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永康市水资源供水管理中心河道生态流量监测系统项目
项目预算:131万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保期:5年
表1 建设任务
序号 |
测站名称 |
属地 |
河流 |
地市 |
建设内容 |
1 |
永康(二)站 |
永康市 |
永康江 |
金华市 |
新建声学全断面时差法流量监测系统 |
2 |
永康宾馆站 |
永康市 |
华溪 |
金华市 |
新建声学全断面时差法流量监测系统 |
3 |
龙川公园站 |
永康市 |
永康江 |
金华市 |
新建声学全断面时差法流量监测系统 |
1、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货物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4、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并在合同验收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
5、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材料性能、质量负责,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安装、服务、质保及技术培训。采购的货物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标准的规定。
6、采购人有权选择供应商的供货范围,并根据最终实际需要调整采购数量。
7、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到采购人处现场考察了解,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中标供应商须在供货前与采购人确认样式、材质、规格、色彩,须满足采购人要求(包括采购人提出样式材质合理变更的),且必须保证不高于中标价格供货。供应商自行承担报价风险。
8、▲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响应视为无效标。
9、标有“★”的为关键参数,未满足将视其负偏离;对于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要求条款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设备详细参数偏离表”中填写证明材料处于标书的第几页,未填写视同未满足作负偏离处理。
10、因近期浙江省类似项目出现过设备检测报告、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造假现象,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证书、检测报告、业绩、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若无法提供或存在虚假材料,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一 |
建筑工程费 |
|
|
|
1 |
标识标牌 |
详见4.3 |
项 |
3 |
2 |
水准点埋设及水准接测 |
四等水准点,采用铜质水准点,RTK测量 |
项 |
3 |
3 |
配套基础设施 |
线管套管、配套基础等 |
项 |
3 |
4 |
时差法流量仪器安装支架 |
不锈钢材质,具体尺寸根据实际情况 |
个 |
6 |
5 |
太阳能板安装立杆 |
直径114mm,厚度3mm |
根 |
6 |
二 |
仪器设备费(时差法) |
|
|
|
1 |
遥测终端机 |
详见4.1 |
台 |
3 |
2 |
声学全断面时差法测流仪 |
详见4.2 |
套 |
3 |
3 |
太阳能供电系统 |
蓄电池12V/100AH 太阳能板18V/100W |
套 |
6 |
4 |
设备安装套件 |
包含设备箱、充放电控制器等 |
套 |
6 |
5 |
线缆及附件 |
太阳能支架等安装所需附件 |
套 |
3 |
6 |
设备安装调试 |
现场调试 |
项 |
3 |
7 |
通信费 |
含移动通信费5年 |
项 |
3 |
8 |
人工水尺 |
含水尺片、基础、安装 |
项 |
3 |
三 |
流量校核及报告编制 |
|
|
|
1 |
流量校核及报告编制 |
低、中、高水位各5次 |
项 |
3 |
1) 数据自动上报。遥测站可定时自报或按设定的条件主动上传数据。自动响应中心站召测指令。遥测站响应中心站要求或指令,上传数据。现场全中文显示水雨情数据,包括当前数据、历史数据、系统信息。具有记录功能,可按设定的要求,记录各类数据。大容量数据固态存储,可由中心站远端调用或现场读取。
2) 现场手动设置各种运行模式和参数;支持支持手机APP及电脑端参数配置。
3) 接受中心站远程设置和控制指令。
4) 全面支持4G全网通通信功能,向下兼容3G/2G通信模式,支持三大运营商。同时根据现场的网络情况,提供灵活的频段锁定功能,保证现场网络通信的可靠。
5) 实时时钟自动校对和调整功能。
6) 可连接多种传感器,包括水位计、雨量计、风向风速仪等各种水文、气象传感器。
7) 支持多种通信方式,如GSM短信、GPRS/CDMA、北斗卫星等。
8) 太阳能供电,保证在无人值守条件下的长期稳定运行。
9) 可灵活配置的模块化结构,以适应各种不同的需求。
10) ★防水等级可达IP68。(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加盖公章,报告中有对应的技术指标,如无报告或报告中没有对应的技术指标,按照负偏离处理;)
11) ★符合SL651-2014《水文数据监测通信规约》及SL180-2015《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系统设备遥测终端机》;(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加盖公章,报告中有对应的检测依据,如无报告或报告中没有对应的检测依据,按照负偏离处理;)
12) 支持浙江省水文通信平台。
13) 电源输入:9-24V DC;
14) 电源输出:24V 100mA,5V 20mA,3路可控电源输出,除满足传感器电源控制外,可灵活实现下行控制功能。
15) 信号采集:2路RS485,2路RS232,可接入各种类型的外部传感器,并可扩展北斗等外部通信模块;2路模拟量采集(可扩展8~16路),可接入标准4-20mA变送器,可配置为各种传感器类型;2路脉冲/开关输入,除接入雨量桶外,还可实现报警监测,用于开箱报警等功能。
17) ★为保证遥测站长时间稳定工作采用低功耗设计,静态值守电流≤0.01mA。(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加盖公章,报告中有对应的技术指标,如无报告或报告中没有对应的技术指标,按照负偏离处理;)
18) ★工作电流≤6mA;(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加盖公章,报告中有对应的技术指标,如无报告或报告中没有对应的技术指标,按照负偏离处理;)
19) 设备内置GPS模块,系统定期获取设备的位置信息,并上传平台,从而实现设备位置信息和数据的自动绑定,设备位置的交换将不会影响测站的数据统计。
20) 数据补发:遇到信号问题,基站问题,sim卡问题等情况,系统将暂存采集数据并待网络恢复后自前至后进行逐条补发。
