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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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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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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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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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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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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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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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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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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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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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章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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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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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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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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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的标的。
第二节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二、采购项目预算:420000.00元
三、项目实施背景及指导思想
一、项目背景: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生活品质,根据湖南省残联《关于下达2023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指标的通知》(湘残教就字【2022】21号)、《关于明确2023年度湖南省残疾人托养工作相关补贴问题的通知》(湘残教就字【2022】22号)和株洲市残联《关于下达2023年株洲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任务的通知》(株残教就字【202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醴陵市2023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自愿选择、就近便利、城乡同步、均衡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政府资源、公共资源、社会资源,逐步建立以专业托养机构为骨干、居家服务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形成经办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运作机制长效化的残疾人托养模式。
四、居家托养服务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内未就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2.以下人员不得纳入托养服务对象
(1)集中供养对象;
(2)在医疗、康复机构接受治疗或康复训练的;
3.优先为下列对象提供服务:
(1)低收入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
(2)家庭结构是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的残疾人;
五、服务形式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在残疾人家庭为残疾人提供的居家托养服务。指由中标机构或人员严格按照政策和《湖南省智力、精神和重度残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为居家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料理个人卫生类、康复护理服务类、卫生保健服务类、精神慰藉服务类、家政服务类等服务。
六、服务时长
居家托养服务时间全年不得少于8个月,单个服务对象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48小时,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不多于6小时,每个月必须提供一次以上服务。
七、其他事项说明
1、项目经费:
2023年度项目居家托养服务人数为200人,项目安排服务补助费用为2100元/人/年。
2、支付方式:
具体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成交单位必须确保其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在派出人员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人身伤害、意外事故由服务机构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