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介绍
本项目位于乐清市,按照乐清市公安局规划布局和“雪亮工程”的要求,在原有乐清市历年人脸识别设备建设基础上,完善系统建设,需在全市大型商超、菜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人脸设备150套。
同时含按设计要求可能包含实现本项目需求的前端点位建设、中间网络传输设备、光网络租赁、后端存储、服务器、平台软件、辅配件、使用授权、应用工具、运维服务等。
二、采购总说明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4、▲本采购项目为乐清市重点公共区域人脸抓拍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按设计要求可能包括前端设备建设、中间网络传输链路、后端存储、服务器、安全边界等安全相关设备软件以及平台开发、数据接入和运营维护等。
整体项目由第三方监理公司对项目的建设进行全程监理,乐清市公安局作为运营服务购买方,按周期建设或运维详细报表、监理检查情况结果作为支付费用的依据。同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系统点位的日常维护与故障修复等工作。
三、总体要求
本技术规格书只是设备及安装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供应商有责任对该设备设计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负责。
本次采购的设备必须选用视频监控、人脸识别、智能卡口专业设备,有良好的图像采集能力,支持红外夜视;有良好的网络适应能力,在网络质量较差的时候也能获得流畅清晰的视频;有良好的可靠性,可在室外恶劣环境下长时间、稳定工作,具备抗环境干扰能力与防雷电浪涌能力。
▲供应商必须具备整体系统建设的设计能力,在审核磋商文件过程中发现设备数量、参数指标不匹配或无法达到磋商文件的总体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本磋商文件所列设备清单为基准清单,投标供应商中标后要根据实际点位环境、系统要求、所投设备的性能指标配合采购人作进一步的细化设计,细化设计与基准清单不符的,以细化设计为准并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整体系统建设效果能符合实际需求。
采购的设备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是国外相应标准应征得采购人认可。▲本项目所有摄像机(含视频监控、人脸抓拍、专业卡口相机等)必须通过省公安厅检测符合《浙江公安图像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技术要求》和《浙江省公安视频信息共享解码插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设备接入和数据转发平台(简称供应商平台),平台应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对接并将数据推送至指定视频共享平台,供应商平台建设费用和对接中若遇所有技术性和费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响应文件中应详细列明投标设备的所有技术指标(包括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随机软件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同时还须包括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主要技术资料和性能的详细描述,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详细的交货时所配文件清单、主要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名和主要技术参数)等,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格、参数、数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货物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货物前来报价。希望供应商以精良的货物、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身的竞争实力。
本项目为乐清市重点公共区域人脸抓拍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项目整体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服务,包括设备的供货、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投标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的技术和商务优势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只投其中一部分内容,谢绝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所投产品及主要部件的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数量、单价、合价、厂商、产地、质保期等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及要求应予以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注明。对于设备列表中所列的设备指标与服务说明均为基本、关键性指标,所有指标必须为实标参数,支持随时随机抽检。如在查阅磋商文件发现因目前技术限制无法满足或者严重偏离客观实际的,必须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不得以任何行业规则、惯例、成本等原因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内容或者为响应磋商文件虚标设备参数,对于认为文字描述不够具体或者意思表达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向采购人咨询,对于所提供产品的实际技术指标不确定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先自行检测。
▲主要设备厂商(如:摄像机、存储硬盘等)在温州必须有确定的服务点或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设立确定的服务点,并不少于采购足够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具体要求见下表),并存放于采购人指定位置,供应商不能因备品、备件的提供问题影响维修时效;任意一款摄像机或补光灯在验收后第一年故障率不得高于10%,故障率每年递增不得超过2%,设备质保期内实际性能指标不得低于标称指标的95%,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全部更换该设备,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此处故障率统计数据包括非正常虚焦等功能不全等情况。
序号 |
项目 |
备品备件要求 |
备注 |
1 |
乐清市重点公共区域人脸抓拍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 |
