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本项目的子包一、子包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 项目概况
1.1. 基本信息
1.1.1. 项目名称
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与数据资源审核支撑服务(2023年)项目。
本项目共分为2个子包,其中子包一为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咨询服务(2023年),子包二为广东省省级政务 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规范性审核支撑服务(2023年)。为保证服务质量,各子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对两个包投标并报 价,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本项目按子包二、子包一顺序进行评审,按评审顺序,投标人已成为前面包组的第一中标候
选人,如参加后续子包的投标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1.1.2. 采购人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1.3. 用户单位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1.4. 项目总体目标
根据《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粤府办〔2020〕9号)、《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立项审批细则》(粤政数〔2021〕12号)、《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前符合性审查细则》(粤政数〔2020〕13号)要求,在项目 立项审核、验收前符合性审查环节对数据资源规范性进行审核,重点检查省级单位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是否存在重复采集数据、不按要求共享数据、重复建设等现象,形成数据资源规范性的闭环管理,推动省级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通过支撑省级应用专题项目的数据共享协调,进一步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为我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整体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响应《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提升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以业务需求为导向开展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服务水平,夯实数据资源配置基础,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制度和标准规范,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并通过采购第三方咨询服务,在项目服务周期内,针对新技术应用、平台使用效能、优秀案例推广等内容提供咨询,以确保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的实施工作能够满足“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质量、技术和时间等要求。
1.1.5.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1.2. 项目背景
2017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33号)。2018年10月,广东省出台《广东”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广东”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建设总体规划》明确了全省 “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目标、架构、模式、内容和路径,《实施方案》明确“数字政府”建设落地的具体任务和分工责任。2018年10月26日,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成立。2018年12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的职责,包括由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对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负责省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等。
2019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操作层面明确省 政务服务数据管局与省直单位在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其中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制定“数字政 府”建设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的立项和审批,统筹组织服务资格采购,并实施全流程监督管理;负责公共类服务项目的需求汇总、方案编制、预算编报、磋商谈判、签订合同、监督执行、组织验收等,为全省提供基础性、公共性、通用性的服务。为进一步细化项目立项审批、验收前置审核工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套印发了《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立项审批细则(试行)》《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验收前置审核细则(试行)》。
经过1年的试行,2020年6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了《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立项审批细则》《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前符合性审查细则》。为摸清全省政务信息化能力和数据资源情况,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清单化、规范化、精准化管理,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于2020年印发《广东省政务信息化能力和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工作行动方案》, 该方案明确各单位需全面梳理本地、本部门的系统清单、数据清单和需求清单,并录入数据普查系统。
为贯彻落实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2021年6月对《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 务项目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8月印发了《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细则》。
2021年9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一网统管”试点应用专题数据共享专项攻坚工作的通知》(粤政数函〔2021〕549号),推动省委政法委、省自然资源厅等8个单位通过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尽快申请所需数据,省政务服务数据管 理局提供技术人员协助供需双方开展数据共享工作,不再受理线下数据需求申请。2022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成立广东省省级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22〕549号),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成 立广东省省级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2022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指出:建立全国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政 务数据目录,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实现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
