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确定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品产品商品检测项目。项目检 测范围:食品相关产品检测,电动自行车检测,车用柴油检测,车用汽油检测,建材、 装修装饰产品及工具检测,家用电器,轻工业品(纺织类、婴幼儿用品、) 。具体详 见附件:检测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本项目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有效供应商数量小于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供应商确定后,双方签订中标合同。
二、具体内容, 要求
1、中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需将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含证书所附的“检测能力范围表” ,如具备实验室认可证书的也同时提供) 于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2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确定承接委托任务的检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实行检测任务委托。
3、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质量管理规定和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等规定对委托的检测任务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并向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质控数据。
4、承接委托任务的检测机构需在委托合同 (协议) 约定期限内向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委托检测报告。
5、未经采购人同意,各检测机构承接委托任务后不可再进行委托或分包,否则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 工期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中标服务期限为一年, 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另行 招标。
(一)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天内与本局签订书面合同。逾期不签的,视 为放弃。
(二) 中标单位须自行履行中标项目的全部工作事项,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三) 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如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要或未
达到投标承诺的标准,经采购人指出后仍未有改进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由此 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工期要求: 履行期内每次委托检测都需按规定时间完成。
五、验收要求 (考核办法) :
1、报告的完整性和及时性满足检测合同 (协议) 要求,中标单位需按合同要求的 检测项目和数量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检测报告,报告需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 章) , 如报告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或非因采购人因素造成不符合合同要求合计累计 3 次 (含)以上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直至取消中标资格。
2、报告的准确性应满足要求,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时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定 期的开展检查或室间比对, 以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代表性,连续三次或 累计四次考核不通过(其中参与考核次数大于 20 次的以不合格率计,不合格率超过 20%) 以及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行为的检 测公司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其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如入围单位无有效证据证明其未弄虚 作假的,采购人不承担该合同所需支付的任何费用,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 、使用方法的合适性,优先使用 GB 、HJ 、DB33 (含推荐方法) 方法标准,如某 个指标有多个分析方法的,优先使用价格低廉的方法。如使用方法不正确,导致检测 报告无效的,采购人不承担该检测报告所需支付的任何费用,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 单位自行承担。
4 、中标单位须自行履行中标项目的全部工作事项,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中标单位应在入围协议签订前 3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 5%的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检测服务期满时止。待壹年服务期满后, 无服务纠纷问题,则无息全额退还各入围单位。如果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 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七、 费用支付:
中标单位在委托合同(协议) 约定期限内向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委 托检测报告。采购人接到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后,按照合同约定向中标单位支付委托 费用。
八、 采购人认为必须说明的其他内容:
(1) 具有完善的检测规范和检测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检测信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检测技术规范执行,保证和维护检测工作的科学性、 公正性、诚实性、判断独立性,确保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如某些检测项目中无收费依据,具体检测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