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2019年8月26日,浙江省水利厅印发了《浙江省水管理平台总体方案》(浙水办科〔2019〕8号),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省水利数字化转型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2021年省政府制定了《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并全面部署数字化改革工作,水利厅高度重视并制定了《浙江省水利数字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水利数字化改革,迭代建成浙江省水平台,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2022年7月,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二批全省水利数字化改革试点任务和试点单位的通知》,根据2022年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浙里“九龙联动治水”应用迭代升级的要求,发布第二批全省水利数字化改革试点任务和试点单位,平阳县被列入试点单位之一。2022年9月,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二批水域监管“一件事”试点单位和试点安排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改革办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一件事”,发布第二批水域监管“一件事”试点单位,平阳县被列入试点单位之一。
在全省数字化改革政策支持引导下,在《浙江省水管理平台总体方案》、《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浙江省水利数字化改革实施方案》和《浙里“九龙联动治水”市县试点建设工作指南》的顶层设计下,分析平阳县水利数字化改革工作中存在的“痛点”和“症结”,结合平阳特色需求,全面推进平阳县级“九龙联动治水”应用的建设,打造更安全、更智能、独具特色的平阳县级“九龙联动治水”应用,既是顺应国家和水利信息化发展趋势的需要,也是响应省、市政府数字化改革的号召。
二、建设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应用支撑体系建设,“九龙联动治水”平阳县总驾驶舱、“平水安全”、“平水美丽”、“平水节约”等应用模块建设,安全体系构建,以及满足系统运行和安全所需的政务云服务采购。供应商须根据《浙里“九龙联动治水”市县试点建设工作指南》建立水利数据仓,数据底板,系统需提供数据的导出等采购人实际需要的功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九龙联动治水应用(平阳县)建设方案”并结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就平台进行开发、拓展。
1、应用支撑体系建设
根据《浙水安澜五统一》建设要求,依托省级水平台提供的基础能力,开展平阳县统一用户、统一门户、统一地图、统一数据建设,构建平阳县“九龙联动治水应用”应用支撑体系,并整合接入平阳县水利局已建应用系统。
表1‑1平阳县水利局已建系统清单表
序号 |
系统名称 |
建设方式 |
建设部门 |
整合思路 |
1 |
洪水风险图 |
自建 |
平阳县水利局 |
数据整合 |
2 |
平阳南湖分洪工程数字化平台 |
自建 |
平阳县水利局 |
数据整合 |
3 |
温州市平阳县水旱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
自建 |
平阳县水利局 |
数据整合 |
4 |
温州市平阳县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系统 |
自建 |
平阳县水利局 |
数据整合 |
5 |
平阳县河湖管护综合管理系统 |
自建 |
平阳县水利局 |
数据整合 |
6 |
温州市平阳县水利工程可视化管理系统 |
自建 |
平阳县水利局 |
数据整合 |
7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系统 |
自建 |
平阳县水利局 |
数据整合 |
8 |
顺溪水库数字化平台 |
自建 |
平阳县水利局 |
数据整合 |
9 |
水利工程安全监测系统 |
自建 |
平阳县水利局 |
数据整合 |
2、总驾驶舱
在省统建总驾驶舱基础上,结合平阳县实际及工作需求,打造平阳县总驾驶舱,分类归纳六大业务应用关键要素。
3、“平水安全”
(1)平水安全驾驶舱
综合分析全县水情、雨情、工情信息,实现全县防御态势一屏展现,可视化展示基于鳌江流域平阳范围内重要支流和主要平原预报调度成果,为风险研判提供支撑,直观展示风险分布及救援过程信息,一屏掌握平阳县域内险情分布及管控情况。
(2)抗旱形势子场景
根据《浙江省水利旱情预警管理办法(试行)》构建相应预警指标体系、旱情监测、旱情评估等旱情防御管理业务链。
(3)流域防洪子场景
以鳌江流域平阳范围内重要支流和主要平原为重点单元,建立预报调度一体化模型,为平水安全提供超前、快速、精准的决策支撑。
(4)山洪联防子场景
集成温州市平阳县水旱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山洪预警成果,构建山洪灾害的风险预警、风险协同处置等环节的闭环管理。
(5)防汛会商子场景
基于汛情时期汇报需求,建设汇报专题场景应用,内容包括实时雨情、实时水情、气象预报和防汛形势研判等。
(6)水库安全子场景
聚焦防范化解“水库垮坝失事”风险,综合研判顺溪水库风险,形成顺溪水库风险三色图、顺溪水库上游风险图、顺溪水库调度支撑、顺溪溃坝分析等模块。
(7)海塘江堤防潮子场景
集成温州市水利局数字孪生流域系统海塘防潮预报模块,对平阳县沿线海塘进行风暴潮预警。
4、“平水美丽”
(1)平水美丽驾驶舱
突出展示河湖水域概况、水域监管、事项审批、批后监管等统计信息,精准把握水域保护管理的各个环节。
