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价格包括:采购范围内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服务所需费用、人员相关费用、全额含税发票、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相关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本项目属于服务采购,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中重要符号定义:
(1)“★”号条款:废标条款,必须对其完全响应,若有一项“★”号条款未响应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号条款:重要条款,负偏离将导致严重扣分。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应包含:报价成本分析报告、各项进货成本、开发设计成本明细、项目实施成本、税费、利润、安装成本等的详细说明。)
6、其他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须知规定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如无特别说明,证明资料有效期限的认定以开标当天日期为准。
(3)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近”描述时间的,以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计算。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公布的网上北京标准时为准。
(5)如无特别说明,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应用中心建设
2、科研创新项目的对接
3、国际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4、国际应用技术创新成果产学研合作
5、国际科研创新项目、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的申报
6、合作成果的固化、展示和宣传
采购包1(“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应用中心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2023年9月30日前,中标人完成第一期服务和验收工作。2023年11月1日前,中标人完成第二期服务和验收工作。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用户单位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合同款包含项目实施过程的所有含税费用。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2期:支付比例50%,2023年9月30日前,中标人完成【主要商务要求中验收要求】所列出的第一期服务和验收工作。完成验收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合同款包含项目实施过程的所有含税费用。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3期:支付比例20%,2023年11月1日前,中标人完成【主要商务要求中验收要求】所列出的第二期服务和验收工作。完成验收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合同款包含项目实施过程的所有含税费用。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
验收要求 |
1期:一、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一期服务和验收。 1、“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应用中心建设: 1)调研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等“一带一路”国家化工领域合作伙伴10-15家,形成“一带一路”化工领域科研院所手册(总计字数25000字以上,含中俄文)。 2)筛选最优合作方,形成合作方报告3份,每份中文字数不低于1000字。 3)签署框架合作协议3份,内容大致包括但不局限于合作的基本方向、合作领域、合作方式等。协助起草协议文本,文本的中俄文翻译、协商确定及终稿签署。 2、科研创新项目的对接: 1)协助开展线上技术对接活动共计3场,协助准备相关会议文件、汇编项目册、线上会议翻译,提供会议照片、线上会议录制视频。 2)协助对接课题共计3个,中外双方共同商讨确定课题,主要由中方主持,外方参与。提供中外双方就课题技术问题、合作方式等方面的对接情况。 3、国际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1)协助引进“一带一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院士,提供院士相关材料。协助院士参加学术交流或科研指导或讲座培训共计不少于10次。协助整理院士引进期间的学术交流记录或科研指导材料或讲座培训材料等,建立院士团队工作手册。 2)协助签署校内院士工作站建站协议或专家引进协议或向“一带一路”专家颁发聘书共计2份,协助起草协议/聘书文本,文本的中俄文翻译、协商确定及终稿签署/颁发。 3)协助开展专题讲座、培训共计4场(因为政策等客观原因,经双方协调,可以用线上形式替代),协助讲座培训资料、相关会议文件的撰写、讲座培训翻译,提供讲座培训照片、线上讲座培训录制视频。 4、国际应用技术创新成果产学研合作: 1)完成采购人与“一带一路”科研院所共建应用技术联合研发中心或联合实验室的可行性分析报告1份(中文字数不低于2000字)。 2)协助邀请“一带一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高端专家共计4人次,专家级别为副教授或博士及以上,针对共建应用技术联合研发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开展线上洽谈对接。根据采购人的技术需求,匹配合适的专家,提供专家相关材料,建立外方专家人才库,作为学校科研人才储备。 5、国际科研创新项目、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的申报: 1)协助申报项目4项,提供相关申报通知文件及资讯信息,协助准备申报所需的外方材料,申报所需协议,相关文件材料的中俄文翻译。 6、合作成果的固化、展示和宣传: 1)协助总结梳理采购人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国际合作的典型案例,并通过国家、省、市、区等报纸、杂志、融媒体以及国际科技创新重要平台载体公众号等渠道推出国际创新合作新闻报道。协助通过央媒体渠道(包含但不仅限于:新华网、人民网、人民日报、凤凰网)新闻报道1项,其他媒体渠道新闻报道1项。
2期:二、2023年11月1日前,完成第二期服务和验收。 1、科研创新项目的对接: 1)协助签署科研合作协议1份,协助起草协议文本,文本的中俄文翻译、协商确定及终稿签署。 2、国际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1)协助院士参加学术交流或科研指导或讲座培训共计不少于10次。协助整理院士引进期间的学术交流记录或科研指导材料或讲座培训材料等,建立院士团队工作手册。 3、国际应用技术创新成果产学研合作: 1)协助签署1份应用技术联合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共建协议,协助起草协议文本,文本的中俄文翻译、协商确定及终稿签署。 2)协助开展“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在中外双方挂牌及成果报告会1场(因为政策等客观原因,经双方协调,可以用线上形式替代),协助准备相关会议文件、会议翻译,提供会议照片、线上会议录制视频。 4、合作成果的固化、展示和宣传: 1)协助总结梳理采购人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国际合作的典型案例,并通过国家、省、市、区等报纸、杂志、融媒体以及国际科技创新重要平台载体公众号等渠道推出国际创新合作新闻报道。其中包括央媒体渠道(包含但不仅限于:新华网、人民网、人民日报、凤凰网)新闻报道1项,省市级渠道(包含但不仅限于:南方日报、广州日报)新闻报道1项,其他媒体渠道新闻报道1项。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说明: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五天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三年后,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完成本项目所列出的售后服务内容,且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十天内无息返还。若中标人提前完成本项目所列出的售后服务内容,可提前返还履约保证金。 3.银行账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账号:673057755029,中国银行广州鹭江支行。(转帐时请注明费用名称及项目名全称) |
其他 |
其他,售后服务: 一、合同签订后3年内,中标人需协助采购人完成: 1、科研创新项目的对接:协助采购人引进独联体国家院校优质的教学课程资源1项;协助采购人团队立项1项省级及以上课题。 2、国际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助院士指导的采购人团队立项2项省级及以上课题。 3、国际应用技术创新成果产学研合作:协助开发校企合作教材1本,协助“一带一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与采购人教师共同立项1项企业横向项目。 4、国际科研创新项目、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的申报:协助以上4项申报项目取得立项。 二、项目总体售后服务:本合同签订后3年内,协助申报国家级科技创新、技术转移、人才引进、产能合作和转化相关课题立项或获得国家级奖励1项。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教育服务 |
“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应用中心建设 |
项 |
