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按照《湖北省数字农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湖北农邮共建共用益农信息社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数字农业试点县和数字农业应用基地建设等工作,同时与中国邮政湖北省分公司联合开展益农信息社共建共用工作,探索“政府+邮乐购站点+益农信息社”运营模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动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湖北省数字农业试点县和应用基地认定办法》制定
为推进和规范湖北省 10 个数字农业试点县和 100 个数字农业应用基地建设,提出数字农业试点县和基地的认定办法。
2.数字农业试点县和应用基地建设模式总结
调研总结数字农业试点县和应用基地建设情况,总结其经验, 形成 1-2 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农业试点县或应用基地建设模式。
3.农业网红专家培育
围绕湖北省主要种养殖物种,为不少于 50 位专家建立线上专家工作室,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不少于 100 次线上直播和咨询服务,培育专家形成线上服务习惯,摸索农业专家线上服务模式,培育产生 20 名以上农业网红专家。
4.直播带货
利用邮乐直播、快手直播等工具组织 12 场益农社直播活动
5.赋能益农社
发放宣传套件,通过宣传横幅、易拉宝、海报等方式普及宣传“益农社”服务项目。
6.成果交付要求
成果要求调研充分,数据详实,结论正确。调查成果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和一定的政策参考价值。应用基地建设模式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地。项目结束,需对所有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汇编成册。
三、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总价报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采购方概不负责;对于本采购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磋商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磋商总报价中。
2.为满足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供应商可以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企业实力,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企业业绩、项目团队人员配备等资料。供应商也可以对本项目进行项目需求分析,并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关的项目实施方案、团队人员配置方案、项目分析、应急保障方案、增值服务等进行体现。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五、验收方式
1.验收方式:验收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规定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及承诺执行,验收不合格的将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存档备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组织形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如未通过采购人的验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修改、完善,直至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