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改善沱湖水质,防止沱湖菹草腐烂造成水体污染,现决定对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全境范围水域进行菹草打捞。打捞面积约4.2万余亩。
二、具体要求
1、机械化打捞:本项目要求全面机械化收割、打捞、清运菹草,供应商需具有河道或湖泊治理机械,如水草收割打捞船、清扫保洁船、水面垃圾清理机、转运船等河道治理专业机械,数量满足本项目工作量和服务期要求,需至少具有1台河道治理专业机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购置发票,购置人须为供应商)并提供该机械服务期内用于本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供应商中标后须为本项目服务人员提供意外保险(保险期间不少于项目服务期)。
2、保证收割全部水域的菹草,且收割的菹草全部及时清运出水域;
3、清理出的菹草统一清运、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4、不得使用纯人工清理或者除草剂等化学方法清理。
5、本项目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利润、税金、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中标人后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供应商须自行勘察现场,采购人不保证最大工作量。
三、验收标准
1、2023年5月31日前清理河道内所有菹草,要求水体中无10平方以上连续水草,水面无明显漂浮的菹草。
2、2023年5月31日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限期整改。2023年5月31日以后,每发现一处未达验收标准的,扣履约保证金300元。并根据采购人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验收仍然不合格的,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2023年5月底前如经环保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检测水质变差是因为菹草未清除彻底导致的,供应商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20%。
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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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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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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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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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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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菹草打捞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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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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