202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指南明确要求加强组织实施,解决政务数据共享 需求对接不够充分等问题,加强政务大数据基础能力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提供标准化、智能化、有安全保障的数据服务等推进统筹管理一体化、数据资源一体化、数据服务一体化等8个一体化,实现到2023年底,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更加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全部纳入目录管理,“一数一源、多源校核”等数据治理机制基本形成,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普遍满足等目标。
2022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意见指出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加强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强化统筹授权使用和管理,推进互联互通,打 破“数据孤岛”。
依据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要求,需对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在项目立项初审环节和项目验收前符合性审查环节加强对数据资
源相关材料内容的审核,保障项目涉及数据资源满足广东省对于公共数据资源普查、数据共享等方面的要求,并且各政府部门需要充分利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数据精准高效共享,进一步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205.31万元,其中子包一为60.09万元,子包二为145.22万元。详细如下:
序号 |
子包编号 |
子包名称 |
子包预算(万元) |
1 |
子包一 |
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咨询服务(2023年) |
60.09 |
2 |
子包二 |
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规范性审核支撑服务(2023年) |
145.22 |
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服务起始时间为采购人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之日。
4. 服务内容
4.1 服务目标
通过提供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与数据资源审核支撑服务,在项目立项审核、验收前符合性审查环节对数据资源规范性进行审核,拉通数据供需对接,实现数据资源规范性的闭环管理、项目质量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提升、数据有序共享、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升级符合国家规划和广东省实际等目标。
(一)子包一: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咨询服务(2023年)
针对新技术应用、平台使用效能和优秀案例推广等内容提供咨询服务,编制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数字空间建设运营、物联和视频感知数据管理和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应用相关咨询文档,确保采购人响应《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广东省数
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开展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实施工作时,能够满足“数字政府”改革
建设的质量、技术和时间等要求。
(二)子包二: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规范性审核支撑服务(2023年)
一是根据《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立项审批细则》要求,在立项审核环节对数据资源规范性进行审核,形成数据资源规范的采集管理。二是根据《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前符合性审查细则》要求,在验收前符合性审查环节对数据资源规范性进行审核,形成数据资源规范的目录编制管理,提升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 能。三是拉通数据资源供需对接,支撑省级专题应用的数据共享协调,促进数据有序共享,确保省级应用专题建设的顺利开 展。
4.2 服务内容
4.2.1 子包一: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咨询服务(2023年)
(一)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数字空间建设运营、物联和视频感知数据管理、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应用相关咨询文档编制服务
围绕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数字空间建设运营、物联和视频感知数据管理平台、公共数据元规范以及共享责任清单编制、数据资产凭证规范化运营管理和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应用,编制相关咨询文档。
投标人投标时应编制咨询文档编制服务方案,说明如投标人成功中标,将如何开展此项服务,方案用于评估投标人对该项服务的理解,涉及维度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调研及现状、问题、必要性分析,框架搭建及内容编制、方案论证、文档修订等。
(二)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数据资源使用效能评估服务
分析数据共享、数据资源目录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在数据编目挂接等环节的工作重点,调研并统计分析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的数据共享有关信息,编制评估报告。为各地各部门了解本单位情况、及时做出调整优化等提供数据基础。
投标人投标时应编制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数据资源使用效能评估服务方案,说明如投标人成功中标,将如何开展此项服
务,方案用于评估投标人对该项服务的理解,涉及维度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文件收集与分析、数据资源现状调研分析、数据分析及评估报告编制。
(三)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典型优秀案例总结服务
调研并全方位梳理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治理与质量提升、数据标准、安全保障等,同时,结合其他省市典型案例优秀经验,梳理分析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相关工作成效、工作亮点。
投标人投标时应编制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典型优秀案例总结服务方案,说明如投标人成功中标,将如何开展此项服务, 方案用于评估投标人对该项服务的理解,涉及维度包括但不限于: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现状调研与材料收集、现状亮点成效梳理与总结、成果案例编制。
4.2.2 子包二: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规范性审核支撑服务(2023年)
(一)项目立项数据资源审核支撑服务
根据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针对省各有关单位申报的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方案涉及数据资源的章节, 开展审核工作,需结合立项方案的背景、信息化现状、技术架构、建设内容及其他技术内容,研读具体立项方案,对数据资源相关内容的必要性、完整性及规范性进行评审,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出具准确详实的审核意见,及时解答项目立项申报单位咨询的数据资源审核意见相关问题,并根据审核要点指导申报单位编制立项方案,同时更新立项数据资源审核要点,形成审核要点文档、电子形式的评审意见、月度工作总结报告等运营成果。
