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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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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0110000304877 发布时间:2022-10-11 文档页数:108页 所需下载券:10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

为加快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化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挖商事制度改革潜力,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活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突出‘一件事’集成改革牵引作用,杭州市奋力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努力推进股权转让“一件事”试点,以“业务联办”方式将企业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和《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审批整合为“一件事”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21】29号)精神,按照行政区划调整规则,对涉及杭州行政区划调整的15个登记、许可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和业务系统存量数据标注,确保业务系统在新的行政区划编码启用后,对市场准入及相关业务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和存量数据迁移,以确保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

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与中介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高质量提升商事登记服务行业治理效能,以规范商事登记中介服务管理“小切口”,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场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2 建设目标

通过股权转让“一件事”系统对接建设,全面打通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系统数据,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大力提升机审通过率和数据反馈时效,实现股权转让事项“一网申请、同步办理”。

根据行政区划调整规则,对登记许可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和业务系统存量数据标注,确保业务系统在新的行政区划编码启用后,新的行政区划市场监管干部能正常办理原行政区划的市场主体可备查,新的设立、变更、注销业务正常进行。

在“商事登记中介服务管理1.0”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优化中介机构与中介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商事登记中介服务管理2.0”,高质量提升商事登记服务行业治理效能,以规范商事登记中介服务管理“小切口”,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场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3 建设内容

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股权转让“一件事”系统对接建设

1)   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改造,实现企业股权转让和个税完税信息同步填报,“一件事”专项办理;

2)   市场准入系统改造,实现网上变更预核快速识别“股权转让一件事”申报信息和变更受理时实时核验股权转让的个税完税情况;

3)   接口开发,实现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与税务局个税完税系统数据互通。

2、杭州行政区划调整业务系统改造及数据迁移

涉及杭州行政区划调整,需要系统改造和数据迁移的业务系统包括:

序号

系统名称

1

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

2

杭州民生计量公共服务平台

3

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系统

4

杭州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

5

浙江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

6

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协同应用(含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三小一摊)

7

浙江省市场监管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含案件报表)

8

浙江市场名称登记系统(含市场报表)

9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心消费管理平台

10

浙江省12315行政执法系统

11

浙江统计报表系统

12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智能分析系统

13

杭州企业档案自助打印系统

14

杭州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自助打印

15

杭州企业无股权质押证明自助打印

3、商事登记中介服务管理2.0建设

1)   优化完善中介从业人员动态评分体系,在对新设登记材料进行动态评分的基础上,扩大动态评分范围,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材料纳入评分体系;

2)   增强“商事登记委托代理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查询等功能,对中介从业人员办理的商事登记业务进行信息分析、数据比对和分类统计,整合系统功能,优化系统页面,向中介机构及人员直观、清晰地展示机构及人员的代办情况及行业排名

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要求

2.1 企业股权转让“一件事”建设

2.1.1 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改造

2.1.1.1 企业股权转让“一件事”入口改造

2.1.1.1.1 入口提示改造

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我要变更备案”模块中,新增“企业股权转让“一件事”(限杭州)”办理事项,当选择办理时,增加关于股权转让申报注意事项提示。

2.1.1.1.2 入口流程改造

提示信息点击确认阅读后,进入“企业股权转让“一件事”办理选择,

1、已获取税务部门《股权转让变动情况报告表》;

2、未取得税务部门《股权转让变动情况报告表》,联办企业股权转让“一件事”。

2.1.1.2 企业股权转让“一件事”办理开发

2.1.1.2.1 新增涉税信息填报项

进入企业股权转让“一件事”办理填报流程新增“资产总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是否存在特定资产”、“特殊交易信息类型”等信息采集项。

2.1.2 市场准入系统改造

2.1.2.1 网上变更预核功能改造

在待预核列表中新增“股权转让一件事”标签,方便预核人员可以快速识别列表中哪些记录为“股权转让一件事”申报,并通过点击标识,展示涉税办理结果信息。

2.1.2.2 变更登记受理功能改造

在待受理列表中新增“股权转让一件事”文字标签,并在“股权转让一件事”字体上加入颜色标签(绿色、红色、黄色)。“股权转让一件事”文字标签,方便预核人员可以快速识别列表中哪些记录为“股权转让一件事”申报。

2.1.3 相关接口开发

2.1.3.1 股权转让信息推送接口

该接口实现在股权转让申报预核通过,申报材料电子签名完成提交准入系统受理时,将股权转让信息推送给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2.1.3.2 股权转让个税完税信息接收接口

