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1.城市发展要求切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构建。
婺城区建区二十多年,从有区无城到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空间形态不断从原田野乡村地区向城 市社区转变。特别是进入当前三区融合发展以来,以当前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模式与新时代城市建设 和治理内容已极不匹配。为进一步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构建城市基层治理基础单元体系,提升城市 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2.宜居城市建设要求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婺城区当前社区生活圈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建设水平不高,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矛盾突出。按照国家、省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等新的准则规范,急需进一步理顺婺城区宜居 宜业标准细化相应建设内容,指导社区公共服务规划建设水平的稳步提升。
3.自上而下专项规划编制的要求
城镇社区也是城市建设治理的基本单元,对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的重要窗口”和国家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基础性推动作用。为了加强对城镇社区建设 的科学规划指导,2021年12月,浙江省城乡风貌办发布了《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
(以下简称《导则》),要求在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要求指导下,开展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 工作。
二、 项目任务与目的
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是全面推进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和现代社区建设,推动以“一统三化九场景”为标志的社区公共服务从区域供给全域覆盖布局,为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 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要求从贴合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需求的角度,在《导则》指导下,突出婺 城区城镇社区建设特点,科学划分社区单元,构建婺城区基层治理单元体系;并因地制宜细化社区建 设要求,结合居民需求特征,提出两级社区建设指引,为下一步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城镇单元详 细规划优化调整等提供参考依据。
三、项目规划范围
1.婺城区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范围
规划范围为婺城区规划城镇建设地区,衔接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以中心城区既有社 区和未来城市建设片区,以城镇居住生活功能为主,综合确定婺城区中心城区城镇社区编制范围。
2.婺城区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为婺城区中心城区街道行政范围内的社区,不包括行政村。 四、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
1.科学划分社区单元,建立合理科学的基层治理单元体系
对既有街道、社区界线提出优化建议,对以15分钟-5分钟两级生活圈尺度为依据合理划定街道单 元和社区单元,建立城镇集中建设区居住主导用途分区全覆盖的基层治理单元体系。
2.系统评估社区建设现状
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GIS空间分析等技术手段,全面开展街道社区走访调研,充分发动主管部门、公众参与积极性,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可建设潜力空间进行系统梳理,分析社区特 色。充分运用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对居民需求开展调研,并分析差异化需求特征。对既有控规进行 梳理,把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基础。
3.系统完成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针对婺城区中心城区街道行政范围内的社区,以社区“5-10分钟”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为核 心,重点调查社区四至范围、面积、人群结构等信息,以及包括行政管理服务设施、教育服务设施、 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设施、文化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体育服务设施等二十项设施的点位、 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功能,按照省城乡风貌专班的进度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4.系统建立城镇社区建设规划指引
系统建立街道、社区两级城镇社区规划指引,充分融合社区生活圈、未来社区等建设要求,在合 理划定街道单元、社区单元基础上,提出分级单元特色定位、公共服务、未来场景、可更新资源等的 规划统筹建设要求,为下一步提升实施方案细化提供指引。
5.选取典型街道和社区编制提升实施方案
针对婺城区社区特征,选取1个典型街道单元,1个典型社区单元,编制提升实施方案。
6.成果要求
婺城区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
1)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及附件等,附件可包括基础资料、社区现状评估报告等。
2)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提交评审、征求意见和成果等阶段,需提供反映规划思路和特点的简要文 字说明和相关图纸,以供宣传报道和征求市民意见使用。
3)成果要求:中间成果根据各阶段论证需求制作并提交相关文本和电子文件,最终规划成果根据《金华市城乡规划成果归档使用制度》的相关要求制作并提交。 婺城区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根据浙江省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系统的相关要求,提交调查社区的人口相关数据,上传每个社区的矢量边界SHP文件,并按照调查要求,全面录入社区范围内行政管理、教育、养老、卫生、文 化、商业、体育等20类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点位、并补充完善各类设施功能、占地等信息。
五、时间进度要求
签订合同后,3天内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并向招标人汇报编制思路框架;10天内完成婺城区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初步成果;15天内完成婺城区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工作并上传省 系统;一个月内完成评审成果并公示(不少于20天);45天内完成最终成果。(具体时间以项目实际 开展进度为准)。
六、验收方式
通过婺城区城乡风貌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的审查,最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七、服务要求
1.金华市婺城区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鼓励采取灵活多样的意见收集方式,如问卷调 查、座谈、现场体验、媒体等。鼓励采取互联网和移动端等技术工具,拓宽信息收集途径,提高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2.服务响应:派驻专业技术人员1名,在规划编制期内,常驻招标人处开展日常工作。未经招标 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要求在12小时内响应招标人提出的疑问并及时提交修改意见。
3.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均由招标人协助中标供应商获取。
4.结合省专班通知文件及项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设计成果稿。
5.成果版权及使用: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许可,中标人不得 以任何借口持有和拷贝他用,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中标人提交婺城区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成果,招标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3.中标人完成项目评审后,招标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4.中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招标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5.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6.如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 比例(预付款保函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