各款摄像机、补光灯均不少于3% 存储硬盘不少于2% |
/ |
说明:备品、备件数量按比例乘以本次采购数量得出的备品、备件数量含有小数的,实际需准备的备品、备件数量按四舍五入记取。 |
如磋商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设备、配件或服务,请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参考;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提供,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有财务成本已经包含投标总报价之中,对磋商文件中未体现,但又是提供服务所必须的组件,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增加,供应商不得以其它理由增加费用。同时,成交供应商需对服务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安全责任问题及第三方责任赔偿负责,投标的报价包含实现标书的所有功能及安全保障工作,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软件开发、试运行、质保、保险、利润、税金、培训费、开办费、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第三方检测费用(不包括本项目整体验收环节的检测)、备品备件费用、建设期财务费用、光纤租赁费用、绿化和道路复原费用、青苗赔偿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费用、机房和网络建设费用、杆件和基础设计费用、维修维护服务、设备使用电费、相关审批费用、竣工图编制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道路开挖审批手续,采购人仅提供道路开挖审批证明材料,由此产生的费用已经包含投标总报价之中。为保证工程建设及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供应商的总体报价不得明显低于成本价。
本项目整体(包括所有设备及服务)质保年限按磋商文件执行,成交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双方的约定做好维保服务工作,如服务未能达到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维保人员并接受由采购人选择维保人员。
▲投标供应商投标选择的产品如有关联运行或应用平台比如补光灯使用管理平台、各款接入服务器、视频存储图片服务器、数据通道平台、电源管理平台、网络设备管理平台等,均已含平台接入授权费用,且无期限和路数限制。成交供应商应在同采购人签订正式合同前出具原厂关于平台或软件授权无接入路数和使用期限限制的承诺函。(磋商文件已明确有限授权使用数量的产品等则无需提供。)
▲在报价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列出所有产品、服务等费用的详细报价,不得以市场战略等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400万单镜头抓拍单元 |
400万星光级1/1.8" CMOS AI抓拍枪机护罩一体化网络摄像机 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5年质保函原件。 |
100个 |
2 |
400万定焦室内小球机 |
400万 1/3" CMOS PT球型网络摄像机 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5年质保函原件 |
10个 |
3 |
400万抓拍单元1型(枪型) |
400万 星光级1/1.8" CMOS AI轻智能双目筒形网络摄像机 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5年质保函原件 |
5个 |
4 |
400万双镜头抓拍摄像机(枪型) |
1、双通道,细节通道采用超星光超低照度400万像素1/1.2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场景通道采用不低于超星光超低照度400万像素1/1.2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内置2个镜头及GPU; 22、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5年质保函原件。 |
45个 |
5 |
400万双镜头抓拍单元(枪云型) |
摄像机内置不少于2个镜头,可输出至少一路全景视频和一路细节视频,其中全景路内置1个镜头,细节路内置1个镜头;(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5年质保函原件。 |
5个 |
6 |
800万双感光摄像机(枪型) |
1、2个以上图像采集模块(三传感器),800万(细节)+400万(全景),1/1.2英寸CMOS(细节)+1/1.8英寸CMOS(全景),内置双GPU芯片;(算力证明) 14、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5年质保函原件。 |
50个 |
7 |
400万双镜头场景摄像机(枪球) |
1、由全景摄像机和细节摄像机组成双400W高清相机,CMOS靶面尺寸全景不小于1/1.8英寸,光圈不低于F1.0,焦距4mm,细节不小于1/2.8英寸,光圈不低于F1.6,焦距不低于4.8-110mm,23倍光学变倍。 a)区域入侵;b)停车;c)越界入侵;d)人员聚集;e)离开区域;f)快速移动;g)物品移除,h)物品遗留;i)徘徊;j)绊线入侵;k)穿越围栏;l)非法停车;m)逆行检测;n)客流统计;o)进入区域; |
10个 |
8 |
400万场景监控(枪型) |
1、采用400W像素,不小于1/2.7英寸CMOS; |
75个 |
9 |
人脸识别立杆3-4米 |
1、立杆、基础符合DB33/T 502—2004,杆件采用Q235优质钢,采用高热镀锌处理,根据环境使用高度3米或3.5米,主杆口径不小于120mm,厚度不小于4mm;横臂直径不得小于60mm,厚度不小于3mm,长度根据现场环境定制; |
20套 |
10 |
人脸识别立杆施工(3米-4米) |
包括老设备的拆除及新设备安装、立杆基础的开挖、做模、浇筑、路面平整、修补、回填、废土清运等工作及材料,设备调测,辅材、附件、工具、人工、验收等全部费用。 |
20套 |
11 |
人脸识别立杆4.5-5米 |
1、立杆、基础符合DB33/T 502—2004,杆件采用Q235优质钢,采用高热镀锌处理,根据环境使用高度4米,主杆口径不小于120mm,厚度不小于4mm;横臂直径不得小于60mm,厚度不小于3mm,长度根据现场环境定制; |
20套 |
12 |
人脸识别立杆施工(4.5米-5米) |
包括老设备的拆除及新设备安装、立杆基础的开挖、做模、浇筑、路面平整、修补、回填、废土清运等工作及材料,设备调测,辅材、附件、工具、人工、验收等全部费用。 |
20套 |
13 |
人脸识别立杆6米 |
1、立杆采用八角Q235优质钢采用高热镀锌处理,高度6.5米,主杆下口径250mm,上口径220mm,厚度6mm;横臂细端口径90mm,粗端口径120mm,厚度4mm,横臂长度根据现场环境定制; |
10套 |
14 |
人脸识别立杆施工(6米) |
包括老设备的拆除及新设备安装、立杆基础的开挖、做模、浇筑、路面平整、修补、回填、废土清运等工作及材料,设备调测,辅材、附件、工具、人工、验收等全部费用。 |
10套 |
15 |
人脸识别借墙支架 |
1、根据现场环境定制,支持多摄像头安装,能够依托现场建筑体安装,支架标准需经采购人审核认可; |
100套 |
16 |
人脸识别补光灯(80W无极灯) |