投标人应对《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体系公共数据元规范》有全面、深入的理解,并且对“一数一源一标准”治理有充足的研究,确保省级信息化项目立项方案的数据资源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等内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保证立项数据资源审核意见的完整性、科学性、时效性和合规性,强化我省数字政府的数据统筹、集约和共享管理能力,助推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和完善。
对于申报单位报送的项目立项方案,投标人应及时支撑评审工作并出具评审意见;对于申报单位重新报送的立项方案,投标人应对数据相关材料进行重新评审并出具意见,直至完成立项初审。
投标人投标时应编制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方案数据资源审核支撑服务方案,用于评估投标人对该项服务的理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对上述提及相关政策和规划文件的理解;二是充分把握《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细则》对立项方案涉及数据资源内容的编制要求,分析并提供审核要点;三是分析保障审核质量的措施;四是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的保障措施;五是分析如何开展指导服务;六是依据国家政策要求以及参考其他省市的实践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关于推进广东省政务数据“一数一源一标准”的工作方案。
(二)项目验收前数据资源审核支撑服务
根据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针对省各有关单位申请审查的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材料开展数据资源相关的符合性审查工作,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出具数据资源评审意见,并根据项目验收前符合性审查申请单位咨询的数据资源审核意见相关问题,及时解答和指导申报单位编制数据资源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更新验收数据资源审核要点,形成审核要点文 档、电子形式的评审意见、月度工作总结报告等运营成果。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信息系统登记情况、全部业务数据资源梳理情况、数据资源共享情况,利用自然人、法人单位、社会信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数据情况,不予共享或有条件共享的数据提供法律法规依
据和政策理由情况,可共享数据在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编目挂接情况。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粤政图平台、省视频数据资源共享管理系统、省物联感知数据共享管理系统等公共支撑能力,出具相关数据资源对接情况的评审意见。
对于申报单位重新报送的项目验收材料,投标人应对数据相关材料进行重新评审并出具意见,直至完成验收前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投标时应编制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数据资源审核支撑服务方案,用于评估投标人对该项服务的理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充分把握《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前符合性审查细则》对数据资源相关验收材料的编制要求,分析并提供审核要点;二是分析保障审核质量的措施;三是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的保障措施;四是阐述对数据清单编制规范及要求的优化建议。
(三)省级应用专题数据共享协调服务
投标人根据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针对省级应用专题,包括但不限于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专题、经济形势研判会专题、消防救援专题、住房城乡建设专题、科技创新专题等省级应用专题提供数据共享协调服务,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 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供需对接,明确共享数据资源、共享方式等,按照数据供需双方约定的共享时间,监督协调共享进度,促进数据有效共享,确保省级应用专题建设顺利开展,同时按月汇总、统计和分析数据需求申请以及供需对接进展情况,编写工作总结报告。
投标人投标时应编制省级应用专题数据共享协调服务方案,用于评估投标人对该项服务的理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充分理解《广东省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何规范省级应用专题建设数据需求,协助用数单位完成数据供需对
接工作;二是描述对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数据共享流程的理解和认识,提出平台及流程相关优化建议。
5. 服务要求
5.1. 管理要求
5.1.1. 服务人员
服务团队成员应能于2个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如须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团队成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 同。项目进行期间一般情况不得更换项目组人员,如需更换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报告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情况下才能更 换;如果项目组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之一的问题时,采购人有权要求单位更换项目组人 员,并且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更换。
子包一: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咨询服务(2023年)
项目经理(1人),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分析师证书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 书,参与过两个(或以上)数据分类分级、数据立法或数据要素等相关咨询项目。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团队建设、沟通管
理、协调资源,组织开展项目咨询、效能评估及案例总结工作,对项目交付质量负责。
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外)不少于9人,且均需硕士或以上学历(学位),其中2名或以上具备博士学历(学位),5名或以上需具有数据分类分级、数据立法或数据要素等相关咨询项目经验,2名或以上团队成员具有信息化相关的高级工程师证 书。
子包二: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规范性审核支撑服务(2023年) 项目经理(1人)需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具有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3) 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
(4) 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
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且均需本科或以上学历,团队成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1)1名或以上团队成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1名或以上团队成员具有IT服务工程师证书;
(3)1名或以上团队成员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4)1名或以上团队成员具有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1名或以上团队成员具有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
5.1.2. 进度要求
本项目需在服务期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服务,具体时间以项目合同为准。子包一: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咨询服务(2023年)
