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智慧文旅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主要功能:通过可视化直观展现,实现一体化全省覆盖,服务于民众、文旅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为公众和业内人士提供信息资讯、统计分析、旅游导航导游导览导购等服务,旨在全省旅游大数据分析、统计、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现代化和信息化。平台包括“一中心、两平台、一块屏、一报告”。
一中心(文旅大数据中心)。以文旅基础数据为抓手,采集和管理相关基础数据业务数据,最终集成全省交通、气象、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银联和各景区视频数据等,为大数据分析报告提供智力支撑。
两平台(文旅综合管理平台、文旅资讯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包括即时通讯工具、应急指挥平台、热点分析、视频监控等子系统;文旅资讯服务平台,主要向社会公众提供文旅信息,包括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内容。
一块屏(智慧旅游大屏展示系统)。主要是通过数据可视化的技术手段,将平台系统内的各类数据有效的展现到大屏上,方便对文旅情况进行日常监测。
一报告(大数据分析报告)。主要是根据全省文化旅游工作发展的需要,定期和随时将平台内的数据以报告的形式进行输出,方便对工作进行总结和对将来形势的预判。同时,平台将对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入辽人数、驻留时间、游客画像、消费情况等重要数据进行科学分析。
一、服务要求
(一)辽宁智慧文旅平台的运营要求
1.对接连通全省平台体系与外部单位行业管理、智慧化服务、信息数据的终端设施设备
根据省平台体系建设功能定位,依托各级各方智慧城市、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建设成果,统筹省平台体系各系统同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省各地市与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A级以上景区、酒店住宿、文博场馆、旅行社、公共文化服务等单位,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流支付平台、网络通讯运营商等各大数据合作、共享、采购单位的管理服务网络设施进行全面对接连通。根据对接需要,打通线路,集约高效用好省财政拨付的第三方平台数据接口硬件设施费,改造网络链接端口,配置数据接口硬件。根据平台体系运营需要,主动与国内重点OTA平台(如:携程、同程、飞猪等)对接连通。
在省厅政策引导下,直接推动省、市、县区共建共用共享平台体系,各方文旅智慧化改造升级,通过运营满足高效迅捷管理行业、实时对接传输数据、高水平服务文旅市场公服主体与广大游客需要,实现平台体系各系统全部设计功能。
2.大数据管理运营
(1)依托文旅大数据中心功能设置和设施设备,采集、处理、更新、审核发布游客数据、景区流量数据、监控数据、消费数据、酒店(住宿)数据、热点数据、游客满意度分析数据、POI数据、投诉数据等,进行平台展示与问题对策分析。
1)辽宁省全域旅游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来(在)辽游客客流量,从各个渠道获得处理的来(在)辽游客来源省份、逗留时长、性别年龄、出行轨迹等数据分析,同时包括景区客流量、热力图、景区排行、境内境外游客流量、境内外客源、省市出境游流量等特征数据。
2)省内投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旅游投诉规模、投诉来源、投诉内容、景区(住宿)投诉排名、投诉问题分类统计等。
(2)在运营各个系统基础上,联络协调省内相关职能部门、文旅机构、市场及公共服务主体等,采集、整理、分析、更新重要时间节点文旅专项数据与季度、年度综合数据,满足指导文旅行业发展及有关部门统计需要。
以上数据主要通过平台监测、数据传输、定向采购、交换共享、协调统计、工具推演等方式取得。
3.文旅综合管理平台运营与监管
宣传推广平台功能定位、使用规范与方法,辅导推动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公共服务主体统一入驻工作台、开通工作入口,实现全部设计功能。为省厅各相关部门日常使用平台提供必要的辅导与支持。服务平台管理上下、纵横信息沟通。日常实施对重点旅游景区、重要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的常态化网络视频监管,发现、获得紧急突发事件与信息即时向厅相关责任部门报告,配合省厅相关人员跟进监控、应急处置。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期间,根据工作需要配合省厅相关部门加大监控力度。协助配合省厅及相关部门召开视频会议,使用视频平台。
4.文旅资讯服务平台的运营
(1)平台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
1)全省文旅资源录入、发布:包含对景区、美食、住宿(星级饭店、民宿等)、娱乐、热门活动、文创产品、非遗产品、文博、美食、旅游线路等相关资源进行信息整理和发布。
2)内容信息审核:配合省厅部门及时审核拟发布信息内容,美化发布形式,确保平台信息权威、完整、准确,富有吸引力。
3)对banner页、城市名片、直播预告、宣传推广等内容进行信息处理与维护、美编设计、调整更新等相关工作。
4)文旅资讯内容采编:全年更新全省文旅资讯不少于 500条。
6)游玩攻略:全年采编游玩攻略不少于 500个(每个包含150字以上文字介绍及2张以上版权配图)。
(2)栏目维护
