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性:服务类
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一、项目概况
(一)为确保采购人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采购人油品实际需求,拟对所属油品(国VI 0#柴油、粤VI 92#、95#、98#汽油)进行采购。年度采购实际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本次招标将确定1家中标人,为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公务车辆提供加油服务。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为采购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投标人提供的油品来源合法。
(三)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四)项目采购预算金额:968.64万元。
(五)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油品:
1.0#柴油:符合GB 19147-2016《车用柴油》
2.92#汽油: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
3.95#汽油: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
二、基本要求
(一)不论何种情况,能保证24小时内采购人的公务车辆进入加油站加油,均能受到良好的加油服务。
(二)保证上述车辆加油时场地畅通,做到加油及时。
(三)所有加油操作人员能文明用语,礼貌对待车辆驾驶员。
(四)认真做好对加油员的监督,保证一车一卡加油,不允许用容器加油,杜绝人情油的现象发生。
(五)不因用户车辆的多少而采取不同的态度。
(六)中标人提供的油品数量必须保证每天都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特别是油品紧缺时也要力争保证采购人每天的正常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加油服务)。结算金额以中标后实际供货的数量为准,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实际采购的结算金额少于预算金额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七)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中标业务转让给他人或者单位,如发生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储备能力、送货能力(油品运输、装卸、油料计算等方案)、货物紧缺时的供应保障措施、服务方案(质保期限长短、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等)。
(九)加油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广州市辖区,加油服务应满足甲方在广州辖区需求及出差广州市外地方加油需求。
三、油品质量及要求
(一)中标人提供的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的GB 11122—2006《柴油机油》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应油品不定期不限次抽检。若经相关部门鉴定确立存在问题时(以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指定检测部门抽检油站油品检验结果为基准),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由中标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四)中标人免费提供加油卡给采购人,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车牌号码办理加油卡,所有加油卡设置密码、限制油品、限车牌。中标人工作人员应确认加油卡、车牌号相符后再加油。
(五)当采购人出现加油卡丢失或损坏时,中标人负责更免费更换新的加油卡,并将丢失或损坏的加油卡剩余金额转入更换后的新卡。合同后期加油卡数量有新增需求的,中标人需无条件满足。
(六)每个加油站点需为采购人提供专门的加油通道,避免站点内出现排队加油高峰,保证采购人车辆用油以及调度上能保持灵活机动。
(七)中标人提供的加油点需提供24小时运营提供加油服务,保证采购人车辆所需油品的供应。
(八)中标人应设立一个专业团队,能在24小时为采购人提供加油卡业务办理服务。
四、计价方式
★(一)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报统一的投标折扣(%),0<投标折扣≤100%,且该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90%)。
服务期内中标加油站按“P0×投标折扣”与采购人进行结算。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零售挂牌价与油站的零售价进行比较,价格低者确定为P0。
(三)中标人在进行调整油价之前,应将调整油价通知提供给采购人,调整后价格按政府批文日期执行。
五、结算方式
(一)采购人实行先加油后结算的赊销方式,每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对账后5天内中标人将实际使用油料情况明细表、发票一起提供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遇国家法定节日顺延)。由于该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二)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车辆资料及要求办理中标人的加油凭证,使用加油凭证为采购人车辆加油。加油凭证按采购人资料要求设置限油品,凭密码加油,并配合采购人做好车辆加油监督管理。
(三)中标人负责提供实际使用油料情况明细表(即:每台车辆的每一笔加油明细及汇总金额)供采购人确认。
(四)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油款情况开具普通发票,如采购人需要变更税票类型,提前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通知中标人。经确认后的书面通知作为合同补充附件。
六、验收要求
(一)采购人不定点抽查车辆加油流程,核对加油卡与加油车辆车牌是否一致。
(二)采购人不定点抽查加油站提供采购油品的情况。
(三)采购人在应急时段,不定点抽查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的执行情况。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2024-2026年公务车辆加油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详见采购需求 |
验收要求 |
1期:详见采购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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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
车辆加油 |
项 |
1.00 |
9,686,400.00 |
9,686,400.00 |
100.0 |
零售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车辆加油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