提交成果物包括: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数字空间建设运营、物联和视频感知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产凭证规范化运营管理、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应用相关工作的咨询文档(文档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规范、建设指南、工作要点等);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数据资源使用效能评估报告(具体名称以编制时为准);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应用案例。
投标人需制定项目进度保障方案,对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进度管控,分析项目潜在进度风险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子包二: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规范性审核支撑服务(2023年)
★投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任务分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除外)拒绝提供服务。投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项目初步评审工作,具体项目根据项目类型和紧急程度的不同,要求如下:重大项目5天内出具项目立项初步评审意见,一般项目3天内出具项目立项初步评审意见,紧急项目1天内出具项目立项初步评审意见。(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
件)
5.1.3. 组织实施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
5.1.4. 文档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投标人按国家、省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至少1套,电子文档1套。
5.1.5. 质量保证要求
子包一: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咨询服务(2023年)
投标人需对项目实施各阶段进行质量管控,分析影响项目推进的关键因素,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预演、归纳和整理,并针对性地制定质量管理方案。
★为了保障此项咨询服务的服务质量,中标人安排的项目成员须对服务涉及高新技术、业务领域有深入研究。(投标时提交承
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子包二: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规范性审核支撑服务(2023年)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及自身经验和技术能力对项目立项方案给出专业性评审及分析意见。若服务质量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暂停、中止投标人的服务;投标人整改后达到采购人要求,可恢复服务;整改后仍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终止投标人的服务。
★为了保障方案评审质量,中标人应建立多级审核机制。对于一般项目立项方案的评审工作,中标人应至少安排1人负责初
审、1人负责复审。对于重大项目立项方案的评审工作,中标人应至少安排2人负责初审、1人负责复审。(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5.2. 验收标准
服务期满后,投标人须按合同要求把本项目成果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采购人确认后视为通过验收。(详细以本项目合同及双方约定的补充协议等要求为准)
5.3. 其他要求
5.3.1. 培训要求
子包一: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咨询服务(2023年) 不适用。
子包二: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规范性审核支撑服务(2023年)
如采购人有培训需求,投标人须提供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验收审核以及数据共享拉通的相关的培训服务,培训应该在项目验收前按照客户要求进行。
对于所有培训,投标人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须是中文,否则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培训讲课费计入总价(场地费、教材费等培训组织相关费用由采购方另行解决)。
5.3.2. 服务响应要求
子包一: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咨询服务(2023年)
投标人应在采购人的监督、指导下展开工作,并承诺在服务期间项目团队成员能够在工作时间2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子包二: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规范性审核支撑服务(2023年)
服务响应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运营过程中,运营人员在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
工作要求后,需在12小时内回复,并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5.3.3. 资产权属
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投标人只能用于履行义务之目的。本项目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投标人为履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投标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3.4. 保密要求
1. 投标人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 投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
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投标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 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投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 投标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
(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4. 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5.3.5. 监理要求
子包一: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咨询服务(2023年) 不适用。
子包二: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规范性审核支撑服务(2023年)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指定的咨询监理机构的监理。(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5.3.6. 考核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在服务的过程中无条件接收采购人的考核,并按照采购人考核标准的要求开展工作。
5.3.7. 评价结算要求
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期内进行考核评分,评价分数范围与支付结算标准如下表: 评价结算标准表
序号 |
评价分数范围 |
评价等级 |
支付比例 |
1 |
90分≤评价分数≤100分 |
优秀 |
100% |
2 |
75分≤评价分数<90分 |
良好 |
90% |
3 |
60分≤评价分数<75分 |
中等 |
70% |
4 |
评价分数<60分 |
不合格 |
60% |
尾款 = 合同金额*支付比例 - 首付款
6. 付款方式
本项目中的子包一、子包二服务均按分2期支付款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40%。(如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尾款:本项目服务期满且最终验收通过后 15个工作日内,采购根据评价结算标准计算,计算项目尾款支付金额。如尾款支付金额 > 0,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支付已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对应的尾款;如尾款支付金额=0元,采购人无需支付尾款;如尾款支付金额<0元,中 标人需依规定退回该部分金额。(以最后成交价计算,但不超于本项目当年预算)。
