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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政务网络及政务中心互联网出口线路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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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7230000690362 发布时间:2023-07-23 文档页数:70页 所需下载券:10
芜湖市政务网络及政务中心互联网出口线路租赁服务

采购需求

章 项目背景现状和必要性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互联网线路是保障政务文化中心、信访档案综合楼、智慧城市协同中心、皖江财富广场部分区域集中办公上网和政府各部门业务发布的核心线路。芜湖市电子政务外网和党政专网是我市电子政务的关键基础设施,纵向联通省、县区、镇街、村居,横向联通各级政务部门,为省市、市县(区)和市级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网络基础。

本服务主要为市直单位集中办公区域提供统一互联网出口服务和为非集中办公区域(含二级机构、办事窗口)提供必要的政务网络基础链路支撑服务,为保障各单位日常办公、后续链路开通的需求以及各项政务服务和业务的稳定开展,需采购链路租赁服务。

第二章 运维服务需求

2.1采购服务清单

本次采购线路租赁包括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2条1000M互联网出口主线路、2条500M互联网出口备用线路、288条政务网络专线、12芯裸光纤以及2023年度预计新增线路。其中,2条500M互联网出口备用线路须为中标单位之外的两家运营商线路,由中标单位自行与其他两家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统一对采购人提供服务。线路明细具体见下表:

序号

线路名称

数量(条)

备注

1

155M MSTP政务外网专线

1

 

2

统计局10M专线

2

 

3

政务外网10M专线

206

具体清单见附件

政务外网50M专线

2

政务外网100M专线

1

4

党政专网拨号专线

28

具体清单见附件

5

党政专网10M专线

46

具体清单见附件

6

网站集群100M互联网备用出口线路

1

 

7

信访大楼100M专线

1

 

8

皖江财富广场12芯裸光纤

1

政务文化中心至市民服务中心九楼

9

政务文化中心1000M互联网主出口线路

2

 

10

政务文化中心500M互联网备用出口线路

2

 

11

2023年预计新增政务外网10M专线

16

 

12

2023年预计新增政务外网50M专线

2

 

以下线路不列入项目总价,投标人仅报单价作为日后新增线路付费依据

1

政务外网200M专线

2

政务外网500M专线

2.2技术及服务需求

1.基本需求:

(1)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须具备支撑采购方所采购链路正常、安全、稳定运行的软、硬件及链路资源。

(2)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必须具有良好的链路扩展性和兼容性,确保满足将来因业务发展而产生的升级扩展需求。

(3)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应保证在线路租赁期间线路稳定运行,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完成链路割接、故障调测和链路敷设工作。

(4)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须具备提供链路、设备冗余的能力,两条政务中心互联网出口主链路需要通过不同路由(链路、中转节点,节点设备等不得复用)与采购单位设备进行对接,2条500M备用互联网链路与主线路互为备份关系(主线路之外的两家运营商线路),承载电子政务外网专线和党政专网专线的设备及链路须进行隔离,其中电子政务外网逻辑隔离,党政专网必须做到物理隔离。

(5)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须提供维护队伍的人员配置和网络的维护指标,所提供的互联网及政务网络专线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业务规定。

(6)政务中心互联网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应为招标人提供不少于255个IPV4地址,同时具备满足采购方IPV4/IPV6业务双栈模式部署的能力,备用链路需提供不少8个IPV4地址。

(7)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须为: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或其分公司。

(8)互联网出口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须完成依托原有线路部署的市长热线等重要业务系统的割接工作,不得因线路割接对原有业务的可用性造成影响;专线割接前要做好线路割接应急预案,中标方需与原线路提供方做好割接前准备、割接中实施和割接后测试的沟通协调,确保线路割接工作顺利开展。

2.技术参数及需求

(1)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须提供和本次链路租赁服务相关的骨干网络拓扑图,明确本次租用服务的接入点,标明各骨干路由的带宽和设备(含传输和网络交换机)型号,并提供具备承载采购方所有链路接入条件的证明材料。

