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立健全有序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体系,营造公正、科学、诚信的良好检测环境,规范各检测单位的检测行为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市场秩序,提高检测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对合作区检测单位检测行为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并对其综合实力水平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参考,形成报告,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提供专业管理参考意见,为开展合作区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采购包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2023年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期:支付比例40%,服务期达到六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期:支付比例30%,服务期满,提交成果文件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式发票; (3)成果文件(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金额相当的符合我国规定的增值税发票,若中标人延迟提供或提供不合规发票导致采购人支付货款延迟的,相应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对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中标人提供的不合规的发票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相应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验收流程:中标人完成所有工作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成果文件及验收申请,采购人于收到该成果文件及申请并确认该资料符合采购人要求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或提出整改意见,采购人提出整改意见的,中标人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交付成果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书要求的,中标人须在经双方确认的时间内整改完成。整改完毕后,由采购人重新进行项目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提交项目验收的文件资料包括:(1)项目验收申请表;(2)成果文件。采购人对成果文件进行审查并签署验收报告。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省、市、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投标报价,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项目组织的费用等为实施并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保险、设备成本、管理费、检测费、专家技术咨询指导服务费、利润、税金、其它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报价中不予支付。 项目组织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包括相关部门调研费)、会议经费及其杂费,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总价,由中标人包干使用,实际支出超出投标人报价时,超出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项目完成的费用中,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费用组成:总费用360万元,各咨询方式费用及管理费、利润占比为:监督平台客观技术咨询费用约占总费用的30%,不定期技术咨询指导服务费用约占总费用的30%,平行检测费用约占总费用的20%,管理费、利润、其他费用约占总费用的20%。
权利和义务,(一)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1)指定相对固定人员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代表采购人与中标人接洽并负责本工作内容的决策、协调、发出指令和接收中标人的报告。 (2)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的技术资料。 (3)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按时支付中标人服务费用。 (4)为中标人咨询服务工作条件提供便利。 (5)采购人对项目研究过程的决策、控制、实施等环节实行全面管理,协调和监督项目工作开展,控制项目工作过程,进行项目成果验收。 (6)检查中标人项目人员到位情况,如因人力、能力不足致使项目工作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可要求中标人增加或替换相应的技术人员,直至采购人认可,中标人不得拒绝。 (7)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询问项目工作进展及相关情况,并要求中标人在指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8)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交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相关工作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9)如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工作人员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采购人对中标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完成委托事项有指导、监督权利。 (11)采购人应将项目所需相关档案资料、信息数据等移交给中标人,并要求中标人签收采购人提供的材料清单。 (12)采购人对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二)中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中标人应保证组建一支由具有丰富的质量检测管理能力和经验的工作人员所组成的工作团队;中标人应保证团队人员的稳定性,若因特殊原因需临时替换或变更人员时需征得采购人代表的同意。中标人人员如不称职,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 (3)中标人指定固定的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人员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代表中标人对本服务工作负责,并接受和贯彻采购人的指示,按时向采购人呈交考核报告。 (4)中标人所提供的建议、请示、报告和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5)中标人应独立完成服务工作,不得接受被服务项目单位的礼品馈赠、宴请及其它不当利益,若经采购人查证发生此类不当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移交廉政部门。 (6)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完成各项服务。 (7)充分了解采购人意图和思路,认真研讨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 (8)充分协调内部资源,保证工作质量。 (9)中标人应积极为采购人的日常任务和专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0)采购人需要中标人配合的工作,中标人需积极配合。 (11)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违约责任,(一)采购人违约责任 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中标人书面催告采购人并给予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履行期限后采购人仍未支付的,中标人有权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要求采购人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含30个工作日)以上时,中标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二)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1.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导致合同解除的,中标人应当立即归还已收到的采购人款项及采购人的全部资料,逾期归还的,每逾期1天按已支付金额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将视情况的严重性,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整改、警告、通报批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措施。 (1)中标人串通各参建单位,对验收现场评定工作出具不符合实际的现场评定意见或报告。 (2)中标人利用本项目业务关系,向相关单位及人员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经采购人或廉政相关部门调查属实的。 (3)中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验收相关资料随意外泄。 (4)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项目要求的。 2.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合同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或将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中标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3.合同履行期间,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的,每延误一天,采购人有权在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合同金额的1‰,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三)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及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交通费、调查费等一切损失。 (四)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2023年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
项 |
1.00 |
3,600,000.00 |
3,6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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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内容 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立健全有序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体系,营造公正、科学、诚信的良好检测环境,规范各检测单位的检测行为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市场秩序,提高检测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对合作区检测单位检测行为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并对其综合实力水平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参考,形成报告,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提供专业管理参考意见,为开展合作区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具体服务内容: 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监督平台客观技术咨询、不定期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平行检测三类服务内容。 (一)监督平台客观技术咨询:中标人对横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进行监控,协助采购人制定相关考核标准,推动及督促各检测机构更诚信、高效服务,同时使各项检测工作更透明。中标人应在每个工作日中进行实时跟踪并出具成果文件。协助采购人对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扣分情况每三个月通报一次,每半年排名一次并公示。范围涉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家检测机构。 (二)不定期技术咨询指导服务:中标人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检测单位的进行技术咨询指导,预防及发现检测过程可能出现的不规范做法,规范检测单位行为。服务期间内协助采购人对各家检测机构的内检、外检进行技术咨询指导。内检频率为每半年一次,必要情况下中标人聘请相关专业专家进行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外检频率根据横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当天外检计划备案、质量安全消防处安排进行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并出具成果文件。 (三)平行检测:中标人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家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进行复验,重点选取在检测监管系统客观服务、不定期技术咨询指导服务中发现的疑似存在质量风险的问题进行平行检测。服务期间内对各家检测机构的平行检测,频率为每两个月一次。 平行检测项目清单
本表内容和数量为暂估,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注:具体实施参照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珠横新建〔2020〕241号文《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关于开展横琴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诚信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工作质量要求 (一)制定详细、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合适的项目实施人员,安排专人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 (二)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工作。 (三)出具的情况报告须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评分表所有打分项须有相应照片及其他量化材料作为依据,无相应照片或量化资料的报告视为不合格。 (四)采购人会对中标人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在抽查时发现提交的报告存在不符合真实性或存在渎职现象等情况,将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五)中标人在工作过程中提交给采购人的全部成果文件的表格及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均需经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三、人员要求 (一)本项目负责人是作为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的管理者,首先要具有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其次要具备15年(含)以上建设工程项目工作经验。 (二)因本项目平行检测需要对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团队成员须配备7人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并且团队成员中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项目服务期间,须要有一名检测员在驻点负责超声波测试仪操作。(驻点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四、平台设备要求 (一)中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情况及信息化管理情况:中标人具有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信息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管理平台、大数据模型等),或者有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信息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管理平台、大数据模型等)的实际应用。 (二)仪器设备:中标人须具有以下仪器设备: 1.砼回弹仪2台; 2.钢筋扫描仪2台; 3.钢结构超声波探伤仪2台; 4.钢筋拉拔仪2台; 5.穿心式液压千斤顶10吨、30吨、50吨各1台; 6.基桩动测仪2台; 7.超声波测试仪2台。 注:在驻点需安排一台超声波测试仪(检测桩基)。(驻点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以上设备必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分项报价表,并注明单价、总价(须将此表附入投标文件内,未提供或所提供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在系统内填报分项报价时,可参考此格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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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