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招标项目说明
本项目共 1 包,采购内容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莱州市 2022 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 59.77 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金额,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二、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项目概况
根据政策要求,编制莱州市 2022 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内容包括片区开发方案编制依据、规划符合情况分析、成片开发必要性分析、开发片区项目安排分析、效益分析、农民权益保障、方案实施措施等,并严格按照程序报批方案。
2、成果要求
(1)莱州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莱州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相关图件;
(3)莱州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系统上报及修改完善。
三、编制依据
1、《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版);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
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审批办法(试行)> 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1]5 号);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技术服务要求
(一)方案编制
充分结合莱州市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十四五”规划设想的建设项目计划安排和用地需求,科学预测未来年度城镇开发建设用地需求;充分分析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空间潜力,结合项目规模需求落实项目用地空间和开发时序。按照编制要求,编制成片开发方案。
(二)协助开展方案意见征求和专家论证
充分听取相关方案意见,并将听取意见情况、意见采纳情况、意见不予采纳情况及理由形成书面意见;组织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开展专家论证,对方案的公益性、科学性、必要性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
(三)方案批复
通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系统逐级报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审核论证,通过后取得相关批复。
五、知识产权
1、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本项目的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2、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其他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注明,服务实施过程中需要招标人或最终用户需配合的事项。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有优惠条件或价格折扣,须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各种优惠条件、价格折扣等情况,并在商务应答中详细说明优惠内容。
3、投标人必须详细说明服务内容及相关配件货物,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对评标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承担。
4、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项目的服务工作,要求到达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5、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是标准工况下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在实施时须满足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