(2)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须提供详细的网络割接方案,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割接技术方案、人员配置、割接计划、应急预案等。

(3)性能参数要求:

①带宽应满足采购方的采购要求;

②线路误码率≤10E-6;

③传输时延≤15ms;

④线路发生故障时,主备用电路切换时间(自愈时间)<40ms(同运营商间的线路);

⑤线路可用率≥99%;

⑥骨干节点上平均丢包率不高于0.1‰,一般节点丢包率不得高于1‰。

(4)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应在投标时提供链路租赁服务应急保障和故障处理应急预案。

(5)承载互联网链路租赁服务的设备应为专用设备,并放置于政务中心机房,且具备维持机房稳定运行的必要的配套设备。

(6)承载电子政务外网专线和党政专网专线的设备及链路须进行隔离,其中电子政务外网逻辑隔离,党政专网必须做到物理隔离。

(7)互联网链路应满足光纤接入的条件,并可根据用户实际需求调整接入方式,不得转接或采取逻辑链路代替。裸光纤为直连光纤,不得转接或采取逻辑链路代替,专线主干链路需提供专有线路与采购方设备对接。

(8)应保障主干链路独享带宽,不得与其他链路共享带宽。

3.租赁方式需求

本次线路租赁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30%(合同生效及相关付款程序办理完毕后);半年服务期满据实支付半年度费用;合同期满并经专家组验收合格后,据实支付本合同期剩余费用并签署下一周期的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4.安装调试需求

在网络割接或链路调测过程中,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负责完成链路敷设、设备调试和业务调测工作等,割接或调测完成后须使用方签字确认。

5.运维服务要求

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须具备支撑链路运行的必要的设备、带宽、IP地址,运维团队等资源,须具备管理链路运行、处理线路故障的技术能力,投标书中须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本项目责任人,维护及技术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故障全程协调负责人、24小时电话报修、应急响应时间、故障修复时间、上门服务要求及相关资料等。

6.割接要求

(1)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链路割接,割接过程中服从采购方管理;

(2)网络割接须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割接过程中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由中标方承担;

    (3)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应制定详细的割接实施方案、割接计划、人员组织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方案等。

(4)为保障使用单位正常办公,所有链路割接工作须在2个非工作日内完成。链路服务提供商可与原链路服务提供商和线路使用单位协商确定割接时间,但链路服务提供商须提供经原链路服务提供商和线路使用单位签字确认的文函,如协商后中标单位在15日内仍不能完成所有线路的割接、调整和业务调测工作,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5)线路割接完成后,须提交书面交付报告,报告须有链路使用方签字确认。

7.应急响应要求

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须提供7×24小时的监控和维护服务,在服务期内接到采购方的报修电话,投标人的技术服务人员须在15分钟内响应,并在1小时内赶到使用现场实施维修,2小时内修复故障,1天内提供书面故障检修报告。为保障双链路稳定运行,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设备、链路故障应急演练。

8.新增链路报价

*投标人对采购方后期的新增链路租费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中标价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0M、500M政务外网专线租赁报价作为日后新增线路付费依据。

9.监测告警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实时监测链路、设备运行状况和故障报警的能力,并提供电话、短信、邮件等多种报警方式。

2.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总报价包含本项目从招、投标到租赁期结束所发生的招标代理费、支持线路运行的各项成本、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

2.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由芜湖市大数据中心指定。中标方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完成本项目涉及到的线路割接、业务调测、链路开通以及运维服务等工作。

3.本次采购的链路租赁服务,包含线路的性能指标监测、租赁价格、维护及技术服务、应急处置以及线路的日常管理和运维。

4.在链路租用期间,因中标方链路故障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因链路调整、故障抢修等须中断链路运行的,须及时通知采购方,并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置。

5.在链路租用期间,如因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软硬件升级等原因造成的可预见的网络中断,应提前48小时通知业主方,并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