(2)一张图
一张图主要包括水域档案、水利工程、涉水项目、美丽河湖、气象监测、水雨情监测等专题。
(3)子场景
对原有平阳县统进行升级改造,从水行政审批、批后监管、河湖保洁管理、水利风景区管理、水域银行子等方面进行提升。同时,为满足水域监管一件事试点考核要求,构建水域监管一件事子场景。为河湖管护业务提供技术支撑。
1)水行政审批
从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平阳县行政审批平台等相关横向单位系统回流水行政审批项目相关数据,实现水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水行政审批项目统计等两个功能。
2)批后监管
在温州市水平台中河湖库保护应用建设成果上,建设平阳县特色涉河项目批后监管模块,支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水域监管一件事
根据《水域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建设指南》要求,全量归集水域监管各类事件,联通基层四平台,实现水域监管事件的统一管理,从而实现水域问题的跨部门联动共治。
4)河湖保洁管理
实现河湖保洁台账的管理,支持一键上传保洁台账文件,为管理部门提供智能、便捷的文件管理功能。
5)水利风景区管理
实现水利风景区规划、自评价、申报、运行管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信息整合、管理,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景区资源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化智能支撑。
6)水域银行
实现以“水域银行”为调蓄池的水域指标化管理,通过“水域银行”模式对水域占补实行动态管理。包括水域现状资产统计、历年水域变化趋势分析、水域占补分析、“水域银行”水域指标管理等功能。
5、“平水节约”
从取水智服、节水惠企、用水分析、生态流量、水源管理、考核评价、驾驶舱等方面建立子场景,为水资源监管业务提供技术支撑。
(1)取水智服子场景
整合取水相关事项,汇聚各类取水户信息,实现取水日常管理主要业务事项在线办理与服务。
(2)节水惠企子场景
以公共水厂、重点排污企业为对象,实现企业相关涉水数据闭环,并开展平阳县企业水效排名,激励企业提升节水水平。
(3)用水分析子场景
构建平阳县用水统计模型,实现全县用水总量的分行业动态统计,有效支撑用水全过程管控。
(4)水源管理子场景
实现全县水源信息管理,有效实现水源管理。
(5)生态流量子场景
实现河湖生态流量断面管理,支撑生态流量达标保障。
(6)考核评价子场景
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实现线上考核结果管理。
6、安全体系构建
按省级统一安全建设指南要求进行建设,并按照不低于二级等保要求进行安全等保测评。系统要求适配国产终端及基础软硬件,实现现有终端环境和国产终端环境双兼容。
7、运行环境采购
本项目需采购满足平阳县“九龙联动治水”应用部署、运行、访问需要的政务云资源,以及满足不低于等保2.0要求的政务云安全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云主机、云数据库、云存储、云安全服务。云资源运维期限2年。
三、工程量清单
附表1 项目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应用支撑体系建设 |
项 |
1 |
|
2 |
“九龙联动治水”平阳县总驾驶舱 |
项 |
1 |
|
3 |
“平水安全”应用 |
项 |
1 |
|
4 |
“平水美丽”应用 |
项 |
1 |
|
5 |
“平水节约”应用 |
项 |
1 |
|
6 |
安全体系构建 |
项 |
1 |
|
7 |
运行环境采购 |
项 |
1 |
云主机(至少2台,配置不低于4核8G)、云数据库(至少1个,最大连接数不小于600,并包含备份服务)、云存储(不低于200G)、云安全服务(至少包含综合日志审计) |
四、技术要求
1、通用技术要求
1)相关系统模块的建设、实际部署、网络体系架构、安全体系架构,符合平阳县政务云部署要求以及浙江省九龙联动治水的规范要求。
2)相关接口服务采用https协议发布,接口需符合Restful规范,提供详细的输入、输出参数说明。
3)系统及接口运行响应时间<2秒。
4)功能页面打开时间<3秒。
5)复杂报表打开<10秒。
6)系统接口访问成功率>99%。
7)必须满足国标或者行业标准要求。
8)大数据量计算应进行进度提示。
2、性能要求:
1)系统应采用分布式高可用架构,保证7*24小时的运行。
2)可扩展性:系统从规模上、功能上易于扩展和升级,应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预留相应的接口。
3)专业模型可靠性:供应商应组织专家对系统内包含的专业模型进行评审,确保模型结构合理,效果可靠,出具相应的模型建设报告和评审意见。
4)专业模型可复用性:系统内包含的专业模型能够被单独调用。
3、安全要求
1)建立定期备份机制,确保系统和数据得到有效备份,并保证能够快速有效地恢复系统和数据。
2)要求具备完备的日志功能。
3)需依托政务云的安全防护体系,按照等级保护要求,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安全纵深防御体系,确保平台安全和数据安全。
4)需对用户安全授权。
5)按省级统一安全建设指南要求进行建设,并按照不低于二级等保要求进行安全等保测评。
五、项目实施及其他要求
1、项目组织管理
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满足投标项目的建设要求,提出完整的项目管理、系统培训、项目验收等方案;必须重视对各类文档的管理,建立中间环节和文档的内部测试审核制度,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要求具有完整的系统测试计划,包括根据用户需求编写的,遍及系统全部功能、性能的测试用例,合理的测试方案和测试方法。系统的测试标准根据合同内容、系统业务需求文本、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等内容协商制定。对软件的测试应贯穿于系统开发的始终,每个阶段(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和压力测试等)都要提供详细完整的测试计划、测试报告。
