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
根据《佛山市财政综合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及《佛山市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的规划,佛山市财政局建设了佛山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平台分三期建设,从2013年开始建设,至2017年基本完成,目前全部模块功能已投入使用:
一期项目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形成了以预算管理为源头,以国库收支管理为预算执行主线的财政信息系统框架,有效地支撑了佛山财政改革工作的深化,提高了财政业务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期建设继续完善一期建设的核心业务系统,强化业务系统,建设内容包括财政数据中心(一期)、财政监督(二期)、后台管理系统、动态人员管理系统、政策法规库、专户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基本项目建设管理系统、绩效外网专家评审系统、电子签名签章系统、对账平台、预算单位财务集中核算、短信平台共十三个模块。
三期项目是结合我市财政改革业务的实际需要,已建成包括行政审批风险防控安全管理、账户管理系统、中期规划编制、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系统、全省财政资金实时在线联网监督系统对接管理、绩效专家库管理系统、电子对账系统及电子档案接口8个系统模块。
(2)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
随着2019年新会计制度的实施,根据省财厅【粤财支付〔2018〕17号】号文的要求,佛山市财政局按广东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在2019年实施了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用以满足佛山市市级200多家预算单位财务核算管理需求。由于本项目实施完成后需立即转入运维状态,为保障系统持续、正常运行,需要对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进行必要的维护,及时解决预算单位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根据项目采购背景,结合佛山市财政局对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及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的日常管理和运维保障的需求,确定本项目实施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系统与模块:
序号 |
系统 |
模块 |
1 |
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 |
财政数据中心 |
2 |
应用支撑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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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门预算编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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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库支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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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财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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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绩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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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决策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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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项目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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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部门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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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指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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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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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用款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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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国库集中收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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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公务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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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财政总预算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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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后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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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动态人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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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政策法规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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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专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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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资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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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基建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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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绩效外网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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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电子签名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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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对账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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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行政审批风险防控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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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账户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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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中期规划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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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政府采购资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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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全省财政资金实时在线联网监督对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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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绩效专家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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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电子对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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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电子档案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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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短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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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 |
基础数据管理 |
36 |
总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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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报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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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出纳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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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数据接口管理 |
数据库服务器及中间件服务器均使用Linux操作系统
数据库软件使用Oracle
佛山市财政局及市级各预算单位用户。
(1)提供不少于8人驻点服务,为市财政局及市级各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对以上财政信息系统进行7*24小时的技术支持、业务维护、数据维护,保证用户提出维护要求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得到处理,当天无法完成的维护工作要求应明确完成时间,并按时处理完成;
(3)根据业务需要,配合市财政局对基础资料进行调整修改;
(4)根据业务需要,对业务单据进行维护;
(5)根据业务需要,对报表进行维护;
(6)配合开展年终结转及新年度初始化工作;
(7)协助做好数据备份、共享等工作;
(8)协助用户进行系统权限管理;
(9)协助做好系统培训工作。
(1)成交供应商需建立维护工作流程,并根据维护工作的管理要求建立服务双方都认可的标准服务流程。公司技术支持人员需按此规范标准流程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2)成交供应商需做好日常维护支持文档的管理工作,对维护工作应提供书面工作记录,包括发生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的措施和过程、解决问题程度,并对这些维护记录文档做好归类总结和分析;
(3)成交供应商按月提交软件技术维护服务报告及总结:内容包括维护内容、问题分析和处理结果等;
(4)成交供应商在正式服务期内,应严格按照前期制定的维护流程、培训方案、标准操作步骤提供规范服务,实现所承诺的服务质量,及时发现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并加以整改,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成交供应商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佛山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必须对系统维护中用户方的所有信息数据都严格保密,严禁把系统的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因工作业务关系而获得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用户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都严格保密,严禁把系统的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发现系统故障后,立即对故障原因进行定位并排除故障。
(2)处理系统运行环境的紧急故障,例如网络中断、突然停电等。
(3)处理一般性问题后,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
(4)处理影响性故障后,向客户提交故障处理结果报告。
(5)处理紧急性故障后,提交故障分析报告,提出预防建议。
(6)系统问题等级划分标准:
1)一般故障:系统显示问题(一致性、美观),系统用户自身操作或业务问题解答。
2)影响故障:系统非核心任务停止或能立即恢复未对客户业务工作造成影响。
3)紧急故障:系统瘫痪或核心任务停止,且无法立即恢复,严重影响客户业务工作;系统性能下降,严重影响客户业务工作;网络故障或特定硬件错误(硬盘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1)安全运行要求。供应商需制定合理的系统安全运行管理规范确保信息系统安全、持续、可靠的运行。
(2)规范化管理要求。供应商需制定具体运维管理措施及文档管理规范,实现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规范管理,使得各项运行管理措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留有痕迹、可追溯要求。要求达到对信息系统的任何非正常操作,对信息系统非正常调整以及系统维护、备份、数据恢复等操作,都要留有痕迹便于事后回顾操作的时间、流程及内容。
(4)及时性要求。以用户为中心,对运行维护进行规范,建立各类服务规范,确保及时解决用户遇到的问题。
(1)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8名;
(2)服务人员必须具有财政软件实施或服务工作经验;
(3)服务团队必须保持稳定,如需更换服务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征得市财政局同意,方可更换。
供应商服务团队需提供驻点服务,对市财政局各科室提出的问题现场解决;对各预算单位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电话技术支持、远程协助支持或上门服务,确保维护范围内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响应和解决。
(1)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维护周期为9个月(2020年7月-2021年3月)。
(2)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维护周期为13个月(2020年3月-2021年3月)。
1.1. 报价方式为完成本项目的包干总价,即固定合同总价承包。
1.2. 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交付验收价,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报价中必须包括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常驻现场的费用等),调试、软件系统升级维护、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本次招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并应包含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的本次招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3. 投标报价控制金额:人民币133.33万元,本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控制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4.付款方式: 2020年3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2020年9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5.验收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2)符合磋商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计划安排及各项要求;
(3)运维人员出勤签到登记符合合同约定;
(4)问题跟踪表、运维周报、月报等文档按时提交;
(5)运维会议纪要文档;
(6)阶段性运维总结报告;
(7)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
6、验收步骤
(1)分析
双方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需求分析,针对项目验收,配备若干名有经验的工程师和一名行业专家来组成项目团队,负责具体工作。
(2)编写验收方案
在对项目进行深入的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编写验收方案,提交采购人审定。
(3)成立项目验收小组
实施测试验收工作时,应当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事宜。
(4)项目验收的实施
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对系统文档资料等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
7、提交验收报告
(1)项目验收完毕,对项目系统设计、建设质量、设备质量等做出全面的评价,得出结论性意见,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
(2)项目验收小组提供应提供有关测试过程、记录、最终结果的报告书或资料给予采购人,最后由采购人组织进行全面验收。
8、成交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