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浙江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2〕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需对奉化区高等植物、陆生哺乳动物、鸟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等生物类群和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开展调查评估,为全区生物多样性的正确评价、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有效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内容要求
(1)依照生态环境部、浙江省发布的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对奉化区4镇8街道开展陆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主要调查类群包括生态系统、维管植物(蕨类植物、裸子植物、被子植物)、陆生脊椎动物(哺乳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和昆虫类,摸清奉化区物种现状,尤其是珍稀濒危物种和重点保护物种的种类、分布、数量等现状;
(2)开展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与编目,查明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的类型、生物基源、用途、地理分布、持有者、保护与传承现状和受威胁因素。重点关注传统选育农业遗传资源的相关知识、传统医药相关知识、与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的传统技术及生产生活方式、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文化、传统生物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知识等;
(3)组织配合进行生物多样性宣传,提供文字图片相关信息。
三、预期成果要求
(1)编制完成奉化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和编目报告,完成调查材料的整理汇编,将资料印刷成册;
(2)提供生物多样性数据(物种编目、分布、样线轨迹、物种照、生境照、工作照、视频等)不少于2G;
(3)形成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与编目。
四、工作要求
(1)调查区域要求。调查区域需覆盖奉化区陆域全域,包括4镇8街道。
(2)调查网格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发布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84号)要求,采用10×10 km的网格作为基本调查单元。
(3)数据报告要求。数据和报告均需提交纸质盖章件和电子文档:报告为word文档,数据为excel表格,专题图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提交数据包括原始数据、汇总数据和照片数据。
① 原始数据:按照《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调查记录表填写。
② 汇总数据:要求提交物种名录汇总表,调查数据(样线、样点和样方等)和物种分布数据(点、线、面要素shp格式)。
③ 照片数据:每张照片的属性信息应包括拍摄日期、时间以及拍摄点的地理位置信息。提交照片为“jpg”格式,像素不低于1000万。调查成果按相关要求录入省平台。
(4)物种分类要求。物种名称及其分类系统参照《中国植物志》《中国生物物种名录》。
(5)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五、人员及调查设备配备要求
项目组中需配备生态环境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具有3名及以上生态环境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并配备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生态学、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的人员,以满足调查类群的需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持有红外相机、望远镜等相关野外调查监测设施设备。
六、完成时限要求
2023年5月底前,完成春季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2023年8月底前,完成夏季生物多样性本地调查;
2023年11月底前,完成秋季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2024年2月底前,完成冬季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2024年5月底前,完成野外补充调查和数据整理分析;
2024年6月前,对相关数据成果进行汇总整理并形成相关成果材料,完成项目验收。
七、其他要求
(1)安全文明作业要求。
中标人必须重视安全文明工作,并按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规定进行作业,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2)资料档案及保密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中标人应当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采购人及相关单位的信息安全。
八、商务要求
项目 |
要 求 |
投标报价 |
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差旅费、设施设备(器材)租赁(购置)费、工作人员的劳务及交通补贴费、保险费、报告编制、验收费用、税费、中标服务费等与项目相关(明确由中标人承担)的一切费用。 |
付款条件 |
1.合同签订并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完成野外调查,梳理完成调查资料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最终数据成果经过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4.合同款项以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至合同约定的账户。 |
发票要求 |
1.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支付费用至少7个工作日前,依据相应的金额,先行向采购人提供足额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应款项,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本项目合同签署的中标人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一致,中标人不得以其他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依法变更单位名称除外),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服务质量保证 |
成果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从严):具有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
售后服务要求 |
中标人必须为本项目范围内的成果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
其他 |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采购人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与采购人无涉,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先行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