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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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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1070000365314 发布时间:2023-01-07 文档页数:77页 所需下载券:10
泰宁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为泰宁县60周岁及以上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委托专业化养老承接机构或养老企业运营管理,完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性清单,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包括但不限于出行、清洁、起居、卧床、饮食等生活照料以及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实现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全县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5张、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上门服务次数达到210人次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

(2)服务年限:1年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对象与项目选择

1、服务对象

(1).具备本县户籍且在本县长期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有较为稳定的家庭照料者(如亲属或其他照料人)、有类似养老机构照护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其中,经济困难老年人是指收入在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收入人组、中间偏下组内的老年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是指依据国家医保局、民政部制定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评定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的老年人。

(2).老年人有固定的家庭住所,且具备一定的居家照料条件,自愿接受必要的家庭适老化、智能化改造,使其居家环境符合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条件。

2.服务内容

(1).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在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基础上,综合考虑其身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助穿、如厕、助浴、感知类老年用品,实现老年人家庭与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有效连接。承接机构对安装的设施设备提供不少于18个月的质保期并负责维保。家庭养老床位按《泰宁县家庭养老床位建床指导清单》(附件1)中必选项基础配置,综合考虑老年人实际照护需求等因素,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可选项配置,超出建床补贴标准部分由老年人自费。

(2).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行、清洁、起居、卧床、饮食等生活照护以及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承接机构可根据老年人家庭照护需求,参照《泰宁县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清单》(附件3),采取“一户一策”定制个性化服务包,结合实际提供相应时长和次数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应该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有关标准及规范开展。

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时间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30次以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二)、实施步骤

1、服务评估。承接机构根据老年人申请需求,对老年人能力进行初评,初评为失能或部分失能状态的,由承接机构委托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相关标准评估,同时采信医疗机构等出具的医学诊断报告、残疾证等。承接机构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和能力评估情况,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上门服务补贴资格,由县民政局审核确定。

2、服务协议。承接机构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和家庭照护情况,经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确认后,为老年人制定符合其需求的服务方案,并签订《泰宁县家庭养老床位建床协议》或《泰宁县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内容、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服务收费、权利义务、风险责任分担机制、争议纠纷解决途径等内容。

3、服务提供。承接机构根据已签订的《泰宁县家庭养老床位建床协议》内容,对服务对象家居进行相应的智能化、适老(残)化改造,实现其家庭与承接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互联互通;此前已进行适老化改造并具备相应功能的不重复改造,只进行智能化改造并视情配备老年用品,避免资金重复使用和浪费;对可循环使用的设备由承接机构回收,对低值易耗品或不可拆卸设备,可不回收。已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此后不再纳入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范围。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材料向县民政局申请建床补贴。承接机构根据已签订的《泰宁县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协议》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化、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上门居家养老服务。按照每月不低于3次,每月费用合计不超过300元的补贴标准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机构根据服务协议,每月向县民政局提交服务清单,经审核无误后结算各项服务补贴。

4、服务终止。服务对象发生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终止服务:1.签约服务对象死亡;2.签约服务对象变更的居住地超出县域;3.签约承接机构被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停;4.经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服务对象身体状况不再符合确定的服务对象范围的;5.其他导致服务终止的情形。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平台建设参数【共:40条,其中带“★”2条,“▲”3条,其余35条】

序号

货品名称

技术描述

数量

单位

1

网络连接设备

实现整个智能家居系统和智能硬件设备运行的控制器,不仅包括了对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还有集中、远程和联动控制。查询和控制入网Zigbee智能硬件。通过WIFI连接家庭路由器并连接云端;
1)CPU:MIPS,200MHz;Flash Rom•2MB;SPI Flash•16MB;
2)射频协议标准:Zigbee;
3)发射功率;20dbm;
4)接受灵敏度:-95dB;室外:200m;
5)数据接口:Micro USB port;
6)电源:5V DC额定功耗:1W
7)在服务器故障断开连接时:网关自动运行:包含所设置的计划任务表,设备联动表。
8)网关允许同时执行30条计划任务。
▲9)可通过PC后台统一设置网关连接的所有设备参数(运动传感器、门磁传感器、烟感报警器、燃气报警器、水浸传感器),以及预设多个应急人员号码,在触发报警时将自动按顺序轮流拨号,直至接通。【投标时需提供平台支持统一设置所有连接设备参数、可预设多个应急人员号码的相关截图证明】
10)若一个网络连接设备连接了多个同类报警设备(即如一个网关连接多个烟雾报警器等),报警时可直观反映是哪一个报警设备。

 

 

2

体征监测设备

1)睡眠监测设备,此类设备布设在床上,可监测老人夜间心率、呼吸率等生命体征数据,生命体征异常时报警。支持离床异常报警、设备异常报警;

2)工作电压5V,工作电流48mA;

3)支持2.4G WIFI;

4)硬件数据采集后可实时连接;

5)监测方式:PVDF压力传感器;
6)工作温度0℃-60℃;

