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及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拱墅区2023年计生安康保险项目。
2、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保险期限一年,具体时间根据卫健局提供的投保时间为准。具体为拱墅区部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保险保障,保险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分四个险种:独生子女家庭平安保险、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含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基层计生服务员保险、困难育龄妇女家庭保险。
二、招标人的要求
1.保证投保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根据投保方的通知及时签定保险单。
2.保险公司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索赔接、报案。
3.保险公司应对投保方提供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4.保险公司协助投保方做好对投保经办人的廉政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保方提供回扣。
5.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后,必须按投标明确的保费、保险金额签发保单,若发现中标人不按此规定执行,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公司保险资格。
6.本次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以及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预算。
7.保险公司需协助拱墅区计生协做好保险知识宣传,如提供宣传折页。
8.保险公司提供理赔清单,每半年交一份报表(反映每项险种的理赔人数、金额、内容等情况)供拱墅区卫生健康局查询备案。
9.服务能力说明:包括主要服务网络及网点分布,专业人员班子配备,提供特色服务,投保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及应对方案等。
10.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大保险培训、宣传力度.
11. 根据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保监会《计划生育保险试点方案》关于计生保险要坚持群众受益,计划生育保险的成本和各项费用不高于30%的要求,鼓励中标保险公司要最大程度地回报参保群众,积极为拱墅区计生特殊家庭参保群众开展“圆梦微心愿”等走访慰问活动。
三、承保范围及保险要求
3.1独生子女家庭平安保险:▲本子项最高限价:10元/户/年,预估数是17576户。
投保对象 |
保险责任 |
每人保险金额 |
给付范围 |
子女 |
疾病身故 |
30000元 |
全额给付 |
意外身故 |
30000元 |
全额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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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残疾 |
30000元 |
按伤残等级比例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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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
10000元 |
给付范围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最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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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
疾病身故 |
5000元 |
全额给付 |
意外身故 |
5000元 |
全额给付 |
3.2计生特殊家庭(含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综合保险参保人数:▲本子项最高限价:260元/人/年,预估数是2590人。
对象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内容 |
计生特殊家庭(含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综合保险参保人数 |
疾病身故 |
30000元/人 |
因疾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30000元/人。 |
意外身故 |
30000元/人 |
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30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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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残疾 |
30000元/人 |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最高赔付30000元/人。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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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
10000元/人 |
给付范围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最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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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费 |
10000元/人 |
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最高赔付10000元/人,有医保,免赔额为0,给付比例为100%,无医保免赔额50元,给付比例为90%,其中因意外或急性病使用救护车,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予以报销,单次限额1000元,一年限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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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 |
8000元/人 |
因疾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最高赔付8000元/人。有医保,免赔额为0,给付比例为100%,无医保免赔额50元,给付比例为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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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 |
150元/人/天 |
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按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住院日定额150元/人,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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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 |
200元/人/天 |
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按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日数给付重症监护日定额200元/人,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
注:▲1、因既往病史引起的住院医疗费、住院津贴、重症监护津贴、疾病身故等保险公司给予赔付;
▲2、因既往病情发展在保险期间内首次患重大疾病(或者首次达到重大疾病标准)的保险公司应予以重大疾病赔付;
▲3、因意外伤害造成医疗、疾病引起的住院医疗、住院津贴、重症监护津贴在保险期满治疗没有结束的,则理赔至本次治疗结束或者出院为止,跨年赔付部分最长不超过90天;
3.3基层计生服务员综合保险:▲本子项最高限价:150元/人/年,预估数是252人。
对象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内容 |
基层计生服务员 |
意外身故 |
6万元 |
因意外导致身故的,一次性100%赔付 |
疾病身故 |
3万元 |
因疾病导致身故的,一次性100%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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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残疾 |
5万元 |
因意外导致的残疾,根据残疾等级按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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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
2万元 |
给付范围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最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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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贴 |
200元/天 |
单次赔付最多不超过90天,全年累计赔付最多不超过180天 |
3.4困难育龄妇女家庭保险:▲本子项最高限价:100元/人/年,预估数是714人。
对象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内容 |
困难育龄妇女家庭成员 |
意外或疾病身故 |
3万元 |
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的,一次性100%赔付 |
意外医疗 |
2000元 |
有医保,免赔额为0,给付比例为100%,无医保免赔额50元,给付比例为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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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
2万元 |
给付范围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最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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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贴 |
100元/天 |
单次赔付最多不超过90天,全年累计赔付最多不超过18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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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住院医疗 |
2000元 |
有医保,免赔额为0,给付比例为100%,无医保,免赔额为50元,给付比例为90% |
四、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本次招标按投保期限如下,2023年 1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追溯期:如因特殊情况合同签订日期在投标起始日之后,保险公司保障时间追溯至上述投保时间起。在此期间发生的理赔案件由中标保险公司负责。
五、报价要求、付款方式和条件
1. 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民法典》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福利、服装、节假日的加班费、通信工具、服务设备、劳保用品、交通、办公、防护用品及完成该项目所须工具、一切税费及其他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及项目不可预见的风险)。本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价。
▲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95.8360万元
5.2付款方式
5.2.1付款方式:本项目根据中标单价,按实支付,保险费在保单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如遇财政关账等原因延后支付)。
六、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
6.1履行合同的时间:保险期限1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
6.2履行合同的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6.3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
6.4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供参考)
(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3)供应商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对采购人的通知逾期未响应,采购人自行安排人员完成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
6.5履行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方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合同中甲乙双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