该接口实现接收税务部门收到股权转让信息机审通过后,反馈的个税完税信息。个税完税信息用于在准入系统变更待受理时查看核验。

2.1.3.3 股权转让作废信息推送接口

该接口实现市场准入系统在受理审核股权转让时,驳回或异常结束时,调用此接口告知税务部门这此股权转让业务作废。

2.1.3.4 短信平台信息推送接口

该接口实现在办理业务时调短信平台接口将相应短信信息通过短信平台发送给相应业务办理人。

2.2 行政区划调整业务系统改造及数据迁移

2.2.1 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改造内容

序号

功能模块

技术调整

业务目标

涉及调整类型

1

用户账号

用户账号信息:登记机关、管辖单位更新

登记机关对应关系

通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体化平台调整相关人员登记机关和管辖单位。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序号3-8,调整为新的6位行政区划代码

已有市场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新登记的市场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启用新的行政区划代码。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3

注册号

根据行政区划调整要求,调整注册号前6位区域码

已有市场主体的注册号不变,新登记的市场主体的注册号前6位使用新的登记机关代码。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4

短信接口

根据行政区划调整要求,关闭原行政区划短信调用接口,新增新行政区划调用接口。

使用新的行政区划的短信服务;关闭撤销的行政区划短信服务调用。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5

登记机关

登记机关编码表调整

停用撤销的登记机关,保留代码名称添加“(停用)”标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6

管辖单位

管辖单位编码表调整

停用撤销的管辖单位,保留代码,名称添加“(停用)”标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7

行政区划

完成行政区划编码表调整

停用撤销的行政区划,保留代码,名称添加“(停用)”标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8

名称登记

1、 名称所在地行政区划和对应街道调整

2、 名称组成形式,行政区划调整(附表4)

3、 名称查重范围调整,根据行政区划调整,整合和拆分名称查重内容,重新划分名称保留期内名称。

原江干区名称保留期内名称纳入上城区查重范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原下城区名称保留期内名称纳入拱墅区查重范围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临平区个体工商户字号查重范围覆盖原余杭区辖区内的“东湖街道、星桥街道、运河街道、南苑街道、乔司街道、临平街道、崇贤街道、塘栖镇”个体工商户。

余杭区个体工商户字号查重范围除去原余杭区辖区内的“东湖街道、星桥街道、运河街道、南苑街道、乔司街道、临平街道、崇贤街道、塘栖镇”个体工商户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冠名类型:县(市、区)名,修改为“杭州市钱塘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9

设立登记

1、街道登记机关、管辖单位对应关系

2、同城通办登记机关选择调整

3、公章刻制备案模块调整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办、浙里办移动办、现场办住所行政区划(街道)对应新成立登记机关。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10

变更备案登记

注册登记中含原行政区划的市场主体,在办理变更备案过程中同步办理住所变更,由原行政区划调整至新行政区划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办、浙里办移动办、现场办涉及调整行政区划的市场主体在办理变更备案过程中同步办理住所变更,由原行政区划调整至新行政区划。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11

简单查询

查询条件中保留停用的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停用)、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停用登记机关选择确保可以查询历史变更数据历史备案数据和迁入迁出数据

原江干区登记市场主体:数据查询一并纳入上城区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原下城区登记市场主体:数据查询一并纳入拱墅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原余杭区行政区划为“东湖街道、星桥街道、运河街道、南苑街道、乔司街道、临平街道、崇贤街道、塘栖镇”的纳入临平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12

增、补、换、减执照

增加地址修改功能并将修改人修改时间修改原因因行政区划调整地址修改记录后台日志地址修改后可以直接打印执照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13

数据调整

在册、注销、吊销已注销吊销未注销数据,登记机、管辖单、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历史变更备案数据迁入迁出数据不做登记机关管辖单位调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1、市场主体住所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2、名称中行政区划调整,统一走名称变更业务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14

名称库

数据调整

1、名称库中企业名称的登记机关、管辖单位进行调整

2、名称库中已自主申报新设变更名称但未正式设立变更的个体户名称统一失效处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2.2.2 浙江省市场监管案件管理信息系统

序号

功能模块

技术调整

业务目标

涉及调整类型

1

用户账号

用户账号信息:登记机关、管辖单位更新

登记机关对应关系和管辖单位对应关系

需各区局自行调整。

通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体化平台调整相关人员登记机关和管辖单位。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2

登记机关

登记机关编码表调整

停用撤销登记机关保留代码名称添加“(停用)”标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3

管辖单位

管辖单位编码表调整

停用撤销的管辖单位保留代码名称添加“(停用)”标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4

行政区划

完成行政区划编码表调整

停用撤销行政区划保留代码名称添加“(停用)”标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5

办案机构

完成办案机构编码表调整

停用撤销办案机构保留代码名称添加“(停用)”标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6

一般程序案件

1、案件业务表办案机构,按照办案机构编码对应关系表调整

2、案件业务表管辖机构按照管辖单位编码表对应关系调整
3、业务表登记人机关、修改人机关按照办案机构编码对应关系表调整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7