1、高效无极灯,通过国家3C认证或CQC认证; 6、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5年质保函原件。 |
150套 |
17 |
人脸识别LED补光灯(常亮灯) |
1.LED常亮灯,原装进口白光新品LED灯珠,单颗功率5W,不少于24个灯珠; |
50套 |
18 |
借墙施工 |
包括老设备的拆除(含报废拆除施工)及新设备安装、立杆基础的开挖、做模、浇筑、路面平整、修补、回填、废土清运等工作及材料,设备调测,辅材、附件、工具、人工、验收等全部费用。老旧点位线路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整治。 |
100套 |
19 |
前端摄像头安装施工费(非同杆) |
包括老设备的拆除及新设备安装、立杆基础的开挖、做模、浇筑、路面平整、修补、回填、废土清运等工作及材料,设备调测,辅材、附件、工具、人工、验收等全部费用。 |
10套 |
20 |
网络箱 |
1、尺寸:650mm×450mm×210mm,采用不锈钢304材质,乳白色喷塑处理(部分点位可按需跟杆件颜色一致),箱体厚度要求不小于1.2mm,机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箱体和配件采用防锈材质或防锈处理,5年内不得出现锈蚀或明显老化现象; |
150套 |
21 |
电源保护器 |
具备电源、数据接口防雷、漏电保护等功能,可自动实现重合闸,相关设备要求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具备智能功能,含相关平台费用,且无授权接入限制; |
150套 |
22 |
前端运维(含非杆运维) |
1、含日常清洁、巡检、维修、抢修、优化升级的全部费用,前端设备清洁(每年至少2次,擦拭时间提前报备采购人同意); |
300套 |
23 |
人脸识别比对服务器 |
2U机架式服务器|Intel Xeon Gold 5120 x2 |16GB DDR4 ECC内存 *8| 4TB 3.5吋 6Gbps SATA硬盘 x5| NVIDIA Tesla T4 *1 |双千兆/万兆自适应网口|1+1冗余电源|导轨; |
200点 |
24 |
网络服务 |
1、 前端采用不小于4电口网络设备适配器,方便公安业务拓展; |
150套 |
25 |
视频存储主机 |
2、 1、19英寸标准机柜设备,单柜磁盘槽位不小于48盘,单盘容量不小于14T,配置GE接口数≥4个,配置10GE接口数≥2个,支持端口链路聚合、负载均衡,不少于450路4MB 1080P高清码流接入能力,并配置所有连接许可,且不受最新国标、SDK对接、ONIVF等任一接入方式影响。 |
1台 |
26 |
企业级硬盘14T |
14T/SATA3.0接口/256M缓存/7200转/7X24小时全天候运行 企业级硬盘 |
48块 |
27 |
水泥路/柏油路/绿化开挖修复 |
定制 |
392米 |
28 |
花岗岩开挖修复 |
定制 |
40米 |
29 |
移机服务 |
包括老杆件的拆除及新杆件安装、立杆基础的开挖、做模、浇筑、回填、废土清运等工作及材料,设备调测,辅材、附件、工具、人工、验收等全部费用。 |
7点 |
说明:(1)本次采购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供应商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产品原厂商质保函。如原厂商无故不予授权,在成交供应商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后,可以不需授权文件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但对此应在合同的验收、结算和违约责任中补充增加相应的制约性条款(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取得质保函原件,则该项目的结算方式调整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运行维护服务期满支付合同金额的20%。)
四、分项要求
1.1、前端摄像机及其他产品要求
1.1.1、产品供货与投标检测报告关联说明
▲投标供应商供货产品在投标时提供对应公安部检测报告时,应提供真实对应产品,采购人不排除通过拆机、交由第三方检测等方式确定真实性,对于认定虚假供货的产品所在项目,采购人将采取换新不退货等方式来保护合法权益,并依法提交相关部门惩处虚假投标行为。
1.2、视频存储要求
1.2.1、视频存储总体要求
本项目所采购的视频存储,存储标准及时间为H264、4Mbps且不少于30天,同时车辆抓拍或人脸抓拍图像接入乐清公安局人脸识别实战平台(清风平台)库内。
本项目的比对服务器及配套的硬盘需存放在乐清市公安局机房。视频存储服务器及配套硬盘需存放在成交供应商机房内。
1.2.2、视频云存储要求
本次采购为新建云存储架构,磋商文件采购了云存储管理平台及云存储服务器,供应商所投产品云存储跟云管理平台可以为不同品牌的,但应具备单独组云能力并接入总云平台统一管理,同时总平台应具备兼容其他品牌云节点接入,不同品牌均应开放接口。
1.2.3、视频存储利旧要求
本项目项目实施,均不排除根据项目需求进行实施存储利旧,利旧存储由采购人提供,并由成交供应商托管并接入公安视频专网网络内,及由采购人部署在指定机房里,相关实施的费用及维护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
1.3、视频专网技术要求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温州市公安局的相关要求,此次建设的抓拍(监控点位)必须采用双网双平台的架构,使用公安视频专网及公安VPN视频专网,设备先接入乐清市公安视频专网共享平台,通过安全接入设备进公安信息网联网平台。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接入所需的各类光纤传输线路和网络设备。
本项目中联网项目明确要求的VPN接入网络所采用公安VPN视频专网需使用经过温州市公安局统一规划确认的VPN专用链路,VPN专网除不采用物理隔离外,其他要求跟公安视频专网一致。
公安视频专网必须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本项目全程采用光纤传输,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裸光纤组网或者PON组网方式,使用的光网设备前端采用≥4电口网络设备适配器,各网络提供商要保证所有网络设备专网专用,在工程交付时提供详细的网络拓扑图。网络提供商的OLT要提供网管接口,视频监控运维中心要实时监控OLT以及下联设备的网络状况。
公安视频专网(含VPN专网)网络性能指标(网络时延、时延抖动、丢包率、包误差率)应达到《YD/T 1171-2001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中规定的0级服务质量等级。
为满足接入点多个摄像头接入和后续扩展接入,本项目所采用的专网上联带宽应不小于100Mbps,满足该点位所有视频同时实时浏览、存储和业务扩展。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双线聚合万兆带宽链路连接供应商和公安视频专网(包括公安VPN视频专网)的核心交换机,确保满足实战需要。
本期建设的相关系统拍摄的图片、视频、数据须保证按照业主提供的标准有效接入乐清市公安局指定平台。其中视频、图像、数据通过视频专网或VPN专网汇聚后,集中存储于乐清市公安局指定机房。
1.4、前端设备网络安全接入及数据安全要求
监控设备和系统必须严格遵循《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公科信[2011]5号)接入公安信息网络,同时接入本项目网络安全体系,数据必须符合公安保密安全要求,数据未经主管单位乐清市公安局同意不能挪作他用。
1.5、机房要求