6.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考核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费用的依据。

第三章 运维服务目标

1.在保障系统运行和日常办公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供更加稳定、高效、优质的链路,以保障业务系统运行及数据传输安全的需求。

2.网络链路应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政务网络建设的相关规范和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加以防护,并且采取必要的手段保障链路运行的稳定性。

3.对上一租赁周期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保障本期租赁服务顺利实施。

4.进一步建立健全故障处理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及时响应并快速排除链路故障。

5.建立更加直观、便捷的链路运行状况监测及报警机制,确保第一时间监测链路故障,及时发出报警。

6.平滑的实现链路割接,把因链路割接对用户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

7.在保证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升级统一互联网出口网络架构。

8.建立行之有效的链路租赁服务管理、监督和考核机制。

章 运维服务原则

1.标准化原则

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必须保证承载链路运行的设备、传输线缆满足相关技术标准,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符合业界标准。

2.保密性原则

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不得将租赁服务实施过程中获取的任何资料向外泄露。

3.实用性原则

服务实施应从采购需求出发,并具有较高的性价比。

4.可靠性原则

网络设备和链路能满足长时间连续运行的需求,运营商承载链路运营的设备应尽量避免单点故障,链路应具有适当的冗余。

5.先进性原则

本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性、系统部署的灵活性、网络维护的便捷性和基础链路、设备具备扩展性。

6.安全性原则

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提供的链路应符合国家互联网和政务网络建设安全标准,具备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隔离手段。

7.可管理性原则

能够对传输设备及链路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和管理,以达到快速响应和及时排除故障的目标。

第五章 运维服务考核

线路租赁服务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服务费用尾款支付和下一年度合同签订的依据,具体考核办法由业主单位根据运维服务需求另行制定,线路租赁服务考核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线路质量

线路质量重点关注线路稳定性、丢包率、网络时延、安全性等几个方面,考核时线路提供商需提供上诉佐证材料。

2.运维服务时效性

运维服务时效主要包括工单处理时效、故障处置时效和应急响应时效等。考核时佐证材料由线路提供商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工单开通申请、工单处理记录单、故障记录表、故障处置记录表、应急事务处理处置记录表等,上述材料均需由用户或者业主单位签字确认。

3.服务满意度

线路提供商需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并作为线路租赁服务考核的重要依据。

4.运维服务资料

重点考核线路租赁服务过程中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线路租赁服务设备清单、线路明细表、费用清单明细表、运维服务联系单、应急事件处置流程、各项总结分析报表等。

 第六章  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3400000元(一年线路租赁费用),支付费用根据实际开通链路数量核算,如部分线路因专网整合、业务调整等原因终止租赁服务,费用按照实际提供线路服务的内容及时间结算。

附件:

政务网络线路清单

序号

接入单位

 

序号

接入单位

政务外网10M专线

1

组织部电教中心

 

103

三山区交警大队

2

盐务局

104

弋江区交警大队

3

气象局

105

社会联络办公室

4

质监局

106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质监稽查支队

107

住建局

5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108

市文化馆

6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109

市图书馆

7

国土局征地和土地整理开发复垦中心

110

市书画院

8

芜湖市港航管理局

111

市博物馆

9

芜湖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112

退役军人事务局

10

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13

传媒中心

11

芜湖市文物局

114

交通执法支队

12

芜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115

交通执法大队(繁昌)

13

芜湖市烟草专卖局

116

交通执法大队(南陵)

14

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7

交通执法大队(镜湖)

15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弋江分局

118

交通执法大队(弋江)

16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镜湖分局

119

交通执法大队(鸠江)

17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三山分局

120

交通执法大队(三山)

18

江岸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处

121

交通执法大队(应急)

19

三山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处

122

交通执法大队(交通)

20

朱家桥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处

123

交通执法水上救助中心

21

裕溪口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处

124

交通执法大队(轨道)

22

无为县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处

125

交通执法大队(治超)

23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26

农业农村局(渔政趸船信息中心)

