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 年生态环境项目经费的通知》(曲财资环〔2021〕24 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要组织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四方现场巡检项目采购。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级统一的技术质量标准和传输标准完成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巡查任务。加强对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巡查,向排污企业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促进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行政管理工作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撑服务。
二、工作任务
对涉及本项目的固定污染源排污企业开展巡查,每季度制定工作计划,按照每季度巡查不少于 60 家企业工作量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自动监控设施检查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与联网、验收及参数备案、设备运行、数据传输、维护管理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并按本项目要求将巡查的结果及时、准确上报。根据现场巡查掌握的情况,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维护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