本项目后端设备安装所需机房,原则上由采购人确定,并且机房及配套设施的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项目预算当中(技术配置表中已经列出),若针对本项目有网络架线、设备扩容等需求,由成交供应商解决,采购人不另外增加费用支出。
1.6、杆件设计及立杆要求
监控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采用立杆安装、抱箍安装、壁挂安装以及吊杆安装等方式。其中抱箍、壁挂支架以及吊杆支架有成套产品,根据现场选择符合要求的产品即可。监控立杆设计需要考虑整体杆件的设计、立杆材质、杆型、焊接工艺、表面处理以及杆体颜色等。
每个路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立杆长度、基础大小和管线长度等,应尽量保证抓拍用摄像头能捕获最佳角度。
6.5米杆件立杆、基础应符合DB33/T502-2018建设标准。同时本次采购的杆件,采购人将由资质设计单位设计,出具设计图纸,本磋商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杆件与最终设计图纸不一致的,以最终设计为准,如标准超出此次招标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增加相关费用。
本项目所采购的杆件质保要求至少10年。
1.6.1、关于本项目6.5米杆件立杆的相关要求
材料及施工标准使用为乐清市公安局在乐清市“雪亮工程”三期所使用的产品一致,杆件设计需符合乐清公共区域视频监控一体化改革对杆件的设计要求。
1.6.2、杆件设计要求
整根杆(含基础)及其上配件应能抗台风袭击和行驶车辆的碰撞。立柱、法兰盘、抱箍、抱箍底衬、柱帽、加劲肋及连接螺栓、螺母、垫圈等钢铁件采用热浸镀锌进行防锈处理,所有的对接焊缝和贴角焊缝,其厚度和强度应与被焊构件相等,开口、边角、焊缝应打磨光滑,防止毛刺割伤人体或线材。使用过程中不会倾斜或倒塌。
根据点位摄像头数量和架设方向的不同采用抱杆、L型、T型和多角立杆。
没有立杆安装条件的巷口等区域可以设置挑杆或者在墙面进行安装。
具体点位根据实地情况选择其他规格的立杆,建设过程中项目可以根据现场的实际变化对应设计及安装可以进行合理的变更。
在立杆施工前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安装时要做好安全工作,必要时请当地交警协助操作指挥交通;
清理地笼钢挡板上平面的水泥残留物,检查主筋螺纹是否完好、洁净;
备齐杆体连接用的配件,准备一些杆体抄平用的垫铁;
备齐专用工具和材料,如扳手、水平尺、钢丝绳、大绳、镀锌铁线等。
杆件通用参数
立杆装好摄像机后在≤12级风时应不晃动,保障监控输出图像不抖动。
杆件采用Q235材质,焊接应采用自动合缝埋弧焊接,焊缝均匀,连续美观,渗透强,一次成型。
杆件应无锈蚀现象,加工完毕做整体热镀锌处理。镀锌层表面应光滑美观,无褶皱、流坠及锌瘤、起皮、斑点、阴阳面缺陷存在。热镀锌按国家标准。立杆的防雷接地电阻应≤10Ω。
立杆底部使用法兰盘/螺栓与基础固定,电源线和光缆从立杆底部进入,底部螺栓、螺丝应使用防腐高强度材料。
1.7、机箱设计及参数
尺寸:650mm×450mm×210mm,至少满足三个摄像机配接的要求,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喷塑处理,箱体厚度要求不小于1.2mm,机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箱体和配件采用防锈材质或防锈处理,5年内不得出现锈蚀或明显老化现象;进线孔采用密封处理,底部进线,配进缆夹头、压缆配件、熔纤盘等;机箱内部布局合理、模块化清晰,强电部分要进行区域绝缘隔离;所有机箱内部设备都需要安装固定,不得松散摆放;设备连接均要配置专业的接插件,设计目标是保证安全可靠的同时要求施工高效、质量可靠、维修方便;喷醒目的“公安监控”、警徽、定制编码、承建商名称及联系方式,保证5年内雨淋、日晒不脱落、不会明显褪色;箱体外观和内部布局设计方案出具图纸(含拾音器开孔设计),并经采购人审核认可;户外网络箱应提供额外电源输出接口用于公安业务拓展。
1.8、补光灯设计及参数
本项目采用无极灯及LED、氙气灯三种光源,技术标准参照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GAT1202-2014《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规范》,所有环境补光设备不得影响驾驶人行驶安全,必需避免光污染。
无极灯补光设备需具备后端集中管理平台,状态参数可在线查询,远程可关闭或开启、设备故障自动远程实时报警功能。
补光部分要求:
1、摄像头布点时应考虑最大限度利用已有光源。
2、治安监控应使用稳定的连续照明设备,不得使用高频、频闪等设备。
3、辅助光源安装位置及角度应避免对摄像头(抓拍机)的正常摄录或抓拍产生干扰。
4、室内环境补光应配合环境合理选择照度等级,与环境相适应。
1.9、前端防雷接地设计
由于项目所在地雷雨多发,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本项目需全面考虑整个监控网络的防雷问题,特别是前端设备的防雷。
前端摄像头电源一般使用AC24V或DC12V,由摄像头电源适配器供电的,单相电源避雷器应串联或并联在变压器前端,如直流电源传输距离大于15米,则摄像头端还应串接低压直流避雷器。
本项目所采用的所有机箱,均需在里面配置防浪涌功能的插座,交流电源经配置的插座引接入设备箱使用。
本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立杆防雷接地电阻≤10Ω。
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之前,应自行采购经采购人确定过的电阻检测设备,实施检测采集并提供给采购人所有点位的接地电阻数据,采集过程及采集结果需提供图像等材料佐证以确保真实可信。
1.10、前端设备供电设计
系统前端设备通常采用两种供电方式,一种是集中供电,另一种是就近取电。本项目采取就近取电的方式为前端设备来进行供电。各摄像头终端在就近的公共供电网络取电,引到设备箱使用,保证引入部分电源线路的漏电及防雷防护。成交供应商在建设实施过程,应优先考虑申请独立电表确保取电长期稳定,成交供应商在运维期内不能以临时取电点位停止供电理由申请无责延期理由。
1.11、防鼠要求
本项目内、外场土建工程部分,应当采取一切必要的工程措施、并落实相关管理规定,杜绝鼠害威胁,具体包括:
1)要做好窖井、机箱、杆件、管线、机房等区域的密封工作,严防对外漏洞;
2)要严格落实设备安装、维护规定,切实杜绝施工、维护期间井盖闭合不严、机柜关闭不严等问题。
1.12、拾音器相关要求
本项目所采购的摄像机及配套存储应支持拾音器采录功能,根据项目招标要求对照配备拾音器,并在温州市视频监控共享平台(V3)及其他相关核心实战平台上实现实时播放及录像播放场景下正常播放音频功能。
2、其他要求
2.1、点位设计及点位确认
本项目招标前未进行逐点设计,成交供应商在落地施工前,应完成现场勘验、设计资料制作、点位核定等点位施工设计落地流程工作。成交供应商应具备独立设计能力,精准满足建设需求,提升建设效率,在点位设计阶段,需采购并使用正式授权的专用视频监控设计软件,对每个点位的最优杆件横挑、视角、像素进行精准设计。最终每个点位建设落地前建设方案需由采购人审核确定,每个点位必须按设计方案施工。
实际前端建设所采用的前端设备、杆件等数量,最终落地时不排除部分点位因道路规划、功能调整、点位设计变更、审批等原因进行调整,最终每个点位变更需由采购人审核确定;
对于因工艺难度大、施工成本高等原因造成施工难的点位在经采购人确定设计后原则上不得予以更改或调换点位,成交供应商应自行克服相关影响工程实施的困难,对于确实无法实施的,经采购人评估后同意才能予以变更。
