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德州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作为指导高新区产业发展,产业布局,明确德州高新区未来的产业发展思路和总体发展规划,完善区域环评编制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前提等。随着高新区的发展,作为产业聚集、创新集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已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发生深刻变革,面对新形势,根据国发[2020]7号文《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以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指导思想,新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新的起点,加强顶层设计,高标准编制高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总体发展规划、十四五发展规划。
1、项目背景及产业现状
德州高新区前身是禹城高新区,1999 年启动建设,2002 年获批省级高新区,2015 年 9 月,经国务院批复晋升国家高新区,成为全省第一家设在县级的国家高新区。园区总规划面积54.47 平方公里,上市企业 3 家、场外挂牌交易 7 家、高新技术企业 21 家,是国家高技术(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全国百佳科学发展示范园区、全国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中国产业园区创新力百强、国家生物制造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
形成了大健康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和其他产业。
(一)基本要求
1、规划目标:
规划报告应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国家、全省及德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按照产业的发展要求,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的同时,根据禹城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高新区现有实际,增加完成总体发展规划,根据高新区现有实际完成高新区十四五规划,并达到以下要求:
——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坚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正确把握产业发展特征,充分体现区域差别战略
——坚持科学发展观理念,具有较强的引导、约束作用
——规划理念先进合理,规划目标、指标切实可行,规划保障措施详尽得力。
2、规划范围
根据《禹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管控范围四至为:北至徒骇河,西沿徒骇河经老城街、迎宾路、南环路至国晶新材料西规划路,南至赵牛河,东至禹城市界,面积约54.47平方公里。
3、规划依据
4、规划原则
多规融合。产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并协调一致,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产业集聚。以优势产业链为纽带,积极发展关联性强、集约水平高的产业集群和特色鲜明的区域产业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拉动园区经济增长。
科学布局。合理规划产业空间布局,明确园区产业发展重点,增强经济开发区与全市的主导产业和其它开发区的配套协作关系,力求形成园区产业发展特色。
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加强政府在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和优化环境等方面的引导、推动作用,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5、成果提交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4周内汇报初期成果(形成规划大纲);
第二阶段:合同签订后6周内提供最终成果草案,召开专家评审会;
第三阶段:合同签订后8周内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提交最终规划成果。
(二)提交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提交包括阶段成果提交和最终成果提交,提交形式包括规划文本、图集及电子文件。
1、规划文本、图集等阶段性成果10套,最终成果20套;
2、供汇报展示用演示文件1份(为ppt格式);
3、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2套(主要图纸必须有CAD等可编缉格式及PDF格式文件)。
(三)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市)规划专业高级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城乡(市)规划师执(职)业资格证书,承诺亲自驻扎现场,亲自组织、参与本项目的编制、汇报及推进工作;
2、能够保证编制人员驻扎当地、实地进行编制;
3、本项目严禁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单位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