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人民币】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包1 |
宁远县2022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食品采购 |
牛奶+X (X指面包、饼干、蛋糕、沙琪玛、 鸭翅根等食品进行组合搭配,按采购方要求定期轮换食品品种)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1批 |
340万元 |
340万元 |
支持 |
拒绝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编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规格、参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学生饮用奶 |
1、灭菌乳或调制乳,净含量按200毫升/盒。 |
盒 |
投标人按所投标人数自行计算数量,该数据只做参考,不做为结算依据 |
2、无菌砖包装,包装上要有“中国学生饮用奶”统一标志,同时注明“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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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灭菌乳应符合GB 25190-2010的要求;调制乳应符合GB 25191-2010的要求;灭菌乳:蛋白质含量≥2.9%,脂肪含量≥3.1%;调制乳:蛋白质含量≥2.3%,脂肪含量≥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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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常温下保质期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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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个以上口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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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品标签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法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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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面包 |
1、软式面包,面包重量每份≥50克。 |
包 |
投标人按所投标人数自行计算数量,该数据只做参考,不做为结算依据 |
2、每份面包分别要求充氮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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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GB/T 20981-2007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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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包常温下保质期≥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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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2种不同口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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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品标签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法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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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蛋糕 |
1、烘烤糕点蛋糕类,蛋糕重量:每份≥50克。 |
包 |
投标人按所投标人数自行计算数量,该数据只做参考,不做为结算依据 |
2、每份蛋糕分别要求充氮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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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GB/T 20977-2007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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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蛋糕常温下保质期≥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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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2种不同口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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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品标签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法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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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饼干 |
1、酥性饼干或韧性饼干或曲奇饼干或夹心(注心)饼干,重量要求:每份≥50克。 |
包 |
投标人按所投标人数自行计算数量,该数据只做参考,不做为结算依据 |
2、要求每份独立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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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 GB/T 20980-2007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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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常温下保质期≥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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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不低于2种不同口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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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品标签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法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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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鸭翅根 |
1、酱卤类鸡(鸭)腿,每份重量≥40g。 |
份 |
投标人按所投标人数自行计算数量,该数据只做参考,不做为结算依据 |
2、每个要求真空包装熟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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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符合GB/T 23586-2009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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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常温下保质期≥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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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品标签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法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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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沙琪玛 |
1、每包不低于50克。 |
包 |
投标人按所投标人数自行计算数量,该数据只做参考,不做为结算依据 |
2、独立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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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符合GB/T 22475-2008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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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常温下保质期≥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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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不低于2种不同口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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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品标签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法定要求。 |
一、实施时间、范围、方式及内容
1、实施时间: 2022年12月至2024年7月,具体以实际供应天数为准。供货合同一年一签,一次招标供货期内,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签。
2、实施范围:采购方指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3、供餐方式及内容
①供餐方式:采用课间加餐。
②供餐内容:按要求的农村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按1人1天配置一份营养套餐,配置标准为:“牛奶+X”模式,以牛奶为主,以面包、饼干、蛋糕、沙琪玛、鸭翅根为辅,采取交替轮换供应方式(基本原则以一个星期为一个周期)。
③供货和服务地点及人数:全县88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计1660余人(包括中心铺学校、平田完小、礼仕湾完小、神下完小4所完小以及84所村片小学)。(此数为2022年下期学生人数)
二、实施标准及结算
★1、采购营养套餐预算单价为人民币5元/人/天,以中标供应商中标营养套餐单价 (含税)乘以实际学生数量及天数结算。
★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
三、基本要求
1、中标方在宁远县具有供货、仓储、配送、保鲜、加热(煮熟)、垃圾处理、检验、售后、培训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履行合同能力;仓储、经营场所和运输车辆等相关设备符合食品行业国家技术要求。中标价格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中标价格含食品的生产、储藏、运输、配送、加热(煮熟)、垃圾处理、税收、检验、宣传、培训等相关费用。
2、到校食品不能出现临近保质期食品;蛋糕、饼干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注明“学生营养餐专供”字样。
3、中标方供应的食品从出厂开始到学生食用结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规范配送和存储,加热(煮熟)由供应商负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中标方要有符合常温化要求的仓储和运输设施(设备)并协助学校建立专用常温储藏室,确保卫生、安全、牢固。肉制品的储存要求是独立储存,温度必须控制在25度以下。无条件及时更换破损、胀包、漏气、变质及过期等不合格产品,所需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5、中标方必须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运输安全和及时供货等,对全部供货产品提供商业保险。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学生身心健康带来影响或发生疾病、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卫生问题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因产品质量原因出现的安全、卫生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中标方要确定专人负责配送所有食品的接收、储存和管理工作。配送食品入库后,必须严格对照有关标准,对食品进行检查和验收,看相关产品出厂日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同时要对入库食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截止日期以及数量进行认真登记,并让配送人员签字确认,保证资料详细全面,数据准确真实。
6、中标方要积极协助县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学生营养餐工作,做好各级学校师生营养餐食用安全知识培训。
7、中标方要严格执行产品的检验、首尝、留样等程序,对所供营养餐食品须提供单批检验报告,对每批次出厂产品都留样备查,提供留样设备,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每批次配送的各种营养套餐必须免费向完小学校及50人以上的村小提供留样3份、首尝1份。
8、不定期接受相关部门随机抽样检查,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9、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采购人及招标文件条款要求。
四、产品验收要求
1、中标方应设置产品验收机构,配置必要的检验设备和验收人员,对进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产品的数量、合格证明、食品标签、产品外观、产品包装等。验收的方式包括资料审査、外观检査和破坏性试验。中标方应对进购的每批食品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单。所进购的食品应当经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单后方可配送。
2、学校按要求对配送的食品进行逐批査验,并填写査验意见单,査验合格的方可接收和发放。对査验不合格的食品,学校应拒收并向营养办报告;中标方应及时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调换,并记录调换情况。
3、宁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应加强常态化监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方食品贮存及运输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和供应的食品进行检査和抽检,检査和抽检不合格的,中标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产品验收、査验、检査、抽检结果作为货款结算的重要依据。
五、配送供货要求
1、中标方根据宁远县实际情况,负责直接将营养加餐食品配送到宁远县教育局指定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标准为学生配送,所用营养加餐食品在配送前一周向县营养办提供详细的配置明细,如商品名称、商标、数量、单价、金额等,由县营养办审定后执行;如对中标方提供的营养套餐标准及质量等有异议,县营养办在配送前向中标方提出改进意见,中标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2、中标方的运输方案及配送计划,须经县营养办确认后方可施行。供应商必须确保车辆专门用于营养加餐食品运输,不得同时运输其他货物,车辆定期(每周一次)消毒杀菌处理。配送人员相对固定,第一次送货到校时必须提供供应商的委托书、身份证及本人的身份证、健康证,每次配送必须穿工作服、配戴工作牌,员工因出现身体不适或情绪波动大等情况取消当日配送资格,另安排人配送。
3、中标方原则上采用每周配送一次的方式,每次当天上午9:00分以前派专人专车送至各相关学校。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协议后,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配送。
六、其它
★1、因上级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项目人数、供餐方式和资金计划发生变化的,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采购方的调整。
★2、完成食堂标准化建设的学校,采购方会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供餐模式改为“牛奶+食堂”供餐或“食堂供餐”模式,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采购方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