项目实际支付总金额按采购中标总金额计算,项目支付计划按合同约定执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 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7. 项目演示要求
用U盘提供关于项目实施落地的解决方案思路PPT和讲解视频。演示顺序按照开标现场随机抽取顺序确定,投标人抽签时间: 2023年3月17日9:30。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抽签,如未参加抽签,演示顺序将由评委会安排。整个视频演示时间最 长不超过10分钟。视频分辨率应不低于720p,演示视频应为 mp4、rmvb、mov、avi等Windows10政府版操作系统播放器默认兼容格式, PPT应满足微软PowerPoint 2007版可播放版本。因非通用格式造成视频无法播放或因分辨率过低导致演示效果不清晰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U盘提交方式: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乘梯指引:14号、15号、16号、17号电梯,一楼扶梯。)
提交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前30分钟内,在以上地点进行提交,现场确认后并抽取演示顺序后即可离开,供应商只须提供光盘(或U盘),无须派人演示。
采购包1(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提升咨询服务(2023年))
1. 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服务起始时间为采购人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之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 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40%。(如财政部门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2期:支付比例60%,尾款:本项目服务期满且最终验收通过后 15个工作日内,采购根据评价结算标准算,计算项目尾款支付金额。如尾款支付金额 > 0,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 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支付已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对应的尾款;如尾款支付金额=0元,采购人无需支付尾款;如尾款支付金额<0元,中标人需依规定退回该部分金额。(以最后成交价计算,但不超于本项目当年预算)。 |
验收要求 |
1期:服务期满后,投标人须按合同要求把本项目成果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采购人确认后视为通过验收。(详细以本项目合同及双方约定的补充协议等要求为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 元 ) |
分项预算总价 ( 元 )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采购内容包括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数字空间建设运营、物联和视频感知数据管理、公共数据元规范以及共享责任清单编制、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应用相关咨询文档编制服务、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数据资源使用效能评估服务、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典型优秀案例总结服务。 |
个 |
1. 0 0 |
6 0 0, 9 0 0. 0 0 |
6 0 0, 9 0 0. 0 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采购内容包括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数字空间建设运营、物联和视频感知数据管理、公共数据元规范以及共享责任清单编制、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应用相关咨询文档编制服务、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数据资源使用效能评估服务、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典型优秀案例总结服务。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为了保障此项咨询服务的服务质量,中标人安排的项目成员须对服务涉及高新技术、业务领域有深入研究。(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 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采购包2(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规范性审核支撑服务(2023年))
1. 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服务起始时间为采购人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之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 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40%。(如财政部门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2期:支付比例60%,尾款:本项目服务期满且最终验收通过后 15个工作日内,采购根据评价结算标准计算,计算项目尾款支付金额。如尾款支付金额 > 0,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 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支付已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对应的尾款;如尾款支付金额=0元,采购人无需支付尾款;如尾款支付金额<0元,中标人需依规定退回该部分金额。(以最后成交价计算,但不超于本项目当年预算)。 |
验收要求 |
1期:服务期满后,投标人须按合同要求把本项目成果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采购人确认后视为通过验收。(详细以本项目合同及双方约定的补充协议等要求为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运营服务 |
采购内容包括项目立项数据资源审核支撑服务、项目验收前数据资源审核支撑服务、省级应用专题项目数据共享协调服务。 |
1 |
1. 0 0 |
1,452,2 00.00 |
1,452,2 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 一 |
附表一:采购内容包括项目立项数据资源审核支撑服务、项目验收前数据资源审核支撑服务、省级应用专题项目数据共享协调服务。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投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任务分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除外)拒绝提供服务。投标人应 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项目初步评审工作,具体项目根据项目类型和紧急程度的不同,要求如下:重大项目5天内出具项目立项初步评审意见,一般项目3天内出具项目立项初步评审意见,紧急项目1天内出具项目立项初步评审意见。(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
★ |
2 |
为了保障方案评审质量,中标人应建立多级审核机制。对于一般项目立项方案的评审工作,中标人应至少安排1人负责初审、1人负责复审。对于重大项目立项方案的评审工作,中标人应至少安 排2人负责初审、1人负责复审。(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
★ |
3 |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指定的咨询监理机构的监理。(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 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