▲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确定项目团队人员,团队人员不少于七人(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派两人驻平阳县工作,驻场人员需经采购人同意。对驻场人员建立考勤制度,并由采购人进行考勤(法定节假日除外),如需请假需经采购人同意,无理由缺勤扣款标准为4000元/人天。
2、项目进度及质量要求
(1)交付使用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本项目系统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3)2022年12月初步完成平台试点工作规定内容,协助完成省水利厅对“九龙联动治水应用(平阳县)”试点建设的考核验收工作。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剩余所有应用模块,初步验收,并上线试运行。2024年10月31日前需要完成项目合同验收。项目合同验收通过后进入运维期。项目初步验收和合同验收由采购人进行组织。
(4)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质量,完成系统建设。如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系统建设,采购人每天将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一进行扣款;由于采购人的原因,则进度顺延。
(5) 终验后3年运维期内,每年驻场工作量不少于60人天。运维期供应商的工作内容包括平台运维、可视化运维以及后续功能改动、数据治理工作。办公场所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有权对驻场人员专业能力进行评估,认为驻场人员不能胜任的可要求更换人员。现场驻场人员的社保、保险、薪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各种国家规定的补贴等一切费用需由中标供应商考虑进投标报价,全额承担。
(6) 供应商须保证为本项目提供的均为正版软件,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提供的软件产品涉及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都必须取得授权,授权使用单位为采购人。
(7) 投标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开发设计所有费用、运维期费用、第三方等保费用、专家评审费、验收(含第三方验收)、交通、人员费用、保险、税费、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所需材料等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
3、 项目培训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按照系统中的角色需要,有序组织对系统维护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等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培训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以便对项目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同时保证项目验收移交后,项目采购单位能够胜任系统的全部运行、操作、维护和故障分析处理。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制定详细的人员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员层次、人数、次数、培训课程(包括课程介绍)、主要内容(列出培训基本内容)、培训组织方式等,技术培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技术培训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软件基本架构(系统构成和功能)、软件的安装与操作、使用与维护、系统运行管理、现场操作辅导等;技术培训需使操作人员达到熟练使用的效果。培训方式包括技术讲课、操作示范、参观学习和其它必须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咨询,确保培训人员对系统基本理论、技术特性、操作规范、运行规程、管理维护等方面获得全面了解和掌握。
4、项目验收要求
(1)初验,经过若干轮的开发、完善工作,达到了系统初验的条件后,中标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提交系统初验的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组织项目初验。中标供应商应在验收开始前制定验收计划,提交采购人。系统初验的基本条件是:全面完成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工作,基本达到功能、性能、使用等方面的要求;达到了系统的设计目标;系统运行基本稳定,上线试运行后确保正常工作。