成交供应商在确认安装或联网接入点位时应以拍照等形式固定,同时按照《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DB33/T629-2007)要求完成点位的编码工作、按照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视频监控图层数据的要求提供点位精确的经、纬度、通道编号等数据。
2.2、安装、调试、资质要求
道路开挖审批、接电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协助,费用含在本项建设中标价中;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成交供应商必需由具备相关施工资质的队伍负责项目施工。设备安装就位、校准后,具备试运行条件后,成交供应商应按提交完工报告给采购人并启动初验工作,初验通过后开始至少连续一个月以上的系统试运行,并做好试运行记录,试运行条件需达到在线并调试完毕95%点位以上,如遇工程复杂等异常情况,采购人视情可以决定延长试运行时间。
2.3、现场施工监察、道路、绿化开挖及复原、文明施工
道路、绿化开挖和复原标准必须按政府相关部门的恢复要求执行,必须承诺设立该修复费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建设期及运维服务期间如接到相关部门投诉不及时规范处置,按2000元/次进行扣款。
所有进入立杆点位的光电线路原则上采用地埋方式,从窨井进入杆件到达箱体,如因客观条件无法实现的,需报监理及采购人审核审批。
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应遵照GB 50870、GB/T28181-2016和 GB50348-2018以及当地市政、道路交通、交警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业主、监理、政府监管部门等发现承建方及下属施工队违反以上文明规范施工要求的,按200元/次进行扣款。施工人员及现场巡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等防护装置,施工作业时必须按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围挡和警示牌、警示灯。现场泥土及施工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能留余土过夜,确实无法当天处理的,按规范要求处置,摆放在围挡内,隔天进行清运。
本项目总价中包含安全措施和一切风险责任费用,在工程供货、施工、安装、维护等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施工过程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杆件、网络箱安装整齐,走线规范、布线整洁,标签标识规范、美观、完整。借杆及借墙点位线缆敷设时必须套相应的PVC管及PE软管,整体管线敷设符合规范要求并考虑整体美观。
点位竣工时要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包括网络箱编号、经纬度、摄像机类型、监控目标区域属性、设备清单、网络拓扑、现场照片、摄像机的原始朝向(水平、垂直)角度等;
整体施工过程,采购人不排除通过部署现场施工监控设备等方式对前端施工情况进行巡查,成交供应商应全面配合满足采购人现场监管要求,对于配合不到位的,每次视情扣200-500元。
2.4、竣工验收
2.4.1、系统调试开通后至少连续试运行一个月无故障或一个月试运行内已发现的故障和隐患均已全部排除。所有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已向采购人提交并被接受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验收由技术验收、施工验收和资料审查三部分内容组成。系统验收应执行相关安防行业法规、政策、行业标准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
2.4.2、若因成交供应商产品质量或安装技术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2.4.3、本次招标的货物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用明显字体予以声明的,均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了强制认证规定(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上述产品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不需提供,磋商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采购人给予退货、解除合同或经采购人同意换货处理,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4.4、因以上条款因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购人有权在支付合同款时进行扣款,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依法索赔。
2.5、项目监理
整个项目从点位勘查到竣工验收及运维过程由第三方监理公司全程监理,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出具详细的监理报告。
2.6、项目精细化管理
为确保本项目项目管理科学高效实施,明确以下相关要求:
2.6.1、文档资料整理及提交制度:资料员应根据项目实施进程及时协调并组织各职能人员整理和收集相应的文档资料,在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确认,如不及时提交则经采购人确认按500元/次进行扣款。
2.6.2、监理工作联系及监理通知单回复等监理指令性文件(含运维期间)的回复及执行制度:监理工作联系单及通知单等监理指令性文件必须在监理单位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回复并按计划执行,如不及时回复或不及时执行的,经采购人确认后按500元/次进行扣款;对于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现的问题,如重复出现类似问题,经采购人确认后按500-5000元/次(根据严重程度调整)进行扣款。
2.6.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作要求及考核:本工程项目经理要做好人员、质量、进度、设备采购、文档审核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管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对人员团队的详细考核制度,特别是对现场巡查人员的考核制度,要求配备对应数量的现场巡查人员,负责各区块施工队的进度、质量、施工安全文明的各项检查任务,做好与监理负责人的对接工作,项目经理必须每周对片区现场巡查人员进行考核,并在每周例会上提交经审核确认的考核表、上周进度检查表和下周工作进度计划交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审核,如不及时提交经采购人确认后则按500元/次进行扣款。
2.6.4、施工单位现场巡查工作要求及考核:现场巡查记录表的检查内容必须由技术负责人根据标书、合同、设计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内容必须涵盖(检查事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复查记录)等方面,且巡查记录表必须有技术负责人的审核确认意见及签字,要求图文结合, 必须及时提交,否则经采购人确认后按500元/次进行扣款。
