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及微站运行维护项目。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包A:45万元,入弥河前(洗耳河)、入北阳河处(茅津河)、入弥河前(石沟河)3处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运行维护;
包B:105万元,美陵、清源、弥河、润源(二污)、永昌(高柳)、永昌(峱山)、润源(谭坊)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7处水质自动监测微站运行维护。
备注: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选取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价,但只能中取其中一个标段。如一个供应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排名第一,则根据自愿原则选取其中一个标段, 并同时放弃其他标段中标资格,其他标段由第二名中标,依次类推。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及微站运行维护项目监测站点共计10处,包括入弥河前(洗耳河)、入北阳河处(茅津河)、入弥河前(石沟河)3处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运行维护;美陵、清源、弥河、润源(二污)、永昌(高柳)、永昌(峱山)、润源(谭坊)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7处水质自动监测微站运行维护。
为做好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及微站运行维护项目,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及微站运行维护项目成交供应商。
3处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 |
||||
运维监测设备:COD、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水温、溶解氧、电导率、浊度、 pH值共 10个技术参数 |
||||
服务内容 |
||||
可预见服务内容 |
委托 |
1、常规检测:对上述10个技术参数委托检测公司每季度出具1次检测报 告,全年共4次。 2、应急检测:针对突发性污染情况委托检测公司进行加急性检测,出具对 应检测报告。 |
|
|
废液处置 |
||||
动力 |
数据传输费(移动网络实时传输) |
|||
监测设备及空调(全年保持站房内特定温度)用电 |
||||
站房土地租赁费 |
||||
耗材 |
参数校准、质控标液 |
|||
更换试剂(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更换) |
||||
更换室内制度牌 |
||||
不可预见服务 |
现场维护 |
站房维修 |
站房维修费、防水维护费、空调及电力系统检修费用 |
|
采水单元 |
水泵维修更换、采水管路维修更换 |
|||
防雷设施 |
每年进行防雷设施维护、更换等工作 |
|||
防火设施 |
定期更换灭火器 |
|||
仪器设备 |
分析系统 |
各项参数仪器的备件、易耗品更换;特殊情况备机更 换 |
||
控制系统 |
工控机、操作系统维护;各电动单元维修更换 |
|||
成果 |
可实现水质实时自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把握水质变化规律有效支撑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和源头治污。 |
7处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微站 |
||||
运维监测设备:COD、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水温、溶解氧、电导率、浊度、 pH值共 10个技术参数 |
||||
服务内容 |
||||
可预见服务内容 |
委托 |
1、常规检测:对上述10个技术参数委托检测公司每季度出具1次检测报 告,全年共4次。 2、应急检测:针对突发性污染情况委托检测公司进行加急性检测,出具对 应检测报告。 |
|
|
废液处置 |
||||
动力 |
数据传输费(移动网络实时传输) |
|||
监测设备及空调(全年保持站房内特定温度)用电 |
||||
站房土地租赁费 |
||||
耗材 |
参数校准、质控标液 |
|||
更换试剂(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更换) |
||||
更换室内制度牌 |
||||
不可预 |
现场维护 |
站房维修 |
站房维修费、防水维护费、空调及电力系统检修费用 |
见服务 |
|
采水单元 |
水泵维修更换、采水管路维修更换 |
|
防雷设施 |
每年进行防雷设施维护、更换等工作 |
|||
防火设施 |
定期更换灭火器 |
|||
仪器设备 |
分析系统 |
各项参数仪器的备件、易耗品更换;特殊情况备机更 换 |
||
控制系统 |
工控机、操作系统维护;各电动单元维修更换 |
|||
成果 |
可实现水质实时自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把握水质变化规律有效支撑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和源头治污。 |
备注:以上各站点的投保报价应含总体项目保障服务费用 24 小时人员现场保障服务:
1、服务车辆需配置不得少于 2 辆(车辆购买或租赁、车损费用、车辆维修、保险费用、油料费)
2、服务人员需配置不得少于 4 人(人员工资、通讯费等)
3、服务场所更好的本地化服务(房租)
三、技术规范和标准
参照《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山东省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
签订合同后,运营维护期一年。
五、运维管理工作要求
1、提供、配制并定期更换水站仪表所需试剂;
2、自设备接管运营后必须于 1 个月内配备齐全水站系统和仪表所需备品备件,在出现故障时随时更换,并做好定期更换工作;
3、及时排除水站系统和仪表出现的故障(由于地震、洪水和雷击等不可预防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自动站系统及仪器损坏除外);
4、对水站仪表进行定期校准、核查、比对、性能测试;
5、配合市监控中心进行水站质量保证和质量质控工作;
6、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考核及质量考核;
7、保证站房清洁,整齐;
8、认真、及时做好维护记录,具体包括:
①自动站每日运行数据报表统计
②自动站现场维护记录
③自动站仪器设备故障及排除情况登记表
④自动站每月运行情况
⑤自动站备品备件管理登记表
9、在运营维护及管理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 本着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监测监控系统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
10、水、电、通讯及财产保护:运营期间所需水、电、通讯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委托运营维护及管理的资产(包括、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站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营及管理期间,成交服务商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11、协助采购人做好水站固定资产的管理、备品配件的登记等工作。
12、积极参加采购人主办的技术培训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定期接受采购人的工作考核和质控考核。
13、按照《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山东省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运营水站进行管理。
14、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数据监控、水站日报、故障报告报送和管理工作。
为督促和监督运维机构加强运维管理,确保水质自动在线监测数据的及时、准确、完 整,切实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制定青州市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要求
采购人每季度对成交供应商开展一次运营维护工作考核,以每个水站为单位进行。逐站依据维护内容就每周、每月、每季的维护质量和相关指标进行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具体考核细则见《青州市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现场检查表》。上级部门有新考核要求时,及时通知运维单位,并按新要求执行。
二、考核结果运用
1、一经发现虚假数据,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已支付费用的双倍进行经济处罚。
2、单次考核结果在 85 分以上,当季度运营费 100%进行结算;
3、单次考核结果在 75 分以上,85 分以下,为初级警告,扣除当季度运营费 20%,并责令整改;
4、单次考核结果在 60 分以上,75 分以下,为二级警告,扣除当季度运营费 40%,并责令整改;
5、考核结果在 60 分以下,取消运营合同,并罚款合同额的两倍。
三、组织实施
根据分局内部科室职责分工,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的考核工作由潍坊市青州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三方运维机构工作成效、支付运维费用的主要依据。
备注:因自然环境引起的断流现象,仍需按照招标文件做好常规检测、参数校准、数据传输、设备正常运行等服务工作。上述工作正常完成后,按照正常运维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