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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立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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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1100000368128 发布时间:2023-01-10 文档页数:67页 所需下载券:10
市教委立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

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是负责全市教育的市政府组成部门,现开展市教委 2023 年度预算安排及入库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范围

根据 2023 年度预算安排及入库项目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安排,市教委部门负责的项目主要包括向基础教育倾斜、市教委立项项目、北京市与中央共建、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大学生就业创业、学生资助、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人才培养质量建设、改善办学保障条件、教师队伍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国际合作与交流等类别共计约 1300 个预算评审项目及 450 个事前绩效评估项目。

项目单位包括市教委本级事业财务、市教委机关财务、25 个市属高校、5 个中专学校和 27 个直属单位。

 

包号

分包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

 

 

 

 

 

 

01

 

 

 

 

 

 

98

为 18 家单位【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教育老干部大学、北京教育老干部党校)、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北京市教育档案馆(北京教育博物馆)、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学校基建后勤管理事务中 心、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北京市自动化工程学校、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首都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北京金隅科技学校、北京市邮政学校、北京学校、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北京西藏中学、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北京市盲人学校】提供 2023 年度预算安排及入库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工作

服务。

 

02

 

99

为 14 家单位【北京市教委本级事业财务、北京市教委机关财务、北京教育学院、北京开放大学、北京市少年宫(北京市青少年科技

馆、北京教学植物园)、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北京市港澳台教育交流中心、北京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北京市教育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教育考试命题阅卷服务中心、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北京教育督导评估院、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提供 2023 年度预算安排及入库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工作服务。

 

 

 

03

 

 

 

99

为 13 家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农学院、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物资学院、北京服装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戏曲学院)提供 2023 年度预算安排及入库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工作服务。

 

 

 

04

 

 

 

99

为 12 家单位(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提供2023 年度预算安排及入库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工作服务。

(二)工作依据 预算评审工作依据

1.国家和北京市财政预算、财务和合同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规范;

3.北京市有关部门预算项目管理的有关文件、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相关批准文件,项目设计、招投标、拆迁补偿、施工合同及施工管理等文件;

5.与项目有关的政府采购价格、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信息;

6.评审所需的其他有关依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2.国家及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等;

3.财政部及北京市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等;

4.项目单位的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5.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三)工作内容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内容及要求主要包括:

事前评估准备、事前评估实施、事前评估总结和应用三个阶段。具体时间进度安排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要求执行。

1.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项目设立是否与国家、北京市、相关行业政策相关,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及年度工作重点相关,是否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和确定的服务对象,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等。

2.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项目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成本测算是否充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等。

3.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项目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与相关规划、计划相符,是否与现实需求相匹配,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指标值是否合理、可考核等。

4.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经过前期论证,是否制定有效的过程控制措施和保证项目绩效可持续发挥的配套机制等。

5.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筹措程序是否合规,财权与事权是否匹配,财政投入方式是否合理,筹资风险是否可控等。

项目评审的内容包括项目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其他相关内容。

项目预算评审内容及要求主要包括:

制定具体评审工作方案和分类评审方案,组织评审政策以及工作要求的培训,实施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在财政系统中录入财政评审项目的评审结果,归集评审资料,填报预算编制信息质量表和提交评审总结报告。

1.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掌握拟评审项目的重点内容,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预算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

2.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清单要求复核已收集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对项目单位提供的数据与资料进行整理与分析,并针对项目具体情况提出补充资料清单;

3.依据项目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实施具体评审工作,按照要求撰写评审报告(含工作底稿),并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补充修改;

4.整理工作底稿,进行资料归档以及其它后续事项等。相关要求:

1.保密性要求

供应商须对参与执行项目评审工作过程中知悉的信息和采购人或被审计单位及有关单位提供的资料严加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其所知悉的信息和采购人或被审计单位及有关单位提供的资料等,及一切未来可能导致采购人或被审计单位及有关单位损失的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参与人员质量要求

为确保项目工作质量,要求供应商由高层管理人员出任总负责人(不同分包的总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全面负责组织及协调工作。

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配备具有相应资格且有经验的从业人员,派驻各项目团队人员应当具备与项目要求相适应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业人员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考评的准确性和公证性。要求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每个分包的项目组应配备成员不少于15人,配备人员应业务熟练、勤奋敬业、有团队协作精神、综合业务素质高,人员专业结构合理。按照时间进度完成采购人分配的各项工作。不同分包的团队成员不得重复。

从业人员与被考评项目实施单位有直接关系或有可能影响结果公正性的,须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及要求(配备至少1名驻场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向采购人进行每日工作汇报等工作)进行审核,应保证团队人员固定,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进行中的人员配置。供应商确需更换人员的,须提前一个月报采购人批准且做好人员交接培训。