2.6.5、项目开工、延期、完工周期管控。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按承诺的建设进度计划执行。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开工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在支付相应阶段合同金额中扣除。若开工日期延误超过2个月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全额退还前期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相应款项,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完工并通过验收(包括各批次验收时间节点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按中标金额的0.05%/天支付违约金,在支付相应款项中扣除。若项目完工时间延误超过3个月的(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退还前期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相应款项,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因不可抗力、政策审批等非主观问题造成延期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不计入相关扣款或增项。
项目中标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立即组织现场勘点设计及前期相关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期以开工令发布当日起算,若成交供应商在开工之前因不提供足够勘点力量等主观错误造成施工工期延期(需经采购人确定)的,由其自行承担超期责任。
项目整体工期每延期一个月按照月平均监理费的80%支付延期监理费。当月延期不超过15日的不需支付当月延期监理费,超过15日至30日的按月收取延期监理费,且延期费用不得超过单项监理费的50%,延期监理费用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由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支付。
2.6.6、材料、设备到货检查及报验管控。材料、设备到货后必须先由技术负责人进行自检,签证自检确认书后报监理单位验收,在监理验收时必须提供设备清单、自检确认书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入网许可证等),否则监理有权拒绝验收,相关材料、设备不得进场,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7、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项目运行维护期内,用户向成交供应商告知故障,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出现故障的所有设备免费维修和更换,并提供终身优惠维修保养服务,每次维修都将形成的记录,为用户建立一套完整的运行记录。
提供系统日巡检服务,确保每台服务器稳定;服务器出现异常情况应在8小时内解决。
要定期对整个系统进行巡检清洁,遇重大活动和重要保障任务时,接到采购人的通知时应立即进行检修保障,对系统存在的潜在安全或故障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加以排除。
提供每周7×24小时电话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或现场技术服务。
提供系统所有故障排除服务,确保系统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
提供系统及网络现状测试和评估服务,为客户远程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提供详细系统测试报告。
运行维护服务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软件升级服务,在网络和设备扩容及软件升级时,成交供应商需派技术人员到场免费实施或指导。
在系统验收时,成交供应商为用户提供详细的施工文档、设备操作使用指南和维护手册、以及详细的安装调试文档,并提供文档更新服务。
在设备投入运行后,如对系统软件有所改进,增加新功能,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使用。
成交供应商在用户所在地能提供长期售后服务配套设施。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对采购人的人员进行操作和日常管理的培训,并确保采购人参与培训的人员能独立、熟练地进行操作。
成交供应商需对采购人、施工队伍、运维队伍等主体提供全面培训,培训内容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确定,培训内容一般包括样板点位建设、规范施工、前端安装、后端调试、安全防范、维护保养等方面内容,培训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8、运维及相关应急、安全要求
2.8.1、运维服务期总体说明
系统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后进入运维服务期和5年的软硬件产品质保期(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运维服务期内运行维护包括前端设备维护、系统监控与维护。成交供应商确保整体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建立详实可行运维方案、制度以及应急措施;建立专业、运维团队,每天针对各前端设备开展巡检,并建立巡检台帐,每季度各前端巡检和卫生清理、系统微调一次,每半年对各前端系统进行一次全系统调试;建立运行维护汇报制度,每月形成运维月报和每年形成设备运维年报。本项目摄像机、网络箱、光网设备等前端设备以及服务器等软硬件设备质保期为5年(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要确保5年内正常稳定运行。运维服务期满,双方无异议,则续签运维服务合同,费用参照本次投标中标金额,后续运维服务费用按年度于运维服务期满后结算支付。
2.8.2、运维服务期要求及扣款规则
成交供应商要确保本项目所有应用系统月平均在线率、可用率达到采购人考核要求。如果因非不可抗力造成月平均在线率、可用率达不到考核标准,采购人将视实际违约情况对成交供应商实施扣罚。
每月汇总考核,前端设备的正常率(包含在线率情况、功能配置完善情况、图像抓拍质量情况等方面)低于97%,正常率每低1%扣费0.5万元。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录像(前端设备故障在修、停电等已报修情况除外)附加扣除金额0.1万元每摄像机,存储维护不到位导致整机录像丢失扣除5万。前端设备(含摄像机类、网络箱等)清洁每年至少两次(擦拭时间提前报备采购人同意,采集过程需举证),确保摄像机图像质量清晰。遇重大活动和重要保障任务时,接采购人通知时应立即进行巡检和擦拭,对系统存在的潜在安全或故障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加以排除。未及时完成设备清洁的每次每路摄像机(单路按单只摄像机计)扣费35元。采购人人工或者委托监理发现的,每个点加扣100元/次。重点点位未按时修复的(修复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每日每点加扣200元,杆件、网络箱等辅助设备出现外观破损、变异等非功能性损伤的应在24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恢复原状,确保整体外观整齐美观,超时修复的,按照10元/天/点的标准扣费。重点点位维护不到位,被上级考核扣分的,每点每次加扣1000元。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违反公安网络信息安全规定而造成 “一机两用”、病毒感染等安全事故的,每次对成交供应商扣款10000-50000元。
