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1〕1033号)精神,为全面及时了解掌握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实施效果,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和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我省将继续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制定2022年度方案如下:
一、工作依据、原则、目标
(一)工作依据
1.《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1〕1033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5〕426号);
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10号)。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以国家颁布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福建省制定的配套政策规定,以及“十四五”后期扶持规划目标任务为依据,开展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2.全面系统。整体把握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内容,系统评估政策执行、任务完成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3.客观公正。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充分运用已有的基础资料,结合典型调查、座谈调查、实地查勘等工作开展综合评估,提出公正的评估结论和合理化建议。
4.科学规范。针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规范基础数据采集、合理选用评估参照系,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事实和数据说话,保证评估结论的可靠性。
(三)工作目标
全面了解2022年度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客观反映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变化,科学评价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发现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实施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范围
1、对象范围:福建省经国家核定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移民人口。
2、地域范围:福建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共涉及79个县(市、区)、572个乡镇、2313个建制村。重点监测范围为福清、同安、古田、城厢、南安、漳浦、南靖、永定、上杭、尤溪、清流、泰宁、延平等13个移民人数万人以上的县(市、区)。
3、时间范围:基准年为2022年,水平年为2022年。直补资金发放、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工作任务
△1、监测评估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
全面统计福建全省移民人口核定和动态管理,监测统计年度计划任务完成、实施管理等情况。
△2、移民人口核定及直补资金发放情况:包括统计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福建省后期扶持人口数量及分布,评价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扶持方式确定和人口动态管理情况;统计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评价直补资金发放的依据、程序、方式、人数、金额、标准、时间,移民个人档案和账户设立。
△3、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情况:以县为单元,汇总统计全省2022年度各类项目实施管理与完成情况,包括基本口粮及配套水利设施、基础设施、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生产开发、公共服务、创业帮扶、美丽家园建设等项目的资金落实、实施进展、工程质量、投资完成等情况,以及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执行情况。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统计汇总福建全省2022年度中央水库扶持基金、地方水库扶持基金及其他各类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资金的检查监督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
△5、监测评估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
开展样本户收支抽样调查、问卷调查、典型调查,分析库和移民安置区移民群众收入水平变化情况,评估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情况。
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支出变化情况。
△6、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调查当年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析收入构成,家庭经营项目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增幅、收入构成变化、家庭经营变化情况。
△7、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对比情况:包括可支配收入总体水平对比,收入增速对比,各项收入构成占比对比。
△8、移民人均支出情况:调查当年移民人均生活支出,分析生产支出、消费支出的构成,与上年支出情况的对比变化。
△9、移民人均支出与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对比情况:包括人均支出总体水平对比,支出变化情况的对比,各项支出构成占比对比。
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变化情况
△10、移民村村容村貌改善情况: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等。
△11、移民生产发展条件改善情况:移民人均耕地面积、耕地质量,耕作条件改善情况;移民生产经营的变化情况,移民就业和就业条件改善情况。
△12、移民生活条件改善情况:移民人均住房面积和房屋结构改善,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等改善情况。
△13、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情况
库区社会稳定情况:包括库区矛盾纠纷的化解情况,移民信访总量的变化情况,以及非农业户口移民、淹地不淹房人口、小型水库移民、原住居民等受影响处理情况与处理效果。
△14、移民满意度情况:包括移民群众对政策实施、资金项目管理、移民政务公开、移民干部队伍建设、移民参与项目决策程度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
工作要求
省移民发展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实施完成年度监测评估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5、启动阶段:技术服务单位收集基础资料,熟悉福建省水库移民和后期扶持基本情况,编制工作大纲、制定监测评估技术路线、工作方式,制订调查提纲、调查表格,典型样本户、典型项目调查方案,开展培训,进行技术指导、答疑。
△16、调查阶段:技术服务单位监测评估技术人员到重点县(市、区),与当地移民工作部门、乡镇、村组干部进行座谈,了解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施情况。
△17、样本户收支抽样专项调查:在福清、同安、古田、城厢、南安、漳浦、南靖、永定、上杭、尤溪、清流、泰宁、延平等13个重点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取3~5个乡镇,每个乡镇抽选10~20户移民家庭,共抽选50户,参照国家统计局住户收支调查方案,采取年底入户调查的方式,对移民样本户2021年全年的收支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变化情况、收入结构变化、人均消费支出及变化情况、与所在县农村居民平均水平的对比情况,评估后期扶持政策给移民收入带来的影响。
△18、面上调查:除13个重点县(市、区)外的66个县(市、区)开展面上调查和实施情况统计分析。采取县(市、区)填报评估表格,监测评估单位统计、核查、分析填报数据的方式,了解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年度计划任务实施管理、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移民项目实施效果、移民稳定情况等。
△19、典型调查:在福清等13个重点监测县(市、区)中选择一定数量的典型移民户(每个重点县抽选50户、共650户)、典型移民村和典型项目(每个重点县抽取5-10个)开展典型调查,其中典型移民户主要为有直补移民人口的移民户;典型移民村主要选择实施了美丽家园建设、环境生态保护、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移民村;典型项目主要选择效益明显,受益面广的生产开发项目、社会事业、环境整治等各类项目。通过典型调查,了解项目实施后为移民生产生活、居住环境、交通出行和致富增收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了解移民对项目实施管理的满意度。
△20、报告编制:汇总分析、完成报告成果。一是以省、县(市、区)移民后期扶持统计数据、样本户收支抽样专项调查、问卷调查、典型调查为基础,通过分析评估,编写完成13个重点县(市、区)监测评估报告。二是在13个重点县(市、区)监测评估报告、各设区市2021年度后期扶持相关工作统计数据、问卷调查、典型调查等数据基础上,对各设区市2022年度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评估,编制完成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测评估报告。三是在13个重点县(市、区)监测评估报告和10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测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对全省2022年度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汇总、分析、评估,编制完成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测评估年度报告。
△21、审查验收:省移民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监测评估报告进行审查验收,技术服务单位依据审查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成果。
△22、工作计划
2022年度监测评估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确定技术服务单位。
2021年12月,技术单位提交《2022年度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大纲》,完成培训与技术指导。
2023年1月底前,完成现场调查。
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全省监测评估报告、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监测评估报告、13个重点监测县(市、区)监测评估报告。
△23、服务人员及服务设备要求:1、为满足监测评估工作需要,项目评估小组人员应不少于6人,相关人员需持有相关资格证件。2、需配置相关设备(租赁或者自有),满足现场调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