24

园林管理处

127

价格认证中心

25

住房保障管理处

128

农业农村局2(渔政趸船执法指挥点)

26

市政管理处

129

市第四人民医院

27

建筑工程管理处

130

市第五人民医院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31

市眼科医院

28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32

皖医二附院2

29

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

133

弋矶山水政执法基地趸船

30

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134

三山涉砂船舶集中停靠点趸船

31

公安局禁毒支队

135

安监支队

32

农业技术中心

136

轨道监督站

33

公路局直属分局

137

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34

国道205芜湖南超限超载检测站

138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

35

市公路局无为分局

139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6

省道319芜湖市金牛超限超载检测站

140

芜湖市疾控中心

37

镜湖分局赭麓所

141

芜湖市地方病防治站

38

镜湖分局滨江所

142

公用事业管理处

39

镜湖分局荆方所

143

城管行政执法督察支队2

40

镜湖分局弋矶山所

144

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41

镜湖分局赭山所

145

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

42

镜湖分局东门所

146

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

43

鸠江分局湾里所

147

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

44

鸠江分局白茆所

148

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

45

鸠江分局官陡所

149

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

46

鸠江分局沈巷所

150

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

47

鸠江分局汤沟所

151

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

48

鸠江分局二坝所

152

交警支队高速六大队

49

鸠江分局清水所

153

市清水河中学

50

弋江分局中南所

154

市十六中

51

弋江分局弋江所

155

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南分中心

52

弋江分局马塘所

156

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53

弋江分局高校所

157

芜湖市纤维检验所

54

弋江分局火龙岗所

158

市委统战部

55

三山分局峨桥所

159

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56

三山分局三山所

160

人社局12333

57

开发区分局龙山所

161

芜湖市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58

开发区分局万春所

162

广播电视大学

59

大桥分局高安所

163

市排水管理处

60

县道028芜湖超限超载检测站

164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61

无线电管委会

165

芜湖市邮政业安全中心

62

卫生监督局

166

十二中

63

芜湖中燃

167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64

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

168

计量所

65

市商务局

169

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66

规划馆

170

芜湖华师实验学校

67

国家统计局芜湖调查大队

171

市人防工程管理处

68

民强融资担保

172

汤沟中学

69

中共芜湖市委党校

173

青少年体育学校

70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中山北路28号)

174

市三中

71

党风廉政中心(市纪委下属分支)

175

市七中

72

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76

田家炳中学

73

芜湖市道路运输管理处2

177

安师大附外

74

芜湖市急救中心

178

城南实验中学

75

芜湖市大数据中心

179

安师大附外城东校区

76

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

180

北师大芜湖附属学校

77

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

181

三十七中

78

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

182

安师大夜大工作处

79

芜湖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183

聋哑职业学校

80

芜湖市公安局三山分局

184

少年宫

81

芜湖市公安局大桥分局

185

王稼祥纪念园

82

芜湖市公安局江北集中区分局

186

中江小学

83

车管所城东服务站

187

中江中学

84

芜湖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188

教育基建管理服务中心

85

芜湖市公安局(城东)

189

老年大学

86

电信云计算中心

190

市一中

87

芜湖市供销社

191

芜湖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88

芜湖市国有土地收储中心

192

芜湖师范学校

89

应急管理局

193

鸠江资源一所

90

城管局执法督察支队

194

鸠江资源二所

91

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195

鸠江资源三所

92

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及教育局基建管理办公室

196

镜湖资源所

93

芜湖市白蚁防治管理所

197

弋江资源所

94

芜湖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198

三山资源所

95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199

通航中心

96

芜湖市电教馆

200

社会救助管理中心

97

芜湖市军工站

201

公路服务中心湾沚分中心

98

芜湖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202

排灌管理中心

99

芜湖市光荣院

203

科技馆

100

镜湖区交警大队

204

实验台

101

开发区交警大队

205

养老服务中心

102

鸠江区交警大队

206

长江航运要素大市场

政务外网50M专线

1

人防办

 