(2)试运行,系统初验合格后,经确认系统进入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间,一方面要提供足够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保障用户能够正确的理解和使用系统,另一方面,要根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用户需求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系统。试运行期间要至少保证无重大事故发生。所有试运行期间的程序修改和软件变化都将在试运行结束后写入操作和维修手册中。
(3)终验,系统在达到了全部规定要求,稳定试运行12个月以上,中标供应商应在提交全部相关文档、报告、源代码等交付物的前提下,可以向采购人提出系统验收的申请。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4)验收依据:验收根据相关需求说明书等为依据,对项目系统进行验收。
5、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运维期:投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不少于 3 年的免费运维服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技术缺陷必须第一时间修改;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2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2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意见。 四级及以上防汛应急响应时,“平水安全”模块应用不得出现故障,如遇故障保证,须在2小时内予以恢复,若暂时无法恢复,需线下提供计算成果。采购方提出计算成果需求2小时内,不能提供线下计算成果的,每延一个小时扣1000元。
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不间断值班服务。在免费维保期间,供应商应在本项目系统招标需求应用功能范围内及不涉及架构调整的情况下,根据采购人需求对系统进行必需的调整、修改以及版本免费升级服务,以满足系统优化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功能模块的新增、修改和完善。运维期满后,供应商应长期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凡不涉及系统调整的,供应商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或远程网络解决的技术服务,并免收取服务费用。若电话咨询或远程网络服务形式不能解决问题,应指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6、 知识产权要求
在本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包括项目实施文档、软件、秘密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包括相关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秘密透露给第三方。
7、 项目保密要求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对所获得的、有关采购人或属于采购人的信息数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上述秘密信息,中标供应商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项目技术人员使用。中标供应商应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所有信息数据在迁移、处理等过程中严禁私自复制、传输,完成建设任务后,档案信息数据必须物理清除。
8、质量保障要求:于2025年2月28日前本项目或本项目内任意一个子场景,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则支付实际合同总额:1、被省水利厅评为优秀试点县;2、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优秀(或最佳)应用;3、被市级及以上部门点名表扬或推广达2次。反之,扣除合同总额5%,进行处罚。
9、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合同总价的1%;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保函等形式。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采购人。
(2)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履约保证金于终验通过后30天内无息返还(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
(3)付款方式:(实际支付以财政拨款为准)
①在合同签订后,且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设备投入等均配备到位后的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作为预付款。
②项目初验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若有扣款按扣除后的实际金额进行支付(该扣款不包括“8、质量保障要求”中的扣款金额)。
③项目终验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若有扣款按扣除后的实际金额进行支付(该扣款不包括“8、质量保障要求”中的扣款金额)。
④根据“8、质量保障要求”达到标准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反之,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