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全面实施我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将基层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最基本、最核心业务全部纳入我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形成预算管理“顺向逐级控制、逆向实时反馈”的全省大集中应用管理信息系统。
(二)项目建设遵循标准
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
三、产品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产品类型 |
所属行业类型 |
备注 |
1 |
浦口区街道(园区)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署及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
1 |
项 |
主要产品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四、实施要求
★(一)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采购要求 |
1 |
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及驻场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实施及驻场运维服务团队:项目经理 1 名,驻场服务人员 3 名。供应商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精通《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技术规范》以及财政部门运作方式,同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能依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合理的、高效的服务。驻场服务人员要精通《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技术规范》,财政部门运作方式,省厅一体化系统及后台开发技术和开发环境,能及时准确地为采购人提供驻场运维服务。 |
2 |
知识产权及保密 |
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内部资料、数据和采购方相关视频照片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许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不得在任何地方发布。成交供应商应与驻场运维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督促运维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驻场服务人员需严格遵守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相关管理制度。 |
3 |
总体要求 |
不低于以下要求: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功能部署实施: (1)梳理街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需求规格说明书》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一体化部署要求和服务标准,参照《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以《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需求规格说明书》为蓝本,为采购人梳理《街道算执行管理一体化需求规格说明书》,作为街道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署实施的重要依据。 (2)基础数据准备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下发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模板,结合街道预算管理实际需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采集整理形成《街道预算管理一体化基础信息采集表》,做好用户统计、权限分发、单位基础信息、收支分类科目、账户信息等基础数据工作,完成基础数据准备,并按时提交至江苏省财政厅。 (3)系统初始化及上线相关工作 根据“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省推广工作部署 ”要求,在完成“基础数据 ”“需求规格说明书 ”的工作后,积极与江苏省一体化平台建设厂商(中科江南和太极华青)进行沟通配合,确保采购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所有初始化工作保质并按照省厅要求准时完成,保障系统能够达到《需求规格说明书》要求。在采购人的指导下,进行 Key 的发放,同时做好 Key 与系统适配的所有相关工作,确保系统准时上线运行。 (4)系统测试 按照财政用户、预算单位用户实际业务场景,模拟、验证系统的业务处理正确性、稳定性、易用性等。按照项目管理标准要求,完成测试方案制定、系统内部测试、系统外部调试、测试报告编写等内容。 (5)性能测试 根据采购人预算执行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从吞吐量、并发量、业务处理查询响应速度等方面进行性能测试,获得相关的性能测试数据,并进行分析,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并提供测试报告,确保在预算编制期间,用户多、数据量大的情况下,系统稳定运行。 (6)系统培训 街道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用户覆盖了财政及预算单位的相关操作人员。供应商必须对街道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所有相关操作人员免费提供全面的系统培训,包括系统业务操作培训、系统管理培训等,需列明详细的培训课程、方案和计划安排。 (7)做好系统衔接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乡镇预算编制工作,确保执行业务正常开展。 (8)实施保障资格 供应商承诺自中标结果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可提供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板块、预算执行板块厂商授权供应商提供技术服务或实施推广服务的能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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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
序号 |
名称 |
采购要求 |
1 |
付款条件 |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40%的预付款。 (2)经业务科室验收合格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额 50%, (3)运维期结束后,经业务科室验收合格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额10%; 付款期限: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提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224 号),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供应商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
2 |
服务时间和地点 |
2.1服务时间:按照采购人时间要求完成驻场运维服务。 2.2服务地点: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 |
3 |
培训要求 |
为持续提升运维服务人员服务管理水平及业务技能,供应商应遵照采购人的培训计划及要求,按时参加由采购人指定的与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关的信息技术及项目管理的培训,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与本公司驻场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 |
(三)演示要求
(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演示内容制作演示视频文件,视频文件的格式为*.mp4或*.avi,供应商自行携带演示所需设备,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至象山路 4 号 B 座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五楼等候。陈述视频将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2)演示内容如下: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驻场服务人员对《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技术规范》及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财政业务熟练程度(陈述人是投标文件的驻场人员中的 1 人,陈述前须要手持身份证确认身份)进行陈述(每位供应商陈述视频文件总时间不超过5 分钟)。
供应商针对具体陈述内容,提供视频文件,视频画面须清晰。未提供视频文件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视频文件无法打开或视频画面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