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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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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9190000300240 发布时间:2022-09-19 文档页数:60页 所需下载券:10
龙胜各族自治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

 服务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

2.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2-C3-280042-GDHM

3.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4.服务地点:龙胜各族自治县各个乡镇(街道)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月。

二、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年   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的通知》(桂民发[2021]23 号)、《桂林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三年(2021—2023 年)建设实施方案》和文件精神,我局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继续引入社工机构,提供社会救助领域、其他民政领域、城乡社区建设领域等方面的社工专业服务。

三、总体目标

社工站以“培育本土社工、服务本地群众”为核心,聘用专职社工, 深入村居,服务民政对象,聚焦兜底民生,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社工站主要协助采   购人做好养老领域、儿童领域、残疾人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等基层民政服务对象的分类排查、信息登记、   数据录入等工作。在全面了解民政服务对象信息的基础上,为辖区内面临困境的老年人、妇女、儿童、青   少年、残疾人、低保特困、流浪乞讨等对象提供困难救助、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关系调适、资源链接等   服务,解决个人问题,改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倡导志愿服务,动员居民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将社工站打造成集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服务和其他民政领域服务等多种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一支专业化、   标准化、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解决基层民政服务人少事多、专业化程度低的问题。

2022 年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工作安排,以一核、二网、三站、四化、五社模式:即坚持党委统筹党建引领为核心,打造社工站为乡镇枢纽平台;织牢民生保障兜底网和社会支持资源网,救助与发展服务并举; 协同社会工作联络站、志愿服务站、慈善服务站,三站融合服务;培养职业化、专业化的服务队伍,提供精细化、一体化项目服务;打造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   助力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全面推动我县社会工作服务,积极稳妥把推进乡镇社工站建设融入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大局。进一步提升乡镇社工站服务能力,形成覆盖基层民政领域的专业服务体系,建立起督导及评估制度。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四、服务内容

(一)承接主体依托乡镇社工站主要开展以下三类服务:

1.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入户调查核对,对象排查、家访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社会融   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 (1)协助乡镇民政办做好新增救助对象的入户核查、建档(一人一档)、定期核查、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 (2)针对有需要的救助对象开展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适应等个案服务;为有同质需求的低保、特困对象开展小组活动,在村(居)开展政策宣传、社区活动。
  • (3)协助乡镇开展低保兜底助力乡村振兴入户排査、资料收集、材料归档。

2.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开展养老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未成年人保护、流浪乞讨   人员心理疏导等领域社会工作,为困难老年人、残疾对象、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等民政服务对象提供   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服务。

  • (1)协助乡镇民政办建立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信息数据库,分类排查、收集并登记相关信息,全   部建立个人台账(一人一档)和工作台账;每季度协助将收集到的信息录入系统, 及时更新;通过电话问候、上门等方式了解农村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独居、失能、留守老人生活照料及健康状况,健全农村留守   老人关爱网络,助力乡村振兴。
  • (2)协助乡镇民政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的漏补排查、入户核查、申请审批、政策宣传;每   个月协助乡镇民政办与残联和低保进行数据对接,并将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信息录入残疾人发放   系统,及时更新;健全残疾人关爱网络,对失独、重残及生活无法自理残疾人进行必要帮助。
  • (3)协助乡镇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
  • (4)协助社会救助站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困难救助、人文关怀、心理疏导。

3.城乡社区建设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建立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   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推广“社工+志愿者”、“社工+慈善”协同机制,支持   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参与服务,精准链接公益慈善资源和服务需求,激发基层社会治   理活力。

(二)工作任务

1.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五社三站”联动载体协调发展。基层党组织是领导基层治理的战斗堡垒,要   强化政治引领,在乡镇,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统筹“五社”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城乡社区要   依托现有社区资源,为推进“五社三站”融合发展和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慈善活动提供便利条   件。要整合、统筹使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发挥乡镇(街道)社工站作用,协同推进社区社工站、社区志   愿服务站、社区慈善服务站建设,促进“三站”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基层服务平台有机融合,发挥“五   社三站”各要素优势和集聚融合优势,提升为民服务和基层治理效益。