21) ★具有遥测终端机软件评测报告;(提供相关评测报告且加盖公章,如无报告按照负偏离处理;)
22) SD卡:支持MicroSD卡,可选配置;
23) 看门狗:内部硬件看门狗,外部硬件看门狗
24) 工作温度:-40℃至+70℃
25) 工作湿度:0-95%,不结露
26)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50000h。
1) 测量原理:声学时差相关原理;
2) 工作频率:90KHz;
3) 两岸换能器安装模式:无线
4) 剖面测量范围:0.2~1000m;
5) 最大流速量程:≥±10m/s;
6) 测量精度:±1%;
7) 流速分辨率:1mm/s;
8) 平均误差:≤0.15%;
9) 重复性:≤1%;
10) 通讯:支持RS-485;
11) 数据输出:指标流速/流量/水位/温度;
12) ★可查看实时流量数据表格和数据曲线图;可设置基础水位和过水面积,可通过U盘更新河道参数;(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加盖公章,报告中有对应的技术指标,如无报告或报告中没有对应的技术指标,按照负偏离处理;)
13) ★能够进行流量计算结果历史数据的查询,并能通过U盘进行数据导出;具有流速面积法、虚拟垂线法、二线能波法等水文流量算法的选择;(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加盖公章,报告中有对应的技术指标,如无报告或报告中没有对应的技术指标,按照负偏离处理;)
1、测站站牌设计
1) 材质: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或≥1.5mm铝板
2) 尺寸约630mm*450mm
3) 不锈钢制作工艺:文字及水文L0G0腐蚀刻入 (凹进)钢板内,按标准色填漆。烤漆:不锈钢板平面拉丝,四周留约27cm宽亮边。
4) 铝板工艺为烤漆。
5) 文字:“浙江水文”,字体:华文行楷。文字高度: 43;
6) 文字:“站名: 流量/水位/雨量自动监测站”,字体:黑体,文字高度:30;
7) 文字:“县水利局”,“二0年月”:黑体,文字高度:17;
8) 标准色:蓝色 三色数值:R:0 G:114 B:183
9) 背景色:渐变 R:O G:114 B:183; R:0 G:0 B:0
2、警示牌设计
1) 材质: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或≥1.5mm铝板
2) 尺寸约630mm*450mm
3) 不锈钢制作工艺:文字及水文L0G0腐蚀刻入 (凹进)钢板内,按标准色填漆。烤漆:不锈钢板平面拉丝。
4) 铝板工艺为烤漆。
5) 文字:“安全警示牌”,字体:黑体。
6) 标准色:蓝色 三色数值:R::0 G:93 B:160
7) 白色 三色数值:R:0 G:0 B:0
3,测站站牌参考图
(1)浙江省水文专用站站牌设计一:
(2)浙江省水文专用站站牌设计二:
4、警示牌参考图
一般水文测站警示牌设计图(横版)
一般水文测站警示牌设计图(竖版)
注:技术要求参数若有变化,以水利厅最新导则为准。
1、本项目提供设备质量保修期5年(若设备原厂商提供更长质保期,则按最长的质保期执行),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2、在设备(或系统)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在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12小时内对故障进行处理,维修过程中所需材料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最长不超过24小时必须送达买方。若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48小时内提供相应备用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为此,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承诺书。
3、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现场维修、损坏件更换,不收取额外费用,响应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工作正常运行的要求。
4、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说明保修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投标方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详细说明培训的方式、地点、人数、时间等实质性内容。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必须在60日历天内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交货、调试并交付使用。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交货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2.安装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
4.中标方免费提供中标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
1.供货方应提供系统设备的有效检验材料,经采购人认可后,与合同的技术指标一起作为验收标准。采购人对系统设备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反馈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验收中发现系统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卖方必须更换,并负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2.投标方应于投标书中提供系统设备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买方认可的相应检测手段,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如若中标,经买方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3.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款的40%,全部供货完毕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
履约保函的赔付情形
(一)未按照采购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
(二)交付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协议约定标准;
(三)未按照采购协议约定提供质量保证期“三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