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供应商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甲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2、供应商应注意下列内容:
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或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4、供应商应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供应商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
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宁明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项目 |
1项 |
一、普查范围和对象 1、普查范围为宁明县辖区内全部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普查面积涉及25.96万公顷。 2、普查对象为全县范围的重点外来入侵物种,以及其他新发生的外来入侵物种,包括外来入侵的植物、动物、昆虫和植物病原微生物。按《广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普查的重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涉及50种。 二、普查内容和方法 1、普查内容:重点调查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发生地点、范围、面积、危害程度、传播途径等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外来入侵物种的标本、样品、种质资源等实物资料;采集外来入侵物种照片、影音(陆栖脊椎动物)等资料;总结分析基础调查数据,研判外来入侵物种的扩散机制和危害程度,制定风险分级区划,提出预防治理策略。 2、普查方法: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采用面上调查和样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普查。在充分收集文献资料初步掌握外来入侵物种的基础上,以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信息管理系统(地面调查 APP)为基础,辅以卫星遥感及无人机等技术,通过实地踏查、走访和问卷调查、场地调查等方法,开展面上调查,掌握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等基本信息,在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的爆发区、新发区及高风险区等设置样地进行详查,同时采集标本和拍摄照片等,然后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内业数据及标本整理,提交普查成果。 三、技术要求:按《广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广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规程》、《崇左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四、验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870000.00)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3年9月份之前,如果有变动,则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广西宁明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质量保质期内,由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48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本项目竞标报价为总额报价,即一次性报出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含派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费用。本项目至验收结束,采购人不另支付任何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招标投标相关的各项费用; ★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40%作为项目前期启动资金。(2)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野外实物工作量并提交野外验收申请,经甲方核实确认后(凭具野外验收意见书等佐证材料)再支付40%合同款。(3)成交供应商提交评审通过并修改完善合格的上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报告审定稿,并经甲方确认无误验收资料后支付剩余20%合同款。 支付期限: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发票后在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帐户上。 3、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复制、传播、引用及所接触到的采购人各类业务数据、工作措施等信息,如出现业务数据、涉密数据泄漏,采购人将终止服务合同,并将追究服务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