2.坚持以社工站为龙头,发挥社会工作者的联动骨干作用。推进全区乡镇(街道)社工站和社工人才   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实现全覆盖,为引领“五社三站”融合发展筑牢基础。乡镇社工站要向社区   延伸设立社区社工站,为驻站社工深入村居开展专业服务提供便利。要突出乡镇社工站在“五社三站”融   合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发挥社工的常驻优势、专业优势,引领带动“三站”常态化运转。要通过构建社工督导体系、强化综合评估、推进一线社工培训全覆盖等方式,持续提升城乡社区工作者、驻站社工专业服   务能力,引导社工树立“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熟练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杜区工作方法、技术,   联动服务对象与志愿服务、社会慈善资源,提高基层治理和服务的温度、精度。

3.坚持“社工+志愿者”联动,提升社区志愿服务的组织性和有效性。各社工站要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   务设施,结合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搭建功能完备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平台。城乡社区要以新时代文   明实践站和社工站为基础,按照“五有”标准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站设施和功能,建立精准的志愿服务参与   机制,为有意愿的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地开展志愿服务畅通渠道、提供   便利。乡镇社工站要把引领社区志愿服务发展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充分发挥社工的专业优势。推行“社工+   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的社区志愿服务良性互动机制。社工   站、社区要根据调查模底掌握的社区居民和基层治理需求,结合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各项重点工作,有   针对性地设计志愿服务项目,深化“社区邻里守望”等传统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引导志愿者精准开展志愿   服务。社工站、社区要枳极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做好志愿者招募、注   册、培训与考核评价,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桂志愿"系统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推动   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品牌化、规范化。

4.坚持互联互通,激发基层感善活力。建立“社工+慈善”工作机制,以社区社工站为基础打造社区   慈善服务站,搭建基层慈善信息互联互通平台。要探索建立社区慈善工作制度,完善慈善项目管理、公示   公开制度,提高基层慈善服务水平。社工站、社区在日常入户走访、开展活动掌握需求情况的基础上,定   期收集、整合所在地慈善服务需求和供给等信息,向慈善组织、企业、爱心人士和其他社会组织发布,实   施慈善“微项目”,架起慈善“爱心桥”,实现群众“微心愿”。鼓励社工站、社工机构、其他社会组织   加强与慈善组织合作,筹集慈善资金,结合基层治理重点工作和群众需求,设计社区慈善项目,依托“三   站”平台实施。

5.坚持创新驱动,多层次、多渠道发挥融合发展效益。不断发展以社区为主要服务区域,以“三站”   为平台载体,以社会工作为专业支撑,以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助力,以社会慈善资源为辅助的基层治理机   制。创新“五社三站”融合发展,在“联”和“融”上下功夫。注重发挥“五社”各自优势,培育壮大“五   社”各要素,以“联”字促进多主体协同共治,实现优势互补;强化“三站”载体作用,形成平台合力,   以“融”字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支持社区“两委”联合社区共建单位、慈善组织   和其他社区社会组织,利用“社会工作主題宣传月”“学雷锋志愿服务月”“中华慈善日”等节点,大力   弘扬慈善、社工、志愿服务文化,宣传先进典型,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营造志愿服务和慈   善氛围。

(三)乡镇(街道)社工站设立基本标准:

1.站点设置:每个乡镇设立一个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站应配备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   包括单独的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主要用于社工日常办公、例会、文书记录、档案存放、接受督导培训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整合现有场地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2.工作开展:项目承接机构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按规范、标准设置社工站,配套驻站社工,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报告项目实施   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及督导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

3.制度建设:项目承接机构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   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   据库、服务承诺等。

4.统一标识:釆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   式:XX县(市、区)XX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5.人员配备:承接机构根据购买服务协议规定的标准配备人员不少于 12人(含项目负责人),每个站点必须配备 1 名固定驻站员,驻站社工要求以中青年为主,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过社工站工作的、实务工作能力强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同等条件   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服务供应商应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遵守《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按国家相关   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工作人员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新聘人   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 (1)各站点的驻站社工,在具体开展工作时统筹协作开展服务活动。
  • (2)督导人员不低于 1人,针对项目实施情况每月进行督导。督导为持社工证且有工作经验的社工。

    (四)乡镇(街道)社工站工作服务指标(服务指标数量为每个社工站完成指标数,具体指标由采购人   根据乡镇大小和聘请人员的数量调整,总指标数量不变)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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