建设运维考评关联奖惩:采购人将以每日、每月等周期发布承建承运方建设运维考评成绩(乐清市公共视频监控运维数据评分表),采购人有权根据考评成绩关联总体运维网络服务费进行奖惩,考评成绩的具体使用规则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总体运维情况设定。
同一光点多设备建设的点位,运维期间出现同时故障情况时,在乐清市公安局或者原项目采购方总体只支付一份运维款项的情况下,多设备故障损坏扣罚可按照一个点计算。
故障恢复时间及不达标关联扣款:对故障在60分钟内响应,4小时以内到现场,8小时以内解决问题;不能当场修复的,必须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24小时内保证系统投入正常使用。超过上述修复时间后,采集设备视频图像异常或功能缺失,采购人将按35元/天/摄像机或功能点的标准进行扣费。因道路施工、借墙点拆建等非双方原因造成监控点位停止服务超过24小时的,成交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报备,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10元/天/摄像机扣费。重点点位故障修复时间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设定,可能会存在不定期调整以符合实战及上级考核要求。
不可抗力移机计量规则:因道路施工、借墙点拆建等非双方原因造成监控点位停止服务预计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移机,移机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采购人按点位移机费折半支付。
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对售后服务方案综合情况包括应急修复保障、响应修复时间、车辆、专职队伍力量配备、机制、保障措施、警务保障等作出承诺说明,在运维期间发现服务承诺任何一项不到位的,可视情对成交供应商每周每项(次)扣5000元。
运维要求及奖惩规则关联项目:本项目的运维服务要求是作为乐清市公安局牵头实施的乐清市“雪亮工程”运维体系(运维内容含人脸识别、视频监控、智能卡口、综合采集、交通管理等)最新要求规则不仅限于本次招标项目,同时本项目建设运维奖惩规则,适用成交供应商所有接入乐清公安视频专网(包括VPN视频专网及无线视频专网)的项目(含非公安业主实施项目及公安历年采购项目),要求不一致的,按本磋商文件建设运维要求实施,遇特殊情况无法满足的,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本项目运维条款存在根据总体运维方案后期实施调整的可能性,不排除增加运维扣款幅度或提升运维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扣款结算资金使用规则:本项目建设期如产生扣款,所涉款项可直接变更作为建设资金用于乐清市整体雪亮工程或本项目整体建设实施,项目建设验收阶段记录说明,双方确认。本项目运维期如产生扣款,所涉款项可直接转为购买服务或者设备用于乐清市整体雪亮工程或本项目运维实施,在项目运维结算支付阶段,由双方确认。
2.9、项目变更
本项目标书内容为初步设计,不排除因道路规划、产品升级、实战应用、政策审批等方面问题原因进行合理变更,变更金额允许在政府采购合理变更范围内实施,但不应出现重大变更情况。同时项目变更最终金额,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确定,最终项目应支付金额款项应根据变更造价确定的金额支付。
2.10、建设运维驻点
临时驻点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验收调试阶段需派驻一人至乐清市公安局驻点提供服务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并进入正常运维状态,时长至少2个月,驻点人员名单需经采购人审核确定,驻点期间脱离原工作单位工作安排,并全程接受乐清市公安局管理安排,驻点期间主要从事本项目建设运维相关工作。
驻点人员需接受乐清市公安局考核管理,正常工作日上班,按需要提供7*24小时支持,节假日需由乐清市公安局安排,驻点人员如工作不到位或工作能力不足等原因不能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应按要求予以更换。
建设运维驻点人员(含临时驻点)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考核。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1 |
管理要求及扣款标准 |
如擅自调整建设运维驻点人员,发现一次扣3000元,常驻人员空缺每天扣1000元,临时驻点人员,空缺每天扣2000元。 |
驻点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上班迟到的,每人每次扣100元;上班时间人员不在岗的,每人每次扣款500元。 |
||
运驻点人员需接受采购人工作调配,发现一次主观原因不配合的,一次扣500元。 |
||
每年驻点人员(只针对常驻)请假天数(不包含年休)不超过10天,超出天数每天扣款300元; |
||
2 |
扣罚执行 |
从每个项目应支付环节中对应扣除,范围包括建设经费结算以及运维服务费结算。 |
2.11、改建资产处理
本项目可能含有改建点位,对于改建所涉及到的原资产,在设计阶段及建设过程中,应明确标注利旧还是拆除并建立台账。对于属于采购人的老旧资产,如需拆除,成交供应商应自行解决保管场地及安排保管工作,并配合下步采购人安排固定资产处理工作。对于改建点位关联不属于采购人的无主资产,可能需拆除的,成交供应商需做好台账的基础上自行解决。对于改建点位关联不属于采购人的其他有主资产,可能需拆除的,成交供应商需做好台账的基础上跟原资产所有人做好配合对接工作。
2.12、老旧点位集成安装要求
本项目所有老旧点位新增安装调测及老旧点位新增设备运维点位,由采购人指定安装在老旧点位上,不排除安装在非成交供应商点位上,成交供应商应自行解决对接其他运营商入网问题。
五、分项通用技术说明及要求
1、前端通用建设标准
前端建设主要包括立杆、电源和机箱建设,具体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根据部位与要求选择摄像机安装方式。采用立杆安装方式时,摄像机安装高度一般应根据视频监控选点位置及点位周边地理特性确定其安装高度、角度,建设在道路商的点位高度一般不低于5000mm,安装杆壁厚、安装基础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地质情况及抗风等级等要求进行设计;
(2)机箱应具备防尘和防湿,机箱中应能放置电源、接线架、网络传输、防雷模块等设备,可采取底部或背部进线;机箱和立杆应统一接地;
(3)机箱安装高度应充分考虑暴雨天气的影响,立杆、机箱设备设置在易受外力碰撞位置时,应有醒目提示标志。
前端基础施工要求如下:
前端基础施工应符合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GA/T 652)标准的相关要求,还应符合项目所在地建设、市政、交通、园林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
前端补光要求如下:
(1)补光目标区域的照度是指监控补光目标区域内,离地面50cm高度的实际照度,通常使用照度计在现场实测。监控补光目标区域的平均最低照度宜高于5Lux,但不得低于3Lux;
(2)补光后的图像色彩还原性应保持原始场景特征,符合《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检验规范》(DB33/T 334-2011)标准对显示或回放图像的要求。还应满足当监控目标距离监控相机15米之内距离时,图像画面一般显色性Ra>90,能识别目标特征及真实颜色;
(3)补光宜采用无极灯、LED暖光灯或者普通LED灯,灯具应满足IP65以上防护等级和国家强制性认证相关要求。
通过设置车辆抓拍点位可对途经的监控目标(机动车、前排司乘人员、非机动车、行人)进行24小时捕获,能提供高清晰的图片。所提供的图片能够清晰辨认车辆类型、车身颜色、所载货物和所处位置,对于人员能清晰辨别人脸(可供人脸识别)及人员衣着穿戴等主要特征,还可提供完整的车头信息,包括完整的牌照,清晰可辨的牌照颜色、驾驶前排乘坐情况等,对于驾驶前排乘坐人员能提供清晰可辨的人脸特征(可供人脸识别)。每车道配置对应900万像素抓拍单元,用于分析单向车道内的过往车辆,及车辆内部司乘人员特征图片,并对抓拍全景进行监控,其中车辆捕获、车牌识别、车型识别、车身颜色识别等关键技术均集成于智慧监控单元; 每个相机配置相应补光灯及爆闪灯作为辅助光源,在夜间亮度较差时,实现环境补光,有效提高夜间图像显示效果和标识标线的显示效果;每个卡口监控单元配置1根6.5米的监控立杆,挑臂伸出4-13米,卡口监控单元架设在挑臂上,与道路行车方向倾斜一定角度。
专业人车卡口设计的点位,车牌抓拍率、识别率应不低于99%,人脸抓拍率、识别率应不低于80%。车辆抓拍功能需支持4车道以上划线抓拍及提取各车道车辆车牌,支持国标非机动车车牌数据提取(黄标、蓝标)。
3、普通微卡或人脸抓拍卡口通用标准
点位设计应注意布点要求选点满足光照、补光、时间等要求。具体参数标准以采购人建设过程提供为准。
以普通车辆微卡卡口、人脸卡口功能设计的点位,车牌抓拍率、识别率应不低于85%,人脸抓拍率应不低于70%。车辆抓拍功能需支持4车道以上划线抓拍及提取各车道车辆车牌,支持国标非机动车车牌数据提取(黄标、蓝标)。
4、抓拍数据检测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完工后工程竣工前,应组织专人对前端设备对照功能设计要求进行逐一调试并记录抓拍数据,直至满足设计需求为止,对于确实因环境等原因造成无法实现设计要求的,由采购人审核确定。对于总体抓拍数据,采购人将不排除通过第三方检测公司抽样检测验证。
六、商务条款
1、质保期和运维期
1.1、本次采购所有设备(除磋商文件另有要求外)质保期均为五年,运行维护服务期限根据实际采购为准。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质保期和运维期自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1.2、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及时维修、损坏件免费更换,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1.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说明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付款方式:
本项目付款方式如下:
序号 |
第一阶段支付数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 |
第二阶段支付数(验收后支付) |
运维阶段支付数 (每年运维期满后支付) |
1 |
合同金额的50% |
扣除网络及运维服务费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扣款后的合同余款。 |
扣除运维过程中相关扣款后应付网络及运维服务费。 |
说明:1、扣罚标准按照本磋商文件已明确的条款执行。 |
3、完工期
签订合同并收到开工令后9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和系统调试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实施计划、工期,要求以月为单位列出可量化的实施进度,方便采购人监督。
4、设备产权归属
4.1、采购人拥有整个项目涉及设备的永久使用权,乐清市公安局有权在其他项目中使用该项目各类资源。
4.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支付的所有项目合同规定的支付建设部分款项后,须将项目涉及的设备(以合同附件上注明的设备清单为准,同时含额外要求增加采购的硬盘备件)所有权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全部移交给采购人。
5、项目验收
5.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磋商文件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全新合格货物。如发生所供货物与现行国家政策法规、合同约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退货、解除合同,或者成交供应商予以免费更换。
5.2、本项目采用用户单位现场验收方式进行,但不排除结合邀请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检测(查)并提供的检测(查)报告的方式进行。
5.3、本次招标的货物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用明显字体予以声明的,均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了强制认证规定(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等),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上述产品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不需提供,磋商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采购人给予退货、解除合同或经采购人同意换货处理,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4、因以上条款因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购人有权在支付合同款时进行扣款,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依法索赔。
根据磋商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设备;
2、产品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通过验收;
3、完成各项安装调试、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
4、对最终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质保期内的维保及维修;
6、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