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采购一览表中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报价应包括各项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
3.1招标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指标,投标人必须对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响应。
3.2服务期限:一年
3.3服务地点:贵德县
3.4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一、生态功能区监测项目
(一)农村环境空气质量检测
1、监测点位
贵德县下罗家村(经度:101.443纬度:36.0576)、贵德县上刘屯村(经度:101.3856纬度:36.0123)、贵德县童家村(经度:101.443纬度:36.0576)
2、监测项目
SO2、NO2、PM10、共3项(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特征污染物项目),并附加照片。
3、监测频次
每季度检测1次,连续5天。SO2、NO2、PM10采样时间不少于24小时/天,监测日均值;
(二)“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
贵德县三河饮用水源地
2、检测项目
现场监测(3项):水温、pH、溶解氧;
单采项(9项):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重金属1(15项):铜、锌、镉、铅、铁、锰、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铊;
重金属2(3项):汞、砷、硒;
常规1(3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
常规2(4项):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
挥发性有机物(12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乙烯、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4-二氯苯。
半挥发性有机物(12项):甲醛、1,2-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
湖库增加:叶绿素、透明度并附加照片。
3、监测频次
饮用水源地每季度检测1次,全年4次,如遇异常情况,须加密检测。(一、二、四季度监测61项、三季度监测全项109项)
4、质量保证
检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并对检测结果负责,如检测断面水质异常,及时报告上一级环保检测主要部门并进行复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开展检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三)农村土壤环境质量检测
1、监测点位
贵德县下罗家村、贵德县上刘屯村、贵德县童家村(每个村庄5个点位)
2、监测项目
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15618-2018))的检测项目执行。 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并附加照片。
3、监测频次
土壤环境质量全年检测1次。
4、评价方法
按照农村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定开展综合评价。
(四)农业面源污染种植业流失控制断面
1、监测点位
黄河滩村(经度:101°52′35″、纬度:36°10′44″)
2、监测项目
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仅监测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7项指标,其他指标可暂不监测。
3、监测频次
每季度检测1次,全年4次。
4、质量保证
依据《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6)、《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进一步规范农田灌溉用水监测的技术要求。开展检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五)黄河流域贵德河阴段水污染防治与生态项目
1、监测点位
黄河流域贵德河阴段水污染防治与生态项目出水口。
2、监测项目
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色度、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汞、总铬、镉、六价铬、铅、砷、动植物油共19项并附加照片。
3、监测频次
按季度检测1次,共计4次。
(六)规模化水产养殖监测
1、监测点位
(1)拉西瓦库区上游、中游、下游
(2)贵德县海清水产专业养殖合作社
2、监测项目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铜、锌、砷、汞、镉、六价铬、铅、悬浮物、总大肠菌群、色度、嗅和味、硫化物、电导率共22项。
3、监测频次
按季度检测1次,共计4次。
(七)黄河支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点位
豆后浪河、扎西香卡河、昨那河、多拉河、龙春河、烂泉河、热水沟(新街)、尕让河、德拉河、扎仓温泉
2、监测项目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
3、监测频次
每半年1次,1年2次。
(八)贵德县岗拉湾地下水质监测
1、监测点位
贵德县岗拉湾地下水2个点位
2、监测项目
现场监测项目(2项):pH、浑浊度、水位;
单采项目(8项):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氰化物、六价铬、碘化物;
常规项目1(5项):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
常规项目2(2项):耗氧量、氨氮;
常规项目3(5项):硫酸盐、氯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
重金属1(8项):铁、锰、铜、锌、铝、钠、镉、铅;
重金属2(3项):汞、砷、硒;
半挥发性有机物(4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
放射性指标(2项):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并附加照片。
3、监测频次
饮用水源地半年1次,全年2次,如遇异常情况,须加密检测。
4、质量保证
检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并对检测结果负责,如检测断面水质异常,及时报告上一级环保检测主要部门并进行复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开展检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九)声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范围
城市建城区。
2、监测项目
包括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和线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3、监测频次
执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规定。
(1)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
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测点监测10分钟。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
(2)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
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测点监测20分钟,记录并报送20分钟车流量(中小型车、大型车)。 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
(3)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每季度监测1次,每个点位连续监测24小时,每小时测量6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