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高新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项目基本需求及相关要求
(一)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
1.规划范围:北起汉江大道,南至福银高速,西起梨花大道,东至凌云路(国防公路),面积44.95平方公里,另加光电信息产业园面积3.53平方公里,总面积48.48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21年,近期目标年2025年,远期目标年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3.规划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需符合国家、省出台的相关要求):
(1)基础分析与评价。分析各类资源开发利用的特征和演变规律,总结空间开发保护的成效和问题。对现行各类空间性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规划实施成效。落实市级
“双评价”成果,结合资源环境禀赋及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明确资源环境短板和比较优势。
(2)战略与目标。落实国家、省和老河口市区域发展战略,以及上位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针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及面临的形势,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制定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的功能定位、发展战略。
(3)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国家及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结合城市产业发展基础与发展条件,明确产业发展思路与策略,优化产业布局,提出产城融合发展方向和重点;确定产业准入规则与负面清单,提出产业结构优化与整合提升的原则与措施。
(4)用地布局。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和现状,合理确定高新区的功能布局和用地结构,并合理衔接老河口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用途分类原则划分至二级类,重要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可细分至三级类。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构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明确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服务人口、设施规模,明确重要公共设施空间布局。
(6)综合支撑体系。构建高新区交通网络和设施布局,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及主要干线走向;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等内容。
(7)管控体系与管控规则。构建管控体系,明确各层面的管控要素、管控重点与管控要求。对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性绿地、水体、通风廊道、城市绿线、蓝线、黄线、紫线、道路红线及重大公共服务设施等城市内部重要控制线等要素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4.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由文本、图集、说明书、数据库和附件组成。
(1)规划文本。目标定位与规划控制指标、优化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基础设施支撑体系与城市安全等。
(2)规划图集。高新区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高新区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规划图、高新区产业空间规划图、高新区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高新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高新区综合交通规划图、高新区基础设施规划图、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高新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等图纸。
(3)说明书。规划成果的说明,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
(4)数据库。包括规划文档、规划表格、矢量数据等,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提供数据支撑,符合入库要求。
(5)附件。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5.执行的标准
(1)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执行,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文件执行。
(2)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6.进度要求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阶段(2023年3月-2023年5月)
启动高新区总规前期研究,收集整理基础资料,集中开展调研,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形成规划编制所需的一张底图。
第二阶段:规划编制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2月)
全面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等,形成高新区总规方案,征求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修改论证完善后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查。
第三阶段:审查审批阶段(2024年1月-2024年3月)
高新区总规成果按程序报批,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后向社会公布(具体审批程序按上级最终确定的要求执行,根据老河口市国土空间规划审批时间,高新区总规报批程序可适当调整)。
7、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采购内容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设计、制作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规范标准的各项要求。
8、规划编制期:2023年5月底前完成现状研究;2023年年底前完成规划方案,包括规划文本、图件、附件、数据库,并报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3月底前完成审查审批,最终完成时间以国家、湖北省和老河口市要求为准。
9、成果质量保证期:投标人必须对成果提交验收后的保证期限做出明确承诺,保证期不得少于1年,中标人的所有成果交付采购人后,中标人应继续向采购人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二)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规划范围:包括四个区块,区块一是指光电信息产业园,面积1.75平方公里;区块二:北起襄阳路和上海路,南至亢营大道,西起城东大道,东至李济路,面积6.90平方公里;区块三:北起太和东路,南至前程路,西起城东大道,东至李济路,面积5.02平方公里;区块四:北起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东西向道路,南至福银高速,西起城东大道,东至302省道改线,面积8.34平方公里,四个区块面积合计22.01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21年,近期目标年2025年,远期目标年2035年。
3.规划内容
(1)详细规定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限,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
(4)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限。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4.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由文本、图集、说明书、数据库和附件组成。
(1)规划文本。目标定位与规划控制指标、优化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基础设施支撑体系与城市安全等。
(2)规划图集。高新区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高新区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高新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高新区综合交通规划图、高新区基础设施规划图、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高新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高新区高度分区引导图、高新区密度分区控制图、高新区容积率分区控制图、高新区控制线划定图等图纸。
(3)说明书。规划成果的说明,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
(4)数据库。包括规划文档、规划表格、矢量数据等,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提供数据支撑,符合入库要求。
(5)附件。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5.执行的标准
(1)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执行,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文件执行。
(2)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6.进度要求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阶段(2023年3月-2023年6月)
启动高新区控规前期研究,收集整理基础资料,集中开展调研,在高新区总规一张底图基础上再深入调研,形成控规编制的一张底图。
第二阶段:规划编制阶段(2023年7月-2024年2月)
全面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等,形成高新区控规方案,征求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修改论证完善后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查。
第三阶段:审查审批阶段(2024年3月-2024年6月)
高新区控规成果按程序报批,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后向社会公布(具体审批程序按上级最终确定的要求执行,根据高新区总规审批时间,高新区控规报批程序可适当调整)。
7、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采购内容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设计、制作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规范标准的各项要求。
8、规划编制期:2023年6月底前完成现状研究;2024年2月底前完成规划方案,包括规划文本、图件、附件、数据库,并报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6月底前完成审查审批,最终完成时间以国家、湖北省和老河口市要求为准。
9、成果质量保证期:投标人必须对成果提交验收后的保证期限做出明确承诺,保证期不得少于1年,中标人的所有成果交付采购人后,中标人应继续向采购人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说明:标注有“△”号的条款,作为重点评分项处理。
序号 |
服务/货物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配置、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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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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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标注有“△”号的条款,作为重点评分项处理。
序
号 |
商务条款 |
内 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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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付款方式按照老河口
市政府采购项目文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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