7)硬件功能:心率、呼吸率、在/离床状态判定、体动/翻身次数;终端设备生命体征数据管理、个性化监护设置、数据异常预警推送及处理。

8)可通过PC后台预设多个应急人员号码,在触发报警时将自动按顺序轮流拨号,直至接通。

 

 

3

SOS报警器

1)安装在客厅或卧室位置,以便老人及时发出服务呼叫需求,支持拉绳和按键呼叫求助。无线设备,低电量提醒;
2)射频协议标准:Zigbee;工作频率:2.4G;室外:100m;
3)无线设备,电池供电;工作电压:DC 3V;电池类型:2节5号电池;
4)低电量提醒;
5)离线检测:设备1H跟网关通讯一次,确保通讯正常;
6)呼叫求助信号、呼叫时间传送至家庭网关,通过网关传送至服务终端、服务中心进行记录;
7)可通过PC后台预设多个应急人员号码,在触发报警时将自动按顺序轮流拨号,直至接通。

 

 

4

家庭养老床位管理平台

★1、后台功能模块设置:信息化平台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模块:长者管理、工单管理、应急中心、走访助老管理、大数据中心。【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家床建床流程管理。家庭床位的管理流程包括床位的申请、床位评估过程中的能力评估、服务评估、适老化改造评估、合同签约、适老化智能化床位改造、改造验收。后台管理系统提供了流程中各个节点的数据录入和导出功能。

 

 

3、长者管理。为老人建立档案,信息包括基础信息、需求信息、延伸信息、健康信息、家庭信息;以及巡访记录、健康数据、工单数据、智能设备、服务合同等。可通过excel模版表格快速添加多个长者信息,可按社区进行导入,方便录入人员操作。通过姓名、身份证、年龄区间、所属社区、长者标签、服务标签、是否健在等字段进行组合筛选,快速搜索出长者。

 

 

4、工单派发:支持计划下单、后台下单、用户端APP下单、服务管理者APP下单,工作人员在后台管理系统可以看到所有的工单,包括新工单。对于未指派服务人员的新工作,工作人员可以把工单指派给对应的服务人员。指派过程中,可以通过排班表,查看服务人员的工作安排。

 

 

5、工单监管。管理员可以在后台管理系统查看每条工单的进度、服务项目信息、接单信息及关键时间点。后台可以实时看到服务人员的定位,监督服务前后的路途、服务过程中的位置、GPS轨迹。可在服务地图上直观查看长者的分布以及服务人员的定位分布。可以通过后台跟上门服务人员进行远程视频通话,抽查服务人员现场的服务情况。每条已完成的工单应具备语音、文字、图片的任一种或多种形式反馈。以及完成的服务具体内容等信息。

 

 

★6、应急设备管理:对每个居家长者所配备的各种类、各品牌智能物联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与设置,可为每个长者进行智能物联设备绑定与解绑、删除设备,也可以对每个长者对设备进行查看,备注等操作。【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预警信息:在预警信息列表中可以查看各个设备产生预警等时间、类型,设备信息、长者信息、长者定位或事件发生地点都应被及时传递到此处。应急中心人员可对其进行应急处理。当发生预警警报时,值守人员可第一时间调阅每条报警的设备信息、长者信息、发生位置、紧急联系人的通知情况。在详情页可直接发起应急工单、上报情况,并将报警后续的应急工作流程进行记录,方便后续进行维护。【投标时需提供平台实现该功能所有环节的相关截图证明】

 

 

8、预警中心:当长者发生意外时,智能物联设备感应到即将会发出警报,警报信息第一时间通过云端传递到应急监控中心后台中,收到警报后,应急监控中心将会发出警报提醒,管理员可以在应急监控中心中立即查看发生警报的类型与长者信息,也可以分社区、分设备、分报警类型地查看应急统计数据。

 

 

9、平台包含以下移动端口:服务管理者APP、服务人员端APP、用户端APP及小程序、适老化改造人员移动端。

 

 

10、用户移动端:与长者绑定的智能物联设备发生预警时,APP将弹出报警信息并有语音播报。可在APP中查看报警信息列表以及报警详情。若长者家中装有监控摄像头,可通过APP/小程序操纵云台查看家中情况,并读取监控回放进行追溯。

 

 

11、用户移动端:服务下单。实现“点菜式”下单的服务流程。

 

 

▲12、服务管理者移动端:通过管理人员端APP可查看老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健康信息、物联设备信息等。可在APP中完成长者信息建档操作。分栏目查看长者档案中的信息详情,包括基本信息、健康数据、体检数据、药盒管理、智能设备、服务合同。【投标时需提供平台实现该功能所有环节的相关截图证明】

 

 

13、服务管理者移动端:报警信息。产生预警时,相关管理人员的APP端会产生系统通知、APP内弹屏,并语音播报预警发生的社区+长者+预警类型,提醒尽快关注处理。

 

 

14、服务人员移动端:当接到工单时有弹窗和语音提示“接到某社区某个老人的服务工单”,接单人接单后,去上门服务的过程中,可以上传开始服务的图片凭证和结束服务的语音、图片、文字、GPS定位凭证,作为整个服务过程的凭证记录。完成服务后,服务人员可通过拍照、语音、备注的方式进行记录,并勾选服务流程,作为工单结果反馈到平台中。