3.时间要求

供应商应在市教委预算评审工作安排的计划时间内,合理配备人员,保障工作按时完成。

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明确受委托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员并领取评审资料。供应商向采购人领取资料后,如果发现评审资料不齐全暂不能进行评审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列出详细清单书面提交至采购人,采购人通知预算单位及时予以补充,资料补齐后通知供应商领取。

评审资料齐全的项目,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详细评审计划方案,明确完成审核的具体时限报采购人同意,并按时完成评审提交初稿。

项目结束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资料整理并归档。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三、工作程序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程序:

(一)事前评估准备阶段

1.确定评估对象。由北京市教委委员会确定纳入事前评估的对象。

2.成立评估工作组。组织成立事前评估工作组,负责组织落实具体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具体评估任务,制定事前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目的、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

(二)事前评估实施阶段

1.供应商可组建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名单须经采购人同意。事前评估可组织专家参与,原则上专家组成员数量为不少于5人的奇数,包括业务专家、管理专家和财政财务专家。事前评估工作组应与专家签署《专家承诺书》,并适时对专家进行业务培训。

2.收集审核资料。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事前评估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整理。此外,事前评估工作组应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采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多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咨询专业人士,主要是指通过咨询行业内专业人士,了解相关背景,准确把握项目或政策特点;查阅资料,主要是指通过图书馆、电子书库、网络等多种手段,收集查阅项目或政策背景、国内外现状、同类或类似项目做法等资料,对项目进行充分了解;问卷调查、电话采访、集中座谈,主要是指通过对服务对象进行访谈,核实有关情况,了解受益对象的真实想法。

3.进行现场调研。事前评估工作组视情况开展现场调研,实地勘测、核实、了解评估对象的具体内容、申报理由和具体做法、依据等,将现场情况与上报材料进行对比,对疑点问题进行询问,听取并记录申报单位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答复。现场调研工作可组织专家等共同参与。

4.开展预评估。事前评估工作组视情况开展预评估工作,组织专家组等对相关数据进行摘录、汇总、分析。对于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事前评估工作组明确列出需补充的资料内容,要求申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上报,逾期不提供视同资料缺失。

5.开展正式评估。事前评估工作组在充分收集分析资料、现场调研、召开预评估会的基础上,形成《事前绩效评估非正式检查报告》,并组织申报单位、专家组召开正式评估会。申报单位汇报绩效目标、实施方案、预算编制等情况;事前评估工作组组织专家组就具体问题和申报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在此基础上,专家组对事前评估对象进行打分,讨论形成《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组评估意见》。

(三)事前评估总结及应用阶段

1.撰写报告。事前评估工作组整理专家组等的评估意见,形成最终评估结论,并参照《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范本》撰写事前评估报告,整理事前评估资料。

2.结果应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评估结论为“予以支持”或“部分支持”的评估对象纳入项目库管理,作为安排年度预算的依据。

预算评审工作程序:

(一)评审准备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了解被评审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和整理必要的评审依据,判断项目是否具备评审条件;

2.确定项目评审负责人,配置相应的评审人员,视项目复杂程度配备专家组,专家组名单须报请采购人审核同意;

3.通知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评审必需的材料;

4.根据评审要求,制定项目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应包括拟定评审内容、评审重点、评审方法和评审时间等内容。

(二)评审实施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评审依据,审查项目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必要时组织现场踏勘;

3.核查、取证、计量、分析、汇总;

4.在评审过程中应及时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重要证据应进行书面取证;

5.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初审意见;

6.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并作出评审结论;

7.与项目单位交换评审意见,并由项目建设单位在评审结论书上签署意见;若项目单位不签署意见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署的,评审机构在上报评审报告时,应对项目单位未签署意见的原因做出详细说明。

(三)评审完成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l.根据评审结论和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2.及时整理评审工作底稿、附件、核对取证记录和有关资料,将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与项目建设单位意见资料登记归档;

3.对评审数据、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建立评审项目档案。

四、时间安排

2023年度预算安排及入库项目工作在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随需求随时组织实施。具体为:

(一)合同签订后进入准备阶段;

(二)各单位根据市教委评估评审要求,组建固定评估评审团队,以待随时开展相关工作;

(三)2023年1月初至2023年12月,开展2023年度预算安排及入库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工作实施及出具报告阶段,并进行总结,完成时间为收到工作任务一个月之内结束单个任务全部工作。

各阶段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报价要求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单个任务)单价最高限价为3000元;

预算评审工作(单个任务)单价最高限价为2000元。备注:

1.需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审核认可方可进入预算评审工作阶段。

2.最终按实际完成任务量×成交单价进行结算,但总价不能超过当次所中分包项目预算金额。供应商须对“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单个任务)”、“预算评审工作(单个任务)”进行单价报价,对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无效。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下的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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