1.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应用中心建设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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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应用中心建设 协助采购人与“一带一路”国家科研院所及高校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拓展国际合作渠道,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起双方在职教科研领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动双方共同开展师资培训、联合科研、国际论坛、学术研讨、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创新活动,辐射带动国际产教融合创新。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合作需求进行研究和分析,调研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等“一带一路”国家在化工领域具有强烈合作意向、具有一定科研实力、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广泛合作空间的合作伙伴,形成“一带一路”化工领域科研院所手册,筛选最优合作方,形成合作方报告3份。 2、协助采购人与俄罗斯国家科学院乌拉尔分院科米科研中心化学研究所、俄罗斯科学院乌拉尔分院高温电化学研究所、乌克兰国家科学院通用与无机化学研究所、乌克兰国家科学院有机化学研究所、乌克兰国家科学院高分子化学研究所、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物理有机化学研究所、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金属聚合物系统力学研究所、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生物有机化学研究所等“一带一路”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计3份,协助中外双方开展洽谈对接,并保持常态化交流和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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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科研创新项目的对接 根据采购人的相关技术需求,协助与“一带一路”国家科研院所及高校对接课题,通过开展线上技术对接会、分析研讨会、方案论证会、关键项目攻关会、行业论坛会等系列活动,开展务实有效的技术对接合作,引入先进科研技术和科研成果。 1、协助邀请“一带一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专家针对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造纸、生态环境、化工生物等领域开展线上技术对接活动共计3场,协助中外双方对接科研项目。 2、协助采购人重点与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一带一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对接课题共计3个,中外双方共同商讨确定课题,主要由中方主持,外方参与,进行课题联合研究和攻关。 3、协助签署有明确目标和成果的科研合作协议共计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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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国际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协助引进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造纸、生态环境、化工生物等领域“一带一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院士,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通过开展教学指导、师资力量培训、关键及难点技术攻关、国际前瞻技术推介、学术讲座及培训等一系列工作,打造国际高端人才交流合作亮点。 1、协助引进“一带一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院士,引进期间专家提供相关科研指导意见,院士平均每个月参加学术交流或科研指导或讲座培训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共计不少于20次。根据采购人的技术需求,匹配合适的专家,提供专家相关材料,建立院士专家工作手册。 2、协助签署校内院士工作站建站协议或专家引进协议或向“一带一路”专家颁发聘书共计2份。 3、引进“一带一路”专家期间,协助开展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造纸、生态环境、化工生物等领域相关专业专题讲座、培训共计4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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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国际应用技术创新成果产学研合作 立足采购人在广州、深圳、汕头等珠三角城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合作需求,深度调研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一带一路”国家的成熟可产业化科研成果和人才情况,协助与高端专家团队开展务实对接及项目人才合作,不断延伸拓展服务链条,促进应用技术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及转移转化,最终落户企业。 1、根据采购人及其合作企业、高新技术园区、研发机构等的技术需求进行研究和分析,协助拓展“一带一路”科研院所共建应用技术联合研发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合作对象,调研有意向、有实力的合作对象。协助完成采购人与“一带一路”科研院所共建应用技术联合研发中心或联合实验室的可行性分析报告1份。 2、协助采购人合作企业重点与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一带一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1个应用技术联合研发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协助邀请“一带一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高端专家开展线上洽谈对接,签署1份应用技术联合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共建协议,并开展“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挂牌及成果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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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国际科研创新项目、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的申报 结合与“一带一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专家开展科研创新合作的进程,协助申报国家、省、市、区的对外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项目或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 申报国家、省、市、区对外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项目或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共计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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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合作成果的固化、展示和宣传 根据采购人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国际合作的亮点和特色,协助通过国家、省、市、区等报纸、杂志、融媒体以及国际科技创新重要平台载体公众号等渠道,不断推出反映采购人在国际高端人才引进、国际创新平台搭建、院士工作站建设、搭建联合实验室等方面的典型合作案例,从而提升学院的软实力,有效发挥学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合作板块的引领带动作用。 协助通过国家、省、市、区等报纸、杂志、融媒体以及国际科技创新重要平台载体公众号等渠道推出国际创新合作新闻报道共计5项。其中至少包括推出央媒体渠道(包含但不仅限于:新华网、人民网、人民日报、凤凰网)新闻报道2项,省市级渠道(包含但不仅限于:南方日报、广州日报)新闻报道1项,其他媒体渠道新闻报道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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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具体实施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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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