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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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度南宁市兴宁区预算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采购 |
项 |
1 |
一、项目简介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市本级预算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现委托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采购,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统一确定互联网接入服务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及其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价格优惠率、服务承诺等内容,由采购人在服务有效期内按规定向定点供应商直接进行采购的一种采购方式。 二、服务范围 采购人范围: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互联网接入服务采购的南宁市兴宁区本级预算单位。 互联网接入服务范围:本项目互联网接入定点内容包括线路租赁、宽带租赁、互联网接入等服务。 三、采购限额 单项互联网接入或年度批量互联网接入预算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国家《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A0802 互联网接入品服务),实行定点采购。 四、服务内容 ▲1、局域网连接到提供可访问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中国联通互联网(UNINET)、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中国科学技术网(CSTNET)、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等INTERNET网络的专线电路,接入方式为光纤接入,要求免费提供接入设备。 ▲2、采购人不接受无线接入替代方式。 ▲3、定点采购项目如要求互联网专线的,中标人应提供采用固定IP地址,采购人PC或其他终端物理连接至供应商网络后即可访问互联网的服务;如要求采用互联网宽带线路的,应采用PPPoE拨号方式,获取动态IP地址,采购人PC或其他终端物理连接至供应商网络后即可访问互联网。 4、汇聚层、核心层全网采用双路由的备份保护,保证整个数据城域网的安全、可靠、快速。 5、根据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提供各种主流物理光、电接口,如RJ45/LC/FC等供采购人使用,并提供相应跳线、光模块等; 6、线路的上、下行速率对称,确保线路带宽速率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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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协议签订期: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签订《2022-2023年度南宁市兴宁区本级预算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采购协议》,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二. 服务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兴宁区本级预算单位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质量保证期:自提签订协议之日起至协议期满止。 2.免费上门安装调试。 3.必须提供电话支持服务,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保证网络的畅通,负责运营商到用户单位主干光缆所有设备的免费运行维护,如光端机、转换器等设备,如果网络出现问题,必须在接到申告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负责排除故障,2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故障处理超过4小时,需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故障报告,电路月故障率≤3%(如遇不可抗力除外)。 4. 在租用期内,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维护双方权益,按工信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的电路质量要求,保证采购人租用系统畅通及安全使用。为保证采购人网络的连续稳定运行。 5.免费提供完善的操作培训或技术培训方案,免费现场培训技术员,保证熟练掌握全部功能为止。 6. 因中标人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宽带网络运行的,应当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 7.当用户网络需要扩展或升级时,负责免费提供相应解决方案; 8.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保密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机构及联系人名单; 9. 在租赁期内,如果新增单位,无论地理位置是否偏远,均能提供光纤接入能力,若各接入单位发生地址变更,中标公司须免费提供线路搬迁服务,自业主方书面提出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数字点对点线路的新增或迁移工作; 10.对线路进行7*24小时实时监控,发现线路故障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报告,并及时开展故障修复,每天向采购人报告线路运行状态; 11. 合同期内,如果线路出现故障。7天内向采购人提交故障报告,报告包括故障现象描述、故障原因分析、故障解决办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恢复时间、如何避免同类问题发生的措施等; 12. 在合同期内,每个季度至少派人对线路进行一次现场巡检,检查传输设备和主干光缆的运行情况以及线路相关信息,并向采购人提交巡检报告; 13. 重大会议、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派人员到采购人现场提供服务保障; 14. 协助采购人完成公网IP地址备案,开通或关闭端口; 15. 中标人承诺出现带宽不能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时,对线路的带宽进行临时免费提速以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16. 如有线路割接,提前3天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与线路相关的网络软硬件配置变更,中标方应委派人员予以支持; 17. 中标人提供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演练。 五、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入围的中标人在往后提供具体项目服务时,为服务成果整体交付应用项目,按服务总价包干,采购人不对项目服务、货物、施工等一切内容追加支付费用,而由中标人在合同价内全部提供或解决,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相关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5)包括安装费用; (6)验收的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优惠率报价的报价方式,综合优惠率范围为0-100%。 备注:综合优惠率报价是指根据市本级各预算单位按政府采购规定需公布的宽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在该采购预算金额的基础上能提供的最高综合优惠率,即:该项目的实际采购时的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1-入围相应供应商综合优惠率),兴宁区本级预算单位有权与定点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谈判,获取更低的价格或更优质的服务。 ▲3、在同等条件下,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的实际采购价格不高于之前15日内提供给南宁市区域内其它直接用户的价格。 六、定点采购程序 1、采购人在“政采云”平台系统申请采购计划,经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审批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文,《关于启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兴财通【2019】35号文的兴宁区政采云平台系统操作流程、规则及要求,采购限额0-50万(含),由采购人向定点供应商发起直接订购。 2、采购人自行和成交供应商进行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详见“政采云”平台系统定点服务合同格式),签订的采购合同可以是单项互联网接入业务的具体合同,也可以是本次定点互联网接入服务期限内的一揽子合同。 七、交付及验收 1、定点供应商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过程中,应按国家及行业要求的标准和规范,对互联网接入服务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负责,以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2、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时所供服务必须与采购人公告的服务需求实质要求的技术参数相符。提供服务过程中,不满足服务需求实质要求的技术参数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3、一个季度内累计出现3次以上故障未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遇不可抗力除外)。 4、采购人有权对互联网接入服务进行监督检验,定点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全部服务的,视为验收合格。 5、采购人在定点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中标供应商有违约行为的,有权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书面反映,由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依照《2022-2023年度南宁市兴宁区预算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采购协议》有关条款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并将处理结果报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定点采购活动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七、资金支付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款结算与支付频率。对单项互联网接入业务,采购人可与供应商约定采用一次性支付或分次支付,分次支付的应写明具体支付方式;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是本次定点互联网接入服务期限内的一揽子合同的,可约定采用月度、季度或半年度等货款结算与支付频率。 2、采购人在互联网接入品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式的销售发票,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根据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支付程序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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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1、不进行演示 2、不要求提供样品 3、不组织现场踏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