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附表
序号 |
子项 |
招标需求 |
一 |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二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由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并不限于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和卫生标准 2.2由招标人认可的有关国家权威标准 注:本技术要求所列的规范、标准不意味着全部的或最新的,承包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 |
三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四 |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商务需求 |
五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详见商务需求 |
六 |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
详见技术需求 |
七 |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八 |
现场踏勘 |
无 |
九 |
样品要求 |
无 |
备注:标有“★”的为实质性响应要求,负偏离或未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标有“▲”的为重要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负偏离将导致扣分。
一、商务需求
采购标的的数量 |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接到院方通知后1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
质保期 |
整机原厂保修≥2年,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并提供价格的折扣率。 |
★付款条件 |
1.预付款约定:合同生效后7天内,采购人向中小企业(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支付合同金额的40%,向非中小企业(即提供的货物全部或部分由大型企业制造的)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全部物资及服务提供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7日内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3.若因中标商未及时提交发票或者履约保函导致的支付延期,采购人免责。 |
履约保证金 |
无 |
质保要求 |
质保期后,招标人有权选择原厂续保,每年保修服务费不超过设备购买价的6%(投标人在续保价格响应时应说明续保的具体年限,不得简单复制粘贴或用范围表示;若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前,投标人提交原厂证明文件;若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前,投标人提交原厂授权维修点证明文件,否则视为虚假应标。提供质保期后的保修方案和报价。 |
售后服务要求 |
1、 中标方根据招标方指定地点提供免费运输、安装、测试、培训、环评、数据链接等一切可能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所需要的费用。 2、 承诺质保期后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费用,且配件价格需低于市场价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的易耗品及维修备件的清单和供货价。请提供最优惠报价。如未列明则默认为日后日常使用中免费提供。(格式见附件),此价格不计入投标报价中。 3、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应在国内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需的备件,并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2小时内维修响应,24小时内上门维修(包括节假日)。 4、升级:投标人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及设备全生命周期数据库更新服务。 5、货物生产日期:货物到达买方机房之日前6个月内(以产品标签、标识为准);货物无使用期限限制的,货物到达买方机房之日前12个月内。 6、货物使用期限:自货物生产日期起,不少于5年;提供铭牌标识、照片或说明书相关页面复印件;货物无使用期限的,提供说明。 |
附加必备条件 |
1、提供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交货时必须提供设备配置清单。如果是进口产品,还需提供授权书、海关报关单及商检证书。 2、培训:免费提供操作培训和工程师的维修培训。操作培训完成后,对被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并记录。 |
★验收标准 |
1、安装、验收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卸货、搬运费等)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2、安装、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还应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按照《舟山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配合招标人做好验收相关工作。详见附表:附表五《履约验收通知但》、附表六《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 |
★其他要求 |
1、若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除进口产品生产企业外),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若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投标人所投设备为医疗设备的,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3、投标人应对招标、实施、操作等过程中采取保密和安全措施,因投标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供货时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中文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 |
二、技术需求
序号 |
招标要求 |
一 |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采购整形外科激光仪项目”名称仅做为功能性描述,不作为产品特定名称,所投产品满足技术需求即可应标。 用途:有效治疗多余毛发去除,毛孔粗大,皮肤光老化,真、表皮色斑,嫩肤,提亮肤色,治疗痤疮,浅表毛细血管扩张等问题。 |
二 |
技术要求 |
2.1 |
工作站主机: |
2.1.1 |
激光谐振腔(发生装置)外置式,激光和光子手具与主机部分旋钮式连接。 |
2.1.2 |
设备显示屏:彩色触摸屏;整机结构:一体化落地式;配备高效一体化散热系统。 |
2.1.3 |
开放所有手具功能兼容,升级功能仅需更新手具或更新滤波片 |
▲2.1.4 |
设备通过各类手具或通用手具+各类滤波片,有针对性的开展治疗,做到手具与适应症一一对应,手具数量或者滤波片≥5种。 |
2.1.5 |
脉冲光采用自动脉冲技术,子脉冲自动调节,无需设置(脉宽、脉冲延迟、子脉冲数、脉冲延迟均可调节) |
2.1.6 |
光子手具冷却强度可调档数≥4挡 |
2.2 |
脱毛治疗手具(滤波片)技术要求: |
▲2.2.1 |
波长:650-950nm(包括该范围但不局限于该范围) |
2.2.2 |
适应症:脱毛 |
2.2.3 |
脉宽:10-100ms可调 |
2.2.4 |
光斑面积:≥3cm² |
2.2.5 |
能量密度:5-30J/cm²(包括该范围但不局限于该范围) |
2.2.6 |
频率:1/2 Hz -1 Hz |
2.2.7 |
冷却:接触式冷却 |
2.3 |
嫩肤,光老化,浅表色斑治疗手具(滤波片)技术要求: |
▲2.3.1 |
波长:570nm-950nm(包括该范围但不局限于该范围) |
2.3.2 |
适应症:用于皮肤表浅色斑祛除,如雀斑、日晒斑 |
2.3.3 |
光斑:≥3 cm² |
2.3.4 |
脉宽:5-50ms可调 |
2.3.5 |
能量密度:5-30J/cm²(包括该范围但不局限于该范围) |
2.3.6 |
频率:1/3Hz -2/3Hz |
2.3.7 |
冷却:接触式冷却 |
2.4 |
浅表血管问题,痤疮红印,面部潮红治疗手具(滤波片)技术要求: |
▲2.4.1 |
波长:500nm-600nm(包括该范围但不局限于该范围) |
2.4.2 |
适应症:去红,痤疮红印,面部潮红 |
2.4.3 |
光斑:≥3 cm² |
2.4.4 |
脉宽:5-20 ms可调 |
2.4.5 |
能量密度:5-15J/cm²(包括该范围但不局限于该范围) |
2.4.6 |
重复频率:1/2Hz-2/3Hz |
2.4.7 |
冷却:接触式冷却 |
2.5 |
色素改善激光手具(滤波片)技术要求: |
▲2.5.1 |
波长:1064/532nm |
2.5.2 |
适应症:色素性疾病、毛孔粗大 |
2.5.3 |
光斑大小:1,2,3mm²可调 |
2.5.4 |
脉宽:小于等于50ns |
2.5.5 |
能量密度:400-1200MJ/P |
2.5.6 |
重复频率:1-10Hz可调 |
2.5.7 |
具备像束输出模式 |
2.6 |
痤疮治疗手具 |
▲2.6.1 |
波长:420-950nm(包括该范围但不局限于该范围) |
2.6.2 |
适应症:治疗痤疮 |
2.6.3 |
脉宽:10-100ms可调 |
2.6.4 |
能量密度:5-25 J/cm²(包括该范围但不局限于该范围) |
2.6.5 |
光斑: 6.4cm² |
2.6.6 |
1/2 Hz -1 Hz |
三 |
配置要求: |
3.1 |
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主机一台 |
3.2 |
脱毛治疗手具(滤波片) 一个 |
3.3 |
嫩肤祛斑手具(滤波片) 一个 |
3.4 |
嫩肤祛红手具(滤波片) 一个 |
▲3.5 |
色素改善激光手具(滤波片) 一个 |
3.6 |
痤疮治疗手具(滤波片) 一个 |
3.7 |
医生防护眼镜一付 |
3.8 |
患者防护眼镜一付 |
3.9 |
脚踏开关一个 |
3.10 |
设备钥匙或按钮二把 |
3.11 |
加水工具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