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第二部分 具体服务需求
为实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根据中央法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议、《教育部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 年)>的通知》(教政法〔2016〕1 号)等会议、文件要求和北京市依法治教现实需要,特设立市教委立项项目-市教委立项项目-北京教育法治研究项目其他教育服务采购项目,总预算 226.840135(含代理服务费),大力加强教育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构建、夯实相关教育法治基础。
一、主体要求
(一)有三年以上开展依法治教相关内容决策咨询、研究与服务工作的高校或专门的研究机构;
(二)具有开展项目建设必须的资源、人员、场地和设备等支持。
二、任务要求
项目分设“1.北京市学校治理研究建设任务:北京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基本标准达标验收及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选项目(39.5596 万)、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学校法治治理能力提升项目(20.5 万)、市属高校章程修订专家研究评审项目(27.7 万)、北京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调研推进项目(19.412 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修订推进项目(20.5341 万)、代理服务费(3.5 万)”“2.北京市学生伤害事故调解中心建设项目(36.68 万)”“3.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工作评价体系研究(18.777 万)”“4.教育行政检查实施体系构建项目(19.8032 万)”“5.北京市高校法治负责人能力提升项目(20.3742 万)”等 5 个包,需对应完成相应的工作体系方案和工作任务,必要时根据甲方要求协商完成不超过项目预算的相关研究任务。同时,研究成果数量每个项目不少于一份(个),项目预算控制在总预算以内。相关成果被采纳内容不少于 20%,成果应用满意度不低于 90%,项目按时结题率及评审合格率都需达到 100%。
三、研究力量要求
(一)每个项目必须具有 5 名以上的教育法治研究与实务专业人员实施。承接单位需具有良好的教育法治研究与实务工作基础,能够有效对接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二)项目负责人都须具有正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教育法学相关专业教学、研究或实务工作 5 年以上,工作业绩显著。
四、管理要求
(一)市教委对项目成交单位下达具体工作任务,经费按照合同签署 7 日内执行 80%、项目实施基本完成后执行 20%两次执行完毕。保证专款专用。
(二)各项目均应对照经费预算制定具体的任务实施方案。
(三)各项目实施情况需按中期、终期两个阶段,分别于 7 月底、11 月底前报送市教委予以监管。
五、目标要求
充分利用北京高校和研究机构法治资源,发挥决策咨询与服务保障作用,有效推动北京市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建立若干教育法治工作智库,形成一批依法治教理论与实践成果。
六、服务地点
(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