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提供并负责解释)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
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
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非★条款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一)项目介绍: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行市容管理社会化工作的意见》(宣政办[2010]5号)文件精神,泾县城区范围内“牛皮癣”清理工作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推行社会化管理。
(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
1、项目服务区域:从泾县高铁站开始沿水西大道、S206省道(烈士陵园段、下坊段、太美大桥段)、G205国道段、榔树口、山口大桥、东干渠运河步道、董村彩虹桥、S422省道,到泾县高铁站形成的环线及环线范围内的所有区
域。
2、项目服务内容:
(1)清理项目服务区域范围内各类外立面(含楼道、单元入户门、电梯间、停车棚、墙体、空旷休闲场、各类管道、桥梁、玻璃橱窗、线杆等,不仅限于前述常见区域)上张贴的各类小广告和喷、涂、写、刻画的各类小广告;
(2)负责处理采购单位数字城管中心采集派发的各种形式、各种类别的小广告案件并回复;
(3)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管理工作。
3、项目服务要求
(1)张贴物的清理标准
各类张贴物,原则上采用剥离清除,以专业清洁剂、清洁球等材料清理为主,以不留痕迹,不留有残胶,保持原物体外观为标准。
(2)喷、涂、写、刻画的清理标准
金属、花岗岩,玻璃、硬质塑料等光滑型材面表面的喷、涂、写、刻画,在不影响建筑物或构筑物整体外观的基础上,原则上采用专业清除设备,以清洁剂进行清除;非光滑型材料或墙体上喷、涂、写、刻画的使用与被涂写建筑物或构筑物整体外观颜色同色的涂料进行覆盖处理,以无明显覆盖痕迹为标准,不准出现“二次污染”。
(3)★人员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拟派不少于11名人员(其中管理人员1名),人员派驻前需经采购人同意,除正常开展“牛皮癣”清理工作外,随时听从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
(4)★工资标准
人员工资由成交服务商支付,工资标准综合不得低于2300元/人/月(含各
项补助、社保等费用),所有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不低于1000元/人/年。
(5)其他服务要求
1)工作人员要求统一的制式服装(服务期内冬装不少于1套、春秋装不
少于2套、夏装不少于3套,样式符合采购人要求),在参与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管理工作时穿着;开展牛皮癣清理工作时可以着统一标志服上岗;“牛皮癣”
巡查与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夜间发现新的“牛皮癣”需在第二天上午9点前集中清除或修复,白天发现新的“牛皮癣”应在1小时内完成清除或修复;工作人员原则上每周安排1天休息,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的,在后期安排补休。
2)成交服务商需管理好安全生产,完善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作业期
内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服务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凡遇政策改革或上级指示,需中途停止承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成交服务商)。
4)服务期限内,成交服务商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被终止合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下轮招标采购。
5)成交服务商按要求配备服务工具、清理材料、劳保用品等。
6)采购人依据工作要求制定考核细则,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考核。考核结果达不到采购人满意,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需提供的符合采购需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根据合同价,分解至每月支付。每月按应支付金额的100%支付费用(根据当月考核结果在次月初发放)。
2、履约保证金:无。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法院诉讼。
(六)运输、安装、调试:由成交服务商承担。
(七)商检、计量费用:由成交服务商承担。
(八)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提供服务时间要求:服务期暂定2年,合同一年一签。
(十)验收:由采购人负责。
(十一)服务:(填写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中所有的服务要求;
2、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及采购人考核要求的标准;
3、期限:服务期限暂定2年,合同一年一签。
(十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按每年的服务费用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和内容的价格体现,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材料购置及维护费用、服装费用等管理费用、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的支出。
2、投标供应商应现场踏勘,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人报价中如有漏项、漏算、少算等内容均视为投标人报价的技术策略并视为默认。成交后,在签订合同时和管理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工程量增加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经费或索赔的要求。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现场,综合考虑风险后报价。
3、投标报价时,所有报价内容及标准将作为中标后相关费用支付的依据;投标报价中的所有组成部分,在中标后将依据实际发生情况,据实支付;若有漏项或缺项,而后续服务过程中需发生的费用,视同包含在总报价中。
4、在服务期限内,若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人工作要求或出现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责令整改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且终止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若成交供应商能达到采购人工作要求,则可续签下一年度承包合同,次年承包经费可根据工人增资、服务内容增加等因素予以增加,总增加幅度不超过中标价的10%。
5、在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风险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成交供应商须承担一切风险事故等所产生的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含安全事故中的伤、残、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