2

自贸区

政务外网100M专线

1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党政专网拨号专线

1

创新争优办公室

 

15

芜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

供销社

16

芜湖市河道管理局城北所

3

商贸办公室

17

交警鸠江大队违法处理窗口

4

老建委,住房保障管理处

18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5

芜湖市计划生育药具站(市总工会8楼)

19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6

市残联

20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7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1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8

芜湖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物质大厦对面)

22

车管所行政服务中心规费窗口

9

中国民主同盟芜湖市委员会

23

车管所行政服务违法处理窗口

10

中国民主促进会芜湖市委员会筹委会

24

车管所摩托车大院规费窗口

11

中国农工民主党芜湖市委员会

25

交警弋江大队违法处理窗口

12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芜湖市委员会

26

交警大桥大队违法处理窗口

13

中国致公党芜湖市委员会

27

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

14

中国民主建国会市委员会

28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党政专网10M专线

1

市公安局

 

24

报业集团

2

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5

市港航局

3

镜湖区政府

26

气象局

4

弋江区政府

27

芜湖市国税局

5

行政服务中心

28

芜湖海关

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9

市工商局

7

新芜区政府

30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8

鸠江区政府市

31

交警支队大楼

9

经济技术开发区

32

芜湖军分区党政网专线(电子政务)

10

市招标采购中心

33

芜湖市科技馆

11

市信访局

34

芜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2

市人防

35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13

三山区信息办

36

党风廉政中心(市纪委下属分支)

14

市政府-市检察院

37

老龄工作委员会

15

芜湖市市容管理局

38

鸠江区纪委

16

芜湖市人民政府-芜湖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39

芜湖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17

芜湖市人民政府-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0

退伍军人服务中心

18

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

41

产业创新中心

19

市委党校

42

应急管理局

20

芜湖市河道管理局

43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

芜湖信息技术学院

44

芜湖市职业技术鉴定中心

2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芜湖监管分局

45

芜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3

芜湖市邮政局

46

芜湖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备注

1

芜湖市政务网络及政务中心互联网出口线路租赁服务

本次采购线路租赁包括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2条1000M互联网出口主线路、2条500M互联网出口备用线路、288条政务网络专线、12芯裸光纤以及2023年度预计新增线路。其中,2条500M互联网出口备用线路须为中标单位之外的两家运营商线路,由中标单位自行与其他两家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统一对采购人提供服务。

(1)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须具备支撑采购方所采购链路正常、安全、稳定运行的软、硬件及链路资源。

(2)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必须具有良好的链路扩展性和兼容性,确保满足将来因业务发展而产生的升级扩展需求。

(3)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应保证在线路租赁期间线路稳定运行,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完成链路割接、故障调测和链路敷设工作。

(4)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须具备提供链路、设备冗余的能力,两条政务中心互联网出口主链路需要通过不同路由(链路、中转节点,节点设备等不得复用)与采购单位设备进行对接,2条500M备用互联网链路与主线路互为备份关系(主线路之外的两家运营商线路),承载电子政务外网专线和党政专网专线的设备及链路须进行隔离,其中电子政务外网逻辑隔离,党政专网必须做到物理隔离。

(5)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须提供维护队伍的人员配置和网络的维护指标,所提供的互联网及政务网络专线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业务规定。

(6)政务中心互联网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应为招标人提供不少于255个IPV4地址,同时具备满足采购方IPV4/IPV6业务双栈模式部署的能力,备用链路需提供不少8个IPV4地址。

(7)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须为: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或其分公司。

(8)互联网出口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商须完成依托原有线路部署的市长热线等重要业务系统的割接工作,不得因线路割接对原有业务的可用性造成影响;专线割接前要做好线路割接应急预案,中标方需与原线路提供方做好割接前准备、割接中实施和割接后测试的沟通协调,确保线路割接工作顺利开展。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格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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