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吴兴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升星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YHZ2022-206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00万元整
四、采购项目实施地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
五、采购项目采购清单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附件清单等: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全域 “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浙无废办函〔2022〕3号)、《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美丽办〔2022〕20号)以及湖州市无废办要求,吴兴区拟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升星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等五大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全方位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基本实现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无害化处置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减污降碳协同效果充分显现的目标。
(二)调查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吴兴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升星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吴兴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升星项目通过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对吴兴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升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提炼、总结相关工作经验、模式,整理、制作验收相关材料,达到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9月,服务周期两年。
4、建设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持续聚焦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难点和痛点,健全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目标,形成具有吴兴辨识度的“无废”名片,打造特色“无废城市细胞”,达到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
5、服务内容:
(1)根据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最新要求,编制形成《吴兴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2)协助开展和完成吴兴区“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
(3)在吴兴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升星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包括工作完成度调度、统计、可达性分析。
(4)在吴兴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升星过程中完成定期的总结评估,严格落实“三报”制度,及时进行亮点经验总结,按照“边推进、边总结”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经验模式的提炼,总结凝练形成具有吴兴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模式。
(5)整理汇总吴兴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申报材料,协助完成相关评估工作。
六、商务要求
服务期 |
▲2年(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9月) |
付款方式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提交实施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2022年度省级评估结果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2023年度省级评估结果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号或提供保函。项目终验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
验收 |
本项目以省无废办组织的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评估作为项目验收依据,不再另行组织验收。 |
其他要求 |
在服务期限内,如中标单位服务态度令采购人不满意或没有按合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采购人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扣除1000元/次。 |
其他 |
▲如中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0%必须分包给中小微企业 |
注: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