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 项目名称
舟山市中心城区污水、防涝、环卫、燃气、园林专项体检实施方案
二、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的重要指示,推动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促进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按照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 (浙建设函 〔2021〕24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面评价城市健康状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计划开展舟山市中心城区污水、防涝、环卫、燃气、园林专项体检。
三、 规划范围
定海区、普陀区、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建成区。
四、 工作内容
1、总体要求
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查找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排查问题,分析原因,补齐短板,构建完善的污水、防涝、环卫、燃气、园林体系,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2、具体目标
按照《浙江省城市供水与污水专项体检导则》《浙江省城市防涝专项体检导则》《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专项体检导则》《浙江省城市燃气专项体检导则》《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专项体检导则》及主管部门要求完成专项体检报告等相关工作。
3、编制内容
(1)、污水系统专项体检主要包括:服务、收集、处理、排放、利用、智慧、规划等内容;
(2)、防涝系统专项体检主要包括:内涝问题、洪潮边界、调蓄空间、雨水管网、海绵城市、应急能力、智慧体系、规划评估等内容;
(3)、环境卫生专项体检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治理、城市保洁、建筑垃圾治理、公厕服务、规划评估等内容;
(4)、燃气安全专项体检主要包括:气源及天然气利用、输配系统、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供气安全、智慧燃气、规划评估等内容;
(5)、园林绿化专项体检主要包括:绿地综合评定、公园绿地、绿道建设、林荫路建设、综合管理等内容。
五、 时间要求
2022年启动,按照要求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污水、防涝、环卫专项体检报告,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燃气、园林专项体检报告。
六、 成果要求
1、形成《舟山市中心城区污水、防涝、环卫、燃气、园林专项体检实施方案》文本,包括5个专项体检报告。最终成果提交数量为专项体检实施方案(合订本)2份,各专项体单独检报告各6套,成果光盘1份,并按需提供中间汇报成果若干。
2、成果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
七、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2023年8月1日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提交最终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八、 售后服务
1、本项目全部成果资料的知识产权归舟山市城市管理局所有。
2、编制单位对舟山市城市管理局及相关部门所提供的涉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九、 其他要求
1、要求中标人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项目设计过程。并协助招标人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2、中标人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与工程无关人员泄露工程地址、设计和建设方面的内容及技术资料。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