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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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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9150000299621 发布时间:2022-09-15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和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项目

采购内容

服务名称(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标的所属行业

和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项目

3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配合推进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促进寄递、电商、物流、交通等深度融合。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运营、品牌建设推广、农村产品网销上行、电子商务培训、物流配送体系打造等。

第一节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争创国家级综合示范项目为目标,以本地优质农产品上行为重点,不断完善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推动县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创收,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健全全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 畅通农村产品线上流通渠道,实施农村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大力发展线上销售,加快推进和县农村产品网销额显著提升;统筹指导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配合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快递物流有效整合。

2、重点目标:

(1)争创国家级综合示范项目,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培育 1 个省级电商强镇或县域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

(2)全县农村产品网销额年增速不低于 20%,每年增速按 5%递增;

(3)服务期内培育 2 个及以上年网销额超 1000 万元农村电商企业、孵化 60 家年网销额

超 10 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

(4)重点打造 1 个线上和县农产品特色馆,实现首年年网销本地农产品突破 100 万元;

次年年网销本地农产品突破 300 万元;第三年年网销本地农产品突破 500 万元;

(5)每年开展各类电商培训累计 500 人次及以上,其中实操培训人数不少于累计培训人次的 40%;(6)每年组织电商乡镇行促销活动不少于 5 场,常态化开展直播活动,每年直播活动不

少于 50 场;

(7)运营 1 个和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新媒体账号,服务内实现粉丝数量超过 2 万人。

(8)每年新培育 30 个村级电商主播,3 年实现村级电商主播全覆盖。

(9)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其他未列明的目标。

二、具体服务需求

项目

名称

 

分项名称

 

建设内容

 

 

1.服务限期内组建不少于 6 人的专业团队常驻和县电子商务公共服

 

 

务中心,进行为期 3 年的运营管理服务。

 

 

2.具备政策咨询、电商运营、摄影美工、品牌设计、数据分析、仓

 

 

储物流等功能,提供基础免费及增值服务。

 

 

3.全县农村产品网销额年增速不低于 20%,每年增速按 5%递增。

 

 

4.对和县农村产品的生产、品牌、网销、快递、站点运营等建成月

 

 

度统计档案并出具报告。

 

 

5.积极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建立健全和县电商企业库和适宜网销的

1.县电

 

 

 

 

产品库。

子商务

完善电子商

 

 

 

6.每年帮助 2 家及以上企业打造电商店铺,并提供代运营管理增值

公共服

务公共服务

 

 

 

服务。

务中心

内容

 

 

 

7.运营 1 个和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新媒体账号,服务内实现粉丝数

运营

 

 

 

 

量超过 2 万人。

 

 

8.服务期内培育 2 个及以上年网销额超 1000 万元企业、孵化 60

 

 

年网销额超 10 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

 

 

9.每年组织电商乡镇行促销活动不少于 5 场,常态化开展直播活动,

 

 

每年直播活动不少于 50 场。

 

 

10.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省市县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及任务(例如

 

 

积极收集我县农村产品质量追溯信息,配合做好质量溯源追踪工作,

 

 

提供全面、透明、统一的溯源信息服务等)。

 

优化村级电

1.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电商站点建设并运营微信小程序等线上销售

2.完善

 

 

 

商站点综合

渠道,并为用户提供在线代购代缴、代寄代销等便民服务。

县镇村

 

 

 

服务功能

2.每年打造 5 个年网销额超 5 万元的电商村级站点。

三级物

 

 

 

 

 

完善物流信

 

流配送

 

3.配合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快递物流有效整合,推进县镇村

 

息公共服务

 

体系

 

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促进寄递、电商、物流、交通等深度融合。

 

平台

 

 

 

1.按照培训计划,编制农村电商标准化教材,向社会免费公开,开

 

 

设线上培训端口,定期开展线上电商培训。

3. 农村

 

2.做好人才培训业务和培训后的跟踪服务,建立县域电商人才孵化

电商培

培育村级电

基地、电商人才库,与本地电商企业或传统农业企业等建立人才实

育(培

商主播

践、输送、培育机制,全年各类电商培训累计 500 人次及以上,其

训)

 

中实操培训人数不少于累计培训人次的 40%。

 

 

3.加强村级电商主播培育,每年新培育 30 个村级电商主播,3 年内

 

 

实现村级电商主播全覆盖。

 

制定农村产

1.打造 1 个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制定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准入标

 

品品牌标准

准和使用管理办法,服务期内品牌首年年网销额不低于 300 万元;

 

化管理办法

次年年网销额不低于 500 万元;第三年年网销额不低于 1000 万元。

 

 

2.按照全网整合营销的理念,制定推进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营销推

 

 

广方案。

4.农村

 

 

 

 

3.在天猫、淘宝、抖音等知名电商平台,以区域公共品牌为主要内

产品网

 

 

 

 

容开设线上店铺,服务期内打造 1 个和县农产品特色馆,实现首年

络营销

 

 

 

建立区域公

年网销本地农产品突破 100 万元;次年年网销本地农产品突破 300

服务体

 

 

 

共品牌营销

万元;第三年年网销本地农产品突破 500 万元。

系建设

 

 

 

推广体系

4.加强对区域公共品牌培育推广。针对本地特色农产品,服务期内

 

 

打造 3 款年网络销售额超 100 万元的农村特色产品。

 

 

5.利用抖音、微信、直播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电视、户外广告等传统

 

 

媒体渠道,开展区域公共品牌农产品精准营销和品牌宣传。

 

 

6.服务期每年完成 1 次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及 3 次市级以上

 

 

主流媒体专题报道。

第二节 商务要求

1、首年先行支付合同款的40%,剩余合同价款在成交供应商切实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并经考核(和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考核办法详见合同附件,采购人有权根据每年的实际工作要求对考核办法进行调整)通过后,将正规的发票原件、缴税凭证复印件等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按年度支付。

2、总报价包含了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详见磋商文件报价内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税费和合理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不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等风险因素,一旦成交,总价将包干, 一律不予调整。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二、其他事项:

1、除上述外,《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安徽省相关文件及绩效评价工作要点中涉及本项目的相关工作均在采购范围内。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充分沟通,确保满足项目及采购人需求,顺利通过省市县的验收,且绩效评价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期限内供应商应根据考核办法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月度任务分解表,定期报送月度工作计划和上月工作总结;采购人会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督查考核,并根据督查情况下发整改通知,2次以上逾期未整改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供应商发布涉及和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相关信息,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否则一旦产生负面舆情,视为考核不合格。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要求:

4.1本项目形成的区域公共品牌等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权均采购人所有,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有权在采购人确定的范围内自主使用(仅为使用权),服务期满后须无条件将使用权交还采购人。

4.2所要求的网销数据均应产生在本地,所指农产品均为本地农产品。

4.3供应商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涉嫌偷税漏税、侵权、假冒伪劣、网销数据、交易金额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个人,实行“一票否决”,视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并扣除供应商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4.4本项目供应商须具有一定融资能力,且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在现有的基础上完成衔接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物流配送中心、镇、村级电商服务站资源整合、功能升级、电商运营管理交接等)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注: 费用不得使用上级财政资金),采购人配合沟通协调。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衔接协调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实施,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5成交供应商未按文件要求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交纳的所有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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