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书
一、招标需求:
为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拟委托专业机构为本镇提供书院镇农业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二、项目目标:
切实解决好书院镇农业生产垃圾污染问题,全面提升农村环境,构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的农村环境。
三、工作量: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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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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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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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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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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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垃圾清运处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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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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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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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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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招标范围与服务内容
(一)招标范围
对书院镇13个行政村农业垃圾清运及处置体系(2023年度)项目工作量范围提供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对全镇各村临时垃圾分拣点上的农业垃圾(秸秆、瓜藤、杂草等)进行收集、清运至洼港农业垃圾处置站;
2、在洼港农业垃圾处置站对农业垃圾二次分拣服务、粉碎及处置;
3、提供农业粉碎料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服务;
4、提供洼港垃圾处置站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5、提供重大节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服务;
6、提供信访投诉处理:包括网格工单、12345市民服务热线、浦东e家园等信访投诉件处理服务;
7、完成市区两级对书院镇农业垃圾处置考核相关工作;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2023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8日
本服务项目原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2月8日,如本次服务项目合同签订开始时间晚于2023年2月9日,在此期间(2023年2月9日至新合同开始之日起)的工作由原服务单位继续履行服务。在此期间所产生的服务费,待项目采购完成后由中标单位按中标价折算支付给原服务单位相应的服务费用,费用按实际服务期限计算。
六、服务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七、结算原则和付款方式
(一)结算原则:
项目结算以月考核季度汇总评分,考核总分采用 100 分制,由镇职能部门牵头村居等联合考核,考核 85 分以上(含85 分)为合格,按照考核办法和合同结算方式付款。
(二)付款方式:
本项目服务经费按季度平均分期付款方式,最后一季度预留合同款的20%待审计审价后结算。采购方和中标方合同签订后,在财政资金拨款到位后结合考核结果季度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若中标方考核不合格,发包人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项目经费。详见“书院镇城运综合服务考核方案”。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该及时出具合法合规等额发票;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发票有瑕疵,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承担相应责任。
八、考核办法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