 

 

 

 

15、适老化改造人员移动端:可在APP中查看建床申请工单。提供养老床位申请单据的管理,可以查看每个工单在能力评估、服务评估、适老化改造评估、合同签约、适老化智能化床位改造、改造验收这些环节的申请信息、申请材料、材料附件。

 

 

2、服务机构(共6条)

服务机构:服务承接机构由区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公开招标确定,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具备相应服务资质、运营状况良好的专业化养老机构或养老企业。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需具有开展上门医疗康复服务的资质。

②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③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场所,服务场所应按指定要求安装两路以上视频监控,并接入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④具有明确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频次。

⑤有与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适应的信息化平台,以及相匹配的智能监控、监测设备,并与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具有24小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的能力。

⑥承接机构近三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3、工作人员配备(共4条)

(1)项目主管:中标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项目中标单位的正式员工,且熟悉业务,有较强协调沟通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换,若要更换项目负责人,需经采购方同意。

(2)上门服务队伍:中标方应配备满足投标声明与承诺的且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不包含管理人员和专业服务团队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如特定专业服务有专业资质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且符合基本业务与职业道德标准,否则采购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不合格人员并要求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

(3)服务质量回访队伍:建立服务质量回访队伍,开展每月电话或入户回访工作(其中每季度至少入户回访一次),进行服务质量监督并随时掌握服务对象的诉求及动态。该队伍人员不得由上门服务人员兼任。

(4)平台值班人员:平台值班坐席须设在泰宁县,开展24小时平台线上服务,进行派单、接单、投诉、回访等工作,开展线上实时服务质量监管等工作。该队伍可由服务质量回访队伍人员兼任。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名单送采购方备案,如有变更,3个工作日内需及时报采购方重新备案。

4、信息平台(共6条,其中▲2条,其余4条)

(1)供应商应自带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信息平台,平台应能实现服务对象档案信息收集、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档案、紧急援助(应急救助)、回访记录、派单全流程功能、数据分析等功能,对接民政监管后台等,满足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全部环节进行质量监控管理需求。

▲(2)档案信息和健康档案:可为长者进行建档初评、复评、周期性评估。每次评估记录的详细表单,详细查看评估内容和每个细项的分数,以了解长者的具体情况。平台可生成电子评估表单,评估表单可通过二维码发送到评估人员的移动端,方便评估人员上门进行评估。日常健康档案包含每个长者的身高、体重、心率、血压、血糖、体温、血脂等生理指标,包括其历史测量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回访与关怀:服务对象每个月至少电话回访一次。每季度至少对线下服务对象入户回访1次,拜访记录需在系统中留档。巡访记录主要有:确认老人的身体状况、需求记录分析、回顾上一个季度上门服务服务质量、收集意见建议、预约下一期上门服务服务内容等。系统中具备巡访报表统计功能,可以显示各个社区长者多维度信息录入的完整度。

(4)紧急救援:出现紧急情况下,老人可拨打中心求助电话,系统能实时与呼叫中心、社区(村居)工作人员、老人亲属、120等实现联动报警处理,并提供老年人详细地理位置。在服务期间能提供每天24小时响应。

(5)平台客服系统:具有在线客服、业务查询、服务派单、投诉建议、业务受理、主动外拨、电话回访、统计报表等功能。

▲(6)民政监管系统:能够对社区、长者、服务人员、工单的总数进行统计;对服务人员、长者、工单项目等进行分类、分指标统计,可直观的查看系统内长者、服务人员、社区的数据波动情况。针对每个长者展现该长者的数据信息、长者数据中心分为六个模块分别是智能设备监控模块、长者基本信息模块、工单数据模块、健康数据模块、定位数据模块、拜访记录模块。【投标时需提供平台实现该功能所有环节的相关截图证明】

5、评估、审计与考评方式(共5条)

(1)中标方应接受采购方或采购方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管和评估,并按其指定期限提供相应的书面服务信息或资料。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方有义务接受并配合采购方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本项目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3)中标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发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的情形的,采购方有权立即停止本项目、解除本合同并追回项目荣誉和奖励,同时采购方有权在媒体通告中标方,不得参加采购方主办的其他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方有权将中标方失信记录纳入相关诚信平台。

(4)中标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或其他代表中标方完成服务人员尊重服务对象、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保守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或秘密。如发生侮辱、虐待、伤害服务对象等严重情形的,采购方有权暂停中标方的服务;如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同上款处理,并保留追究中标方一切法律责任之权利。

(5)采购方会同各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及相关村(社区)联络员每月组织进行项目考评验收,结合受助人及监护人的反馈信息进行评估,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每次随机抽查20%受助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考评结果与服务费挂钩,按照以下档次支付服务费:考核得分大于90分(不含),全额支付当月服务经费;考核得分86-90分(含)的,支付至当月服务经费95%;考核得分75-85分(含)的,支付至当月服务经费90%;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支付至当月服务经费80%。如连续两个月或全年累计三个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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