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本次项目为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教职工班车及临时零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共划分 1 个包。供应商须对所报内容进行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包含在其他单价或合价中,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二、采购内容
1.数量:教职工班车 4 辆;临时零星车辆(轿车、商务车、中巴车、大客车)1 批。
(1)教职工班车:
车辆要求:每辆车 50(含)座以上,车辆出厂日期在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车辆, 须提供拟投入班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拟投入的班车存在贷款或抵押的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班车 |
运行路线 |
天数 |
预算 |
1 |
1 号车 |
从芝罘区小东夼出发,途经大东夼、惠安北、惠安南、山水龙城、山水龙城南、通世新城、南山丽景、永铭中学、初家办事处(消防队),到达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
230 天 |
55.20 万元 |
2 |
2 号车 |
从原旅游学校出发,途经上尧、鲁东东校、翡翠小区、塔山市场、奇山小区、台湾村、海滨小区、前七夼、东海宾馆、总工会,到达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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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号车 |
从发电厂出发,途经珠玑、新桥、大成门北门、建设路口、老三中、文化宫西天桥、中心大酒店、文化中心、老体校、南山路,到达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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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号车 |
从南通路小学出发,途经烟台一中(二马路)、东山干休所、金沟寨立交桥、海滨小区、鹿鸣小区、黄海汽修、观海大厦、体育公园、飞龙金滩(庆祥路)、于家滩,到达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
(2)临时零星车辆:
序号 |
车型 |
100 公里内固定预算价格(元) |
100 公里外每公里预算价格(元/公里) |
暂定公里数 (km) |
预算 |
1 |
轿车 |
550 |
2.5 |
2900 |
4.80 万元 |
2 |
商务车 |
600 |
3 |
2900 |
|
3 |
中巴车 |
1000 |
5 |
2946 |
|
4 |
大客车 |
600 |
5.5 |
2940 |
用途:
1.校企合作单位参观学习
2.学生开学返校接站(疫情原因)
3.校外志愿服务活动
4.教师外出参观培训学习
5.全省新设高校教学管理检查
6.迎新接站
7.学生各类各项技能鉴定考试
8.学生查体接送医院大夫及设备
9.系部活动
10.其他临时性用
注:教职工班车租赁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临时零星车辆租赁按实际使用里程数结算。
三、相关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班车的车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供应商应提供备用车辆 2 辆, 因车辆故障等原因有能力随时调整车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路线调整方案或车型调整、增减方案,供应商应积极响应,满足采购人需求,车型与线路总长不变的情况按单价执行,其他方案可协商调整。
2.本次采购须提供的车容车况良好且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要求。全部班车车辆保险必须齐全,其中乘车人员不低于 100 万的保险,车辆确保每月一次一级维护,每季度一次二级维护,每年一次车辆年检,并把保养维护记录及时交于采购人。
3.供应商须具备本地化服务的能力,具备履行本次采购服务所需的管理团队,能够为本项目配备充足稳定的管理人员。
4.班车驾驶员必须连续实际从事客运行业驾龄不得低于 5 年,年龄在二十五周岁以上、不超过五十五周岁,并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技术过硬、作风优良、服务周到、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等行为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 1 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 驾驶员着装整洁,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服务意识强,保持平稳、安全、文明行驶。驾驶员要按时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并将有关记录交于学院。
5.车辆行驶中驾驶员严禁吸烟、接打手机,保证平稳、安全,文明行驶,礼貌行车。
6.租赁期内,成交单位如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服务水平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应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采购人将根据情况作出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班车租赁资格。
7.严格按其班车服务承诺书落实规范服务,为采购人提供安全、舒适、干净、热情的优质服务。
8.车辆运行期间,若当地政府部门对班车运行有新的规定,成交单位按照要求执行。
9.在车辆运行过程中造成的财产及人员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0.因发生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故障不能按时运送采购人乘客到达指定地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成交供应商须及时调换车辆解决乘车人的交通工具,保证按时到达,其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11.成交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2.供应商拟投入班车如需在成交后购置,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 5 日内购置车辆且在响应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 10 日内须向采购人提供拟投入班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合同原件等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安全要求
1.严格执行每日例保制度,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车辆检查工作。
2.运行中,严禁强拐强超,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
3.运行中,严格执行限速规定,并按时到达终点站。
4.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招聘、雇佣、培训及管理所需班车驾驶员,负责支付其工资和其它必要的雇佣费用,成交供应商每周需对车辆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每月对驾驶员培训一次;驾驶员应相对固定,更换驾驶员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将更换后驾驶员的相关信息通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承诺一日收到采购人对驾驶员的投诉,应及时更换该名驾驶员。
5.收车后,辆按指定地点停放,停放后关闭电源、车窗,检查完毕。
6.服务期间发生的车辆维修、保养、保险、交通违规处罚等其它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扣。驾驶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工伤、劳动争议等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目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车辆。成交供应商不得无故中途撤回所出租车辆,如需撤回或车辆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应当承担期间采购人支出的必要费用。
五、卫生要求
1.每日到达班车单位后,要及时对车辆的卫生进行清洁,达到“五净一亮”的标准。
2.雨后要及时清理车辆卫生,确保脏车不上路。
3.车内卫生要按照车辆卫生管理规定,做到“一日一清扫”;根据疫情防控需求, 司机按照属地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车辆“每天一消毒”,并做好消毒通风记录。
4.夏天提前开空调,保证车内温度 26 度以下;冬天提前开暖风,保证车内温度 18 度以上,确保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注: 供应商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要求的服务方案,同时填写服务方案偏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