服务请求到最终解除采购人疑难问题或最终排除设备故障的时间。具体要求见下表。
故障/问题级别 |
解决时间 |
重大 |
小于3小时 |
严重 |
小于6小时 |
一般 |
小于12小时 |
(4)适应性维护与改造升级
对系统进行适应性维护。系统运行过程中,如因为业务工作调整等原因,系统现有的功能无法满足应用需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工作。改造升级同时不能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在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上线部署。在系统改造升级后及时对采购人进行培训。系统完善工作量至少占全部工作量的20%。
(5)故障诊断与处理
1.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网站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服务措施尽快修复故障,恢复网站正常运行。可通过电话指导、现场服务等方式进行故障诊断与处理,并保证满足双方约定的服务等级中的处理时限。
2.服务描述
在系统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对北京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网上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故障诊断,并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
3.网站故障应急处置故障响应时间
从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重大故障服务请求到供应商技术工程师开始提供服务的响应时间,见下表:
服务方式 |
响应时间 |
电话支持 |
立即 |
远程服务 |
15分钟 |
现场服务 |
1小时 |
业务恢复时间:排除紧急故障、恢复业务的修复时间,紧急故障恢复业务的时间要求见下表:
故障/问题级别 |
解决时间 |
重大 |
小于2小时 |
严重 |
小于4小时 |
一般 |
小于8小时 |
(6)系统病毒监控及查杀
定期对系统所在计算机终端进行杀毒软件升级、计算机病毒查杀、安全加固与系统性能优化处理。对系统所在计算机的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对查杀病毒的类型、数量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制定终端安全使用防护策略。
(7)系统安全加固
1.服务描述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汛期前进行系统隐患排查工作并进行整改。确保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系统安全可持续运行。
2.服务要求
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的隐患排查期限内对该网站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收集网站现状信息,核查服务器及相关设备的工作状态。
(2)分析网站健康状况确认网站所存在的故障隐患。
(3)根据需求提出系统加固方案并对故障隐患进行对整改。
★3.质量标准和规范
从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重大故障服务请求到供应商技术工程师开始提供服务的响应时间,见下表:
服务方式 |
响应时间 |
电话支持 |
立即 |
远程服务 |
15分钟 |
现场服务 |
1小时 |
业务恢复时间:排除紧急故障、恢复业务的修复时间,紧急故障恢复业务的时间要求见下表:
故障/问题级别 |
解决时间 |
重大 |
小于2小时 |
严重 |
小于4小时 |
一般 |
小于8小时 |
2.《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
4.《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国办发〔2016〕23号);
5.《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6.《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7.《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8.《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标准》(2012-2018);
9.《北京市水利工程名称代码》 DB11/T 155-2002;
10.《北京市地下水数据库表结构》 DB11/T 247-2004;
11.《北京市水质数据库表结构》 DB11/T 248—2004;
12.《水利工程数据库表结构 第1部分:总则》DB11/T 306.1-2005;
13. 北京市水务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京水务科〔2013〕28号);
14.《北京市水务基础数据共享使用管理办法》京水务科[2009]16号。
15.《电子政务运维服务支撑系统规范》(DB 11/T 714-2010)。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