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招标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本章内容 |
2 |
单位及数量 |
详见本章内容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本章内容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本章内容 |
5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如有) |
6 |
技术规格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7 |
物理特性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8 |
质量、安全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9 |
服务标准、期限 |
详见本章内容 |
10 |
验收标准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成交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
11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
12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无。 |
13 |
样品要求 |
无。 |
14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
无。 |
★一、重要商务需求一览表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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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必须配合采购人实际工作进度需要。 |
付款方式 |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中标方须提供正式的发票。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
合同终止 |
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无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二、项目背景及意义
城镇社区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单元,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提升生活品质、共享美好生活的核心载体。按照未来社区的理念,推动全域建设城镇社区,完善提升城镇社区建设治理,对我省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基础性推动作用。
为贯彻“社区基本单元”理念,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省政府在“美丽城镇建设、城乡风貌提升”专项工作之后,成立“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主导编制《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并于2021年12月22日下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知(浙建风貌发[2021]69号)。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城镇社区高质量建设治理工作,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理念、推动以“三化九场景”为标志的优质城镇公共服务从局域供给向全域覆盖。宁波市海曙区启动编制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主管部门统筹制定社区整治提升工作计划、后续编制社区单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支撑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调整,探索海曙区城镇社区建设治理模式创新,推进可持续的功能提升、环境美好、治理优化,提供指导依据。
三、项目规划范围:
1、海曙区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范围
基于海曙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县(市、区)中心城区范围,以海曙区建成区为主,结合各街道(镇)和社区边界综合确定规划空间范围,涉及9个街道、8个乡镇,共105个城镇社区(以最新数据为准)。
2、海曙区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为海曙区中心城区街道行政范围内的社区,不包括行政村。
四、主要工作内容:
1、海曙区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本次规划内容包括“现状评估”、“社区单元划分”、“社区单元建设指引”、“典型街道和社区单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和“分期建设计划”五大板块。
1.1、现状评估
全面摸排城镇社区现状人口、范围、特色等基本特征,评估现状公共服务设施,摸清各个社区九大场景的现状实现度;开展多途径的社区需求调研,了解居民需求;摸排可能用以补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缺口、完善九大场景的空间,主要包括闲置用地、低效工业用地、闲置公产建筑等。
1.2、社区单元划分
根据现状社区服务设施分布状况,按照完善服务设施的总体思路划分城镇社区单元;明确城镇社区单元的建设特色;明确城镇社区单元的建设类别、类型(示范型、提升型)。在以上基础上,提出创建全域城镇社区的区块。
1.3、社区单元建设指引
以街道级(15分钟生活圈)和城镇社区单位(5分钟生活圈)两级公共设施服务配置为重点,结合人群特征、特色打造等,对各社区单元提出提升引导建议,明确重点需补充的设施。
1.4、典型街道和社区单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
综合考虑建设条件和建设提升需求,选取部分街道和社区单元编制建设提升实施方案。
1.55、分期建设计划
根据社区单元现状设施情况、九大场景实现度、设施缺口完善的难易程度等,提出分期推进计划,明确近期可创建未来社区的单元。
2、海曙区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针对海曙区中心城区街道行政范围内的社区,以社区“5-10分钟”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为调查对象,重点调查社区四至范围、面积、人群结构等信息,以及包括行政管理服务设施、教育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设施、文化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体育服务设施等二十项设施的点位、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包含功能等。其他有关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工作内容按“关于开展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工作的通知-浙风貌办【2022】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服务成果要求:
(1)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及附件等,附件可包括基础资料、社区现状评估报告等。
(2)成果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提交评审、征求意见和成果等阶段,需提供反映规划思路和特点的简要文字说明和相关图纸,以供宣传报道和征求市民意见使用。中间成果根据各阶段论证需求制作并提交相关文本和电子文件。最终成果必须符合《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的内容规定,不得缺项漏项。技术质量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3)成果数量:电子成果以光盘形式(U盘)提供至少1份,纸质成果不得少于5份。
六、服务进度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必须配合采购人实际工作进度需要。
七、验收要求:通过海曙区城乡风貌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的审查,最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八、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中标方须提供正式的发票。
九、投标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编制背景分析,包括对城镇社区建设宏观背景分析,对海曙区发展概况和主要特征的综合分析。
2、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社区建设现状评估思路,包括现状社区的基本特征、社区现状服务设施建设评估、社区现状需求分析。
3、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总体目标策略,包括梳理上位和相关规划要求,海曙区社区建设目标及策略分析。
4、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总体空间布局方案思路,包括社区划分方案;统筹优化社区建设所需支撑体系;社区主题特色塑造;街道、社区的建设提升指引方案;分期建设计划情况方案。
5、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典型街道/社区提升方案思路,包括典型街道/社区提升实施方案规划的合理性。
6、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包括项目实施进度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编排进度或计划表),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等。
7、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拟派本项目的人员的相关证书、社保证明。
8、供应商需提供针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全域城镇社区或全域未来社区建设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