余杭临平案件拆分

1、 案件案发地在外地的根据案件主办人划分案件办件人在哪个办案机关案件归属到哪个办案机关
2、
所办案件根据管辖所划管辖所属于哪个办案机关案件归属哪个办案机关

3、局办案件根据街道所属办案机关

具体余杭临平案件拆分需要根据余杭临平两局综合执法科确认后做相应调整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8

典型案例

1、典型案例办案机构,按照办案机构编码对应关系表调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9

系统各地参数

根据办案机构合并各地参数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10

简案快办审核人员配置

根据调整后人员配置简案快办审核人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2.2.3 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协同应用(含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三小一摊)

序号

功能模块

技术调整

业务目标

涉及调整类型

1

食品经营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号

调整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重置电子许可证,推送查询门户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2

登记机关

登记机关编码表调整

停用撤销登记机关保留代码名称添加“(停用)”标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3

管辖单位

管辖单位编码表调整

停用撤销管辖单位保留代码名称添加“(停用)”标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4

行政区划

完成行政区划编码表调整

停用撤销行政区划保留代码名称添加“(停用)”标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5

街道

街道编码表调整

调整街道的归属和对应关系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6

新办、变更登记

1、登记机关与街道对应关系2、注册地址行政区划与街道对应调整

审批端、政务2.0、浙里办登记机关、街道同步调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7

数据调整

1、在册、异常标注数据、直营连锁企业数据,登记机关、管辖单位、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2、注销,历史变更延续数据不做调整
3、各流程中数据的登记机关、管辖单位进行调整。
4、数据调整后需要重新抽取到ODPS推送订餐平台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8

三小

一摊

登记证编号

调整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重置登记证,推送查询门户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9

数据调整

1、在册、异常标注数据、直营连锁企业数据,登记机关、管辖单位、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2、注销,历史变更延续数据不做调整
3、各流程中数据的登记机关、管辖单位进行调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10

食品

生产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调整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重置电子许可证,推送查询门户及国家局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11

新办、变更登记

1、登记机关与街道对应关系
2、注册地址行政区划与街道对应调

审批端、政务2.0、浙里办登记机关、街道同步调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12

数据调整

1、在册、异常标注数据、直营连锁企业数据,登记机关、管辖单位、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2、注销,历史变更延续数据不做调整
3、各流程中数据的登记机关、管辖单位进行调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2.2.4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心消费管理平台

序号

功能模块

技术调整

业务目标

涉及调整类型

1

短信接口

根据行政区划调整要求,关闭原行政区划短信调用接口,新增新行政区划调用接口。

使用新的行政区划的短信服务;关闭撤销的行政区划短信服务调用。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2

管辖单位

1、管辖单位编码表调整
2、与注册库的映射表调整

停用撤销管辖单位保留代码名称添加“(停用)”标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3

所属部门

1、所属部门编码表调整
2、映射表调整

停用撤销所属部门保留代码名称添加“(停用)”标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4

综合统计

统计范围调整,根据行政区划调整,整合和拆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5

数据调整

1、选育池、培育中、预警库、申报数、待审数等中的数据,部门、登记机关、管辖单位调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2.2.5 杭州企业档案自助打印系统

序号

功能模块

技术调整

业务目标

涉及调整类型

1

企业档案自助打印

电子印章调整

1、 取消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调用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2、取消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调用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3、增加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调用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4、增加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调整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2.2.6 杭州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自助打印

序号

功能模块

技术调整

业务目标

涉及调整类型

1

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自助打印

电子印章调整

1、取消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调用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2、取消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调用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3、增加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调用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4、增加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调整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2.2.7 杭州企业无股权质押证明自助打印

序号

功能模块

技术调整

业务目标

涉及调整类型

1

企业无股权质押证明自助打印

电子印章调整

1、取消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调用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2、取消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调用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3、增加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调用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4、增加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调整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2.2.8 杭州民生计量公共服务平台

序号

功能模块

技术调整

业务目标

涉及调整类型

1

监管端

数据中心

1、计量器具库
2、计量器具历史库
调整地址所属区划及街道
3、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信息
调整企业所属登记机关
4、检定记录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2

强检预约

预约信息匹配审核机关调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3

智慧监控

充电桩所属区域和地址调整,接口调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4

预警信息

器具所属的管辖机关调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5

统计分析

统计信息数据展示调整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6

行政指导

发送部门和文书内容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7

系统管理

用户管理、用户组管理、监管端日志管理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8

大屏调整

计量大屏、充电桩大屏接口、UI调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9

企业端

强制检定器具

采集项涉及的器具安装的区、街道,导入模板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10

信用管理

信用修复申请、信用加分申请,涉及数据的审核单位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11

企业信息维护

区划调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12

计量标准库

发证机构、行政区划调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13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库

发证机构、行政区划调整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14

账户注册

 

 

江干区并入上城区

下城区并入拱墅区

余杭区拆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

15

小程序

仲裁检定

涉及发起后的审核部门

 

钱塘新区调整为钱塘区

2.2.9 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系统

 

具体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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