1)根据专题活动、热点旅游节点等,对各相关主题栏目进行维护(如设计或拍摄适合的图片、文案、短视频等进行更新维护)。
2)五一、十一、中国旅游日、春节等热点节庆活动期间,相应更新维护菜单栏相关页面信息。对不同活动主题的展现形式进行二级页面内容分类,定期维护更新,包含但不限于景区、美食、住宿、文博、非遗活动、热门活动等二级页面内容。
3)其他相关信息内容发布、文案编辑、视频拍摄、活动策划及执行等。
(3)服务平台用户
1)接受省厅委托,以运营单位名义在主流移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为资讯服务平台注册账户开通功能,在平台上为市场、服务主体产品提供展示、销售和渠道,保障各方资金使用安全,满足游客消费便利需求。
2)全面开通、检查和监测平台注册、查询、预约、推荐等各项服务设置与功能,做好在线服务,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3)承担在线客服职责,监管、答复、引导用户留言与问题,协调处理投诉建议等。
5.规划设计实施平台应用推广活动
(1)发挥文旅行业媒体宣传联动机制,组织协调学习强国、新华网、人民网、央广总台(广播)、澎湃新闻、百度新闻、腾讯新闻、搜狐新闻、网易新闻、今日头条、凤凰网、一点资讯、UC浏览器、抖音、快手、视频号等传播平台发布图文资讯宣传,推广辽宁游、云漫游,重点打卡推荐入驻平台体系的省内景区。
(2)精心设计实施平台应用推广方案,一年内组织不少于4次系列线上宣传推广活动,深入宣传新时代大众旅游理念,增强在辽旅游消费意识;拉动辽宁景区场馆活力,促进景区文旅消费;扩大辽宁智慧文旅平台推广应用,增加旅游发展动力。
6.图文、视频创作、宣传推广
围绕辽宁智慧文旅平台实施各市旅游形象传播工程,讲好中国辽宁故事,扩大辽宁在国内的传播张力,全方位、立体化、展示辽宁省各市对外形象。将创作的图文、视频等相关内容,在国内各大新媒体平台传播,让中国看到辽宁、了解辽宁、爱上辽宁,全面展示辽宁鲜明的文化特质和城市形象。
其他
(1)平台体系所属移动端文旅综合管理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的运营,参照文旅综合管理平台、资讯服务平台运营要求优化执行。
(2)运营中,进一步对照平台体系建设标准,及时发现指出建设问题与缺陷,推动承建方及其派驻运维人员尽速改进完善。
(3)积极推动辽宁智慧文旅平台更好发挥集聚牵引作用,主动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做法,倾听用户愿望和诉求,查找平台体系问题不足,省向省厅管理者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二)运营组织要求
1.运营单位建立专职运营机构(运营组),在项目运营期间,配备不少于12人的运营团队开展运营工作;
2.运营单位制定合理运营服务质量保障计划方案,科学、严谨开展运营工作,改进创新工作方法;
3.未经采购人同意,运营单位不得随意提出更换运营主要管理人员和其它岗位人员,否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4.运营组人员须分工明确、科学合理、勤勉敬业,严守办公场所及周边环境各项制度规范。运营中,省厅如若发现不称职或问题人员,运行单位须限期调整更换相关人员;
5.运营单位及其人员要对省厅、平台体系及其各类用户、平台体系承建单位所有数据、信息、资讯、技术、制度等事项内容严格保密,未获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任何事项内容截留、带走、用于牟利或向第三方披露(已正式公开或公众可直接得到的内容除外)。否则,运营单位及其人员须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6.如若运营组工作中出现任何违规问题或不当行为,造成负面影响,运营单位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进驻与退出约定
1.平台体系运营场所、网络、运营工作所需软硬件设施设备由省厅提供。运营组进驻手续由省厅协助办理。
2.运营单位委派驻运营组工作前,务必查看平台体系运营场所工作环境及基本设备,清点硬件设施,查看使用说明书,测试基本功能,确保可正常使用,统计数量与质量,列出清单,做好备注,交由省厅相关部门2份签章确认,双方各执1份留存备查。
同时,运营单位组织专业技术团队会同省厅,对照平台体系及各系统建设标准认真检测功能设置,查看可执行代码,确保承建工作总体达到标准,满足今后运营工作要求,签署确认书交由省厅后方可进驻工作。
3.合同期未结束前,对方无重大过错,省厅和运营单位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须另支付对方5倍合同款额作为补偿且承担对方全部损失。
4.运营单位履约期满不再运营省厅平台体系,须与省厅清点交接运营使用的相关设施设备,全力配合接续运营团队查验平台体系,把以运营单位名义为平台体系注册开通的所有账户过户更名到省厅指定单位名下并做好账款交接等,全面辅助接续运营团队无差错地接管至独立胜任运营工作。否则,运营平台及其用户损失,将完全由运营单位。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履约地点: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3、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中期再支付合同总价的30%,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结清合同余款。
★4、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违约责任:乙方要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达不到甲方要求的,视甲方损失程度从未付合同款及质保金中扣出,同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